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决定要离那就离吧。明天是周五,我们一起去民政局。”
他正在气头上说出了这番话,想不到她点头,尔后头也不回地撇下他扬长而去。
她在途中给自己的母亲拨了一通电话,只字不提离婚的事,只是说自己今天不来接闪闪了。
挂了电话,她向家门走去。今天晚上为避免母亲坏事,她还是决定留在家中。
言墨回家之前,特意去吃了一顿晚饭。他还叫了一瓶啤酒。
一个人吃饭是寂寞的。他已经习惯了吃她做的饭菜,也许并没有外面的可口,可是尝到了她的诚意。
离就离吧。他对着空酒杯自言自语地说道。
一个女人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说出离婚两个字。他想这个晗茉到底有没有爱过自己。
第10章 整个人都是懵的
晗茉接到王博信打来的电话,顿时才明白过来。她本来应该送完合同回公司继续上班,可鬼使神差出了这么大一件事,她就直接回家云了。
她向王博信明早请了半天的假。王博信没问她什么事就同意了。
从明天起这个家不会有她与闪闪,他们俩母子也与这个男人无关。
她听到言墨半夜回来的声音,那熟悉的踢踏踢踏脚步声,还有含糊呢喃的声音,俨然他是喝过酒才回来的。
近来他升了职,应酬也渐渐多了起来。经常喝到半夜三更才回来。她见到了总是免不了要数落他几句。
现在可好,她连说也懒得说了。反正从明天起他们就不再是一家人。
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多大难过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她睡不着,索性将行李箱整理起来。
四年的婚姻换回来一个孩子,这笔买卖说值也值。余生她就跟闪闪一块过了。
隔壁房间不时地传来啪啪嗒嗒的声音,她快要到天亮的时候总算睡着了。
早上七点左右,她睁开眼,整个房子万籁俱静。除了墙上的挂钟滴嗒地响着。
她习惯性地走入厨房,已经习惯了每天早晨起来做饭。今天是留在这个家最后一天,她还是精心准备了早点。白粥馒头荷包蛋再加热牛奶。
直到九点,程言墨的房门还没有要开。她不时地抬头看挂钟,如果他拖延着还不醒来,怕是要耽误上午办手续。而她只请了半天假。
于是她鼓起勇气去敲他的房门。他在里面磨磨蹭蹭了半天总算起来了。换作是平常,早就忍不住去催促他。
可是今天没有。
她耐着性子等他刷牙洗脸,穿衣吃饭,把手上需要的证件一一都准备好。到了十点准时出发。
她坐上了他的车,看着他的车子的内饰既熟悉又陌生。
她很少坐他的车,宁可带着闪闪去挤地铁公交,或者是打的。
他从来没有主动说过我带你去哪里哪里之类的话。她恍惚地记得上一次坐他的车,是过年去她娘家的时候。那时闪闪还抱在手上。
那是留在她脑海里唯一美好的记忆。闪闪长得白胖可爱,抱在手上调皮得不得了,他伸出小手灵活地揪住正在开车的言墨头发。
她逗得直乐,言墨趁着红灯的时候,也亲一亲孩子的小脸。
那是生下孩子后的第一年。
他们在关系还在算可以。因为从拍拖到结婚再到生子,不过短短两年间完成。
他们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出现问题呢。现在细细想来,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了。
感情是在日常的油盐米饭,时间的推移中一点一点的消耗尽的。
在车里两人都没有说话。她记得两个人去领结婚证的时候,坐在车子里,他也要握一握她的手,时不时地相视一笑,两人的眼中都闪烁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与向往。
而如今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仿佛谁先开口谁就输了一样。空气凝固,程言墨似乎想打破这种窒息的压抑,他打开了音响。
音乐声响起,很老的一首旧歌,有个女人吟哦似的用极其清亮的嗓子唱着那首歌。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程言墨不爱听新歌,他喜欢放些怀旧的金曲。他平常五音不全,可是对音乐却充满热爱。
她有点嫌吵,但此时什么也没有说,将脸转向车窗外,马路上的情侣或者是带着孩子的俩夫妻,三三两两地走过。
她总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经历过这些,即使有,也已经是很早很早之前的事了。
四年的婚姻为什么在她的心中只留下零碎的记忆。
她爱过这个男人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什么时候不爱了,她就说不上来了。
程言墨爱过她吗?那也是肯定的。曾经疯一般地追求她,跟她吵架事后又后悔地在马路上跪下来。
当见到民政局的招牌时,他把音乐关掉了。
“我去停车,你要不先下?”
她点头,连话也懒得说了。
程言墨惊讶地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脸色也是淡淡的。她无视他的目光,径自下车,迎面吹来的一阵冷风,迫使她缩起了脖子,将衣服上的帽子扣在脑袋上,往那台阶走去。
来办手续的有好几对,有的还在争执,有的则是脸色铁青,就像是仇人。只有他们两人,陌生地就像一对路人。
一张长椅上各占一角。轮到他们时,同时起身。
程言墨悄悄地打量了她,发现她没什么表情。他心想这个女人可真是心狠。离婚这么大的事,竟然也毫无波澜。
两人在几分钟后拿到了鲜红的离婚证,他先拿着硌手,扔进了公文包里。她纤长白皙的手指拿着那本本子,神色淡漠,双眼空洞。
走到门口,程言墨本想提出跟她吃最后一顿饭,后来被她的脸色给吓退了。
反正也离了,没必要热屁股贴人家的冷脸。但这么一走了之好像又不大好。毕竟夫妻一场。
他刚想开口的时候,晗茉已经向他道别了。
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吧。
他看到她身着黑色的羽绒服在路口消失了,心里的失落感油然而生。
她在外面吃过饭才回到公司上班。王博信正在电脑上画设计稿。他发现她回来了,淡淡地说了一句:“回来了。”
她颌首,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打开电脑,却不知道做些什么。从民政局回到公司,路上就不对劲了,整个人都是懵的。
她恍惚记得自己结婚时的情形,程言墨的笑声,自己的红嫁衣。
程言墨给她穿上红色高跟鞋。当着众人的面深深地与她嘴对嘴的接吻。
那一天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寂寥。
“小李。”
王博信叫了她几声,她才回过神来。
她急忙离开自己的位置,走到他身边,就像学生面对老师的那种恭敬。
“你看看我设计的这件礼服,用什么颜色好?”
她看设计图上一条裹胸式的礼服,在腰间缀着一只蝴蝶结。裙摆极其飘逸。
“用白色吧。”
她想到自己结婚时迎宾宴上穿的那条礼服裙,白色的,也有只蝴蝶结,是黑色的,点缀在腰间。
她母亲起先嫌弃认为太素了,黑白色不吉利。可是程言墨喜欢。
第11章 鸡毛蒜皮
“太素了吧。”王博信微微地皱起两道浓眉。晗茉从来没有在十点前见过他下班。
她也被迫留下来加班好几次。可王博信从来都是公司最后走的那个人。
据说他设计的婚纱已经高达几十万一件,还供不应求。她见过他那些设计图,十分精美。
“你帮我送份文件。”正在专注于着色的王博信突然间抬起头,对她说道。
他细长眼,过分挺拔的鼻子,薄得时常抿成一条线的嘴唇,再加上皮肤白净。俊美如艺人。
可他一点也不喜欢抛头露面,许多记者想采访他都吃了闭门羹。偶尔他会参加一些文字采访。
他这个人很神秘,平常喜形不于色,对于私生活很是注重。据说他有一位交往多年的女朋友,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送完之后你可以下班了。”
有时他就是这么随兴。
她拿到他给的文件就走出门口。
这份工作没有给她什么挑战性,而王博信几乎没有教过她什么东西。
但是有工作意味着有收入,虽然微信总好过没有。
她送完文件,就去娘家接闪闪回家。家,当然不是她与程言墨的家,她抱着孩子回到了出租房里。
房子虽然简陋总好过寄人篱下。
她刚刚才给闪闪喂过饭,手机就响了。虽然是冷浸月打过来的。
冷浸月说要过来。
她答应了。
半个小时之后, 冷浸月来了。一进到房间立刻大呼小叫起来:“不会吧你,怎么住在这么小的房子。”
“我跟程言墨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
她平静地向自己的好友诉说人生大事。冷浸月的嘴巴久久都阖不上。
“不会吧。你说离就离啊,事先一点动静都没有。你父母知道了吗?”
“我还没有告诉他们。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
她望着冷浸月精致的脸蛋,心想女人还是没有生孩子比较年轻。
一生了孩子,什么少女气息清纯味都跑光了,剩下的只有市井俗气。
冷浸月将手上的名牌包往她的餐桌上一放:“你分到多少财产啊。”
“净身出户,除了每个月三千块的抚养费。”
“你……你为什么要净身啊?他出的轨,你要净身?你是不是傻了啊。”
她微微一笑:“房子还欠着贷款,他手上没多余的钱,净身就净身吧。跟他结婚这几年,花的都是他的钱。”
冷浸月不置可否:“像你这么傻的女人也是世间少有。你看看你,本来住一百六十几平方的大房子,现在这房子恐怕连三十平方都没有吧。”
她看着冷浸月的脸:“二十八平方。”
“天呐。”冷浸月 捂着自己的嘴巴,瞪大了眼睛。“你啊,如果被你妈知道,免不了一顿数落。”
她垂下眼睑:“反正我受不了男人出轨。”
浸月附和地点头:“那倒也是,谁受得了。”
她这才想起了正事:“你今天找我是什么事?”
浸月露出尴尬的表情:“一来是来看你,二来是想问你借点钱。”
她哑然失笑:“借钱?你问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来借钱?”
“你能不能借两万给我?过二三个月我就还你。”
“怎么了?”
浸月抿起了嘴巴:“你知道我每年花在我自己身上的保养费就要五万左右了,可我一年的工资太多少啊。
所以就欠了网贷,如果再不还钱,我就得逾期了。你知道,我不能让我家那口子知道。”
她手上的积蓄也不多。现在又要独自抚养孩子,工资又不高,脸上浮现出为难的神色来。
浸月向她作揖恳求:“你帮帮我吧。我真的走投无路了。听说逾期不得了了,会爆通迅录的。到时候催收的人打电话给我老公,那真的不得了了。会婚变的啊。”
“好吧。你自己也节省一点吧。都一把年纪了,还学人家去过什么精致生活。”
她一边埋怨着自己的朋友,一边还是把钱转给了浸月。
今天的浸月是RV。手上的包稍微差一点,但也是COATCH.
“知道啦。我会尽快还掉的。我走了,有什么事你打电话给我。”
浸月拿出手机,看到她上面转过来的金额,喜滋滋地笑了。
好友走了之后,她收拾完屋子,打开电脑开始设计衣服。她最喜欢设计的就是旗袍。
只是婚后有了孩子有了家庭,难拾旧日的嗜好。现在反正就她跟孩子生活,想怎么自由就怎么自由。
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婚竟然这么轻易就离掉了,好像也没有多大的伤感。
这时她看到微雅的微信来了,说是要来她这边住几天。她心想微雅不是那种轻易会离家出走的人。
但她还是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
过了半个小时微雅来了,她身上竟然穿着睡衣,毛绒绒的材质,帽子上还有两只小耳朵。
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哭过的痕迹,眼睛是红肿的,鼻子嘴巴也是红的。
”你……你不要告诉我,你离家出走了吧。“
微雅重重地点点头,像个小孩子一样扁着嘴巴。她只拿了自己的手机就出来了。
“我真是受不了我那个婆婆。为了婆婆的事,我天天跟她吵架。”
“怎么了?”她替微雅倒了一杯开水。
“我现在不是没工作嘛。那个老太婆就看我不习惯,天天在他儿子面前讲我的坏话。说早知道我那么懒,那么强势,当初她就不会答应这门婚事。”
微雅说着说着又哽咽了。
微雅的懒是众所周知的事。她长那么大,参加工作以后还是第一次学会洗碗,洗衣服这种事都由她父亲代劳。至于洗菜做饭,更是从来没有想过的事。
微雅嫁人之后,陆续学会了照顾小婴儿,洗婴儿衣服,还有喂奶换尿不湿。至于别的事,她能懒就懒,能拖就拖。
“你说这老太婆是什么意思嘛。她又比我勤快到哪去。我跟安伊去超市买东西,让她照看一下我女儿。
结果不到十分钟就催促我们回家。她这个人卫生习惯多不好啊,磕瓜子就吐地上,动不动就吐痰,每天午睡,一睡就睡到下午五点,有一次我进她房间,发现她哪有在午睡,看着手机直乐呢。”
微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向她诉苦,说的都是家里鸡毛蒜皮的事。
晗茉心想她自己离婚这么大的事,都没找人去诉苦呢。
第12章 人家的事我不掺和了
微雅一直睡到她出门去上班前都还没有醒。她只得给闺蜜留下了面包与牛奶,这才带着闪闪出门了。
她先是把孩子送到娘家。
大概是亲生母女心有灵犀。李母追到门口:“你最近是怎么了?好像又瘦了。跟言墨在怄气吗?孩子都有了,还怄什么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