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商心里狂喜,心道果然只要娶了这个婆娘就能得到她偌大的家业啊!
胡商的儿子操着半生不熟的官话上来斟酒,牧云笑瞇瞇地一口饮干,已经有了几分醉意,此刻脸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红,媚眼如丝地看了这人一眼,顿时那人手一抖,酒撒了一□□。
胡商气得鼻子都歪了,低声喝骂了一句,让他儿子下去换衣服,牧云笑得更加放肆。
一时无话,她便把目光投向了荷花池。
巨大的莲叶层层迭迭遮住了水面,无数支荷花自叶间钻出来,或盛开或含苞,有蜻蜓悠悠飞过,颤巍巍地立在荷花瓣上,雅趣盎然。
忽然间蜻蜓匆匆振翅而起,狼狈飞远,远处叶动水面开,一叶小小的扁舟分开莲叶,在水面上划出柔和的水波,慢慢行至近前。
船上有一人,一身黑衣破破烂烂,满是血迹,身下积了一小滩血,不知是死是活,乱发遮面,只隐隐露出一张黑黢黢的铁质面具。
仓啷一声,牧云猛然起身,案上酒杯被碰倒,撒了一地。
琼海下意识站到她面前,腰间弯刀已然出鞘。
却听牧云喘息了两口,死死盯着那人,声音发抖:“救他。”
五
知道那人死不掉之后,牧云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两天两夜不吃不喝。
第三日清晨,琼海站在牧云门外,肩上落了一层露水,正打算把门撞开的时候,牧云把门打开了。
出乎意料,牧云精神很好,看见琼海满眼的血丝,笑笑道:“我睡了两天而已,你紧张什么?”
琼海沉默片刻,说了声没有,就走了。
那人醒了,身上伤口都处理过,见到牧云的时候,目光闪了闪。
牧云不说话,上去一把扯了被子,又很不客气地扯下了白色中衣。
“果然是你。”牧云冷笑一声。
他的肋下有一只苍色的狼头刺青,不甚明显。
那人闭着眼睛,胸膛剧烈起伏,良久,才道:“对不起。”
牧云一拳砸在他肩头的伤口上,那人闷哼一声,白色纱布慢慢晕染出血迹来。
牧云咬牙切齿:“阿史那默,你们苍狼王一脉早就死绝了,当初我让你留下你不肯留下,你现在为什么又要出现?”
那人看了她许久,目光慢慢变得柔软,他伸手覆上自己的铁质面具:“这次可以摘下来。”
牧云一把打掉他的手:“我不想看了。”
阿史那默却反手攥住她:“当初你不是这么说的。”
牧云神色平静:“那是当初。”
六
牧云一个人在喝酒,琼海一声不吭送来了一锅咕嘟冒泡的小米粥。
琼海又送来了一碟子小菜……
琼海又送来了一碟子凉拌豆腐……
牧云叹了口气:“坐下吧,有话就说。”
琼海坐下了,却只是看着她,一句话不说。
琼海长得英俊,却被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破坏了。原本那里是一块刺字,上面有逃奴的字样,被牧云买下后,他一直戴着半张面具,后来牧云提了一句不想看他戴着面具,他二话不说就把烙铁摁在了刺字上。
此刻这张脸上却透出寒气来,直勾勾地盯着牧云。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牧云叹了口气。
“十五岁那年,我遇到过一个人,他说他叫阿史那默,是苍狼王的嫡系后代。苍狼王是东西汗国共同的祖先,……”
那年夏天,草原上的草长得齐腰深,牧云骑着她最喜欢的枣红马驱赶着羊群,在一汪碧蓝色的海子边上,她捡到了受伤的阿史那默。
阿史那默戴着一方铁质面具,总也不肯摘下来,哪怕是昏迷着的时候,只要牧云试图摘下他的面具,他总会及时醒来阻止她。
他说:“我的脸会给你的部族带来灾祸,你不能看。”
牧云不服:“难道你是魔王莽古斯么?看了脸就会有灾祸,我才不信。”
阿史那默却很认真:“我带来的灾祸比莽古斯还要可怕。”
阿史那默总是冷冰冰的,可他却会在遇到狼群的时候把牧云死死护在身后,他不会唱草原上悠扬的情歌,却会在牧云睡不着的时候守在她的帐篷外用草叶子吹一支曲子给她听……
草原上的爱情向来热烈而坚决,牧云站在夏日刺目的阳光下告诉他,自己要嫁给他。
她满心以为阿史那默会答应,因为阿爸告诉她,她是部族里最美的姑娘,没有人会拒绝她的爱情。
可是阿史那默冷冰冰地看着她,一句话都没说,她生气地想要摘下他的面具,却被他在脖子上重重一击晕了过去。
等到醒来的时候,阿史那默已经离开了,只留下了一行字:我的命现在不属于我自己,如果有一天,我能掌控自己的命,我会把他交给你。
“我没等到他把他的命交给我就嫁了人,是我自己要求阿爸把我嫁过去的,我当时对他满心的怨恨,我期待着有一天他回来,跪在我面前说要娶我,我会冷冰冰地告诉他,我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牧云低下头,把脸埋进掌心,声音呜咽不清:“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要报复他,报复他拒绝了我的爱情……”
琼海一语不发,脸色铁青。
牧云又抬起头来,擦掉眼泪,露出一丝笑:“可是真的再遇到他,我发现我根本没有报复他的想法,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做了两天的梦,我在梦里把十五岁重新过了一遍,我在梦里和他说,我不再爱他了……”
琼海豁然站起来,大步离开,牧云愣在当场,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她其实想说……
七
阿史那默伤已经好了,但他却没有半点离开的意思,每天牧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
牧云不搭理他,他也不说话,像一个普通的护卫那样紧紧跟着她,时不时出手帮她解决一些小麻烦。
很快大家都知道了牧云从荷花池救回一个陌生男人并带回了内宅,一时间各种难听的流言到处乱飞,嫉妒者有之,不齿者有之,甚至有腐儒上门大骂她门风败坏,是京城之耻。
阿史那默把这些人统统打伤了丢出去。
这本来是琼海干的活,可是最近却不知道为什么,琼海总在有意无意地避开牧云,连往常从来不避嫌的后宅都不去了。
又过了几日,听说当日宴请牧云的胡商被官府拿了,不知是什么罪名,牧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本能地想到了琼海,却发现琼海和阿史那默都不见了。
她皱了皱眉,从隐蔽的小路去了阿史那默住的院子。
“你的同伴已经暴露了,你如果还不离开的话,我不介意把你也弄进大理寺。”琼海的声音透着浓浓的杀气。
“什么同伴?你是说牧云吗?我在中原只认识她一个人。”阿史那默的声音甚至还带着一丝志在必得的笑意。
琼海冷笑了一声:“你装的不累吗?就算别人看不出来,牧云看不出来,你以为我也看不出来?”
“看出来什么?难道你这个低贱的下人也对牧云有着那种心思?你也太——”
声音戛然而止,牧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响声,紧接着是阿史那默的痛哼声和琼海压低的声线。
室内,琼海像一匹孤狼一般凶狠地盯着对面的人,慢慢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褪下。
他的声音很低,低得牧云几乎听不清:“看好了,这才是苍狼王后代的刺青。”
“不可能,你——”
琼海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暴怒的一拳过去,铁质面具被打到了一边。
牧云一脚踢开门,怔楞地望着琼海。
琼海的肋下,有一只苍色的狼头刺青,随着光线的明暗变化,那狰狞的狼头几乎要跃出皮肤。
苍狼王后代的刺青与别的刺青不同,平日里是见不着的,只有当情绪激动血液流速加快的时候,才能显露出来,两相对比,孰真孰假,一目了然。
八
牧云走了,没跟琼海说一声就一人一马去了草原,相比于这里乌糟糟的一切,她觉得还是儿子儿媳的狗粮吃起来容易一点。
京城的事情很清楚了,胡商和那个假冒的阿史那默是西汗国的探子,他们知道牧云和东汗国的关系,打的主意无非是先谋财再害命。
可惜啊,虽然他们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牧云和阿史那默的过去,找了个演技足够好的人来冒充,却万万没想到,真正的阿史那默一直就在牧云的身边。
想到这个就气,这些年生生死死什么没经历过,牧云没把这事儿当回事,她就是气琼海,十四年的朝夕相对,他硬是对过去只字不提。
妈的。
到草原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正赶上那达慕大会,阿布和云珠每年这天都会与大家一起狂欢,今年牧云回来了,阿布更是高兴。
牧云到场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她梳了个高高的发髻,这是老妇人才会梳的发式,牧云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从来没人觉得她老了,阿布和云珠更是没事就鼓励她找个喜欢的男人嫁了。
云珠憋着笑凑上去:“妈,这个发髻太丑了,哪里配得上您?”
牧云木着脸,努力端出一副四平八稳的老妇人模样:“妈老了,不梳这个发髻梳什么?”
“您哪里就老了,您看看您这皮肤,比我都好,连一丝皱纹都没有。”
“我就是老了,要不我看中的男人怎么宁愿给我当管家也不愿意娶我?”牧云终于憋不住气急败坏道。
云珠和阿布面面相觑,这话没法接。
牧云发了一通脾气,看着那达慕大会已经开始了,一群年轻小伙子骑着马飞驰而过,冲到心仪的姑娘身边,一把揽起来放上马背,姑娘们假装挣扎两下,就笑嘻嘻地一起跑远了。
“一群小王八蛋,老身偏要给你们添添堵,要是抓错了,哼哼,我看你们今晚怎么入洞房!”
牧云咬着牙顶着一头碍眼的发髻钻进了姑娘堆里,姑娘们一个个敢怒不敢言,这位是他们老太后,惹得起么?
牧云看着一群小伙子跑过她面前,想抓她身边的姑娘,又怕误伤了她,缩手缩脚地不敢动作,身边的姑娘一个个嘴上不说,脸都急红了,牧云心里暗搓搓地高兴。
给人添堵的感觉真不错,瞧前面那个傻小子,已经跑过去三趟了,就是没敢下手哈哈哈哈——
牧云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握草,哪个王八蛋这么胆大!
牧云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牧云,对不起,我一直以为……”
牧云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上,止住了他的话。
他还能以为什么,这个闷声不吭的石头,当然是以为牧云一直恨着当初的阿史那默,他宁愿守着她十四年也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就怕连守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琼海对着身后向他欢呼的姑娘小伙子们打了个唿哨,将牧云紧紧揽在身前,还顺手拆了她那个碍眼的发髻。
长发如墨,在草原的长风中恣意飞扬,发梢打在琼海的脸上,有些疼,他笑了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一天。
那天他打晕了牧云,不是怕她摘下自己的面具,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想要答应她,当时他的身份被西汗国的人发现了,身后吊着不少探子,再停留下去,势必给牧云的部落带来灭族之祸。
他抱着牧云走了很远,牧云依偎在他的怀里,长发被风掀起来,打在他的脸上,隔着面具感受不到疼痛,只闻见丝丝幽香。
他把牧云送回帐篷,轻轻摘下面具,他捉住牧云的手,一寸寸地拂过自己的脸:“记好了,等我回来。”
他又想起重逢那天,站在吵闹的东市里,她牵着一匹疲惫的枣红马,走了很远的路,像是来赴一个命中注定的约会。
思绪回到此刻,两颗心走过了无数的荆棘坎坷,终于在这一刻紧紧相贴,连彼此跳动的频率都是一样地热烈,琼海微微侧过头,在牧云头发上吻了一下。
“当年我答应过你,等我能掌控自己的命,我就把他给你,十四年前,我就把命给你了。”
第16章 成君的新征程 收尾中篇(1)
成君坐在君来客栈二楼靠窗的地方愁眉苦脸,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堂堂南朝公主、草原将军,竟然沦落到被一个土匪撵出门的境地。
实在是略有些凄惨。
幸好这客栈的老板娘还颇为养眼。
成君叹口气,又喝了一杯枸杞茶,客栈老板娘送的。
事情是这样的,东汗国与西汗国惨烈一战,成君力挽狂澜,阻止了王城之中的一场阴谋,事后阿布可汗仔细思虑一番,断定西汗国如今黔驴技穷,怕是要狗急跳墙,重新干起几十年前的勾当,想靠苍狼王的声望来重振旗鼓。
苍狼王覆灭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当时的旧臣老的老死的死叛的叛,后来东西汗国就苍狼王正统有过一段争斗,但双双铩羽,原本阿木可汗手中还有苍狼王玺绶可以勉强一用,后来这玺绶也没了,最后一位苍狼王留下的两个嫡子更是不知所踪。
东西汗国当时斗得头破血流,元气大伤,最后一想,两边谁也没讨着好,玺绶嫡子缺一不可,现在一个都没有,那干脆歇火吧,大家好生休养几年,来日再战。
后来的几十年间,东西汗国摩擦不断,但默契地谁也没提过苍狼王正统这事儿,如今东汗国如日中天,西汗国日薄西山,只好寄希望于传说中的苍狼王传承。
苍狼王传承并不是说说而已,事实上,苍狼王作为草原上最尊贵的血脉,有许多古老的氏族拥护,若是真能找回玺绶和苍狼王嫡子,那么这些氏族便会成为其中坚力量,反败为胜也未尝不可。
阿布可汗在上一战之中意外抓到了一名细作,审出了西汗国正在派人寻找玺绶的消息,阿布可汗无奈,只能卷入乱局。
可朝中刚刚大乱,国师一党狼子野心,剩下的要么身居要职无法脱身,要么是能力平庸不足胜任,阿布可汗掐指一算,手下竟无人可用。
最后还是正在哄孩子的云珠可敦点醒了他。
云珠说:“可汗啊,您给成君找点事儿做吧,她不耐烦带孩子,天天把孩子往我这送,昨天还说自己产后抑郁去城门口祸祸了一通守城将士,再这么下去我看王城都得被她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