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什么都能卖包括他的剑,也包括他这个人。
“三十万两,买你一夜。”
首领拿到这张纸条的时候连蒙脸的面巾都要笑掉了,他一点红叫过来,背着手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四五个圈,转一圈啧一声,转一圈啧一声,像是在品鉴万花楼的头牌姑娘。
一点红看到那张纸条气得连手都在抖,冷声道:“我不去。”
首领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我出卖的是剑,不是人。”
首领呵呵呵地笑,也就是雇主点名要一点红,不然他自己都想去了,天下有比这更便宜的事么?没有,绝没有。
他说:“不去就不去吧,这或许是个玩笑也说不定,谁肯花三十万两去睡一个男人呢?”然后,他给一点红倒了杯水,水里下了十倍的药。
一点红喝了下去,他已拒绝了师父下达的任务,不能再拒绝他给的水。
然后他倒下去,浑身热得简直要炸开!
首领命人将他的衣服剥光,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的体魄暴露在烛火下,慢慢染上情丨欲的色泽,一点红双目赤红,一声声破碎的呻丨吟压抑在喉咙里,嘶声道:“放开我!别碰我!”
这当然没有用,那药不仅能挑动欲望,还有软骨化功的功效。
看在三十万两的份上,首领甚至还免费附赠小道具若干,哪怕到了这时候,他甚至连对方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不是很清楚。
然后一点红见到了林默,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她实在太美,目如横波秋水,脸似桃花,温婉如神女,她贴在他身上,抱住她,就好似拥抱了一捧水。屈辱与不甘中慢慢演变成了心动,对方的身上体温、香气、以及温柔抚慰,都让这个独身漂泊二十余年的人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到后面,他的手搂住她的腰身,咬牙颤抖着,几乎要落下泪来。
药效已解,他是真真正正的心动了。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这样的人?”他问,她不答。
直到他累极昏昏睡去,仿佛有手落在他的鬓角轻柔抚摸,耳畔温声细语:“因为你值得。”
那时他根本未曾想过这份心动来自于一个可笑的误会。
第二天早上,他得到“镜花水月”一把,一句“不配用剑”的羞辱。
那一刻,一点红是真的想杀人的,可就算真的杀了她又能怎样?他的心已经丢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后来,他决心脱离组织,在沙漠中失手被擒,他又见到了林默,还是那么美,漫天席地的黄沙亦不能损去她美貌的分毫。
孤灯小帐里,她抱着他,轻轻地,一遍遍地说:“你好好的,我喜欢你,喜欢你还不行么?”
再后来,关外苦寒之地,他亲眼看着她把温柔缱绻的笑容送给别人,眼中柔美深情的光泽是他从未见过的。
原来你真的不喜欢我啊……
跟陆小凤的那场比武是他留给自己最后尊严,输了比试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他想:就此永别吧,可千万千万,莫要再叫我遇上你,其实我什么都没失去,因为我从未得到过。
一点红以为他跟林默就这样过去了,偏有一场无限月读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她的感情。
他梦到了年幼最脆弱,最孤苦无依的时候,被野狗撵入穷巷,见到了款步而来的她。
厚重的外衣盖在他身上,温声细语道:“我照顾你,我会对你好的。”
那三天的梦真是不愿醒来啊,醒来之后,他忽然就明白了其实他并不是爱林默,是爱被她关心的感觉。
无限月读之后,林默站在了江湖的风口浪尖,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平均一顿饭的功夫就有七八个人跪在她脚下求她续梦,也有更多的人对她投毒,暗杀。
他在街边的小店里偶遇了她。
陌头初见杨柳色,她穿着一身浅碧色的衣裳坐在角落里吃面,店小二笑得一脸讨好,给她上了一碟小菜,似不经意的,用肩头油乎乎的堂布擦擦手,全然不曾注意到,堂布里藏着一把短刀。
店小二绝不是普通人,他的刀极快,能让一点红评出快字的人,江湖上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奔过去拔刀相挡已来不及,因为店小二的刀猛刺向她胸口时,他的刀才刚刚出鞘。
林默并没有死,刀光还未闪便被油木托盘挡住。短刀扎透托盘,她就顺势一拧卸下了刀,刀落在她手里云淡风轻地一挥:“看剑。”
一点红松了口气,心脏还在胸腔里狂跳不已。
短刀被林默悬在桌子下,刺客跪得老老实实,两只手拍在刀身上,慢慢的,两只手全黑了。
刀上有毒。
林默吃完最后一口面,打了个嗝,把短刀还了回去:“你有解药吧?”
扮成店小二的刺客脸色变了变,道:“有。”
“哦,那就好。”她起身就要走。
不仅刺客意外,连一点红也很意外,走过去道:“你就这么走了?”
林默见是一点红,腼腆的展露一个笑颜:“是你啊。”
“你不该放他走。”一点红说这话的时候已经陪林默走了很长一段路了。
林默忽然立住脚:“为什么?”
一点红道:“因为他是杀你的人。”
“不。”林默摇头道:“我是说,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一点红说不出。
林默叹了口气,自嘲道:“因为我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的性命,如果是为了自保向我出手,实在情有可原,我有什么理由杀他呢?”接着苦笑道:“或许是我前半生过得太顺遂了,没吃过一点苦头,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相信么,在我二十三岁之前,我没遇到过一个坏人,二十三岁之后,我好像每天都要面对几个坏人。”
一点红似是笑了一声,道:“在遇到你之前,我也曾遇见过几个善人,但跟你比起来,他们都恶毒得像阴沟里的毒蛇。”
林默抿抿唇,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陆小凤呢?他为什么没跟你在一起?”
林默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道:“为什么一定要在一起呢?就算再喜欢,总在一起也会腻的呀。”
握刀的手忽然紧了紧,一点红冷声道:“莫非是他贪生怕死?或者,是他负了你。”
林默又站住了,转过脸道:“你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好了,你还要跟我多久?”
一点红一时失语,镜花水月几乎被他捏出指印:“我只是想跟你说,我想清楚了,我对你……确实有些误会。”
“哦。”哦完林默就觉得可能有点敷衍,又问了一句:“什么误会啊?”
一点红立刻耿直道:“我以为我爱你,其实不是,我只是把你当成我娘。”
林默:“……”这话她没法接,幸好一点红也没想让她接,说完他就畅快了,释然了,扬了扬手中的刀:“有它陪我,足够了。”
……
镜花水月的确一直陪着他,从壮年到暮年,走过了数不清的生死恶斗,每当夜深孤寂之时,长刀出鞘,在月华下在闪动着银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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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本该是三个人的合集,但一不小心写多了orz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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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番外二
(二)叶孤城
南王把叶孤城拉入自家的谋反阵营只做了三件事。
第一, 他勾结南海所有的海盗劫掠过往白云城的商船,在叶孤城清剿海盗时又买通了他身边的亲信,凿漏船只, 一城之主, 一代名剑客险些葬身鱼腹。这时候南王出现了, 他不仅把人从海里捞出来,还借兵给白云城, 将那些神出鬼没来去无踪的海盗一网打尽。
第二,他在叶孤城亲自过来答谢的时候, 请求他教导自己儿子的剑法。
第三, 劫走白云城所有预备上交的赋税, 杀掉所有前来收税的官吏。
他就这样一步一步的将这个世外之人拉上了自己的贼船, 即便叶孤城后来发现不对也已经晚了, 整个云州包括羊城在内的黑白两道势力都认定他是南王的人, 一旦南王谋反的计划败露, 他自然可以一走了之,可白云城跑不了。
南王算准了他先是白云城主,然后才是叶孤城。
但南王忘了, 他不只是叶孤城,还是个孤傲的剑客,像他这样的人,怎会忍气吞声, 受人胁迫?
大魔王来收税就是叶孤城做的一次绝地反击。
他本来是看不起林默的,总觉得她又呆又笨,除了漂亮脸蛋一无是处。用锡伪装成白银, 无论她能否发现其中关窍,他都可以利用这一点给朝廷一个暗示——白云城有问题, 而白云城属于南王治下,白云城有问题就是南王有问题,只要朝廷出手拿下南王,白云城就能保住,至于他自己的生死……早在坠海的那一刻起,他就当自己死了。
南王的回应来得比他想象得更快,大魔王当晚遭遇刺杀,刺客一口咬定是他主使。
魔王若笨一点,信了杀手的话,那他叶孤城就倒霉了。
魔王若聪明一点,不信杀手的话,那这杀手就是对他的一次警告——我随时都在看着你。
幸好大魔王没那么笨,更没有自作聪明。
林默临走时对他笑道:“叶城主,要不要上天飞一圈?”
叶孤城立刻答应下来,除了真的想感受一下飞天之外,也想着,或许让我掉下去,摔个尸骨无存岂非更好?
再后来,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本是他宿命一战,却意外的,以一种莫名滑稽的方式收场,但无论怎样,他仍感激她的相救之恩。
小小客栈里,叶孤城收到了亲信送来消息,南王阴谋败露,仓促举兵失败,被俘于皇城京郊,官家感念幼时相伴之情,不忍处以极刑,只用一杯毒酒送了皇叔上路,世子也跟着一块被白绫绞杀。
不牵连其他人是官家仁慈,但他毕竟也是主之一,除了一开始装模作样的被通缉一番,后面竟也被悄无声息的赦免了。
因为“叶孤城”这个名字消失了,他现在是李四,名字是草率了些,可也让他彻底放下了枷锁,如获新生。
这是后话了,眼下他的画影图形通缉令满天飞,得找个绝对安全的地方躲一躲。
马车晃荡着,疾驰在黄土路上。
叶孤城手撑着车壁闷闷地咳嗽,因剧痛额头上布满了豆大汗珠,一颗颗滚落下来。
太和殿实在太高,从上面掉下来,尽管他第一时间运内功相抗,所受的内伤也不是短短几日就能恢复好的。外头赶车的是自幼被他收养的孤儿,连名字都是他给的,因是在晨光微曦时捡到的,故名叶晨。若说这世上有谁是他绝对信任的,叶晨便是其中之一。
叶晨听着车里的动静,不自觉让马车的速度降下来:“城主,歇歇再走吧,您重伤未愈,这般昼夜兼程实在吃不消啊。”
过了一会里面才传来细微的声响:“不必,三日内必须赶到我说的地方。”
“是。”叶晨最擅长的就是执行命令绝不多问。
哪怕马车停在一处幽暗诡寂的原始丛林,叶孤城下车,让他回到白云城去,叶晨还是照做了,尽管走得极不情愿。
幽灵山庄,叶孤城给自己选的一处绝佳的落脚点。在他还在客栈养伤时,这里的老刀把子就上门送上了一个交易。
山庄会为他提供一个安静的住所和医术高明的大夫,在他养伤期间绝对保证他的安全,条件是,待到时机合适,帮忙杀一个人。
叶孤城同意了,他在幽灵山庄住了一年半,白云城主已经消失,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李四。
幽灵山庄里谁都知道新来的李四很不好惹,刚来的第一天就得罪了一大票人,不好惹的勾子长向来看不惯他冷冰冰的鸟样,趁着老刀把子不在,二话不说打上门,一只铁勾直奔他那张俊俏白润的脸,然后勾子长就成了勾子断。
削掉他手腕铁勾的只是一根放在床头的竹杖。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不但没有麻烦,甚至还有艳遇,晚上他沐浴回来,刚躺上床就感觉到身边躺了一个人,一盏灯移过来照清了这方小天地。
那是个没穿衣服的,慵懒香艳的女人。
叶孤城认得她是幽灵山庄的一位元老,柳青青。
柳青青柔柔笑着道:“老刀把子让我来陪你,一个正常的男人总会需要一个正常的女人来陪,不是么?”
她的年纪不小了,容貌也并非是一等一的美人,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惑,这种诱惑这幽灵山庄这个几乎没有女人的地方更是被放大了数倍。
她也一向对自己的诱惑很有自信。
“来,抱住我。”
叶孤城的确抱住了她,不过不是用手,是用被。
说完这句话,她光溜溜的身子忽然裹上一层厚厚的被,一股巨力把她团成一个球,然后她飞了起来,从窗户飞到了外面,在地上滚了十七八个圈。
从这之后,连狗见了他都绕道走。
一年半以后,陆小凤逃了进来,老刀把子谋划了一场天雷行动,而叶孤城的作用是,事成之后杀光所有的知情者,包括陆小凤。
“然后呢?杀完他们是不是就轮到我了?”叶孤城这么问。
老刀把子摇着头道:“你多心了,我不是你的对手。”
叶孤城冷冷道:“是么?别人也就算了,杀陆小凤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我能杀他,也必然会被耗去大半内力。”
老刀把子淡淡道:“你要毁约?”
这一句话让叶孤城闭上了嘴,他从老刀把子那接过剑,长剑出鞘,剑身上映着他的眉眼,眼中慢慢凝出一丝涩意:“她若知道了,一定会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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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