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志眼泪马上就要掉出来,扭身回了后院,“我去读书!”
“回来!鸿志,要吃饭了,身体强健才有资本。不要哭,你先给我们读一段报纸听听。”沈梦昔将一张报纸交给鸿志。
鸿志抹了一下眼角,清了清嗓子,朗声读起沈梦昔指定的文章。
沈阳沦陷后,派驻华北地区的近二十万东北军,按兵不动,并未去收复失地,张翰青一直在北平养病。
而驻留的十万余东北军,只有以马占山、李杜、黄显声等人为首的两万多人拒绝执行不抵抗的命令,坚持留在东北。
未来长达十四年的抗战,这些人始终都是中流砥柱,他们无疑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鸿志读得心潮澎湃,小胸膛一鼓一鼓的,沈梦昔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平复心情。暗叹这么小的孩子,就已有强烈的爱国心和耻辱心。
有些人活了几十年,连个孩子都不如。
报纸上没有刊登的是,十余万东北军,除去撤退到华北的、留守抗日的,还有一部分当了逃兵,回到家乡务农或者从事其他行业了,也不知道是失望还是贪生怕死了。还有相当一部分,投递叛国,做了汉奸,在伪满洲国做了满洲,也就是俗称的伪军。这支队伍成立之初,有八万五千多人,近八万人,是东北军改编而成。
这个认知,让沈梦昔崩溃不已。
许诗哲下午来的时候,见到沈梦昔正坐在钢琴边,弹奏一曲不知名的激昂的曲子。
“嘉瑜。”
沈梦昔停了下来,一副你怎么又来了的表情。
“阿欢和他的同学出去参加活动了。”
“这是什么曲子?”明显没话找话。
“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
“什么?”
“曲子名称。”
许诗哲哦了一声,心不在焉地坐下来。
沈梦昔忽然看到许诗哲的衬衫掉了一个扣子,袖口也磨得破损了,她呆了一瞬,没想到许诗哲过得如此之惨。
把阿青端来的咖啡朝他推了推,“开学你还是要北平、上海两边跑吗?”
“既答应了人家,当然要做到。”许诗哲嘴上很硬气。
“不如我借你一笔钱吧,以后你继承了家产,再连本带息还我。”沈梦昔半真半假地说。
谁知许诗哲立刻摇头,“我的日子没有过好,不能抚育阿欢已是不对,不能再把你们拖进来。”说完这些,脸上现出一种茫然绝望的神情,吓了沈梦昔一跳。
“嘉瑜,我很高兴你如今的变化,我以前竟是错了。”
沈梦昔不愿与他谈论自己的事情,但看他失意落魄的样子,猜测他是与陆晓眉吵架了出来的。心中十分无奈,吵架后跑到前妻家中,真的好吗?
果然,喝了半杯咖啡,许诗哲开始倾诉。
“结婚前,小眉是那么善解人意,无论我说什么,她都懂,她懂我每个字背后的深意,她是那么完美,想到她,我的胸肋间就透着热,发着光,滋生着力量!我们的灵魂那么的契合,那段日子,痛苦而甜蜜。
婚后,她抱怨父亲母亲不肯接纳她,抱怨老师当众训斥她,她这人就是这样,不肯解释,别人越是如此待她,她就越是不羁起来,我既不能说服父母,也不能反抗老师,只得自己多满足她的愿望。
最近,她看到了我写给凌素的信,胡乱发脾气,摔了新买的花瓶和咖啡杯,胃病发作,给翁打电话,要他来按摩,把我赶了出来。”
许诗哲沮丧地靠在沙发背上,沈梦昔没有接话,心想,那信一定是有些过火,才让陆晓眉发脾气的吧。
“你知道,人们都在议论翁上门按摩的事情,其实我是不介意的,我了解小眉,就如了解我自己。他们是朋友,朋友间是情,夫妻间是爱。所谓罗襦半解、妙手抚摩那不过是在医病,就算芙蓉并枕、吞云吐雾,最多也只是谈情,不能。”
沈梦昔听得发呆,她喝下一口咖啡,发觉微微变凉。
她深深地望着许诗哲,发现自己永不可能理解他的思想,他的想法。
许诗哲被沈梦昔的眼神感染和鼓励,忽然来了精神,“我是说过,没有女人,怎么生活?但是嘉瑜你是了解我的。我只是情难自控,但绝不会在背叛。当初在英国,我们还未离婚,我深爱惠雅,但我尊重她,从未逾矩;后来与小眉,那般天崩地裂的热烈,我们依然没有越雷池一步!
即便现如今,小眉身有顽疾,不能生育不能敦伦,我依然敬爱她。我与凌素是神交,只是神交。小眉厌恶我身上带了别的女人的香味,那也只是交际花的而已”
沈梦昔已经不再惊讶,她甚至觉得许诗哲无论说出什么,都是情理之中的。
“梦昔,你的幻想力真好,可你真的坐过飞机吗,那种飞翔的滋味,那种凌云的感觉啊,有时候飞在空中,我甚至有纵身一跃的,想来那必定是美妙与解脱的。
嘉瑜,你一定要乘一次飞机,你会写出更好的文章来!”
许诗哲自从知道前妻是那个写文章的梦昔,就一厢情愿的以为她会和自己有共同语言,会像凌素一样倾听和回应他的话题,但是,他看着端坐沙发的前妻,心中涌起一阵阵的失望,凌素远在北平,鸿雁传书太过漫长,近在眼前的又不解风情。
沈梦昔只是同情地看着他,这个人被诗歌与文学洗了脑,双脚离地,凌空在生活之上,以至于不能安心生活在人世间,他喜欢爱情的刺激,喜欢被关注,喜欢被羡慕,被模仿,被崇拜,哪怕是被非议也不在意,这样的人,不应该结婚,只需一次一次的恋爱即可。
许诗哲遗憾地看了一眼沈梦昔,轻叹一声,喝光咖啡,起身告辞。
“听我的,不要再兼职北平的工作了,安心住在上海,阿欢需要你的陪伴。”
“居住在上海最舒适不过,但是我们这样的人,还是北平最好。这几天我就去北平,惠雅他们也定居北平了,岳龙也住在他们附近,我定要去看看他们的。”
许诗哲还没有去北平,却先接到了胡鸿兴,原来,胡鸿兴患上了严重的肾炎,遍访北平的西医,均束手无策,他平时只信西医,认为中医不科学,不可信。
此次来到上海,也是觉得上海的西医更先进一些。胡鸿兴在妻子江红秀的陪伴下,租了法租界一处小楼,安心治病。
一时间,这处小楼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上海、杭州的文人名流纷纷拜访,连带居住不算远的沈梦昔也被莫名其妙的人登门拜访。
梦昔的身份逐渐暴露,她也不扭捏,大方承认。唯一的好处就是,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不再只是说这位是许诗哲的前妻,而是加上了一句,申报著名专栏作家梦昔。
胡鸿兴连日操劳,病情加重住进了医院,似乎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许诗哲特意来邀她同去看望,沈梦昔还真是无法一口拒绝,只得买了一束鲜花,错开别人探视的高峰,独自去探望。
第四十八章 将军的示爱
看到躺在病床上,面庞浮肿,憔悴不堪的胡鸿兴,沈梦昔还真是吃了一惊。
躺着的胡鸿兴没有戴眼镜,眯着眼睛没有认出沈梦昔,江红秀将眼镜给他戴上,胡鸿兴勉力点头致谢,沈梦昔连忙压手示意他不必客气。
坐下来与江红秀寒暄几句,江红秀就落了眼泪,“协和的医生要我们出院,说治不了了。”
沈梦昔看看胡鸿兴,这样当着病患的面直言不讳,他受得了吗。
胡鸿兴没有什么反应,想来早就知道了实情,于是顺口问了句,“那有没有试试中医?”
江红秀看了眼丈夫,无奈地说“他不喜中医,说不科学。”
“呵,科学不科学的,起码要试试才知道。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胡博士应该明白,有时候不科学的东西,仅仅是因为科学暂时解释不了而已。家父是宝山的中医,半生活人无数,如有需要,我立刻开车去接他老人家给您看看。”
江红秀啊呀了一声,“诗哲提过的岳父大人,是不是就是你看我这嘴。”
沈梦昔不介意地一笑,点头说,“家父擅长内科儿科,兄长擅长针灸。不过,上海中西医都有很多名家,我只是随口一提,胡博士不必挂心。不打扰您的休养,我就告辞了。”
床上的胡鸿兴有气无力地微不可查的动了一下嘴巴,算是致意。
江红秀送沈梦昔出门,犹豫地拉着她的手,欲言又止。
沈梦昔并不言语,她也没什么兴趣给章父揽这个烂摊子。
江红秀眼圈一红,医生的话说得明白,已经无药可治,送回北平会死在路上,不送就等着死在上海。
楼梯处传来嘈杂人声,几个人簇拥着一个老者快步走来,近了沈梦昔发现竟然是章父,后面跟着章嘉珩、章嘉瑀和许诗哲,她连忙上前问候。章父拂开她相扶的手,急着说“胡博士在哪里?”
章父自小学医,未走文人仕途,成为终身憾事,所以对才高之人万分的敬佩,这次不用说,定是章嘉瑀和许诗哲回宝山请人的,看章父的着急的样子,必是一口答应下来,还会免费治疗,并搭上药费。
躺在床上的胡鸿兴再反感西医,也只能任人摆布了,江红秀欣喜地将丈夫的手腕从被子中拿出,章父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调息片刻,问了江红秀一些胡鸿兴的饮食、睡眠、排便情况,才郑重伸出手,三指扣住胡鸿兴手腕,闭目号脉,片刻又换另一只手。
众人都屏息等待,谁也不敢说话。
章父吐出一口气,收回手来,一抬手,章嘉珩立刻拿出自带的笔纸,章父斟酌着写就一张药方,让章嘉珩亲自去抓药煎药,章嘉珩应是,急匆匆走了出去,许诗哲也连忙跟了上去。
一群人到底是看着胡鸿兴服下药,才离开的。此番忙碌,天色已晚,考虑到胡家无人会煎药,章父直接指着沈梦昔说,“你,明天早上来给熬药!”
得,免费看诊,免费送药,还得加上免费熬药。
江红秀千恩万谢地将他们送出病房,不好意思地拉着沈梦昔的手说,“哪里敢用您来熬药,明儿我自己来就成。”
沈梦昔看着她胖胖的有着肉坑的不沾阳春水的手,笑说“别介,家父下了严令,不听话我要挨揍的。”
江红秀笑着连说失礼失礼麻烦麻烦。
沈梦昔又忙说客气客气应当应当。
章父随沈梦昔回了法租界的别墅,他要一直住在这里,直到胡鸿兴痊愈,章嘉珩却坚持要回宝山,章父就说“这里的确用不上你,回家去吧。”
章嘉瑀嬉皮笑脸地跟着章父走,“姐,你不要打我,父亲已经打过了!”
沈梦昔白了他一眼,当着章父的面实在不好赶他,只得带着他们回了家。
章父住了从前章嘉瑀的房间,章嘉瑀厚着脸皮和外甥挤到一起。章父看到沈梦昔家中收容的妇女孩子,只说了句“和你母亲一个样的”。
对于海伦,则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始终保持距离,连眼神都不给一个。海伦一度以为老爷子讨厌她这个外国人,很是伤心,经过沈梦昔好一番中德文解释,才算明白这是中国老人的君子之风。
第二天沈梦昔还真的亲自去熬了药,并看着胡鸿兴捏着鼻子喝下苦药。直到第三天,宝山送来一个熬药弟子,沈梦昔才得解脱。
胡鸿兴的身体在缓慢恢复,早已回到租处休养,章父又上门给修改了两次药方,才放心地回了宝山。
两个月后胡鸿兴回了北平,带着章父固本培元的调理药方,但他依然不肯直接承认是中医治好了他,只说,中医不科学,糊涂,但治病,西医很科学,很清楚,但治不好病。
回北平前,江红秀抬了重礼到宝山感谢章父,并拿出一千大洋当作诊金,章父对于胡鸿兴没有亲来致谢毫不介意,只觉是文人不拘小节,他拒绝了诊金,只收下了礼物。胡家人都走了很久,他还是捋着胡子,美滋滋地坐在椅子上笑。
金秋九月,于家兄弟和阿欢、鸿志一起去上学了。
许诗哲又去了北京,临走来和阿欢告别时,告诉沈梦昔,他和陆晓眉已经和好。沈梦昔看许诗哲整个人都喜气洋洋的,又精神百倍地准备给陆晓眉拼命赚钱去了,也只能笑着祝福他们。
王守卿很固定的每月回上海一次,每次都来沈梦昔家中做客,给阿欢带点小礼物,再留下吃一顿午饭或者晚饭。军服的业务已不在他职权内,但是还有几分面子,加上章嘉璈的关系,沈梦昔的服装厂依然订单不断。
章嘉蕊算准王守卿回沪的日子,总是赶到那一天来沈梦昔家中,带着设计图纸来和沈梦昔商量,有时候会下厨房一展身手,然后留下一同用饭。
沈梦昔对于王守卿和章嘉蕊的心思全都清楚,说实话,她不排斥再婚,但必定要是合适的。王守卿人品不错,但有陆晓眉的事情在先,如果他们在一起,必定报纸又是一番惊天动地,这种处在风口上的情感最难维持,加上章嘉蕊的乱入,她更加不愿意。
王守卿是个工作狂,一板一眼,他的概念中,沈梦昔肯定是明白了他的情意,只需一个恰当的时机,他挑破窗纸,两人自然而然就进入了情侣关系。
那次沈阳事变,当得知沈梦昔还没有离开沈阳,他变得寝食难安、心急如焚,那时候才明确知道,自己是喜欢上了那个独立刚强、脾气古怪的女人,具体什么时候喜欢的,他不知道,她是谁的前妻,他不在乎。
如果最后一列火车上没有沈梦昔,他真的会开车直奔沈阳寻找她的。
但是现在见到她的面,却屡次无法说出喜欢的话来,只能一个月一个月的荒废着。
他有时候很自信,觉得以自己的条件,完全配得上这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子,有时候又很自卑,自觉永远不知道女人心中所想,他怕沈梦昔也嫌弃他不解风情。
而章嘉蕊的暗送秋波,他竟毫无所觉。
这晚,吃着章家的酸菜猪肉饺子,王守卿十分满足,军事速度消灭了一大盘饺子,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
“王先生,我喜欢小鱼做的饭,就从德国跟到了上海,你喜欢小鱼的饺子,最好是娶她回家!不然丹尼尔就娶回德国了!”海伦在饭桌对面说。
王守卿神色一囧,当着一桌人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很认真地点头,“海伦你真是给好人,你竟知道我一直以来的心中所想!”
说完看着沈梦昔说“嘉瑜,我今天实在是应该带花来,我恨我最近的表现很不像个军人,我非常的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