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印象,脑袋是清醒了,但能记起的,都是被义父带回来后的事。”况曼动作微顿,低落的道:“也许是我痴傻,他们嫌丢脸,抛弃了我吧。”
说来也奇怪,傻女记忆中,竟没一丝被捡回来之前的记忆,只有一个模糊影子,在喊她的名字。
况曼想到那模糊影子,下意识问:“九哥,你和义父当初是在哪捡到我的?”
孟九重听到况曼并未恢复以前记忆,洗碗的动作微不可查的顿了顿。
难怪她清醒过来后,未有一丝异状,原来是没有以前的记忆......
孟九重叹了口气,把洗好的碗收进碗柜。清洗了手上油渍,取来搭在一旁的手帕,将手指上的水珠擦尽。
“是在一处悬崖边捡到你的。发现你时,你身受重伤,性命垂危。义父不忍,便将你带了回来,并用良药救治于你,当时你身上的伤,皆是钝器所致。”谈到捡傻女的过程,孟九重不动声色,观察着况曼神情变化。
但眼前的人,脸上除了震惊,就再无其它表情,仿佛是在听别人的故事般。
看来,是真的不记得了!
孟九重收起凝光,习惯性地抬手,想摸摸况曼脑袋,以示安抚。
手探出小小弧度,想到况曼已不再痴傻,又缓缓放下了胳膊。
他抬眸,看向空中月牙:“你应该不是被家人抛弃的,我们捡到你时,你衣着精致,一看就是被家里娇宠的女孩。”
孟九重顿了顿,嗓音变得有些低沉:“你......想找你的父母吗?”
“不了,都这么多年了,就这样吧。”况曼神情略显沮丧,说罢,她转过身,继续扫地。
不过就是顺嘴一问,她傻了才会弄一堆约束她的人回来。
现在这样就很好。
熟悉傻女的人只有孟九重一个,看模样,他也不是个难相处的,应不会对她造成多少困扰。
“会有遗憾。”孟九重缓声道。
况曼:“没什么好遗憾,反正也没有他们的记忆。”
“也罢。”孟九重闻言,止住这个话题。
空中一时静谧。
*
况曼扫完地,乘着月光回了卧房。
卧房内,烛影昏黄。
先她一步回房的孟九重,手执书籍,闲静翻阅着。
许是梳洗过,墨发已松散,垂直散落身后,身前书桌,一壶热茶袅袅散着热气。
看书的他,较之早前多了几分风雅。
仿佛古画里走出的温雅书生。
况曼微诧,旋即眸底划过恍然。
杨御曾送这家伙进过几年学,眼前这一幕,怕是在书院里学的。
见况曼进屋,孟九重将书搁到桌上,从旁边取出一个小瓷盒,道:“过来我给上药。”
况曼轻嗯,坐到孟九重身边的凳子上,薅起额头上的头发,方便孟九重上药。
孟九重观察了一下况曼额头上的伤,拧开盒盖,挖出一坨褐色药膏,抬手,轻轻给涂到况曼额头上。
药膏透着一股淡淡的薄荷清香,抹到肌肤上,带着丝沁凉之意。
孟九重涂抹均匀药膏,他将手心摊平,重力的将药揉散,方便受伤的地方吸收药力。
掌心微热,所过之处药力散开,徒留淡淡余温。
上完药,孟九重将药盒放到一旁,起身去清洗了一下手,又坐到书桌前,拿起了书,轻轻将书翻页:“天色不早,早些休息吧!”
况曼嗯了一声。
上了床铺,困意席卷,况曼打了个哈欠,将叠起的被褥拉来覆在身上,微微侧身,便睡了下去。
换了一个安稳的环境,但末世养成的警惕却依旧存在。
况曼连孟九重熄灯上床,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孟九重入被时,况曼身子潜意识僵了僵,旋即,又放松了下去。
半夜时分,身侧的人似乎无法入眠,动作轻巧地坐起身,将踢开的被子拎起,轻轻盖到况曼身上,节骨分明的手指,看似无意地落到薄褥外白皙手腕上,在腕间稍留了一会儿。
感受着肌肤下,跳动规律的脉搏,他缩回了手。
做完这些,他斜倚到枕头上,阖着眼睛,不知在沉思什么。
况曼睡意朦胧间,半睁开眼,眯了一眼,便又阖下了眼睛。
*
晨风带着丝微凉,从窗外灌入,昨晚还星宿满缀的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绵绵细雨。
院落被雨水浸湿,枝上雨珠滴落。
况曼一夜好眠,睁开惺忪秀眸,往半掩着的竹窗瞅了一眼。
下床,披上外衫,走至窗边。将半遮半掩的竹窗撑开,晶亮眼睛,惬意地欣赏着窗外细雨。
清新的空气,没有任何异味,醉人心弦。
末世的空气,永远是浑浊的,哪怕是下雨天,空气中都飘荡着丧尸独有的恶臭。
好久没有呼吸到正常空气了。
陶醉之际,孟九重从另一个闲置的杂物间里步了出来。
“阿曼,早饭我温在锅里,今儿下雨,我去一下田里,你关好院门呆在家,谁来叫也别开门。要是阿牛他们爬过篱笆进院,你直接将他们打出去。”
从杂物间走出的孟九重,又一次刷新了况曼的认知。
昨儿晚上他认真炒菜时,况曼以为,孟九重就该是个厨艺了得的大厨,后来回了房,见他看书,她觉是大厨这称呼,对他有些亵渎。
低眸看书的他,明明就是一个雅俊文人。
一觉睡起,况曼打破昨晚的两个认知,她这会儿,终于相信傻女对他的评价了。
原来傻女没骗人——
这便宜夫君还真是个种田的庄稼汉!
头带斗笠,身披蓑衣,裤脚微微挽起,露出精瘦小腿,肩膀上还扛了把锄头。
那扛锄头的姿势,一看就是个擅弄田地的庄稼把式。
况曼眨眨眼,俏容闪过诧异。
——百变郎君!
除了这几样,他还有啥是没被她发现的?
想到他可能还会换种身份,况曼莫名有些期待。
第5章 以牙还牙
孟九重嘱托了一番况曼,扛着锄头,如早出的农人,走出家门。
昨儿那些用石头丢况曼的熊孩子,在天黑后,几乎都被家里大人揍了一顿,哭声没少传进孟家。
孟九重担心那几个孩子,会将挨的揍归算到况曼身上。
这种情况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
曾经他将欺负况曼的小孩捉住,交于他家大人,谁知,那被他捉住的孩子,回头就把这笔帐算到了况曼身上。
况曼目送孟九重离开。
待身影消失视线,她懒洋洋地伸了个腰,扭动一下脖子,穿戴整齐地去了厨房。
什么都能错过,唯独一日三餐不能错过。
将孟九重温在锅里的早饭,全部吃进肚子,况曼心情舒畅地回了房。
休息一晚,三级异能已恢复泰半。况曼无所事事,打算用异能温养一下身体。
这具身体许是幼时受过伤,看着虽与常人无异,实则却很孱弱,得调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到正常人状态。
她还想将异能修练至上辈子的八级呢,没有健康的身体,谈什么修练。
况曼敛下心神,催动异能,准备调养身体。
调理不到一个时辰,院中突兀响起一道水声。
水声打断了况曼运功,她黑眸一睁,恼怒地往窗外扫了一眼。
院落石缸上,一根成人小腿粗的木棍,大半截落进了石缸里。
缸中水花漾起,飞溅而出。
......孟九重的担心成真了。
还真有人不服气,上门寻衅。
一张青涩脸孔,满布阴云,本该纯真的眼睛,此刻却如毒蛇般,阴恻恻地盯着孟家窗户。
院外站着一个男孩,目测十一二岁,已不属于无知幼童。
在古代,这个年纪的小孩已可抵半个大人用。
“喂,傻子,出来。”
况曼认识这个小孩,他是杨兰的堂弟,也是那个诱骗傻女进山,和蛊惑傻女下河抓鱼的人。
昨儿傻女会丧命,最大原因,就是这个小孩。
其他几个欺负傻女的小屁孩,石头都是乱丢,并没对傻女造成致命伤害,唯有这个男孩丢出的石头......次次都砸中傻女的脑袋。
包括她穿越过来后,额头上最后一道伤,也是这个男孩造成。
看到这个小孩,况曼眼瞳泛起冷意。
他的举动,已不再是纯粹的捉弄,而是下了死手。
况曼不知道他是受杨兰教唆,还是生性本恶,总之,他已彻底惹恼了她。
不是喜欢叫傻女傻子吗?
那她就告诉他,什么才是真正的傻子。
况曼黑眸落到那根掉进石缸里的木棍,手指掐了一个响,石缸中的木棍突得一下,腾空飞起,旋即,向院外的小孩骤然飞了过去。
“——啊!”
惨叫突兀响起,院外之人抱着脑袋,身体一软,失力倒在了地上。
况曼嘴角抿起寒意,身形如鬼魅般,赫然消失在房间。
再出现时,人已置身院外。
况曼弯身,伸脚,踢了踢地上已然被砸晕的人,随即弯身将人拎起,再一晃,消失在了院子前。
大概一盏茶功夫,况曼身影再度回到孟家院外,她嘴角噙着笑,轻轻推开院门,信步回了房间。
末世生存十几年,况曼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天真少女。
收拾一个谋害傻女性命的人,况曼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末世,人性之恶被放大到极限,能在末世活下来的,尤其是女人和孩子,没一个善茬。
况曼懒得去探究这个小孩对她的恶意来自于哪里,既然招惹上她,那就要承受来自她的报复。
*
雨,不知何时已停下。
山涧薄雾渐散,被雨水洗涤过的树林苍翠欲滴。
快近中午,孟九重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
“阿曼,今天额头还疼吗?”
将锄头和斗笠放置院门前,褪下身上蓑衣,孟九重看着坐在檐下的况曼,关切地问。
声音清朗温润,极为悦耳。
况曼回以他一个浅笑:“不疼了。”
“不疼就好,那应该没什么大碍。”孟九重略略安心。
况曼转移话题,“九哥,快中午了,咱们中午吃啥?”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到了中午必须吃饭,而能解决她吃饭问题的,只有眼前这个便宜夫君。
孟九重看向她:“你想吃什么,九哥给你做。”
“啥都可以?”况曼眼珠突兀一亮。
看见一提到吃的,就双目生辉的少女,孟九重好笑地点了点头。
况曼砸吧砸吧嘴:“我看炕上挂了只熏过的兔子,那只兔子能吃吗?”
“行,今天中午咱们就吃它。”
孟九重说着,回屋把沾了水迹的衣服换下,进了厨房。
况曼见状,眉毛弯起,颠颠地跟进了厨房,给孟九重打下手。
厨艺不精,但烧火况曼还是很拿手的。
昨晚天太黑,她没注意到炕上挂着兔子,要是知道......好吧,知道她也不会弄,最多就煮熟了,随便吃吃。
况曼坐在灶台下,拨弄着灶中柴火,烧火烧得有模有样。
孟九重处理着熏兔子,目光偶尔落到灶下少女身上。
少女眸子灿若星辰,时不时露出垂涎,生动又鲜活......看着如此有灵气的况曼,孟九重心中生起淡淡疑惑。
但这疑惑在看到少女晶莹的左耳垂下,那颗只有针眼大小,珠红鲜艳的红痣时,又逐渐消去。
人没变......难道,真只是清醒?
可清醒后,为何却独独缺了八年前的记忆,是当初受创太重?
罢了,没有便没有吧,能侥幸清醒他也为她高兴,至于其它,顺其自然。
孟九重收拢心绪,很快便将熏兔子打理干净,然后,麻利地将兔子大卸八块。
今天这只熏兔子,孟九重没打算用炒的。他先是把兔肉滤了一下水,将肉煮熟,在蒸饭的时候,把捞出锅的兔肉装进一个大碗里,放到饭上蒸。
很快,厨房内就飘起一股淡淡肉香。
肉香蹿进鼻端,挑起味蕾以往对美食的记忆,况曼咽了咽喉咙,秀眸落到孟九重轮廓分明的脸上,心思暗暗浮动。
这么会煮饭的男人......真想把他“占”为已有!
*
昨晚况曼的饭量,似乎吓到了孟九重。
孟九重担心她又吃不饱,午饭就多蒸了一些,可谁知,饭锅还是见了底,一粒米饭都没剩下。
孟九重惊讶地盯着况曼的肚子,见着比平日微微圆了一些的小肚子,长眉轻蹙:“阿曼,暴饮暴食不好!”
饭量比平时足足多了一倍!
当年她受伤严重,除些没救回来,这些年他和义父费尽心思调养,才稍有好转,可不能因为口腹之欲,就毁于一旦。
况曼面不改色,淡定地放下碗筷,“九哥手艺好,忍不住多吃了些!”
她也知道这具身体不能暴食,但她克制不住。
灵魂的饥饿感是由穿越带来的,还未适应这具身体,吃饭时,明明已有饱腹感,但她就是还想吃。
不过没事,多吃就多吃,多运动运动就能消化。
*
吃完午饭,孟九重稍酣片刻,扛上锄头又准备去田里。
况曼见状,赶忙叫住他。
“九哥,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无聊,我和你一起去!”
孟九重考虑片刻,点头应下。况曼眼睛一亮,大步跟上他。
既然打算好好过日子,况曼就不打算废下去,她得去周边踩踩点,看看能不能捞点什么,提高一下生活质量。
穿进农家,就要有穿进农家的觉悟。
孟家在村里家境虽看着不错,但也属清贫之家,不改善家中现状,三餐管饱怕都不易。
况曼可不想再过饿肚子的生活。
雨过天晴,上午还阴雨绵绵的天,乌云退散,太阳已悄然悬挂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