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淡夜色,将屋檐下的少女衬的朦朦胧胧。
少女身如絮柳,小巧玲珑,受伤的脸也难掩俏丽身姿,与以往幼稚截然不同的姿态,让孟九重眸底生疑。
他抬眸,带着□□哄的语调道:“阿曼,你先回屋,我去烧点水给你清洗一下,一会儿九哥给你上药。”
“好,九哥,我肚子饿。”况曼抬脸,乌黑的眼珠子落到孟九重身上,神情自然地道。
脆生生的嗓音,清明婉扬,再无往日的口齿不清。
孟九重长眉轻蹙,视线对上况曼的眼睛。
况曼目光毫无闪烁,与之对视。
清澈的眼睛再无往日迟钝,如一汪剔透的清泉,灵动又鲜活。
看着这双眼睛,再结合先前她指认杨兰时的态度,孟九重顿时明白了什么。
他眼睛突兀颤缩,震惊地道:“阿,阿曼,你恢复了。”
况曼一副手脚无措的模样,低声道:“今天被阿牛他们砸了后,醒过来,脑袋好像清楚很多。”
原主痴傻,况曼可不想顶着傻子的身份过一辈子。
孟九重与原主相处八年,最熟悉原主,她稍有变化,孟九重都能察觉得到。
正好今儿原主被砸过脑袋,她连理由都不需要找,便能借此改变。
这种改变,想来不会让人怀疑。
“真清醒了?”孟九重大步迈到况曼身前,不可置信地将况曼检查一遍。
“好!好!清醒了就好,清醒了就好!”
孟九重满眼欣慰感慨,仿佛盼这一天,盼了无数岁月般。
况曼状似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羞赧埋头。
惨不忍睹的脸,做出娇羞姿态,实在让人瘆得慌,但孟九重却没有一丝嫌弃,伸手,揉了揉况曼的脑袋,感叹道:“你能清醒过来,义父他老人家也能安息了。”
手在揉过况曼脑袋时,眸光落到她耳垂下,那颗如滴血般鲜艳的红痣上。
看到这颗熟悉的红痣,孟九重轻轻收回目光。
况曼眼角轻垂,低落道,“义父养我一场,我却......”
“不怪你。”孟九重收回放在况曼头上的手:“义父在世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你能因祸得福,恢复正常......”
提到义父杨御,孟九重眼里浮现沉痛。
况曼垂着脑袋,装做满腹伤心,被迫和孟九重一起缅怀杨御。直到肚子闹起了饥荒,咕噜噜叫了几声,孟九重才止住这个话题,道:“饿了吧,九哥现在去做饭。”
况曼声入蚊呐,轻嗯了一声,飞快转身进了房间。
孟九重见她进屋,抬步往旁边的厨房走去。
转身之际,浮与眉宇的激动之色,霎时敛去,清朗面容上一抹凝重顿时浮现。
他侧头,半虚着眼睛,往房内看了一眼,然后进了厨房。
走到灶台前,孟九重熟练地生火烧水。
灶中火光将他脸庞衬得明明灭灭,深邃眸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跳动。
清醒了,痴傻八年的人竟一朝清醒了,只是清醒后,为何没有任何异样,当初她可是.......
回头试探一下,看看她的反应。
*
况曼进屋,慢条斯理地坐到竹凳子上,抬眸开始打量往后的安身之所。
屋中陈设简陋,没一件值钱的东西,家具多是木头与竹子制造,整个屋子都充斥着一股淡淡的木竹味。
孟家只有三家间瓦房和一间用木头搭建出来的厨房。中央是堂屋,左右两旁边分别是卧室,以前这两间卧室,杨御和孟九重占了一间,傻女占了一间。
不过这情况在二人成亲后就变了。
孟九重搬来了傻女的屋子,两人共居一室,哪怕后来杨御过世,空了一间房出来,孟九重也没再搬回去。
虽然共居,但二人至今还未圆房。两个多月了,都还盖着被子纯睡觉。
况曼没去纠结这些,能再活过来,已是万幸。
孟家家境一般,况曼却一点都不嫌弃。
好死不如赖活着。
在穿越前,她生活在秩序全失,生存条件极为严酷的末世,好在她在末世之初,便觉醒了双异能,一个是前期没多大用,后期却牛气轰轰的木系异能,一个是逃命用的速度异能。
在末世之前,况曼其实只是一个刚踏入大学的学生,末世一来,她的家人就全死了,末世鞭策着她快速成长,也奠定她的性格。
最后,她加入了军部,成了军部猎杀队的一员,猎杀丧尸。
在末世摸爬打滚,挣扎了十几年,在最后一次清理丧尸的路上,他们这一队人,被一只十级丧尸王盯上,在与丧尸王缠斗中,一队人马全部感染尸毒。
末世十几年,解除丧尸病毒的药剂早已现世,但十级丧尸的尸毒,却是无药可解,一旦感染,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死后,成为丧尸大军中的一员。
况曼不愿成为丧尸,猎食自己曾经的同类......
她用手中武器,助所有感染尸毒的队友解脱后,果断的一枪崩了自己。
老天垂怜,她崩了自己后,转过眼,却获得了新生。
甭管这新生来得多诡异,反正她活着就对了。眼下处境再怎么不好,也总比末世强。
异能还在,不怕过不好日子。
至于孟九重......
好歹是傻女的夫君,且对傻女不错,高兴就应承着,不高兴,当他是个摆设就是。
况曼暂时没想离开阿凤村,就算要离开,也是在她弄清楚了外界情况之后。
观察完周遭环境,况曼阖下眼帘,调动异能,准备调理一下身体。
这身体太弱,额头还有伤,如果不用异能调理,十天半月怕都好不了。
异能一调动,况曼半阖着的眼睛突兀瞪眼,秀眸涌上丝丝沮丧。
辛辛苦苦十来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穿越一遭,她的八级异能,竟倒退回了三级。
这会儿况曼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骂天。这都送她穿越了,怎就不让她把异能全带过来,古代也是有危险的。
况曼有点丧。
丧了两秒钟,想着自己好歹捡了条命,又立马满血复活。
三级就三级吧!
自少异能还在,没全废。
修练过一次,再修一次也不难。
吐了口气,况曼再次调动木系异能,慢慢给自己疗伤。
*
木门吱呀响起。
孟九重端着盆热水从外面走了进来。
晚风从门外卷入,将屋内烛火吹得明明灭灭。
孟九重将温水倒入沐桶里,“阿曼,你清洗一下,我现在去做饭。知道衣服放在哪里吗?”
“知道。”况曼抬眸:“谢谢九哥。”
原主痴傻,但也不是傻得不能自理,家里东西放哪里,她还是知道的。
孟九重浅笑,转身退出房间,离去前,还将房门带上了。
况曼侧耳,听着门外脚步远去,从凳上起身,凭着记忆,在床头竹箱里翻出原主的衣服,搁到旁边。
退去身上衣衫,况曼跨进沐桶,慢慢悠悠清洗身上污垢,刚洗到一半,窗外,食物烹香随着晚风,一起从窗口灌入房间。
香味四溢,让人垂涎欲滴。
况曼动作一顿,静谧的眸子散发光芒,眼珠子刹时弥漫饿狼馋意。
舔了舔嘴角,况曼加快了清洗速度。
将身上污垢洗尽,况曼套上衣服,迫不及待去了厨房。
美食的诱惑,让穿越过来一直稳如老狗的况曼,稳不住了。
末世粮食匮乏,饿了的时候连树根都能嚼食,况曼已经有段时间不知道饭菜香味是什么样的了。
“九哥,你炒的啥?”
况曼走到厨房门口,神情娇怯,点墨双瞳,却直勾勾地盯着热气蒸腾的铁锅。
况曼很意外。
古代讲究君子远疱厨,可自家这便宜夫君和别人似乎有些不同,不但会下厨,厨艺好像还不错。
会读书,会种地,还会煮饭......她好像捡到宝了!
对于不擅煮饭的况曼来说,会下厨的男人就是宝。她能砍丧尸,能杀异兽,唯独不会拿锅铲炒菜。
末世来临前,她是家中娇娇女,被她爸妈宠得十指不沾阳春水,根本就不会煮饭。末世后她倒是学会煮饭了,但那只限于把食材煮熟,至于味道......能填饱肚子就行,哪有什么味道不味道。
“鸡蛋炒韭菜。”孟九重娴熟地翻炒着锅里的菜。
鸡蛋.......她已经六七年不知道鸡蛋是什么味了。
况曼咽了咽喉咙,拼力地吸溜口水。
——好香!
不行,忍不住了!
好想吃。
——她改主意了,厨艺这么好的男人,怎么能当摆设,不能暴殄天物!
况曼眼睛泛着炽热,艰难地从锅里抽出,落到一本正经甩着锅铲的男子身上。
灶中明火,将炒菜的人脸庞衬得月白晶透。
清逸男子,手上提着与他气质完全不符的大锅铲,有条不紊地翻炒着菜。
一本正经的模样,仿佛他手中提的不是锅铲,而是笔,是剑......
弥漫鼻端的韭菜馥香,与男子那熟练翻炒的动作,让况曼心脏不受控制地颤了颤。
——好一个宝藏男人。
不行,想占为己有,怎么办!!
第4章 想占为己有,怎么办!!
况曼视线太具侵略性。
正准备将菜出锅的孟九重,下意识抬眸,往门沿边的少女看了去。
少女一身污垢洗尽,露出陶瓷般冷白肌肤,草青锦裙随风摇曳,般般入画。
傻女况曼虽傻,但杨御和孟九重却将她养的很好,放眼整个阿凤村,就属傻女容貌最为出挑。
况曼稍作清洗,往那一杵,说她是地主家娇养的千金,都不为过。
孟九重瞅见少女眼中,那如狼饿虎的垂涎之色。
顿一顿,道:“饿了?”
况曼猛点头:“嗯!”
“把饭盛上桌,马上吃饭。”孟九重莞尔,将锅里的菜装进粗碗里。
况曼迈过门槛,大步进屋,麻利地盛饭上桌。
晚饭很简单,只有一盘韭菜炒蛋和一碟腌菜。
这腌菜应该是孟九重自己腌的,在装饭时,况曼瞧见他从腌菜坛子里,把菜捞了出来。
况曼不认识这是什么菜,不过,认不认识无关紧要,能吃就行。
孟九重的手艺,与炒菜时给人的感觉一样靠谱。
韭菜炒蛋,咸淡适中,腌菜也是又酸又脆,吃着极为爽口。
况曼激动又虔诚,配着这两盆菜,风卷残云,一口气干了三碗稀饭,都快吃哭了。
——好吃!
况曼难以克制暴涨的食欲,一口菜,一口饭,楞是将孟九重的那一份,也卷进了肚子里。
孟九重细嚼慢咽,一碗稀饭还未吃尽,一抬头,便见桌上两个菜盘,已被扫空,连点残渣都没未有剩下。
不但如此,连盛装稀饭的木盆,也见了底,只余一浅滩米汤,孤零零地铺在盆底。
孟九重捻着竹筷,玉白脸颊微微怔楞。
瞅着小嘴不停的人,孟九重放下筷子:“今儿这么饿?够不够,不够我再给你煮些面条。”
家里只有两个人,他平时做饭都定了量,一般就四碗饭,况曼一碗半,而他,则是两碗半。
“不够,还饿。”况曼狼吞虎咽地吃光嘴里的食物,意犹未尽,抬头希翼地看着孟向重。
怎么可能够!
她饿,很饿很饿。
她还能吃下一盆面。
说起来,她上一顿饭,还是穿越的前两天。
他们一队人早上出发,去距离基地两百多公里的一座城市猎杀丧尸,在傍晚准备收工回基地时,一只十级丧尸从城市中央跑了出来,并攻击他们。
末世十年,十级丧尸已不算稀有,稍微大些的城市,几乎都有这种丧尸王存在。
他们准备不齐全,没有携带克制十级丧尸的激光武器,被十级丧尸断了后路,困在城里两天,弹尽粮绝,最后还全都中了尸毒。
十级丧尸的尸毒太强,哪怕拖着伤回转基地,他们也会受感染变成丧尸。大伙都不希望自己变成怪物,最后由受伤最轻的况曼,当了刽子手,结束大家的性命。
那时死亡阴影笼罩,况曼心底最遗憾的,就是做了饿死鬼。
饥饿的感觉,比死亡更让人难受。
况曼对穿越没有任何意见,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让自己再饿肚子,努力活得自在一些。
虽然古代生存环境也不算太好,但再不好,也比末世强。
在这里只要她不作死,就能活下去。可末世不一样,末世是过了今天没明天,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丧尸的口粮,只有不停厮杀强大自己,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孟九重瞅着况曼眸中饿意,视线一转,落到她的腹部上。
比平时多吃了一碗半,还喊饿......这难道是神智清醒的后遗症。
“那你等等,我去给你煮面。”孟九重心思收敛,放下竹筷,起身去生火。
灶中火星还未灭去,孟九重往里头丢了把引火的干树叶,片刻后,火就明旺起来。
生好火,孟九重速度极快地,又给况曼煮了一碗面。
面出锅,孟九重往面里洒了小撮盐,再放了一些自己熬的猪油,然后将面端给况曼。
简单的猪油拌面,况曼吃得津津有味,没多大会儿功夫,就将一碗面,吃了个干干净净,连点汤汁都没剩。
放下筷子,况曼眸中饿意,总算敛了一些。
况曼摸了摸小肚子,眼珠微转,往还散着热气的灶台瞅了一眼。
哎,这身体的食量似乎有些小。
要是换成以前的身体,她肯定还能再吃两碗。
孟九重见况曼搁了碗筷,打水准备洗碗,况曼见状,麻溜起身拿起旁边的扫帚帮忙收拾。
她不是傻女,别人都煮了顿饭投喂她了,她总得搭把手,回报回报吧。
“阿曼清醒了,对以前的事,可有印象?”孟九重刷着碗,不经意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