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帕里斯(出书版)——张佳玮
时间:2022-01-20 09:12:22

  “拖鞋呢?”她问。
  “穿着鞋子好了。”我说,“一进门就脱鞋子是倭寇的惯例。”
  “没有拖鞋吗?”她说,“走路走得脚疼死啦。你电话里都没把地址说清楚。”
  我从床侧拿过一对黑白斑斓花纹的棉绒拖鞋,放在她脚边。冷眼一看,犹如一对斑点狗躺在地板上。她将脚伸进了拖鞋,站了起来,走了两步。
  “好有意思的拖鞋啊!“她雀跃道,“大大的暖暖的。什么时候买的呀?”
  “2004年12月5日。”我说。
  “谁给你买的呀?”
  “你。”我说。
  女孩的笑眼横瞥了我一眼。她拖着斑点狗一样的拖鞋,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来,轻轻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
  “算你有良心。”她说。
  “喜欢什么颜色的杯子?”我问。
  “蓝的。那个那个。我手指指着的那个。就要那个。”
  我为她冲了一杯速溶牛奶。端着蓝杯子从厨房归来时,我看到她正坐在凳子上,咀嚼着我买来做点心的蛋卷。香脆的蛋卷在她牙齿间发出喀嚓喀嚓的碎裂声。不断有淡黄色的碎屑落向地板。犹如尘埃。我拿过废纸箩,放在凳子前。女孩觉察不妥似的用左手虚托在下巴处。
  “我一会儿帮你拖地呀。”她说。
  “不用。”我说,“一会儿扫一下就是了。”
  女孩端过蓝色的杯子,开始喝牛奶。
  她的眼睛抬起来,端详着窗。
  窗外是2005年1月26日的午后天空。
  江南冬季的阳光,带着菲薄的温暖,朝西方渐次倾斜,落在院墙和木犀植物的厚绿色叶上,将稀疏的树枝影子拍在了灰白色的住宅楼表面。一片片云像孤单的鲟鱼一样彼此分开,除却相当于鱼腹部位的一片灰色外,呈现晶莹的洁白。院墙的顶端,无数片碎落的玻璃片散乱堆砌着,将阳光朝向不同的角度漫反射。以至于室内的天花板上,都有着形状锋锐的阳光倒影。
  女孩畏缩了一下。两只手掌环握着蓝色的杯子。
  “为什么这么冷还开着窗?”
  “空气流通嘛。”我说,“你冷吗?”
  “是的。”
  我走到床尾,将窗户拉上。我眷恋地看着最后的冬季风景,耳边随即听到软绵绵的踏地声。
  一对手臂轻轻的从背后揽住了我的腰。我犹豫了一下,没有拉窗帘。
  “有东西给你。”我说。
  女孩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像只刚洗完澡的小猫一样东张西望。 我从床底下拖出旅游箱,在女孩的面前打开,从中取出一挂项链。暗色班驳。造型古朴。我将之递给女孩。
  “喜欢不?”
  “喜欢!好漂亮的呀。”
  “犀角制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
  女孩将项链围在了脖子上,坐到了床上:“我戴着漂亮不漂亮?”
  “漂亮。”我说。我走到她身旁,坐下来。
  女孩把头靠在我肩上,轻轻吹着我的耳朵。“想我没?”她低声问。
  “想了。”我迟疑了一下,说,“日思夜想。”我补了一句。
  女孩儿笑了。落在她鼻翼之侧的阳光,将她柔嫩的肌肤照成了一张剪裁精美的纸版模样。耳垂边的发丝在阳光中掩映生辉。她将嘴唇靠近我的鼻子。
  我下意识地回头。
  从窗口望出去,对面楼房的阳台上,穿白汗衫的中年人正在手持水壶浇花。女孩从我的肩头循着我的视线望去,明白了我的心思。女孩跳了起来,走到窗口,伸手将窗帘拉上。失去了光源的室内忽然之间呈现出近乎暮色的昏暗。我感到女孩的唇偎依到了他的额,随即落在了他的唇上。
  “说,你想我没?”女孩在他耳边悄然说道。
  我在黑暗中找到了她的肩。我的双手在她肩后汇合。她顺从地俯低身体,让我拥她入怀。我轻轻地吻了她的嘴唇。
  “牛奶味。”我说。随即,我听到了她轻轻的笑声。
  我倚在床尾,将窗帘拉开了一点儿,女孩儿坐在我身旁,膝盖上垫着一张纸,聚精会神地吃蛋卷。蛋卷碎裂的声音清脆悦耳,启人食欲。
  “搬到这里多久了才告诉我?”她似笑非笑地说。
  “昨天。”我说,“一个人搬的。蚂蚁一样累。”
  “没有女孩儿帮你?”
  “你不让嘛。”
  “靠,说得我好像《河东狮吼》里的女主角一样。”
  “柳月娥。”
  “知道你读过书。别老是在我面前卖弄。”
  “我还得提醒你,”我说,“女孩子少说靠。知道靠是什么意思吗?”
  女孩儿吃罢蛋卷,将双手互相拍一下。她将蛋卷的碎屑(阳光下望去,好像托斯卡纳附近海岛上暗藏的金沙)在纸上聚拢,而后撕下半张纸来,轻轻地擦手和嘴角的牛奶渍。“好吃。”她说。
  “如果想吃,还有金橘。”我说。
  “不用了。”她说。“会胖的。”
  “你个子高,胖了也不显。”
  女孩儿——173公分高的,年轻美丽的女孩儿——骄傲地伸了一下自己的小腿。“我比她高,是吧?”
  我知道她的目光正注视着我的反映。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我指了一下对面的房屋。“快要开始施工了。”我说,“搬到这里,相当不是时候。”
  “施工怎么了?”
  “会很吵。”我说,“白天黑夜,轰隆,轰隆,轰隆,轰隆。”
  “哎,你还没回答我呢。我是不是比她高呢?”
  “你是比她高。她才167公分。而且可能实际上只有165公分。”
  “我皮肤也比她白吧?”
  “她经常游泳,被晒成那样的。”
  “我眼睛比她大?”
  “你眼睛本来就比一般人大。”
  “那我比她漂亮咯?”
  “是,你比她漂亮。”
  “而且,”女孩儿用手指轻轻碰触着我的鼻子,“我对你好,她呢?她把你甩掉了。”
  “甩掉了。”我机械地重复。
  “还是我好吧?”
  “是你好。”我说。
  “有音乐吗?”女孩儿将蛋卷碎屑、撕裂的纸都扔进了废纸箩后,重新坐回床上。我指了指桌子上搁着的笔记本电脑,回过头看窗外。三分钟后,我耳边响起了德沃夏克。
  “就这个?”她的声音。
  “还有其他的。”我说。
  德沃夏克戛然而止,换上比约克冷厉的节奏。刚虚张声势了一刻,BEATLES又粉墨登场。接下来是拉赫马尼诺夫、戴维斯、以至于古筝曲《欸乃》。音乐碎片摇摆一阵之后,她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电脑里就存了这么多?那么少的曲子。还都不好听。”
  “是。如果都不喜欢,柜子里还有CD。”
  她的手指轻轻扣击着桌子。我将被单上残留的蛋卷碎片拂去。阳光西斜。我听到她拉开柜子的声音。
  “这盒摇滚不错。”她说,“麦克白乐队的。”
  “随你喜欢就好。”
  她俨然已经听到曲子节奏般摇摆着头,使长发翩然起舞,映在墙上的影子俨然一棵柳树。她走回桌前,开盒子取唱片,预备插入电脑。我将头靠上床尾栏杆,闭上眼睛等待麦克白乐队激荡不已的旋律。时间过去一分钟。没有动静。我抬头看窗户玻璃映出的样子。她的影子悄然立在桌旁。
  “怎么了?”我问。
  她歪着头看CD的内盒。良久,一个字一个字的读道:“亲爱的,希望你会喜欢。情人节快乐。你的兔兔。2004年2月14日。”
  我转过头来,正迎上女孩受伤的目光。好像速冻的金枪鱼罐头中金枪鱼仇恨的眼神。她双手持着唱片盒,冷冷地侧首望我。她的嘴唇微微发抖。眼角的斜度不免过于锐利。我直起身子来。
  “是她送你的?”
  “是的。快一年了。”
  “你还留着。这是她的。”
  “是的。”
  “那些唱片也都是她送的对不对?”
  “不全是。”
  “你不是说会把关于她的东西都扔掉吗?你不是说你早已经忘掉她了吗?”
  “本来忘记了,被你刚才一提又想起来了。所以,别提啦。”
  她对于我企图缓和气氛的努力不屑一顾。
  她伸长胳膊,从茶几上取了她的提包。
  她将拖鞋踢到了屋子角落里,伸手去取高跟鞋。
  我跳下床来,伸手拉她的胳膊。遭到了她的顽强抵抗。像是印第安孩子在摆脱美国警察的镣铐。
  我伸出手来搂住她的脖子。她取到了高跟鞋,用极快的速度(亦可描述为手忙脚乱的)企图穿上。
  我伸手去拉她的手。她的手如猫爪一般阴狠而凶险,朝我的手上又掐又推。好像美人鱼企图逃脱八爪鱼的纠缠。
  她始终一言不发。我能够听到的是她的呼吸越来越急。
  她蹙着眉头,一遍遍徒劳无功地推搡我的手。
  “别闹了!”我大喝一声。空荡荡的房间里印了一层回声,使这一嗓子显得极富力量。
  她停止了挣扎。她低下头来,让长发披在面前。她将脸靠在我的手背上。随即,我听到了呜咽的声音。手背上开始感觉到热。是眼泪吧。
  “别闹了,乖。”我说,“都会好的,只要时间过去。”我无意识地重复自己劝慰人时的口头禅。
  女孩儿并没有立刻回应。她低声的啜泣,将我的手背当作了调色盘。我直直地站着,任她握着我的手,脊背偶尔耸动。这么站着,忽而感觉到时间的概念渐次远去。如果不是石英钟的时针正缓慢向4游走,我不会感觉到时光正在我身上流逝。
  她哭了大约5分钟,抬起头来,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然后,扁了一下嘴,笑了一笑。又吸了一下鼻子。
  “不哭了,小悦?”
  “不哭了……”她说,“眼睛疼,难受。”她伸手揉眼睛。“对了,你今年第一次叫我名字。”
  “是吗?”
  “是的。上一次叫还是圣诞节那天呢。去年的。你都不喜欢叫我的名字。”
  “去年圣诞节?很冷的一天。”
  “是啊是啊。我们去吴江路吃了小吃,然后呢,我们还去那个商场玩电子游戏……你输给我十四盘,嘻嘻。”
  “是十四盘吗?”我从她手中抽回手腕,坐了下来。她从提包里抽纸巾,开始擦眼睛。
  “没错儿,我记得牢牢的。那时我们上商场二楼时,你非要拉着我,沿向下的自动扶梯,往上走。我陪着你傻走了五分钟原地踏步,把整个商场的人都引来看了。脸都丢尽了。”
  “是吗?”
  “我的高跟鞋都差点卷掉……”
  我悄无声息地转头看一眼石英钟。时针已经迈过了4。小悦擦干了眼泪,从眼睛到脸颊一片红红的。
  “你以后不能欺负我了。”刚说了一句,她就顿住话语。她的提包中响起了优美的《好一朵茉莉花》的旋律。“等一下!”她说。“短信。”
  我看着石英钟面的分针又走过了两圈。我听到她说:“一群王八蛋。”
  “怎么了?”我问。
  “胖子和阿Q他们说在附近,迷路了,让我过去接他们。本来跟他们约了晚上喝酒唱歌的。这下午就憋不住了。”
  “有事那就先走吧。”我说,“你那些哥们儿要紧。”
  “你赶我呀?你要给她打电话呀?当着我的面打呀。”
  “没有。”我摆出微笑,“你反正认识这里了,随时可以来的。你那些哥们挺有意思。”
  “一群笨男人。”小悦拿着提包站起身来,“那我先去一下。明天还是后天过来看你呢?”
  “你喜欢就好了。”我说,“代我向你那些哥们儿问好。”
  我把小悦送到了门口,小悦将手按在门把手上,若有所思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你好像挺愿意我走的呀?是不是呀?”
  “你有事情嘛。”
  “我不走了呢?”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说了就得走。”
  “真让我走?”
  “对的。一会儿还有无数美女排着队上门来看我新居。不能让你一个人占那么久的便宜。”
  女孩儿微笑了。她伸出手来,拍了一下我的头。“你就不怕我一吃醋就留下来了?”
  “那不行。你留下来说明你吃醋了,你吃醋了说明你对自己没信心了。你那么高那么美而且还活泼可爱,应该对自己有信心。”
  “我走了,你有什么话说没?”
  “有。以后别穿高跟鞋。你本来就不比我矮多少,一穿高跟鞋都快跟我齐了。男尊女卑不能违反。”
  “怎么我要走了你话那么多?那么得意吗?真有人来看你?”
  “你认为呢?”
  “对了,”她面向我,“我的脸还有哭的痕迹没?”
  “眼睛红得和兔子一样。”
  “我讨厌,”她一字一顿的说,“兔子这个词。”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