林默被活活气笑了:“宫九啊宫九,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么?”
“我在听。”
“最佩服你的心理素质,你明知道我为何而来,却仍能与我如此坦然的说话,很不错,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你也能保持这种积极乐观的精神,做个身残志坚的好人。”
乖离剑自虚空降临,剑风崩裂一地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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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开学了,暑假过得好快呜呜呜
关于番外,目前已有
后世历史书
西门吹雪
陆小凤
其它世界做任务
欢迎提名,没有的话就这些啦!
下一本开→《[综武侠]反派带着剧本回来了》
暴躁戏精祖安人ד一心一意”陆小凤。
另外推一下基友的《[综武侠]碗碗累卿》by:顾晴岚。
女主是个超级萌超级沙雕的小妖怪,男主苏梦枕,又甜又爆笑,也快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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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世界终焉(完)
林默拿出乖离剑的时候宫九还很淡定, 因为他知道魔王心慈手软,从不杀人。
他被迟钝光线定住,屏障封锁退路, 丹田狠狠挨了一下后吐血倒地, 脸颊疼得抽搐还能接着演戏, 目光颤抖地看着她:“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究竟哪里对不起你?”
直到他被气流卷起, 一股悍然无匹的雷光打进他的经脉,半身骨骼寸断的时候他终于慌了, 也终于意识到, 书中的小白兔跟他面前站着的魔王人设天差地别。
宫九忍着疼, 忍着身体不安的躁动问她:“你是怎么发现的?”
林默将那一截箭丢到他面前, 冷声道:“是诸葛先生告诉我, 镇边藩王的羽箭跟朝廷禁军的羽箭有着细微的差别。我还怕冤枉了你, 特意在兵部翻了半个时辰的典籍, 也对比过你府中的军械库,宫九,哦, 现在该叫你太平王了,你要杀我,可以,我从不觉得自己的命有多贵, 你愚弄我也无所谓,反正我也不聪明,活该被人骗, 你利用我,设计我我通通都可以不在乎, 可你不该让无辜之人因我而死!”
宫九一声惨笑:“原来你的逆鳞是这个。”
剧烈的痛楚让他双目泛红,喘丨息剧烈,哑了声接着道:“看来你全都知道了。”他拖着半边粉碎的骨骼一点点挪蹭到方才躺着的椅子上,汗混着血染透了白衣,血糊住了双眼,吃力地想抬手去擦,却怎么也抬不起来,长叹一声:“想不到我筹谋至此,居然毁在一支小小的羽箭上,是我小看你了。大魔王。”
林默手在袖中捏紧,似乎在纠结着什么,看宫九的眼神也从单纯的愤恨变成了打量,就像在看一块案板上的猪肉,掂量着能卖多少价钱。
宫九眯了眯眼:“你不想杀我,是么?”
“是。”林默肃然道:“只要想到你做的那些事,我就会觉得让你死实在太便宜了。”
王府内有不少兵甲侍卫,林默出现得突然,他们没有防备,过了这么久总算反应过来了,数百个身穿铁甲佩着宝刀的军士顷刻间将小院围的水泄不通,另有几十弓箭手蹲在房檐上,弓已拉满。
宫九喘着粗气道:“都退下。”
他这个王爷虽然不霸道,说话还是很管用的,侍卫们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没有半点犹豫。
“说出你的条件吧。”他闭了闭眼,复又睁开:“你要什么?”
林默抱臂,啧啧有声道:“我还以为你会立刻自尽,没想到你还真愿意听听我的条件。”
宫九道:“只因我看得出,你的愤怒全是装出来的,你口口声声说不想让人为你而死,自以为是的善良,其实全是你装出来骗人的,骗别人,也骗自己。林默,你远没有你自己想的那么高尚。”
这话像是戳到了林默的心,她眼神变了几变,微笑道:“你想怎么说都可以,我无所谓。我留着你的命,确实有个条件。”
“我在听。”
“第一,我要你为我弃剑归隐。”
宫九淡淡道:“不过分。”
“第二,我要你为我弃恶从善。”
宫九笑了笑:“这实在是笔便宜买卖。”
“你同意?”
“我拒绝。”宫九倏忽寒下脸,一字一字道:“我通通拒绝。”
他似是拼尽全力,大声道:“我本无剑,何谈弃剑?我从未后悔过自己所做的任何一件事,如何弃恶从善?”
林默走进他,手拍在他的肩上,垂首轻声道:“很好很好,这话说得实在是好,颇有几分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搞得我都觉得自己像个坏人在欺压良善了。”
“你自尽吧。”林默噙了一丝浅笑,低声道:“像我善良的人,手上是不该沾染太多血腥的,你说对么?”
……
青州城外。
炊烟寒舍,茅檐低小,窗外斜阳映古道,风吹荒草萋萋。
一只手抚着窗棂,细细感受着粗劣木头的纹路。
手很粗糙,掌心有着厚厚一层硬茧,五根指头都带着细微的伤,指甲很短,一看便知是常常修剪的。
这是一只右手,荆无命的右手。
上官金虹目光落在这只手上,淡淡道:“我早该发现的,你的右手其实比左手更快,你一直在修炼右手剑?为何要瞒我?”
荆无命没看他,抚窗的手却骤然收紧,涩声道:“我只是想证明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希望你重视我不是因为我的剑,而是因为我这个人。”
上官金虹的目光变得复杂且深邃,静默了良久才缓缓道:“在你小时候我就教过你,你什么都可以有,唯独不能有人性,感情也是人性的一种,如今,你竟也有了感情。”
“我毕竟是人。”荆无命回头,那双被刻意培养,情绪消磨干净的双眸藏着任何人都看不懂感情,那是黑夜在破晓前拼尽一切的挣扎。
“所以,你爱上了林默,因为她,背叛我?”上官金虹向来平板无波的语气已有了说不出的讽刺意味。“只因她对你好?”
“我没有!”荆无命怒道:“我没有背叛你!”
他像扔垃圾一样扔了他,可他仍然用金钱帮独有的暗语为他做事,为他传递消息,说到背叛,究竟谁更像个背叛者?
“你们吵完了么?无论吵没吵完我都要进来了。”木门吱嘎一声,林默逆光而立,抱着臂斜倚在门框上,纤细的手指在大敞四开的门上敲了敲。
上官金虹瞳孔骤然收缩,惊讶过后立刻冷静下来:“你的动作很快。”
“还行吧。”林默怅然道:“其实我早该留心的,荆无命剑法那么好,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废掉他一只手呢?若我当时肯多留心几分,是不是很多人就不必死了?”
上官金虹坐下来,无论从动作还是神态来看,都已在预备赴死了,从容的,优雅的死去。
死之前总是要说句话的。
“你见过宫九了?”
“是。”
“他死了?”
“是。”
“所以现在轮到我了。”
“不。”林默指指荆无命,手指画了个圈:“是你们。”
上官金虹扭头眺望窗外,看着孤山落日,微笑道:“这里风景很不错。”
“不愧是做大事的人,心态就是好,我就不行,我要是你,这会都哭着写遗书了。”林默走进来,在这茅草屋里环顾了一圈,坐下来道:“你不想死,对吧。”
“若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去死?”
林默道:“宫九死之前我给过他活下去的机会,我没道理不给你。”
上官金虹道:“弃恶从善?”
“我常常想,你的头脑要是能匀一点给我该多好。”林默转向荆无命:“到了这个地步,弃剑归隐考虑一下?”
荆无命道:“我若不答应呢?”
“我就杀了你。”林默补充道:“我是认真的。”
天边残红一线,昏鸦追着落日的余晖,茅草屋里昏暗寂静。魔王的手按着桌子站起来,也跟着眺望天边的渐渐沉落在群山下的太阳,似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啊,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如今也有近十年了吧,十年来,恩深负尽,死生师友……
我始终相信,时间会改变一个人,它会让纯善之人变得邪恶,会让蠢人变成智者,会让冷血无情的人慢慢软了心肠……这世上绝没有一个人能赢得了时间,无论你我,都不能。
时光的消磨,刻意的引导,你会让我如愿以偿的,对么?”
……
一个月后。
“叮——恭喜宿主,龙小云已弃恶从善,经系统检测,任务进度已完成百分之八十,奖励积分四千,请宿主再接再厉。”
“叮——恭喜宿主,林仙儿已弃恶从善,经系统检测,任务进度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五,奖励积分四千八,请宿主再接再厉。”
三个月后。
“叮——恭喜宿主,上官金虹已弃恶从善,经系统检测,任务进度已完成百分之七十二,奖励积分三千,请宿主再接再厉。”
六个月后,林默站在朝阳初升的山巅之上,反复确定系统不会再播报了,最后一次回望这个世界,拧开了任意门的把手。
“或许我还会回来的吧?”
白光覆盖群山,门的另一边是黄泉乡。
她从床上坐起来,面前是一台巨大的监视器和系统分析仪,工位上积压了厚厚一层文件档案。
武侠分区区长季宇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他似乎刚从某个小世界回来,一身道袍还没来得及换,林默一醒就被铺天盖地的资料盖了一脸。
一时之间,她还有点懵,反应了好一会才从床上下来:“怎么样,系统检测有没有变?”
季宇调了一组数据出来慢慢分析道:“变化不大,其实我个人也认为你不大适合做“弃恶从善”方面的任务,不过新人嘛,还可以慢慢历练。”
林默眼睛亮了亮。
她看到自己的个人资料里,属性换成了:冷心冷情。任职方向:通过“暴力胁迫”“以恶制恶”等方式强迫任务目标弃恶从善,进而取得气运……
也行,至少比渣女强。
“我这人手缺得很,任务也很紧迫,没时间给你休息,准备进入下一个世界。”季宇将个人资料递给她:“差点忘了,给你介绍一下你的搭档,是你老熟人了。”
顺着季宇的手,她看见门外进来衣衫一角。
青衣短褐,两只袖子挽得高高的,长发束得凌乱不羁,额前还飘着一缕羊驼刘海。
他的两只眼睛既不冰冷,也算不上温柔,那是历尽了千帆风雨后的淡定从容,从容中还藏着些许忐忑。
他的脸颊清瘦,看起来不算多英俊,但他的气质就像竹林中飘然而下的叶。
他的笑道:“好久不见,默默。”
林默惊讶道:“张三?!”
她又惊又喜:“你也来了!”
张三微笑着,眼中慢慢渗出一丝晶莹的水雾,他立刻用手揉了揉:“我很荣幸……能成为你的搭档。”
能重新见到你,真的很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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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撒花~
对了,前文有没有我忘的坑没填?有的话一并算在算在番外里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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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番外一
(一)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是个杀手, 是整个中原信誉最好,要价最高的杀手。
在他之前,杀手是个卑贱的, 见不得光的行业, 在他之后……还是见不得光, 只是没人可以轻贱他,因为一点红会杀掉所有侮辱他的人, 哪怕是雇主。
很难想象,如他这般独来独往, 冷傲孤僻的人会受命于一个组织。
这是一个杀手集团, 门下杀手十三人, 全部都是组织首领从小养大细心栽培的孤儿, 他们无名无姓, 只有数字为代号。
一点红就是这个集团的一, 他能排第一绝非是最早入门亦或是年纪最大的缘故, 恰恰相反,一点红入门最晚,年纪最小, 天赋也并非一等一的好。在他十六岁之前,他是十三,而他成名一战,是在边关杀掉了一名被二十万兵马重重维护的辽国奸细。
其实对首领这种人来说, 什么敌国不敌国的,只要钱给够,天王老子也能杀给你看。更何况这位雇主给的价钱奇高。
他先后派了三个人去试水, 无一例外,全部死在重兵绞杀之下, 首领本都预备亲自出马了,十六岁的一点红站了出来,他说:“我去。”
一个月后,他带着人头和一身大大小小一百多处伤回来了,一袭黑衣被血浸透,从这之后,他的代号变成了一,没过多久,一又变成了一点红。
他为组织效命了十余年,十年里他早已看清,一手教养他的师父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能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