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昔好奇地拿起两张纸,原来是协议,写明了沈梦昔于某日救了他们母子两人,又于某日获得四万马克和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作为报偿,以后两不相欠,如若再行纠缠,诉诸法律制裁云云。
沈梦昔乐了,还真是严谨。
“我说过不要报酬,只是顺手救人而已,只要你赔我一辆轧坏的自行车就可以了。”
“可冯.路德维希夫人坚持要您收下,冯.路德维希家族不想欠您这份人情。”
“哦,明白了。也就是说,他们母子各值2万块!”沈梦昔弯下腰,看着埋头苦吃的弗兰克,那一盘豆腐已经干掉一半,弗兰德把空碗递给沈梦昔,示意再来一碗米饭。
沈梦昔接过碗,去厨房又盛了一碗饭,递给弗兰克,慈爱地说:“慢慢吃,都是你的。”
弗兰克接过碗,忽然笑了一下,蓝色的眼睛里光芒一闪,沈梦昔忍不住捏住他的脸蛋,“你可真好看!”
那眼睛跟自己孙子安东的一样好看,能忍住不嘬一口脸蛋,已经是很有定力了。
司机和弗兰克都愣了,弗兰克脸红了。
“继续吃,我们谈我们的。”沈梦昔接过协议,分别签字,自动留下了一份。“好了,你可以回去交差了,我不会纠缠你们的。我救人是出于本能,没有想过报酬,并且,生命和情义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这个可爱的小伙子,是无价之宝呢!”
四万马克差不多是一万美元,沈梦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不必发愁找工作的事情了。
弗兰克吃完了饭,用手绢擦了嘴,他的嘴红红的,还有些肿。让人看了忍不住想笑。
他站起来,给沈梦昔行了一礼,“谢谢你救了我和妈妈,也谢谢你的饭菜!”
沈梦昔笑着摇头,弗兰克的表情看起来很是严肃,像是始终在思考什么严峻的问题,沈梦昔觉得他的童年并不快乐。这种豪门贵族的家庭,谁能留心一个小孩子的心理问题呢。
弗兰克走到门口,又回头看看餐桌,忽然说:“我吃了你的饭,你吃什么?”
“没关系,再做一份就是了!”
弗兰克的脚忽然像是被什么缚住了,停在门口,似乎还没吃够,听说还要再做一份,就打算留下来再吃一吃。
那司机实在丢不起脸了,急忙拉着他的小少爷逃了出去。
沈梦昔关好门,笑了,这个小家伙挺有意思。
又做了一份麻婆豆腐和米饭。
她端起碗,侧耳倾听了一下,门铃没有响,笑了一下,吃起饭来。
饭后下楼,看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沈梦昔拍拍车座,左右看看,比自己那辆好多了。
转天拿着四万马克去银行存钱,沈梦昔福至心灵,突然决定把钱都换成了美元,又决定不存银行了,说不定哪天就回国了,又不能通存通兑怪麻烦的。
把一万美金放到武陵空间里,施施然回家了。
出了银行不远,她刚推上自行车,后面一个大力将她推到在地,手肘和膝盖刺痛,手上的皮包被一把抢走,一个大个子青年撒腿跑去,沈梦昔怒气攻心,从武陵空间拿出一块来自中国黑龙江省临江建设兵团的拳头大的石头,朝那个身影投去。当年在养老中心练习飞镖的准头还在,那个青年应声倒地,后脑流出了鲜血,沈梦昔跑过去,一跃而起,坐到那青年背上,将他的双臂背到身后,别到自己的腿上,左手锁住他的下巴,右手直插他的双眼,并未用足力气,那青年也疼得嗷嗷大叫。
银行里跑出两个保安,沈梦昔说自己刚刚从银行出来,这人抢了自己的钱包,请他们代为报警。
一个保安去报警,一个保安按住了青年,保安看着身穿及膝裙子、黑色厚丝袜的沈梦昔叉着腿坐在一个男人后背上,呲牙笑了一下,沈梦昔若无其事地站起来,伸手给了那青年脑瓜子一巴掌,“年纪轻轻,干点什么不好,偏偏去抢!”又扒拉他的头发看看伤口,从皮包里拿出云南白药和纱布给他包扎上,使劲勒了一下,疼得那青年又是嗷嗷直叫。
警察来了,保安将青年交给警察,沈梦昔也跟着去警察局做笔录,大胡子警察听说是沈梦昔自己抓住了抢劫者,非常好奇地看着这个东方女人,“东方人,你们都有功夫吗?”
“差不多吧,总之,谁也别想打我们的主意!”沈梦昔扬着下巴,严肃地用纯熟的德文回答。
大胡子将青年铐在椅子上,问他的姓名住址,有无前科。
听了回答,大胡子走到一排大柜子中的一个之前,打开,在一摞摞的带着标签的盒子中拿出一个,又在纸盒子里翻出青年的档案。
如果说中国的思维是圆形的,那么德国人的思维一定是方的。
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超强,德语语法规律中性,数、格的规律十分严格,造就了德国人严谨、重视规则的特点,也因此孕育出了康德、黑格尔、尼采、马克思等这样的伟大哲学家。
沈梦昔对他检索能力很感兴趣,但是大胡子并不予理睬。她被另一个警察带到一边,当听到沈梦昔说,“冯.路德维希夫人感谢我救了他们母子,给了我一些钱,所以我到银行......”,那做笔录的警察多看了她一眼,很快做完笔录就让她回家了。
沈梦昔打算学业一结束,就离开欧洲,这世界,从一战到二战,没有被战火燎到的地方,大概只有美国本土了吧。
她打算回国处理一下嫁妆,有机会就去美国转转,合适就住下来。反正一个人,哪里都是孤单一人,哪里都是异乡。
现在不用发愁学费生活费的问题,那就抓紧学业,拿到学位赶紧走人。
海伦听说了沈梦昔的遭遇,非常内疚,她认为自己辜负了章嘉森的托付,坚持以后要接送沈梦昔上下学,最后干脆退了自己的房子,搬过来与沈梦昔一起住了,坚称这样可以省下一半的房租和伙食费。
沈梦昔表示,房租是省了,但是伙食费,并没有。
——不仅多了个能吃的海伦,还有一个动辄上门吃蹭食的弗兰克。
第七章 劫持
冯.路德维希夫人最近十分恼火,她的本意是付钱后与这个东方女人再无瓜葛,没想到,儿子知道了她的住址,动辄就自己跑上门去,还像个乞丐一样要吃要喝。早知如此,就不该答应他亲自去道谢的请求,儿子不经常说话,有些轻微的自闭,常常沉浸在自我世界里,视一切如无物。那次他用蓝色的眼睛哀求地紧紧盯住自己,她竟不由自主就应允了,还把酬金翻了两番。
沈梦昔不知那位夫人的烦恼,每日勤奋学习,努力吃饭。
海伦也做得一手好饭,她会做近十种口味的香肠,会腌制酸卷心菜,会做苹果酥,她烤的面包带着麦香又有嚼劲,她们轮番做饭,工作家务,费用均摊,但古板的海伦坚持要多担负两成的伙食费用,因为她胃口比沈梦昔大得多。
弗兰克每周日都来吃饭,不怎么说话,但吃得不少。
他像个真正的绅士一样,总是带着蛋糕、冰激凌、鲜花等礼物,有一次带来了一只野兔,说是他亲手猎的。海伦处理好后,沈梦昔做了个野兔炖土豆,生姜大料,花椒粒,干辣椒,粗犷大气。
可怜弗兰克长到12岁,从没用手直接抓过肉食。凡是带着骨头的肉,他都一脸茫然。
现在正可怜兮兮地抓着筷子,向沈梦昔求助,希望她可以为自己分解一些这香喷喷的肉下来。
沈梦昔用湿巾擦擦手,夹起一块兔肉放到面前碗中,伸手抓起,自顾自啃了起来,“嗯!香得很!”她用中文说了一句。
海伦早已忘记餐桌礼仪,在她的概念里,吃中餐就该是这样的:吃面要簌噜噜,吃肉要用啃的,吃菜要用筷子。
弗兰克犹豫了五秒钟,终于伸出白皙的弹钢琴的手指,捏起一块兔肉,送到嘴边,一股兔肉和香料的混合气味窜进鼻腔,直达大脑,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巴,啃吃起来。
本能,战胜了一切。
两位德国吃货,直吃得满头大汗,眉开眼笑。
冯.路德维希夫人到来时,就看到了这一幕,她失声尖叫,用手绢擦了一下儿子湿漉漉的卷发,又抓起儿子的手,使劲用手绢擦拭着上面的油渍,嘴里不停地喊着:“粗鄙!下流!下等人!”
弗兰克被拖走,他哀求地看着沈梦昔,在门口,他使劲挣脱母亲的手掌,只听冯.路德维希夫人用法语大喊了几句。弗兰克浑身一颤,低着头,再没看沈梦昔一眼,顺从地走了出去。
沈梦昔前年起,在裴斯塔洛奇学院选修了法语,她听懂了那几句话,概括说是,如果弗兰克执意要和这个下等东方女人接触,她就会让她再不能在德国立足,甚至杀掉她。
海伦不懂法语,喋喋不休地说贵族夫人什么的其实最讨厌了,害得她没有胃口吃饭。
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沈梦昔面色不改,如常收拾了餐桌。
”施大恩如结大仇!“沈梦昔的脑海里蓦地冒出这一句话。
虽说收了冯.路德维希夫人的钱,看似两不相欠,但这个贵族夫人并不想因看到她,而一再提醒自己曾不得不受恩于这个东方女人,这就是所谓避大恩人如避大仇人吧。
沈梦昔很喜欢德国的生活,这几年德国马克贬值,但不影响她的生活,这里的人们自律克制,循规蹈矩,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一切都按规律运转,看似刻板,实则更加自由。
但再好也是别国,是时候离开了。
饶是活了这么多年,沈梦昔也没也想到,救人两命,最后要落得被驱逐甚至诛杀的地步。晚上,她冷静地分析了当前的情况。学业马上就要结束,一是转学去英国,二是提前预定船票回国。
想到冯.路德维希夫人的眼神,沈梦昔有些灰心,种族歧视注定她不可能平等自由地生活在欧洲大陆。算了,不如回国吧,即便是舆论的风口浪尖,也不过是几日罢了,寻个机会去美国避避战争风头吧。
她再次检查了武陵空间里的两把手枪,又把趁手的几把刀,还有练太极剑的两把长剑放到一起,才松口气,睡下了。
弗兰克连续三周没有来吃饭,让沈梦昔松口气,同时也有些想念这个小男孩,他比自己孙子安东12岁的时候要矮一些,安东淘气得厉害,一半战斗民族的血统,让他勇敢豪迈,无所畏惧,完全不似这个弗兰克,仿佛一个精致的水晶杯,不小心就会碎掉。
但是他的蓝眼睛会让沈梦昔觉得亲切,这是这世界上目前唯一可以让她觉得慰藉的。
她常常做梦,自己在大海上孤舟一叶,茫然漂泊,连天上的星辰都是陌生的,孤独得让人绝望。
第四周,弗兰克突然来了,沈梦昔既开心,又担心。
弗兰克送来了请柬,他非常高兴地邀请沈梦昔去参加下周的冬季狩猎,沈梦昔为难地说,最近临近毕业,课业繁忙,自己已经订好了回国的船票,请他转达对冯.路德维希夫人的谢意。
弗兰克听了小脸垮了下来,“妈妈准许我来你这里了!她准许我和你玩了!”
“可是我的家住遥远的中国,我势必要回去的。”沈梦昔摸摸他卷曲的金发,“你是个很棒的男孩,长大一定是个大英雄!”
她像当年夸安东一样,不吝夸赞着弗兰克。
弗兰克还是放下了请柬,有些沮丧地走了。
一周后,沈梦昔在上学的路上,突然被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抓住胳膊,拎小鸡一样,塞到汽车里,飞驰而去,那辆自行车跌倒在地,车轮犹自慢慢旋转。
一个开车,一个在后座押着沈梦昔,汽车朝郊外驶去,沈梦昔明白八成是冯.路德维希夫人的手段。出于轻视,两人并没有捆住沈梦昔,那男人小山一样的身体坐在后座,压得汽车都偏了。沈梦昔缩在车门边,一言不发。
两个男人开始调侃沈梦昔的面孔、肤色和身材,放肆地哈哈大笑。
沈梦昔趁机掏出防狼喷雾,照着后座男人的眼睛喷了两下,那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捂住了眼睛,开车男人下意识刹车,沈梦昔趁机跳车,向来时的路跑去。
脚下是双粗跟皮靴,跑起来还算得力,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和后面追赶男人的喊声,沈梦昔平生未有如此遭遇,不知在这异国他乡,到底要跑到哪里去。
她犹豫着要不要拿出空间里的汽车,拿出了汽车要不要杀人灭口的时候,就见路口两辆汽车停了下来,冯.路德维希夫人穿着一身火红的猎装,走了下来。
沈梦昔心中哀叹。
停下脚步,喘着粗气道,“夫人,夫人救我!”
弗兰克也下了车,见到沈梦昔,大吃一惊,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惊慌,这孩子虽然稍稍自闭,但是并不缺智商,隐隐猜到了什么,蓝色的眼睛里黯淡了下去。
“那是我的仆人,他们去邀请您,来参加我们家族的狩猎,我想,您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沈梦昔恨得咬牙切齿,拎着胳膊塞进汽车也算邀请。
她喘匀了气,镇定下来。既来之,则安之吧。
沈梦昔笑了一下,与冯.路德维希夫人见礼,“是这样啊,那真是我误会了。”
冯.路德维希夫人饶有兴趣地多看了她两眼,“那我们出发吧。”
此行一共三台汽车,直奔索伦城堡。
弗兰克的父亲已经早早到了城堡,远远看到他牵着几头矮小健壮的德国猎梗出去遛圈了。
沈梦昔根本无心欣赏这座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水上城堡,她有些坐立难安。
弗兰克来找她,蓝色的眼睛难掩难过,他送给她一把刀,“这是普鲁士贵族狩猎刀,给你防身,如果遇到野兽,或者危险,你就杀了它!”男孩咬着牙说。
沈梦昔笑着接过:“谢谢你,弗兰克!这真是珍贵的礼物!”
当晚,沈梦昔参加了他们的晚宴,城堡并不是金碧辉煌、灯火灿烂的,相反很是陈旧,房间又高又暗,四处是吊灯和大蜡烛,有种鬼影幢幢的感觉。
沈梦昔见到了弗兰克的父亲冯.路德维希伯爵,他看上去是个刻板固执的人,个子不高,眉头微锁,眼神坚定,紧抿嘴角,不苟言笑。他走过来,向她问好致意,并就她救了妻子儿子的事情,郑重道谢。沈梦昔客气地说在中国这叫见义勇为,就是说见到有人需要帮助,有能力的人是肯定会伸出援助之手的,不必太过介意。
伯爵扯动了一下嘴角,算是微笑,示意沈梦昔自便,就去招待别的客人了。
在伯爵的客人中,沈梦昔惊喜地发现了威尔逊,这个英国商人,居然出现在德国伯爵的狩猎行列中,威尔逊比她还要惊奇,过来礼貌地跟沈梦昔打着招呼,沈梦昔穿着夫人给她的礼服,向威尔逊伸出右手,两人轻轻一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