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修为之高,当世无人可比,已是半只脚都踏进了飞升的门槛,却不知为何,一夜堕魔,屠尽师门,孤身流落在外。
微风道人那样的修为,哪怕成了路边人人都能吐口唾沫的叫花子,也没有人敢去招惹他,与他算一算屠杀恩师和师门的血债。
他可以同时使用魔气和灵气修炼,移山填海、改天换地,不过挥一挥袍袖的事。
只是空有一身修为,这样的人,终究是不被天道认可。
后来听说,他拔除了心魔,又收了几个徒弟,隐居在山中一个小破道观,等到弟子们成人后,便散尽修为,羽化了。
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死,像他那样的人,历经无数,修炼到了尽头,再无法登仙,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死了拉倒。
坊间有传闻,柳陌其实就是微风道人的亲儿子,这心魔可能是隔代遗传,柳陌侥幸逃脱,落在柳催雪身上。他属实有点倒霉。
记忆可以洗去,人心中的恐惧却无法磨灭,一个六岁的孩子,受到了如此恐怖的惊吓,因此心生魔障也说得过去。
未婚妻惨遭挖心,竞云君多年思疾成魔,没有人怀疑过这心魔的由来,心魔大多因执念而生,柳催雪甚至因此多了个‘长情’的美名。
可有时候连他自己都分不清,究竟是因为阮容清的死生了心魔,还是心魔在逼迫他一刻也不能忘记。
他喜欢阮清容,可那时终究太过年幼,一个六岁的孩子,有那么深刻的感情吗?二十年后再见她,又怎会一眼成魔?
假设他并不喜欢阮清容,还会生出心魔吗?
就算喜欢,她重生之后,已是全新的一个人,心魔为何偏对她纠缠不休?若是为了月华心,心不是早就被人拿走了,她身上究竟还有什么值得人图谋的。
自来到石头村丫丫家的小院,东厢房里,柳催雪日日夜夜都在想这个问题,想着想着,竟把自己想得入了魔。
他心中有个大胆疯狂的念头,甚至不惜以性命为代价,以身饲魔,平日里以法宝丹药镇压,一直隐藏得很好,连蓬英也看不出来。
在柳催雪少年时,蓬英曾送给他一件宝物——御灵珠。
御灵珠本是人修用来储存灵气,以备不时之需的法宝,经蓬英改造,可以储存魔气,于是改名叫炼魔珠,在柳催雪十二岁生辰那年送给他。
此外,还教给他疏导魔气的办法,可以将体内因心魔产生的魔气引至珠内,珠子会慢慢将这些魔气炼化,直到他下一次填充。
这么多年,柳催雪一直都是靠炼魔珠来保持清醒。
此时,蓬英向他伸出手,“我看看你的炼魔珠。”
院子里没有点灯,蓬英房中投出的一点微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细细长长,阮芽还没有回来,四下里静悄悄。
柳催雪半张脸藏在黑暗里,垂眼盯着虚无中的某处,伫立良久,没有动作。
炼魔珠,很久之前他就没用了,自从吃了阮芽炖的毒菇粥,变成一个大傻子开始。
他都已经那样了,哪还顾得上什么炼魔珠。
柳催雪抬起头,看着蓬英,不说话,脸上却明明白白写着“你不相信我”五个大字。
蓬英不自在地抓了抓后脑,“好吧,就算入魔,那你肯定也不会伤害丫丫的,对吧。”
柳催雪没有回答,反问,“她还用得着我去伤害吗,我又能对她做些什么?”
蓬英猜测,柳催雪很可能已经堕魔,可那又怎么样呢,仙者堕魔,这种事他看得太多了,他身边到处都是魔。
再者,他们不仅仅是朋友,还是叔侄,就算堕魔……也不能拿他怎么样。蓬英早就想过这一天,如果柳陌不要他,就把他拐到魔域去打小工。
魔域还有大片荒芜的土地需要开垦,再坏的魔,面朝黄土背朝天地锄上几年地,就再也没力气作妖了。
蓬英默默走进厨房,准备熬制山楂汤,就在柳催雪准备回房时,蓬英又跑出来,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说:“身为魔皇之子,我不会因为你成了一只下等魔而瞧不起你的,放心,只要你不伤害丫丫,你就永远都是我的好侄子。”
柳催雪再也憋不住了,“我是下等魔?”
蓬英同情地点头,“在我们魔域,是按照血统分贵贱的。”他掰着手指头数,“我是皇室纯血魔,小花那样的算二等,其次是平民,至于因修习邪功和像你这样的……只能沦为奴隶,发配去开荒。”
柳催雪静默许久,不由苦笑,“我以为我隐藏得很好。”
蓬英往大锅里掺水,抓了一把干山楂丢进去,“你确实隐藏得很好,我没有在你身上发现丝毫外溢的魔气。”
不等他问,蓬英继续道,“我是猜的,看你天天跟丫丫去种田,以为你已经有了当下等魔的觉悟,准备好将来跟我回魔域开荒了。”
柳催雪,“……”
第66章 噗——噗——
蓬英的一天,忙碌而充实。
家庭主夫的日子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悠闲,且不说扫院、洗衣,浇灌菜园这样的杂事,光是做饭就要花去他一天中大半的时间。
卯时二刻,蓬英起床洗漱,照例扫院浇水后,遁至距石头村二十里地外的白云镇,买齐今天要用的食材。
他常来,各路贩子全都认得他。他从不问价,只要最新鲜最好的,钱多话少,是个爽快人。
有心眼多的,给他缺斤少两,他也不计较,只是往后再也不来了,那些黑心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给别家送钱。
有一次,蓬英买肉忘了拿,肉贩子的老婆追着他跑到镇外,眼见他钻进一片树林,青天白日,“咻”的一道残影就不见了,着实吓坏人。
白云镇集市上,摊贩们起先传他是个鬼,后来又传他是会法术的仙人,但不管是哪种说法,从此往后,再也没人敢短了他的斤两。
阮芽喜欢吃包子,她可以天天吃肉包子,连吃一个月也不会腻。蓬英一早就去买肉回来剁馅,包子出笼摆上院里的石桌,他正准备去叫闺女起床,一抬头,院墙上多了个脑袋。
煞白煞白的一张脸,毫无血色的唇拉成条直线,眼下两圈青黑,眼白布满了血丝,其中锐意却不减,死死盯着他,似恨不得将他活剥生吞。
蓬英心中一凛,竟不由往后退了一步,待看清面前这人的长相,才松了一口气。
大白天的,还以为闹鬼。是黑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此前他们并没有多少交集,虽然已经答应丫丫,往后再也不阻止他们往来,可这时乍一见,还是不知道该怎样缓和关系。
就蓬英的身份地位来说,再尴尬的处境,也该知道说点什么场面话,先邀他入内,吃顿饭,喝杯茶,体贴问候一番。
懂规矩的,这时候就该顺梯下,进院说上几句好听话,实在不会交际,跟着丫丫叫声爹也行。
这样一套流程走下来不就完事啦。往后都是一家人嘛,又没什么血海深仇,有什么不能原谅的呢?
也许是怪他出现得太突然,也许是他眼神太过不友好,蓬英脑子犯轴,也不知咋想的,竟是打开笼屉,抓了个肉包子,扬手朝他丢过去。
……
衔玉头一歪,肉包子擦着脸颊飞过,落在黄土路上,咕噜噜滚了几转,一只大黄狗恰好路过,凑上去低头嗅了嗅,叼起肉包子乐颠颠迈着小碎步走了。
衔玉回过头,看向院里的蓬英,白眼翻上天。
什么人!拿他当狗打发,瞧不起谁啊。
蓬英一张脸涨得通红,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蠢事。都说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生气,这下好,反过来了,他尴尬得低头满地找缝。
衔玉鼻孔里重重出气,没吱声,嘲讽的意味却非常明显,蓬英绷不住,掉头就走。
阮芽正蒙着被子呼呼大睡,被蓬英给晃醒,他语无伦次,“你……那个,包子,黑……他回来了。”
她揉揉眼睛坐起来,打了个哈欠,呆呆看着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好半天,她脑子里那根弦才“锵”一声,瞬间清醒过来,连鞋也忘了穿,迫不及待奔出门去。
待站定一看,墙头上懒洋洋趴着的那个人,不是她心心念念的黑子还能是谁?
衔玉抬起头,眸中冰雪已消融,他嘴角扬起一个讨好的笑,形容虽憔悴,见到她,心中到底是欢喜的。
“丫丫。”
阮芽看见他,面上先是一喜,又是一怒,“哼”了一声,跑回房去。
蓬英提着双小巧的绣鞋追出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只能跟着阮芽回去。
她快速梳洗过,拂开桌面上杂物,数了数自己刻在桌上的正字,掰着手指头一算,黑子离开了整整三十一天。
三十一天!走的时候明明说好,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
大骗子!不守信用,害她独守空房那么久,她绝对不会轻易原谅他的。
虽然,但是……还是穿了那身粉裙,希望他还记得,他给她买过这样的一套衣裙。
蓬英给她梳好了头,她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害羞问,“好看吗爹爹。”
“好看好看,当然好看,丫丫是最好看的。”蓬英心中欣慰,孩子真是长大了。
她点点头,脸颊红红地走出门去,坐到石桌边,却板着个脸,谁也不看,自顾吃着早饭。
柳催雪推门出来,看见墙头上那个脑袋也是小小一惊,冲他点头示意,算打过招呼。
衔玉还在跟他生气,也懒得理会他,专注看着阮芽吃饭,细哼细哼,“饿啊,我饿啊,肚子饿……”
蓬英咳嗽一声,故意说:“结界太耗费灵石了,我早就把它关了,有那钱,还不如给丫丫买点好吃的。”
阮芽没吭声,衔玉也不动,还是柳催雪看不过,“嗯”了一声,算给个回应。
蓬英挠挠头,又厚着脸皮说:“丫丫,你的好朋友来找你,不请他进来吃饭吗?”
她从粥碗里抬起头,东张西望,“哪里啊,我怎么没看见?”
蓬英:“……”
算了,不管了,你们爱咋滴咋滴吧。
饭后她出门,柳催雪照例跟着,衔玉也终于从墙头上跳下来,不远不远跟在后面。
从前都是柳催雪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转,不成想衔玉也有今天,他背着手眯着眼睛慢慢地走,心中暗暗发誓,早晚有一天,要牵着柳催雪的手走在前面,让丫丫跟着。
风水轮流转嘛。
阮芽已经下定决心,要给他好看!不然以后他说来说来,说走就走,不反了天了!
只是这个度要如何把握呢,这个坏家伙也不来哄哄她,真是的。
三人晃晃悠悠出了村,阮芽准备上山去看看禾苗,身后突然响起一声大喝,她回头,见衔玉指着一棵大树在说话。
他满脸震惊,“你说什么?!”
什么什么?
她不解地歪歪头,衔玉手扶着树干,声情并茂,“你说那个穿粉衣服白绣鞋,头上扎了两个坨坨,梳了四五条小辫子,叫丫丫的姑娘长得漂亮?这还用你说!她当然漂亮,不过你没有机会了,她已经是我娘子了,谁也别想把她拐走。”
柳催雪两条眉毛拧成个疙瘩,哪来的神经病?
衔玉挺直背,哼笑一声,“什么,你说她的衣裳也漂亮,那当然,是我给她买的……哼,这算什么,以后我还要给她买多多的,还有金簪子金步摇,什么稀罕给她买什么,每天都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大树没办法回应他,柳催雪可是长了嘴的,“你哪来的钱呢?”
衔玉自然接道:“丫丫有钱啊。”
阮芽忍不住问:“那我哪来的钱呢?”
衔玉理所当然:“小雪有钱啊。”
柳催雪转身就走。
去你的。
衔玉得意洋洋摇头晃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阮芽懒得理他,一口气跑到山顶,掏出凉席,趴在地上开始作法。
柳催雪被气跑了,衔玉不紧不慢跟着上山,盘膝坐在她身边,风暖暖吹拂着,他视线落在她腰身,伸手过去比了一下,她的腰也就他一个巴掌宽。
神识出窍时,不可随意惊扰,衔玉对她已经可以修炼这件事并不感到惊讶。他早就知道了。
她的口水才没有那么神奇,舔一下就能使伤口痊愈,她那时已经能使用灵气,只是自己不懂,还以为是口水的功劳。
她拥有治愈的天赋。
衔玉手肘撑在膝盖上,闲闲坐着,阮芽紧闭着双眼,把自己想象成了一只小鸭子,正在稻田里快活地玩水吃虫。
她有一点始终弄不明白,鸭子也是吃草的,放养稻田鸭,它们吃掉田里的害虫和野草,会不会吃掉谷苗呢?
为了弄清稻田鸭为什么不吃稻苗,她决定先搞一束稻苗来吃一吃,瞅准一株长势不佳的小苗苗,神识所化的灰扑扑小毛鸭划动脚蹼游过去,“嘎嘎”叫唤着,张开了嘴巴。
然后她发现,咬不动。她还只是一只毛都没褪干净的小鸭子,用力过猛的后果就是被锋利的叶片边缘割疼了嘴巴。
而那些生长在禾苗根部的野草,还只是一株嫩嫩的草苗,相比之下就好欺负多了。
只需将神识散开,再捏成一只又一只的小鸭子,万鸭齐发,一拥而入。
神识无形,在凡人眼里,不过是一阵大风,将整片稻田都搅得“哗哗”作响,只有衔玉才知道,需要多强大的神识才能形成这样的规模。
她修炼的时间并不长,能做成这种地步,相当厉害。这种磨砺神识的办法,别出心裁,也只有丫丫才想得出。
此番消耗甚久,阮芽睁开眼睛时,已是汗湿重衫,疲惫不堪,她费力在凉席上翻了个身,张开嘴巴大口呼吸,脸蛋都憋红了。
衔玉把她抱到怀里,替她擦拭额上的细汗,先是夸赞一番,再提醒她,“这样神识外放,太危险了,如果遭遇比你更强大的神识,你受到攻击,变成傻子都是轻的,神识溃散,直接威胁到性命,明不明白?”
她乖顺依偎在他胸口,苦恼地皱眉,“那该怎么办。”她才刚体会到修炼的趣味,不会又不让她练吧?
衔玉腾出手将丝帕洗干净,又顺便洗了手才把食指塞进她嘴巴里,“那就要配合修炼神识的功法,首先使自身强大,这样才有能力评估对手神识的强弱,选择要不要跟他打。其次,神识虽强,在你外放时,就难以顾及本身,这时候谁偷偷出现在你身后,捅你一剑,你不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