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如狗,大写的现实主义惨剧。
今天是他们市公安局举办的警察职业技能比赛的日子。
这项技能比赛,几乎涵盖了各个警种,已经连续办了好多届,成了市公安局的一个固定节目。作为前两届的冠军,龚屿汐原本等着今天继续大显身手,谁知道报告送上去,丁局大笔一挥,直接把他名字给划掉了。理由就是龚屿汐现在已经临时调去了警犬大队,自然不能再跟刑警一起比赛,要比也是跟各个地区的警犬大队训练员一起比。
他一个半路出家的指导员,又带着一条前段时间才刚刚发奋的笨狗,如何比得过那些训练了很多年的老指导员,和跟他们配合得当的狗崽子?
龚屿汐知道丁局这是觉得他以前出的风头太多,想要故意打压一下他的气焰,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带着种花过来友情参观。
当然,参观是次要的。
最主要的还是想让种花在沾沾面前大显身手,扭转沾沾对种花的过往印象,给种花赢取一丝机会。
为了自己不成器的儿子能娶到媳妇,他这是操碎了心。
龚屿汐虽然在丁局眼中到处都是毛病,但不妨碍他在其他刑警眼中是明日之星、青年俊杰一般的存在。
他牵着狗刚刚过来,就有不少基层民警跟他打招呼,龚屿汐一一应了。卢飞宇见他来了,连忙奔过来:“我听说丁局把你的名字给划掉了?”
“划掉就划掉呗。”龚屿汐不在意地挥挥手,“我这个人你是知道的,光芒太强,就好比那天上的太阳,只要一出现,谁能与我争辉?这儿每一年都有好多的小女警过来,想薅个如意郎君,要是我在,那岂不是又像前两年那样,把整个市公安局的情书都给收了?你们怎么办?”
到时候丁局又要说他出风头。天知道,像他这样的人站在那儿什么都不做就已经是风头了,能怪他吗?只能怪身边这些人,比如说像旁边这个卢飞宇之流的,太不上档次了。
卢飞宇立刻表示龚屿汐这是多虑了:“太阳虽然耀眼,但也要看是什么时候的太阳,后羿射日的时候天上还挂了九个呢,凭什么你就是那独一份儿?”
“是不是那独一份儿不是我说了算。”龚屿汐非常诚挚地告诉他,“这人民群众说了算的。人民群众说好的,那才是真的好—”
话音刚落,就有某个面熟的警察过来跟龚屿汐打招呼:“龚队长,今年又要大显身手吗?”
“谈不上谈不上。”龚屿汐连连摆手,“我今年没报名,就是过来看看热闹。”
“什么?”听到他没有报名,不在此次比赛行列中,那个警察一下就惊讶了,“我老早就听说了你的大名,说你是百步穿杨,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各项测试都是拔尖的,有好几项还打破了校纪录,一直以来都想见识一下。本来以为今年可以满足愿望,谁知道你今年竟然不比了……”
他眼里满是失望,仿佛错过了什么精彩绝伦的表演一般。
“不比了不比了,老是我在上面比没有什么意思,还是要多看看大家的表现嘛。”龚屿汐矜持又谦虚地说道。
这一幕看得旁边卢飞宇牙痒痒,直想上去抽他两巴掌。
龚屿汐边说着不比了,还边往卢飞宇的方向看,冲卢飞宇飞了个媚眼儿,用表情告诉他:看吧,龚警官的群众基础就是这么扎实。
卢飞宇木着一张脸凑上前来,在他耳边小声说道:“龚屿汐,你老实告诉我,这是不是你找来的群众演员?”
“什么群众演员,”龚屿汐一把挥开卢飞宇的手,“凡人,我理解你的嫉妒,但是也请你放平心态。毕竟在我这样的人身边,你需要待的时间还长,长久的嫉妒不利于你的个人成长。”他按住卢飞宇的肩膀,小声说,“爸爸这是为你好—”
话音未落,卢飞宇就已经一脚踹了出来。龚屿汐连忙一躲,让卢飞宇那一脚落了空。
小警察不知道自己崇拜的原来是个金玉其外的货色,还以为龚警官表里如一的踏实。听到龚警官说不比了,小警察着急了:“那怎么行。”他不干了,“就算你不能比了,今天也一定要给我们露一手再走。”
“不用了,我……”
龚屿汐正要推辞,小警察却已经把枪举到了他面前:“听说龚警官号称百步穿杨,市公安局一枪,从来都没有打偏的时候。也让我们看看嘛。”
龚屿汐看着面前那把枪,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接。
小警察唯恐他不接,又把那把枪往他面前送了送:“龚警官,你就做个示范,让我们看看嘛,我在学校的时候,教官就说你打靶的姿势非常标准,大二的时候就被纳入了教学视频里,今天也让我们见见现场版的行不行?”
龚屿汐看着那把枪,手不禁有些痒。
说实话他好久没有摸过枪了,以前有事没事的时候他都喜欢到靶场来练几发,现在这么个大好机会放在面前,要他不去摸一下,实在是太可惜了。
那把枪上面好像长了钩子一样,不停地引着他的手摸到枪上。
龚屿汐的手搓了好几下,实在是忍不住了,却依然还要维持矜持:“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啊。”
龚屿汐将那把枪接过来,手枪拿在手心里沉甸甸的,有种陌生的熟悉感。
自从他到了警犬大队就再也没有碰过枪,如今拿在手里的那把枪虽然不是他往常用的那把,却让他心里升起一种默契来。仿佛只要有枪在,他就可以一往无前,不管是多么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都有信心和勇气将其一举拿下。
市公安局为了举办职工技能大赛,可谓是下了血本,就连手枪一律都是九成新的。
要知道,在基层派出所,可能整个所里也就才两三把枪,还是用了十几年的那种。
龚屿汐把枪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熟悉了一下手枪,然后戴上耳塞和眼镜,站在了位置上。
他一手握枪,一手托着手,微微偏头,闭起一只眼睛,让自己的视线与枪持平。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好像空气都成了一条线,直接指着靶中心,指引着他的子弹,朝着那个方向飞驰过去。
龚屿汐扣下扳机,只听“砰”的一声,那颗子弹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划破空气朝前奔去。接着,再是“砰”的一声闷响,接着自动计数表上显出一个鲜红的数字“10”。围观的警官们立刻发出高声喝彩,那个小警察相当激动:“龚警官,你果真名不虚传!”
“手熟而已。”龚屿汐面上一片平静,心里却有些虚。
他将手枪还给人家,跟卢飞宇击了一下掌。其实刚才他握住手枪的那一刻,手上都起汗了,全靠他那点儿虚荣心绷着,才让他没能手里打滑射偏了去。要是今天一枪射偏,那他往后可以直接不用见人,被卢飞宇钉在耻辱柱上笑一辈子了。
他转过身来笑着正要离开,冷不防一抬头却看到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
任苒牵着沾沾,似笑非笑地站在远处,那双眼睛看过来,仿佛要把他整个人看穿一样。
龚屿汐脸上莫名就觉得烫烫的,好像自己刚才那点儿心虚被她看穿了一样。
他连忙走上前去跟任苒打招呼:“你来了,什么时候到的?”
“就在龚警官刚刚英姿飒爽打靶的时候。”任苒笑着看向他,如是说道。
刚刚她一进来就看到龚屿汐穿着警服站在打靶场前,神情是少有的庄重和肃穆。
他很少穿警服,不过这人天生衣架子,肩宽腿长,加上长期锻炼,肌肉结实有力,即便是不穿制服也相当精神。
任苒认识他这么久,唯一一次记得他是穿了警服的,都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在地铁执勤的时候。那会儿她眼睛不好没有仔细看,如今再一次看到他穿警服,任苒才发现,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穿警服和便服恐怕有着天壤之别。
他现在穿警服的样子,莫名就让任苒想到四个字:雄姿英发。
那般生气勃勃,好像身上有源源不竭的生命力一样,看得人心中莫名一动。
更别说,制服将他本来就好的身材勾勒得纤毫毕现,肩膀宽阔,脊背笔直,又正好压住了龚屿汐气质当中跳脱的一面,让他整个人有种以前少见的严肃和认真。
任苒看到他穿制服打靶的那一刻,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是制服控。
因为有些人天生属于那身制服。
这个念头从任苒心中一冒出来,她自己就觉得好笑。
她以前一直觉得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龚屿汐自己不靠谱才把种花养成那样,他们一人一狗相得益彰。虽说龚屿汐肯定是要比种花好很多,但其实在任苒眼中也并不一定就好得到哪儿去。怎么只是见人家穿着制服打了个靶,她就觉得龚屿汐顺眼了许多?
难不成她也是个隐藏制服控吗?
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个属性,任苒一下就笑了。
谁知她这种笑落到龚屿汐眼中却成了取笑。龚屿汐越发觉得她刚才看穿了自己的心虚,少见地尴尬了起来:“你要是早说你到了,我过来接你啊。”
“今天这里人来人往的这么多,你们又没有设门禁,我进来得了。”任苒牵着沾沾朝外面走去,“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个不靠谱的,没想到今天警服一穿,看上去还有那么几分样子。”
龚屿汐越发觉得她在揶揄自己,什么都不好说,只能对她报以尴尬而不失稳重的笑容。
这个任大美女,什么都好,就是不太会说话,要不是看她长得好看,还不知道被人打过多少次了呢。
难怪人家都说好看是一种保护色,敢情是这么保护的。
任苒浑然不知道龚屿汐的腹诽,继续说道:“我以前怎么没见你带枪?”
她一来就提起龚屿汐的伤心事,龚屿汐蹲下身来,叹了口气:“任小姐,我发现你这个人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特别强。”
“是。”任苒点头承认,“我这个人眼神一向很准。”
准也不是这个准法啊!
饶是心中如此腹诽,龚屿汐还是站起身来说道:“那没办法,你看到我的时候,我刚刚从刑侦大队被调去了警犬队,不在一线的警察一般来说是不能配枪的,我的枪当然就还给枪支管理处了。”
好端端的当然不可能突然之间被调去警犬大队,任苒虽然喜欢戳龚屿汐的肺管子,但好歹她分得清轻重。这件事情上,她没有继续追究,而是见好就收。
“我看你打枪打得挺准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没少练吧?”说着,任苒的目光就不自觉地移到龚屿汐的手上。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那双手全是厚茧,一看就是曾经下了苦功夫的。
“嗯。”龚屿汐也不故作谦虚,“大学不做这些做什么?我报警校本来爹妈就不高兴,如果我再不混出个名堂来,搞不好他们还真要让我回去继承家业。天知道,我对我爸那些东西毫无兴趣,要我回去做生意,我宁愿待在靶场练个天昏地暗。”
如此视金钱如粪土,也不知道是该说他难得,还是该说他通透。
任苒倒想起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你爸爸将来的生意怎么办?”你都不愿意子承父业了,这么大一份家业难不成就这样付诸东流吗?”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龚屿汐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万里无云,天空瓦蓝瓦蓝的,的确是个难得的好天儿,“我们家虽然是家族企业,但也还好。这些年也在慢慢转型,转得差不多了。等我爸退休了,就把董事长的位置移交给下一任董事长。至于我们家的分红,那是少不了的,其他的就不用管那么多了,钱到位了就行。至于你说的什么‘子承父业’,哪有那么麻烦。
“要是我爸一无所有,根本就不用烦这些,既然原本可以不烦的,那为什么又自寻烦恼呢?”
对于能不能继承家业这个事情,龚屿汐想得很开。
他既然选定了一个职业,那就一定是要进行一辈子的。父母亲的努力让他不用像很多人一样囿于现实,不得不选择自己不喜欢的职业,这一点上他必须还是要感激他们家龚董事长的。既然已经有了这样的条件,那何不将自己的职业理想发挥得更淋漓尽致一些?
他从小到大就对做生意没兴趣,他妈妈一度以为是在医院抱错了,抱了个丝毫没有继承他们家商业基因的儿子回来。
龚屿汐从小就皮,家里上下没有一个人能压得住他。到了四五岁的时候,下河上树完全不在话下。龚董事长和他们家龚太太忙于工作,没有多少时间去管他,等发现儿子有长歪的趋势时,想要扳过来已经来不及了。
那会儿唯一能让龚屿汐听话的就是吓他说“警察叔叔来了,再调皮就把你抓走”。龚屿汐刚开始还害怕,被吓的次数一多,完全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任由他爹妈如何吓,毫不畏惧。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得时间久了,他居然跟警察这个职业神交了起来,到了后来更是心生向往,高考志愿全都填的警校,唯恐继承了他家万贯家产一样。
“我小时候成绩可差了,我妈一度以为我考不上国内的大学,高二就在开始帮我物色国外的学校。”龚屿汐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眼中流露出几分追思,“高二那年寒假,她带着我去国外参观各大高校,想要让我迷途知返,把心思用在学习上一些,我和她连着吃了一个月的西餐,吃得我简直想吐。从那以后,我就发誓这辈子能不出国就绝对不出国。”
天知道那些汉堡、薯条、牛排有多难吃。
也是那个时候,龚屿汐才知道,原来小时候他要表现好才能吃一顿的汉堡、薯条,跟中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比起来有多么相形见绌。
北京烤鸭不好吃吗?广州早茶不好吃吗?川式火锅不好吃吗?他为什么要想不开,跑到国外去啃那些垃圾食物呢?他以前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听到这里任苒忍不住笑了出来,她常驻国外,自然对龚屿汐说的这些深有感触。
即便是家财万贯如龚屿汐父母,到了国外也依然不得不被西餐支配。龚屿汐的抱怨,不是没有道理。
想起小时候如此傻缺,龚屿汐脸上全是追悔莫及:“为了那两顿洋快餐,我小时候放弃了多少踢球玩闹的日子,现在想起来真的是划不来!”
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不会那么轻易就上当了!
任苒跟他一起并肩坐在操场的梯子上:“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