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祝矜自问算是特别能吃辣的人,和认识的几个重庆妹子比起来,也不相上下。
可她一点儿也不觉得,今天这个锅“不算辣”。
她认定邬淮清在逞强,于是把那杯祝羲泽倒的椰汁,往他手边推了推,轻声说:“你悠着点儿,要是不能吃别逞强,太伤胃了。”
“胃疼我还得照顾你。”她补充了句。
“怎么,你不愿意?”邬淮清笑着反问。
祝羲泽听见他俩的对话,逮着机会批评邬淮清:“生病了有医生,你个大男人让浓浓照顾你干嘛?”
谁知邬淮清一点儿也不恼,反而把目光转向他,问:“你嫉妒?”
他的模样颇有些挑衅,还带着恋爱人士在单身狗面前特有的骄傲。
祝羲泽深觉这人不是个玩意儿,谈了恋爱便性子大变,以前的邬淮清,哪会这样说话?
仿若全天下只有他自己有女朋友似的。
“懒得理你。”他怼道。
邬淮清轻嗤。
祝矜觉得这俩人还挺幼稚。
事实上,她从小到大身边有一堆男生,已经充分见识到,男性能有多幼稚。
宁小轩曾经为了证明自己比路宝长得好看,还给街上的陌生人发过调查问卷,让他们在两张照片中选一个好看的。
“诶,我想开店,你俩有什么建议没?”她问
“什么店?”祝羲泽问。
“没想好,在广安商厦那儿,可能咖啡馆?”她不确定地说。
-
咖啡馆里,张菁把最后一封邮件看完、回复了之后,“啪”的一声关掉电脑。
她吐了口气,然后大大地喝了一口馥芮白。
张菁心里憋着一口气,最近一段时间,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儿。
晚饭还没有吃。
但她最近胖了两斤,于是严格控制,晚上六点之后,除了饮品,什么都不能吃。
此刻肚子饿着,张菁仿若浑然不觉。
她早就拥有了这样的自制力。
为了美丽、金钱、地位、名誉,必须付出一些相应的东西。
而饿肚子,是最最简单的,几乎没有成本。
她把电脑装进包里,起身离开咖啡馆。
咖啡馆在商场里,她顺道买衣服。
在一楼的一家店,张菁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确认无疑后,她走上前,主动打招呼:“骆阿姨?”
是邬淮清的妈妈。
没想到在这儿碰上。
“晶晶?”骆梧转过身,看到是张菁,笑道。
这些年,自从搬了家,她们见面次数不算多。
但因为骆梓清生前和张菁是好朋友的关系,骆梧对张菁的印象不错。
“您一个人逛街?”
“嗯,你呢?”
“巧了,我也是。”张菁说,“刚在咖啡馆忙完工作。”
骆梧点点头:“看来工作蛮辛苦,阿姨还没吃晚饭,你要不要陪阿姨去吃?”
张菁几乎是没有什么犹豫的,便点了点头,“好呀,我也还没吃呢,正在想要吃什么。”
两人说着,从精品店走出来,上楼去吃饭。
电梯里,骆梧问:“你和淮清常联系吗?”
“还行,前一阵还见面了,淮清哥最近工作是不很忙?”她问。
“好像是。”骆梧不大清楚,她问,“你知道你淮清哥有没有女朋友?正经的那种。”
“啊?”张菁忽然愣了一下。
-
广安商厦的开发商,邬淮清和祝羲泽两人都认识。
“挑店面的事儿交给我,你想想开什么,之后我会让Amy帮你做一套评估。”祝羲泽说道。
“Amy姐?那真是大材小用。”其实祝矜心里想的是,她自己就是学商科的,自己可以弄。
不过纸上得来终觉浅,还是要谦虚。
邬淮清捏了捏她的手腕,说:“亏钱也没事儿,我给我们宝贝儿投资。”
祝羲泽:“……”
之后,他俩教给了祝矜一些商场上的道理,祝矜对这些事情还算感兴趣,不过更感兴趣的是其中的八卦。
每次祝羲泽讲着讲着,就会被祝矜带偏。
他们三个人就在互相调侃和聊天中,吃完了这顿火锅。
这家火锅店临街,一出去,就是深夜的街道。
虽然还未到九月,但日历上已经入了秋。
这场雨一下,竟有点儿凉快。
祝羲泽冲他俩摆了摆手,然后向自己车的方向走去。
邬淮清站在廊檐下,撑开手中的伞,遮在他和祝矜的头上。
他手中的伞,是款私人订制的。伞面纯黑色,内里有蜿蜒又大气的盘纹,最巧妙的是伞柄的设计——
伞柄是一只捧着玫瑰的铂金小狐狸。
狐狸尾巴上刻着WHQ三个字母。
他曾说,这只小狐狸很像她。
祝矜虽不觉自己和狐狸有什么相似之处,但看在这只小狐狸这么可爱又矜贵的份上,勉强接受。
火锅店离安和公馆不远,她忽然说:“要不我们走回去吧,明天早上再来取车。”
“好。”邬淮清握住她的手,两人一起漫步在深夜的雨中。
马路被雨水洗得发亮,倒映着来往车灯和路灯橙黄橙红的光晕,时间在这一刻安静了下来。
路边有家小剧院,亮着灯,二楼窗户开着,彩排的声音混糅在簌簌的雨声中。
剧院门口,坐着个拉二胡的落魄中年人,二胡声凄厉动听,祝矜摸了摸包,从里边找出一张红色的纸币,放进他身旁的钱箱里,他点头冲她头一笑。
雨中带着淡淡的花香,还有掉落的紫色花瓣,混在泥土中。
这样静的夜晚,又这样美。
有和他们相似的情人拥抱着从他们身边呢喃而过,好像在证明——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浪费时间,不叫浪费时间。
他们沿着落馨街,一路向前走,直到在十字路口拐个弯,就到了安和公馆在的那条街道了。
两人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小区里。
祝矜走在绿化带旁边,经过小公园的时候,忽然听到有稚嫩的童声在叫自己。
“姐姐——”她回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衣服的男孩跑过来。
“望望?”祝矜疑惑地问道,“你怎么还不回家?”
“我和姜百醇还在玩。”
祝矜抬头一看,果不其然,姜百醇也还在广场上,正向这边走来。
两个小孩儿似乎一点都不怕雨,连伞都不打。
“都要十点了,快回去吧。”她说。
望望把手中的溜溜球提上来,拒绝:“不!我们今夜要去探险,待到十二点。”
“你妈妈呢?”
正问着,她便听到一声“姜百醇——”。
“不好!”望望低声喊道,“姜百醇妈妈来了,我妈肯定也要来了。”
他说着,想要藏起来。
祝矜看到姜百醇被妈妈提溜走,望望还没来得及藏,他妈妈便也来了。
她和祝矜打了声招呼,就把望望带走,“快回家,洗澡睡觉。”
望望走之前,还回头看祝矜,用口型对她说:“明天打球——”
祝矜看着他不情愿的背影,笑起来,然后转过身,准备和邬淮清继续往前走。
“你交新朋友了?”他问。
“嗯。”
“不错,还是忘年交。”邬淮清边说着边点头。
祝矜瞪他:“我和他们就差了几岁而已。”
“几岁?你确定?”
“确定以及肯定,我可是很年轻的好不好。”她说时,用一种“你不要以己度人”的眼神看着他。
这几个小朋友,都是祝矜最近的羽毛球搭子,人均小学生。
但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是吃什么长大的,一个比一个高,一米六左右,和将近一米七的祝矜打起羽毛球来,也毫无压力。
听了他们的相识过程,邬淮清不厚道地笑起来:“你还挺有童心的。”
“那可不,成年人也是要有童心的,并且他们特别好玩。”她说道。
这群小朋友特别喜欢祝矜,因为大姐姐不仅长得漂亮,球打得好,还经常给他们买零食,请他们吃冰激凌。
最关键的是,她不把他们当小孩儿,而是当朋友!
祝矜和这些小朋友们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特别放松。
“这么喜欢小孩儿,那咱俩生一个?”邬淮清忽然不正经地说道。
祝矜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可别,要是生一个,能直接变成这么大也行,可要从天天哭的婴儿开始……”
她说着,耸了耸肩膀,简直是不可想象。
祝矜家里人多,比她小一辈的小孩儿早已经出生了,大家过年聚在一起的时候,小孩儿“小姑小姑”地叫着她,看起来又乖又可爱,可不到一会儿工夫,就要把家给拆了。
再说,怎么看邬淮清,都不是那种喜欢小孩儿的人,刚刚望望和她说话时,他可是全程没有表情。
邬淮清笑起来,捏了捏她的后颈,“我这压力还挺大。”
“怎么了?”
“忽然发现,你的追求者,全年龄段都有。”
“……”
祝矜在夜色中递给他一个冷眼,然后掐了掐他的腰。
她安慰地说道:“放宽心,他们没有和你同台竞争的机会,你是谁?小清子,那可是有娘娘撑腰的人,内定好的。”
邬淮清轻笑,“那谢谢娘娘嘞。”
秋雨淅淅沥沥,要到家门口的时候,祝矜忽然像小孩子一样,用力踩了一脚水坑,然后跑开。
泥水溅在邬淮清的裤子上。
他抬头,只见始作俑者早已跑远了,隔着几米的距离,她幸灾乐祸地看着他,双手扶在膝盖上,笑个不停。
邬淮清走过去,把伞撑在她头顶。
她的头发淋了点儿雨,此刻鬓角的发蜷曲着贴在光洁的额头上,湿哒哒,又乌黑明亮,衬着那双皎洁作怪的眼睛。
像是刚刚化为人形的小妖,古灵精怪,又不谙世事。
邬淮清温柔地笑着,理了理她的头发,轻声说:“好像现在真的不能要小孩儿。”
“怎么了?”
“我眼前这不就是一个叫祝浓浓的小孩儿吗?哄一个就够了。”
第61章 跳海 于是他选择主动出击。
八月末, 是夏威夷一年四季最热的时候。热带的阳光不遗余力地洒在他们身上,又带着海风的湿润。
祝矜和邬淮清到来的第一天,是中午, 他们哪里也没去,就在酒店倒时差。
本来祝矜觉得,和他出来玩,大好的下午却待在酒店,实属浪费时光, 于是, 她想给第一天也安排上行程。
但被邬淮清劝服了。
他说:“出来玩就是放松休闲,没有什么浪费不浪费时间,你看你都困得要睁不开眼睛了。”
说着, 他把她抱上床, 两个人躺在铺满玫瑰的床垫上, 鼻息之间都是香气。
邬淮清指尖缠绕着她的发丝:“我们这次不要跟着计划走了, 我带你玩,好不好?”
祝矜来之前做过一个简单的攻略,她靠在他的胸前,很困,听到这话, 却一下子来了精神。
“怎么玩?”
谁知他懒洋洋地说:“不知道。”
“咦,那你就敢当导游?”
邬淮清轻笑了一声:“想和你过一个没有计划的假期, 漫无目的, 想玩什么就玩,想去哪里就去。”
“相信我,我是个好导游。”
他的话语很动听。
在成年人的世界中,无论学习、工作, 还是最简单的生活,到处都充斥着计划和目的。
“没有计划”“漫无目的”,仿若是忙碌的成人世界里的一首诗。
祝矜是个感性的人,她瞬间就被这首诗给打动了。
“好啊。”她回扣他的掌心,说道。
心里一下子卸去了旅行的包袱,“旅行时白天睡觉就是在浪费时间”的想法也随之烟消云散。
祝矜在他胸前画了个圈儿,慢吞吞地说:“其实我之前和希靓出来玩,我俩也基本不做攻略的。”
“那这次怎么这么赶?”他问。
“你还问?”她戳了戳他,“还不是你平常太忙了。”
她从心底里,想把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尽可能地变成两分钟,甚至更多。
“不用那么急的,我们还有漫长的未来。”邬淮清轻笑了一声,然后捏了捏她的耳垂,她今天戴了一个小巧的椰子树形状的黄金耳钉,手腕上也戴了一副金手镯。
邬淮清早就发现,不同于当下大部分女孩儿觉得黄金俗气,不愿意戴,祝矜有很多黄金饰品。
可能因为皮肤白的缘故,她戴着这些饰品的时候,不仅不俗气,还会有一种很温柔的感觉,和她的气质刚好相符。
“把椰子树戴到耳朵上了?”他问。
“嗯。”祝矜点点头,轻笑了一声,然后有点儿骄傲地说道,“这是来热带的仪式感,晚上我们去吃椰子肉吧。”
“好。”
“想当初,我回北京,还是因为想吃椰子鸡呢。”她闭上眼睛,低声嘟囔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