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你,我可以放弃大燕,背弃亲人。可是,我不希望你为了我,为了我这个细作,这个大燕国的余孽,这个被其他男子辱没了名声的女人在一起,而为难,与众大臣为敌,与天下为敌!
自始至终,我要的,只不过是你的舒心罢了!
拓跋濬,我最大的幸运,便是在最美的年纪,遇上了最美的你。只是抱歉,以后的路我不能再为你做什么了,所以,以后,珍重!”
这封信,她放在了晖陟殿他第一次为自己上药的床榻的木板内,因为她知道,拓跋濬不会再入住这里。
那么,就让这封信永远与他二人最初的交际之处放在一起,永远停留在那一刻吧……
皇宫内,新帝登基,举国振奋。而宫门口,一身白衣束腰,束发,简朴至极又出尘如画的女子带着一个简单的包袱,手里拿着剑,一走一跛地离开。她的腿还未好利索,可是,不走不行了……
落寞的背影,冷清的宫路,一路的颠簸,她走走停停,一路向西。
那里,曾经有她童年最美的记忆,最亲的亲人,最熟悉的草原和香草的气息。她或许,可以,在那里找到最初的安宁。
冷宫内,一身银色盔甲上布满了血迹。他看着眼前倒下的奸佞,咬牙切齿!
猩红的眼说明着多少个不眠之夜他就这样睁着眼等着这一天!
他的父亲,他的祖父,还有刚刚自己的那个愚蠢的叔叔!都死在这个小人手里!
他准备再上前补上一刀却被陆丽拦住了。陆丽低声道:“皇后娘娘来了。”
拓跋濬蹙眉,收起剑,出来,看见冷宫外,一身白衣素诰的赫连雪双手端着一个褐红色的盒子,静静地看着自己。
“祖母。”拓跋濬不情不愿地叫了一声。
赫连雪笑了,看着阳光下经此一事竟有一丝沧桑与成熟之感的拓跋濬,轻启薄唇道:“濬儿,祖母给你带来了早该属于你的东西。不过,在你拿到这个之前,我必须要给讲一个故事,听完了,你再拿不迟。”
拓跋濬蹙眉,沉着脸,负手而立,冷冽道:“祖母请讲。”
赫连雪的眼落在这个褐红色的盒子上,本来清朗的声音徒增了一抹沧桑感:“从前,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一天女孩,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小男孩。因为那个小男孩曾经免了她的一次责罚,她一直心存感激,其实她也不知道那是感激,还是喜欢……
后来,她在大火里救了那个小男孩,并且给他喂下救命的药,然后迅速离开。
她不是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而是不敢。她是大燕的遗国公主,她的身后有一群如狼似虎的亲人,她如何跟那个小男孩在一起,必定会引来这群亲人掏筋挖骨般的利用!
所以,她选择远远地离开。可是没想到,成年后的一天,她竟然得知这个小男孩患了咳疾,于是便拿出祖传的药方为他细细熬上三天三夜的枇杷膏,偷偷放进了他的箱子!”
说到这里,拓跋濬忽然猛地转过身,眉眼睁开,看着赫连雪,一脸的不可置信!说到这个份上,他又怎会不知道是谁了!
她?给自己枇杷露的,竟然是她?她怎么……
“后来,小女孩的一个姐妹发现了她的这个秘密,就偷了秘方去小男孩那里邀功,小男孩误以为她的姐妹就是救治自己的人,将她的姐妹留在了他的身边,极尽宠爱。
小女孩听闻后,痛不可竭,好姐妹的背叛,心爱的人的从此陌路,让她自请去了苦务处,借着每日劳累的杂工消减自己心头的痛。
后来,她的亲人需要她,把她再次弄了出来,并且让她去刺杀皇上,也就是小男孩的爷爷,可是不巧,她刺杀的那日,她正好遇见了那个小男孩也在那里,于是一把双刃剑就直接让她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爱,如飞蛾扑火般的付出,却无怨无悔?
后来,在我与这个小女孩的接触中,忽然发现,她竟然与我年轻的时候极像!
隐忍的性子,表面冷淡,不愿意表达,实际上心里却是极热,不论看见谁有困难都愿意帮一把,跟别说自己心爱的人了!”
拓跋濬眼底微微低垂,眼底蓄满了一眶泪。
“后来,小男孩的父亲死了,小女孩发现是她的亲人杀的,她纠结难安,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一面是自己的亲人,另一面又是自己的爱人,她没有勇气将自己的亲人推出来。
更何况,不单单是她的亲人,更是大燕遗留的数万百姓!
她赌不起!可是小男孩却从此恨上了她,远离她并且将所有的恨都推到了她的身上!
可是她无可辩解,只好建立培养自己的势力,与自己的亲人周旋,尽量保护小男孩的爷爷。
可是,到底她势单力薄,小男孩的爷爷还是死了,死在了她的怀里,并且把家里最重要的钥匙给了她!她拿到钥匙去找到那个男孩想要给他,却迎来了她此生最残忍的报复。”
“不要说了!”拓跋濬脸上留下一抹泪痕,手上的剑剧烈地抖动。
他知道,他到底还是伤害了她的!可是……天知道当初他是如何的绝望?她,又何尝不是自己最爱的人?
“不,我要说,这之后的事情,是那个小男孩不知道的。”赫连雪沉着脸,道,“小女孩为了帮小男孩回家,不但掌握了宫内所有的通道,还建立了自己的组织,帮小男孩培养自己的人,还找到了定州刺史刘尼,谋划了一整套的计谋让小男孩可以高枕无忧,确保无虞的登上帝位!
可是,那个小女孩呢?因为忤逆了小男孩的叔叔的意思,被贬为奴,一日只能睡上三个时辰,每日不断的洗衣,连手指都洗到变形。
有时候还会无缘无故的被鞭笞!经常弄得遍体鳞伤。可是唯一的三个休息的时间,她却选择到处给小男孩寻找玉玺。可是,在找到玉玺的时候,却被发现了,腿被砍了,筋骨全断!”
“什么?”拓跋濬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抓住赫连雪,急急地问,“她的腿?她的腿断了?”
赫连雪满眼沧桑,嘴角冷冽地看着拓跋濬,静静地说:“没错,是我救了她。给她接骨疗伤。可是,当她知道你要回宫了的时候,她选择了让我把玉玺交给你,还不让我告诉你,这个玉玺是她帮你拿回来的!
拓跋濬,你此生,何德何能,遇到这样的人儿?
为了你,连命都可以不要!为了怕你为难,怕你嫌弃她遭人玷污的名声,她选择了一个人默默的离开……”
第104章 漠北之行
眼前的人一阵风似的没了,而他的旁边,陆丽满眼含泪地看着赫连雪手中的玉玺,道:“我从没想过,当初初见时,我一眼望见的女子,竟是如此的重情重义!她,为何看中的不是我?如若是我,必定不会如此凄苦。”
赫连雪笑了笑,将玉玺放到陆丽的手中,然后默默地转身,离开。
有些人,有些事,从出生起,就早已注定。冯乐儿与拓跋濬如是,自己与吴提不也如是?
这个皇宫,她无需再呆了。因为,就在两天前,她得知,柔然王吴提,病逝。
她一生都无法跟他在一起,死了,怎么也不能放他一个人吧?
不能生而为夫妻,但求死后同穴。可是,这句话,何其残忍?
她的脸白如雪,所以少年时,每次他看着她的脸时,都仿佛进入迷幻之境,一双眼仿佛迷怔了一般,痴痴地说:“雪儿,你真好看。”
漠北的风如同刀子一般割在人的脸上,即使脸上覆着面纱,那一阵阵扑面而来的沙子还是打得脸生疼!
身上白色的衣衫因着数月的奔波早已破败不堪。而此刻,她更是身无分文,只剩下怀中半个烧饼和一壶水。
她擦了擦有些干涩的嘴唇,想了想,拿出水壶轻轻抿了一口水,毕竟在这大漠中,水比什么金银都要珍贵的多……
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再回身看向自己来时的漠边小镇,眼中浮出一丝不舍。
一月前她就来到了这大漠边的小镇,只是忽然生得一场大病,加上腿伤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一直肿痛不断,她幸得一对老夫妇的照拂才治好了腿伤,退了烧,也好了风寒。
她的眼中微微闪动,然后缓缓转回头,往大漠深处走去……
不知走了多久,忽然一队人马驰骋而来,马队大约十几个人的样子,行色匆匆。
为首的人脸带面具,一身墨黑色的长袍加深,疾驰间,如地狱幽魔一般,冷而狠戾。
他的身后同样是一群黑衣骑士,个个身强力壮,用力的驾驭着马匹,极力跟着为首的步伐。
冯乐儿感觉自己头有点晕,太阳太大,水也喝得差不多了,可是四周仍然是沙漠。
直到她看见了一群黑衣人从远处驰来,才用力的撕下身上的一块纱衣,用力的挥舞……
“王!有人!”其中一个黑衣人指着前面的白色小点,道。
为首的男人沉了沉目,道:“送信一事不可耽误,你们先走!我随后就来!”
“是!王!”
冯乐儿是在晕倒的最后一刻看见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人走到自己面前的,她在晕倒的那一刻,用干裂的嘴唇喃喃道:“救,救我……”
黑衣人缓缓下马,蹲到她的面前,在揭开她的面纱的那一刻,低呼:“是你?”
醒来的那一刻,耳边传来外面男人粗旷的大笑和女人们低低的娇羞之声,不时地,还有碰酒杯发出的剧烈的碰撞声。
冯乐儿缓缓睁开眼,入眼的竟然是一篷帐的圆顶,然后她又看向侧面,果然!
她竟是躺在一个营包之中!而且裹在她身上的被子还满是浓郁的雄性味道!
她的头略有些痛,但还是强撑着身子坐起,拉开被子坐到床边。
她的身上似乎被人清洗过,而且还换上了一套男人的衣衫。
她下意识的用手捂住胸口,脸上阵阵火辣。怎么办……自己是被……正想着,忽然营包的帘子被掀开,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孩手里拿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在看见冯乐儿醒了后,三两步跑过来说:“哎呀,你可算醒了!你知道吗?你睡过去的这三天,我叔叔都快急死了!”
“你叔叔?”冯乐儿蹙着眉,重复了一句。那么,自己这衣衫,也是被这所谓的叔叔给换了吗?
她心中一阵恼恨却又知道是人家救了自己。一时间,自我纠结的要命。
红衣女孩却丝毫没有发现冯乐儿的面色变化,天真地说:“是啊,我叔叔就是武王赫连昌啊!是这个大漠除了可汗之王的第二个厉害的人物!
你知道吗?叔叔可从来没有对一个女孩子如此紧张过,他抱你回来的那一天,一路都紧紧拥着你,生怕你跑了似的!”
冯乐儿眉头蹙得更紧,竟然是赫连昌救了自己?
怎么这么巧?不过,他在这里,哥哥也就在这里了吧?想到能见到哥哥,她心中一阵激动不已。
“那,冯熙,冯将军呢?他在这里吗?”冯乐儿轻轻问,脸上还带着些许雀跃之情。
“冯溪冯将军?他早在半年前就在与南宋的接洽中被山阴公主一眼看中,收做了她的门客了!”
“什么?”冯乐儿感觉胸中一阵热辣,心中一急,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哥哥虽然遗传了他们大燕的血统,面相极好,又身体强健。可是,他毕竟是大燕的嫡血之脉,虽然国破家亡,也不至于去当一个女人的面首那样的耻辱吧?”想及此,她急得站起来,红着眼,道,“赫连昌呢?他也任由冯将军如此被南朝那个女人如此羞辱吗?”
“乐儿姑娘可是找我?”伴随着赫连昌那低沉带弦的声音响起,帘子被人从外面挑起,冯乐儿正好对上了一张隽美却又如地狱派来的魔旦一般邪魅的脸。
“叔叔,你来了就太好了!我把衣裳留下,你帮乐儿姑娘穿上吧啊!”说这,扭身就出了营帐!
“哎!你!”冯乐儿一听这话,加上营帐内只有她和赫连昌两人,瞬间气氛就完全不同了!
她不敢看赫连昌那双太过邪魅的眼,急忙低下头,双手紧张地十指不断插合,然后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问出一直盘旋在心头的问题,“你,不,我是说,是你帮我擦洗了身……身体了吗?”
“嗯哼!当然!不然还有谁?”赫连昌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答。
“你!”冯乐儿急急抬头,咬住下唇,一脸的不可思议又无可奈何,最后只好一屁股坐到了床上,双手环住胸口,道,“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不过,我,我想你可以出去了!”
赫连昌看着她红着脸又急又气的样子,嘴角邪魅一笑,脸上一副捉弄你不客气的表情:“我出去?你有没有搞错啊?这里可是我的营帐!我出去了,那我睡哪儿?”
“你!”冯乐儿面红耳赤,从未有过这样的尴尬境遇,她一咬牙,拿起桌上自己的包袱,道,“好,我走!”
“你走?现在可是半夜,外面群狼环伺,不但有真的狼,还有几个月没碰过女人的狼,姑娘,你说,你是留在这里让我一个人吃,还是出去让一群人吃呢?”
从来不苟言笑,冷酷无情的赫连昌也没有意识到,自从五年前遇到冯乐儿之后,自己每次遇见她,都像变了一个人,竟然不惜当个登徒子,拿她取乐!
冯乐儿咬牙,红着脸,一脸的气急败坏,真是服了这个登徒子了!
五年前自己就不该认识他!不但对女人如同玩物一般,还毒舌!
想及此,她咬着牙硬要往营帐外而去!
结果,就在路过赫连昌的时候,被赫连昌一把从地上抱起,然后大步走到床前,坐下,任由她娇小的身子在自己的腿上挣扎。
“不要动!再动,我就不保证我还能不动你!”
冯乐儿一听,急忙停了下来,看着他,他的双眸与赫连皇后的一般微微发蓝,面庞轮廓极其的棱角分明,尤其是鼻翼,挺拔而有型,如同这大漠上最凶残的獒狼一般,让人望而生畏。
赫连昌看着冯乐儿乖乖就范的样子,嘴角微弧,一只手扶着她的头,另一只手则忽然猛地用力打向她的额头处!
瞬间,仿佛有一波热浪打在了头顶,原本的晕痛感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极其的清明和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