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狸?”况曼眨了眨眼。
不是该叫竹鼠吗?
哪个后人这么没文化,楞是将芒狸这么好听的名字,给改成了竹鼠。
孟九重:“嗯,你怎么抓到它的?”
芒狸可不好捉,除了设陷阱,极少有人能空手捉到它。
况曼咽了咽喉咙,像瞅一盘菜似的瞅着竹鼠:“它从我脚边跳过,我弯身一抓就抓到它了,九哥,咱们晚上吃它吧!”
“行,晚上给你弄。”看着她眼馋的模样,孟九重嘴角抿起浅笑。
她与他也算同命相怜。相同的际遇,一个清醒自知,一个却忘得一干二净,也许不记得过往,对她来说,是最大的幸福。
况曼眼馋了一会儿竹鼠,见孟九重还有一大截水沟没有掘出来,袖子一撸,麻利地动手帮忙。
两人出来时只带了一把农具,况曼没有锄头,就力所能及的,把山水冲下来的小石头,一块一块捡出来丢远,方便孟九重挖掘。
有人帮忙,孟九重挖掘速度增快,在太阳落山前,总算是把山水引进了新挖出来的水沟里,然后流进田里。
日落西山,二人干完活,稍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泥,便准备回村。
回村路上,况曼遇上好些干完活回家的村民,每个村民路过时,都会扛着锄头打量几眼况曼,甚至有的村民,还会喊住况曼说上几句话。
大山婶几人的传播速度异常迅速,经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大伙都知道况曼已经不傻了。
有人欣慰,有人调侃,更人有语重心长,叮嘱两人好好过日子,反正说的都是好听的话,倒没有人阴阳怪气,见不得人好。
况曼一路都抿着嘴,羞赧浅笑,应对村民的事全交给了孟九重。
孟九重人情练达,几句话,就将人应付走了。两人刚到村口,便听到村头杨大富家传出了几声悲怆的哭喊声。
“我的儿啊,咋好好的,就摔成了这样了,你这样,让娘怎么活啊!”
哭声绝望,听得人心里难受。
但抱歉,难受的只有别人,绝没况曼。
况曼听到这声音,睫毛微颤,挡住瞳底嘲意。他害傻女丧命,她没以牙还牙,已是她仁慈。
“阿威娘,阿威命还在,你好好照顾着,说不定能好转。”
“对啊,命还在就好,你可别想不开,你看九重媳妇不就好了。”
“村里的小孩该管管了,一天到晚调皮捣蛋,瞅瞅,这不就出事了,回头得闲了,咱们合计合计,把那块大石头给推了吧,我都好几次看到有小孩跑到上面去玩了,这万一......”
“行,等秋收后,咱们就把那石头给弄了,正好弄来把村口的路给铺一下!”
过了一个下午,被送去镇上医馆看大夫的阿威,被杨大富带了回来。
但带回来的阿威,却被大夫判定成了傻子。
儿子成了傻子,且恢复机会渺茫,杨大富精神气一下子被抽走,整个人都暮气沉沉。
阿威是杨大富的独子,两口子极为溺爱,就连昨儿曝出阿威欺负况曼的事,杨大富都没下狠心教育阿威,只轻轻拍了几下。
可就是这样,阿威也把傻女记恨上了,这不,一大早就跑去孟家,想找傻女出口恶气。
谁知,这次却撞上了铁板,这铁板太坚硬,直接把他撞成了傻子。
村民们在安慰杨大富俩口子的同时,谈起了那块大石头的隐患。
孟九重也在杨大富家停留了一会儿,毕竟杨大富是杨御的族人,他家小孩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不关心问几句,别人会说他不近人情。
况曼跟在孟九重身后,冷漠地注视着院中一切。
现代社会有句话说的很对,当家长的不会教育孩子,总会有人帮着教育,只不过......外人的教育,可就不像当家长的那般温和了!
第7章 这人,有秘密哦!
回到家,孟九重着手收拾竹鼠,况曼吸溜着口水,寸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仿佛一错眼,到嘴的肉就会飞了般。
那垂涎的模样,看得孟九重直摇头。
“以前也没缺你吃的,怎么清醒了,还眼馋起这些东西来了!”
家里情况不算太差,且又靠近大山,桌上隔三差五就有肉菜,她怎么就馋上肉了呢!
况曼:“不知道,反正就想吃肉。”
可不就是想吃肉吗?
末世的肉是奢侈品,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顿,她已经好长好长时间,没有敞开肚子吃肉了。
“这么喜欢,那等空闲了我进山一趟,到时候多弄一些,让你吃个够。”孟九重嘴角带笑,打趣了况曼一句。
说着,他视线扫向远山,英挺面容闪过刹那间的失神。
她既清醒,不再痴傻,那他......
况曼眼睛一亮:“我和你一起去!”
“嗯,正好雨后山中会生蘑菇,去采一些回来,晒干了放着冬天熬汤喝。”
孟九重回神,将眸中异色收敛,手中剥皮小刀一转,一鼓作气,把竹鼠皮完整剥了下来,然后浸到清水里。
竹鼠清理干净,孟九重换了把刀,啪啪啪,利落地将竹鼠砍成块状,然后丢进沸腾的锅中,将竹鼠肉过水。
一套处理竹鼠肉的动作,一气呵成,挥洒自如,莫名的给人一种诡异感。
可偏拥有傻女记忆的况曼,不但没觉得一个农家子,砍肉的动作如此麻利有何不对,反而觉得赏心悦目,甚至还看得微微入神。
这会儿,她正琢磨着要不要偷个师,学学他怎么做菜。
在傻女记忆中,孟九重一直都是这样的。他仿佛是个超人,什么都会做,且,做什么都比别人厉害,这种依赖与绝对信任的记忆,无形中影响了况曼对孟九重的认知。
“去院子后面的菜地里,给我扯些葱回来。”孟九重将竹鼠肉放进锅里,让况曼去弄些调味的葱回来。
况曼眼巴巴地看了眼大铁锅,点了点头,转身去扯葱。
晚饭是爆炒竹鼠配大米饭,况曼敞开肚子,又把孟九重多煮出来的饭,吃光了。
这身体胃小,况曼明明觉得自己还能干上一盆饭,胃中饱腹感却提醒着她,不能再继续,再继续吃,胃会受不了。
看着还剩了一小半的竹鼠肉,况曼砸吧砸吧嘴,有些认命地放下了筷子。
*
夜暮笼垂,星子寥落。
静谧的卧房里,烛火明亮。孟九重闲适地坐在书桌旁,煮着茶,安静地翻阅着书。
此时的他,没了白日农人装束,风雅再现,仿佛换了个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转变,在他身上没有一丝违和。
况曼今晚吃得太饱,胃有些撑着,在院中消了消食。消食的时候,那种想要将孟九重圈入自己人范围的冲动,越来越重。
没办法,在古代会煮饭的男人太少了,而自家这个便宜夫君,不但会煮饭,各方面都还不错。
消完食,况曼洗漱好,姗姗回房,看到又换了一种姿态的人,眼里透起丝欣赏。
史书上一句“百无一用是书生”嘲了多少读书人无法施展抱负的无奈。
自家这便宜夫君,好像没这方面的问题。
义父不让科举,他没自暴自弃,换种生活态度,种田打猎......煮饭,样样精通。
就凭他这份安然若素的心态,就值得她高看一眼。
况曼没打扰孟九重看书,放轻脚步上床,闭着眼睛想了会儿事,便睡了过去。
认真看书的孟九重似乎察觉到她睡着了,抬眸,幽幽注视着麻上微拱起的被褥,随即将手中的书搁到桌上,半眯着眼帘,陷入了沉思。
白烛燃尽,沉坐在书桌前的人,终于有了反应。
孟九重从椅子上起身,步履轻盈,悄无声息走到床边,将况曼睡着时,踢掉一角的被褥轻轻拉上来,给她盖好。
在床前站了一会儿,孟九重转身,毅然出了房间,没入黑暗中。
床上看似熟睡的况曼,在身上被褥移动刹那,就已清醒。
可察觉床前之人未动,便放缓呼吸,宛若真的在沉睡般,连眼皮都未颤动一下。
——她想看看他要干嘛。
然而等了一会儿,却等来了离开的脚步声。
况曼睁眼,黑眸瞧着离开院子的孟九重,好看的眉头轻轻蹙起,眼里划过丝疑惑。
奇怪,大半夜的,孟九重出门干什么?
况曼掀开被子,便要下床,跟去看看究竟。
随即似想到什么,她动作一顿,撇撇嘴,又躺回了床上。
算了,他既没有探究她的变化,那她也没有必要去窥视他的秘密......
*
郁黑山林,蛇虫猛兽在山中肆意。
一清瘦身影,矫捷飞跃在密林之中。飘逸身姿宛若夜下雄鹰,几个起伏,便消失在山顶。
身影纵过几重山峰,抵达一处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
老林深处,一条清澈小溪蜿蜒盘旋,溪水泛着月波,涓涓流淌,一座清幽竹屋静静伫立月色之下。
简洁的竹屋院落,长衫儒雅老者,闲适落座于石桌前,仰望山中夜色。老者蓄有长须,发间透着银白,一双褐色眼睛,仿佛透彻一切世情。
见远处健步而来的人,长衫老者枯井般的眼睛里,顿时溢起慈祥。
他萧萧起身,迎上来人。
步伐才跨出一步,脚边就响起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铁链撞击声。
仔细一看,原来老者脚下,竟锁着一根成人手臂粗的大铁链。
铁链极长,一直蜿蜒到竹院外一个漆黑的大铁球上。
那铁球极大,足有他身后竹屋一半大小,目测,重若万斤也不为过。
老者仿若未闻般,看着走进院中的清隽男子:“今晚怎么过来了。”
孟九重举步走到老者身边,搀扶着他的手,将老者往竹屋里带。
“师父,阿曼清醒了!”
“哦,恢复神智了?”
老者脚步一顿,诧异道:“出了什么事?你义父想方设法都没能让她恢复神智,怎么突然恢复了。她既恢复,你可有问清楚,她是如何受伤的,可有看到伤她的人?”
“她是被村里几个小孩子,用石头砸中脑袋,突然清醒的,但可惜,她不记得出事前的事。”孟九重沉眉。
“人的脑袋是最神秘之地,受创恢复,倒是说的通。”老者闻言,脸上涌出失望:“罢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你也别强求。她也是个可怜人,她之父母怕也与你爹娘一样,遭了毒手......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孟九重一双幽瞳隐于长睫之下,看不清眸中情绪:“阿凤村是个宁静之所,等阿曼稍能自理,我便会离开阿凤村。”
“那里住的是你义父的族亲,都是些普通人,离开也好!”老者看着已有打算的孟九重,略有些忧心的道:“九重,在外行走,一定多加小心,你千万别被恨仇蒙蔽了双眼,我与你义父,只希望你好好活着......”
*
夜尽天明,清幽山涧云雾缭绕。
况曼一觉睡到自然醒,刚睁眼,本该忪惺的眼眸,刹时澄澈清明。
枕上余温残存,身侧之人却已不在。
况曼眸子轻蹙,眼底闪烁疑光。
她以为,他只出去走走。却不想,他一去就是大半夜,直到天将放明,才带着一身凉意回来。
凉意甚重,入枕后,她明显察觉到他发尾处浸着湿润。
昨夜未曾下雨,他发间却染了湿意,这无疑证明着——他入过山!
=只有山上密集的震露,才有可能染上他的头发。
夜晚的山林,是最危险的,而他却半夜三更入山......
——这不合常理!
这人,有秘密哦!
第8章 就差没吹个口哨,以示欣赏了……
酷暑将逝,天气越发炎热,连晨起的风,都不再那么清爽。
“阿曼,别睡了,赶紧起床,今儿我们要进山。”孟九重温润的嗓音从院外传入房内,紧接着,哗啦一道水声响起。
“已经起床了,这就来。”已起床一会儿的况曼,拢了拢衣服,步到窗户边,将半掩的竹窗撑上。
“九哥,今天要进山啊?”
况曼悠悠趴到竹窗上,笑盈盈地看着,院中某个肩宽腰窄正在往石缸里倒水的人。
嘴巴微嘟,就差没吹个口哨,以示欣赏了。
呵,有秘密的百变郎君啊!
真想撕开他的伪装,看看他隐于人后的另一副面孔,又是哪般姿态。
眨眼,时间便去半月。
半月过去,况曼也熟悉了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里。
这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人文习俗与华夏旧时相同,但偏就没有一个朝代对得上,况曼怀疑,她这是穿越到异时空了。
不过,穿越到哪里,都不影响况曼对待生活的态度。
没有丧尸的安稳生活,让况曼很满意。
这半个月,况曼别的没学会,倒是把农民伯伯看家本事学会了,因为,她天天跟着孟九重下地,而孟九重也在极认真的教导她如何伺弄田地。
但抱歉,学会了种田,却学不会做菜......
受天赋影响,况曼厨艺和上辈子一样,还是处于能把食物煮熟的阶段。
孟九重的嘴,似乎比况曼要挑的多。
况曼能将自己煮出来的东西,一点不落的全吃进肚子里,可孟九重却在吃了两顿后,就不让她拿锅铲了,只让她干蒸饭或是做面条这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
而这段时间,况曼最大的发现,便是自家这便宜夫君......很有问题!
况曼发现,便宜夫君每隔两三天,就半夜失踪一次,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第二天,又仿佛无事般,该干活干活,该煮饭煮饭。
况曼现在都习惯了。
等他一走,就从床上爬起来练功。还别说,这各有各的秘密,又各干各事的相处模式,况曼觉得还不错。
便宜夫君昨儿晚上又消失了一晚,要不是他回来时,身上的味道干干净净,还夹杂着一丝青草芬芳,况曼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偷摸着半夜去会小情人了。
这可是她圈定的人,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肉,被野猫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