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三十七/论斯文败类的自我修养——平章风月
时间:2022-02-10 07:01:13

郝芡想了想,转手给沈与续打了电话。
那人还是那样沉稳的声调,只不过肉眼可见地,多了几分愉悦。他那边很安静,应该是在家里,问她:“到了吗?”
“都到了三小时了!”郝芡很生气,“上次,你跟我讨论纳韦尔-斯托可方程的时候,您不是亲口跟我说,我回国你要来接我的吗!”
说过吗?好像是,没印象了。那个时候纯粹是为了气老婆,所以才没话找话。
对方沉吟了一下,才说:“季知明没有去接你吗?”
事实上是接了的,但现在不知道是谁接谁。
郝芡好一阵子没说话,心想这个男人果真是擅长抓重点。季知明来了是来了,可是和没来又有什么区别?
她十分郁闷地说:“算了,我先回家了。你告诉季知明那个傻蛋,我早就到了,我早就走了!”
不得不说,沈与续这个男的虽然追老婆是自信又慢了一点,但是办事儿还是很有效率的。郝芡隔着很远,就看见那个穿着正式、西装革履的大男人匆忙接了个电话,几分钟之后,懊丧地转过身来,看了一眼时间,一脸茫然地走了。
郝芡没忍住,远远地跟着他,以为他会回家,没想到他去了一家大排档,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开始捧着菜单点吃的。
拖着大包小包行李的郝小姐在风中凌乱,她觉得没救了,季知明这个男的是彻底没救了,头也不回地折回出租车,让司机师傅送她回家了。
季总觉得挺怅然的,满心欢喜扑了个空,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现在按道理应该找一个人来喝喝酒、聊聊天,可他开车了,酒也不敢喝,只能喝雪碧。一瓶一瓶雪碧下肚,胃里咕噜咕噜的,真跟那海绵宝宝一样了。他觉得这样不成,有违养生之道,说不定下一个去医院的就是他了,那陈渝不得逮着机会狠狠地欺压他吗?不行,绝对不能沦落到那一步!季总悲哀地想着,给自己夹了一筷子肥牛。
百无聊赖打开通讯录,沈与续那个狗男人现在是绝对不会接他的电话的,听听刚才他在电话里那得瑟的样子,不就是终于追到老婆了吗?有啥可骄傲的?那么该打给谁呢?他伸出大拇指划拉了一下,陆时谦三个大字赫然在目,好的,季总愉快地下了决定,那么就是这位幸运观众了。
陆时谦接电话接得快,心情好像还不错,也是,全世界今晚只有他季知明这一个伤心人罢了。季总摆摆手,殷切地问:“歪?老陆啊?你在做甚么呢?”
“把你的舌头捋顺了再跟我说话。”
季总“切”了一声,说算了吧您嘞,“大家都是孤家寡人,谁又比谁高贵啊?最近怎么失联了?又搁那暗搓搓打算干什么坏事呢?”
陆时谦冷笑了两声,“打算把你家给炸了。”
季知明不乐意了,说算了吧,你技术不行。
陆时谦忍无可忍,“别逼逼叨叨,有事说事!”
季总委靡不振,很凄凉地把今儿的始末给他复述了一遍。
陆时谦觉得很不理解,季知明虽然看起来不着调,但是办事从来还是放心的,唯独在感情上,退退缩缩,怂得什么样。陆时谦忍不住教育他:“一大把年纪的人了,怎么还跟个没出嫁的大姑娘似的?你既然来接人,不知道给她打电话?一张老脸了,还害羞个什么劲儿?”
他本来以为这么说之后,电话那头的季知明会跳起来爆炸反驳他,没想到那边沉默了很久,沉默得只能听得见周围大排档的吵闹与过往车流的喧嚣。
季知明的声音是难得的冷静与克制,他顿了很久,连声音都显得有些疲惫。他慢慢地说:“我不是不敢打电话,接受拒绝的结果比漫漫无期的等待更令人难受。”
陆时谦没有再说话了,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他最没有资格来开解别人。
沈与续生日快到了,这个男的年龄越大越矫情,说年年生日都是在外面吃,外面吃多难吃啊,今年生日才不想去外面吃,就在家里吃,还要老婆做给他吃。
也是,沈先生老谋深算,惟恐老婆再悄无声息地跑了,围观群众季知明觉得他这样的做法简直是老谋深算加无耻,虽然这位沈先生无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既然是办生日,那就得请朋友。之宜提前好几天就叮嘱他记得给季知明陈渝他们发信息,沈与续一本正经地郑重地应下了。生日前一天,两个人去超市买了一大堆食材,穿着休闲装的男人站在一堆青菜前竟然毫不违和,很熟稔地进行挑拣。超市人来人往,熙攘喧闹,而她就站在一旁看着,透过漫长的时光,仿佛看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他,是不是也是一个人,在异国他乡,他会过着怎样的日子?
而整整五年的岁月,她都没有陪在他身边。
很奇怪的是生日当天,她让沈与续请的人一个也没有来。那天他起得很早,在厨房里忙碌,而她无事可做,只好到处跑来跑去,看见他在洗菜,可是忘记系围裙了,于是乐颠颠地拿出新买的围裙,一脸坏笑地要替沈与续系上。
那是最近十分流行的东北大碎花纹样,之宜觉得可爱,就顺手凑单买了。沈与续隔着很远就看见他老婆带着十分友善的笑,提溜着一个大被单向厨房靠近,下意识地战术性后退了两步,一脸坚定地拒绝:“我不穿!”
多大一人了啊,还跟小孩子似地,她起了恶作剧的心思,说好啊,“不穿这件也可以,我还有一件海绵宝宝的,你要不要穿那个?”
海绵宝宝,一提到海绵宝宝,瞬间就想起季知明那张苦瓜脸,这家伙最近因为追不到女朋友而怅然若失,一晚上炒了十几条苦瓜浇愁。最后熬了个大夜,顺手把自己也熬成了苦瓜脸。
“我穿。”沈先生重重吸了口气,妥协了,反正不能穿海绵宝宝。
斯文败类循循善诱,“你来给我穿。”
这有什么难的?愿意穿就是好事,不然水渍油渍弄脏了衣服,那得多难洗啊。
她踮起脚,把围裙套在他脖子上,他顺手揽过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抱起,稳稳放在了流理台上。
她笑着闪躲,推开他的间隙还不忘替他系围裙,小声地说:“别闹!等会他们就要来了!”
她手上未干的水花撒到他的肩头,在暖黄的灯光下,笑得很明媚。往昔的时光仿佛又在眼前重现,在曾经很漫长地一段时光里,她的笑容也曾无数次地在他的脑海里重现,一遍又一遍,只是想要抓住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伸手,只能触碰到一片虚无。
而此刻,她是如此真实地,在自己面前。
湿漉漉的手被他一把抓住,冰凉与温热相触的一刹,是再也无法替代的真实。他深深地吻了下去,在呼吸的间隙,才听见他用很浓很浓的鼻音说,“他们都不会来了。”
 
第四十九章 在你身后三十米(2)
 
沈与续先生对欠人一顿饭这件事,丝毫没有一点道德上的愧疚,他昨天已经吃饱飨足了,并且心情十分美好。因此在季知明第二天早上给他打电话,提出应该要补办一场生日的时候,他义正言辞地表示拒绝。
“不用,谢谢你。”他说,“我觉得你更应该考虑一下你的私人感情问题。”
季知明对他这种缺德的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要不怎么说他是斯文败类呢?用败类来形容哪儿够啊,这家伙简直是斯文人里的害群之马,是肿瘤,还是恶性的。
不过他自有对付的方法,因此也丝毫不惧,慢慢悠悠地胁迫他:“是这样,我昨天手机里收到了一条短信,或许你老婆比较愿意知道,是谁给我发的,又发了什么。”
听筒里忽然传来之宜的声音,远远地,可是季知明还是听见了:“我的汤好啦,你要不要来一碗?”
季知明乐了,清了清嗓子卯足了劲准备开嗓,刚想喊一声之宜啊,就被沈与续不留情面地制止了。
他的语调再正常不过了,甚至还带着些许惋惜,他说:“啊?没有看见信息是吗?那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来我家吃晚饭吧。”
季知明可乐了,简直乐开花了,并且觉得这个队友孺子可教。
不过很快他的情绪就变得有些复杂了。
他是下狠心要来沈与续家里猛吃一把的,毕竟虽然情感上是失恋了,也不能饿坏自己呀。没想到沈与续这个男的果然不负众望,请来了一堆亲朋好友——其实也没几个,就是陈渝和他老婆,豆豆和周观声,还有他和Amanda。
饭肯定是不能好好吃了,季知明无精打采地耷拉着眼皮,时不时偷偷掀起来看看对面一眼。沈与续倒是没有亏待他,满桌山珍海味,隔无心吃饭的季知明眼里,就跟一条银河似的。
沈与续笑得那叫一个人畜无害,特别殷切地给他夹了个肥的流油的猪肘子,说吃吧,“大家都是自己人,不用客气!”
大医生的宝宝才几个月大,呜呜啊啊地挥动着他胖乎乎的小爪子,大医生没办法,为了让老婆好好吃饭,于是自己盛了碗蒸鸡蛋,抱到沙发上,小口小口地喂孩子。季知明很欠扁地说起校庆那天的事,哼哼唧唧地开始对桌上的某一位姓沈的先生进行攻击,“嗨呀,别说,我记得那一天真是万事俱备,哎姐们你知道吗,那天他多尴尬,一个人搁台上站着,那忧郁啊孤独啊,硬生生把一个演讲台站成了喜马拉雅——哦不,是珠穆朗玛。”
豆豆痛心疾首地说对,“就是那次,我让你出门仔细化妆是为什么?不就是为了让你在那么重要的一个场合,能够有一个bulingbuling的形象吗?沈与续之前找我出来,把前因后果给我说清楚了我才答应帮忙的!谁知道那天你跑那么快,一转眼就没影了。这让我怎么去见江东父老啊?”她喝了一大口果汁,看见季知明在那里挤眉弄眼,十分做作地假装在整理衣服,忽然又想起来,“对,那天你们季总都打扮得衣冠楚楚的跟伴郎似地,我还以为你们要原地结婚呢。”
其实那天在台下没有看见她,他起初是有些慌张的。那天阳光很好,斜斜地照进报告厅里。丁达尔效应让光有了形状,长长短短地,空气中浮动的灰尘在其中扑腾,就像很多年以前的某一天,他也是这样站在台上,台下的女孩笑靥如花,不偏不倚地,照进了他的心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坚信,他不知道是谁给他的力量,可是他就是相信了,他相信他们会再次遇见的,哪怕隔着茫茫人海,哪怕隔着漫长的时光。
因为他们曾经那样用力地相爱过,在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时针和分针重合在一起,不早也不晚。
季知明麻溜地抢过话头,为自己辩白:“我哪是因为他啊?我那天是要去接机!”
他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她不会不知道吧?
可是他没有勇气去看她的表情,从前是这样,经过了这么久,也还是这么傻,这么胆小,这么怂。
沈与续默默地替他斟了杯酒,很诚挚地举起杯来:“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谢谢你。”
季知明也不磨叽,接过一饮而尽,说不用谢。
沈与续紧接着又斟了一杯,把刚刚没说完的话说完:“这几年对我老婆的照顾。”
季知明愣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劈头接过了,一饮而尽,“应该的。”
之宜起先还在和豆豆他们聊天,聊着聊着,就一起围到沙发边上逗孩子去了。餐桌前只留下季知明和沈与续两个人,沈与续跟倒酒机器似地,一杯一杯地斟,季知明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喝君一杯酒如喝一杯酒。
直到之宜把豆豆他们送走了,折回身来,还看见沈与续和季知明在喝酒。
Amanda不急着走,和她一起送了客回来,两个大男人醉得不成样子,还不肯撒手。季知明趴在桌子上,一支手撑着头,还不忘推一把沈与续,嘴里嗡嗡地说:“来啊!哥们!你说得对!喝酒!”
沈与续干脆醉倒在了桌子上,自己先睡过去了。
之宜没法子,十分抱歉地看了Amanda一眼,“真是不好意思,我也没想到他们这么能喝。能不能麻烦你照顾一下季知明,我先把他扶进房间。”
Amanda答应了,帮着之宜把沈与续扶起来,自己就在沈与续的座位上坐下了。
人都走了,客厅里很安静。透过几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窥见窗外的景色。夏天的夜晚,连风都有些燥热。高脚杯里剩下的残酒在灯下流光溢彩,眼前的大男人已经支撑不住,趴在桌上睡了过去,她却觉得心里很安定。
之宜把他扶到床上让他躺好了,出门假模假式倒了杯温水进房间,故意把房门半掩着,只留下一条缝。她把水搁在床头,就迫不及待溜到门缝前,悄咪咪地吃瓜去了。
耳畔一热,随后是一阵嗡哝,刚才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从身后把她圈住,唇贴在她的耳畔,语调十分不满:“我都醉得要昏过去了,你还不理我。”
她觉得很奇怪,别人都是越长越成熟稳重,怎么自己加这个就偏偏与众不同一点?她小声说少来,“我知道你没喝酒。”
是没喝酒,天知道他为了促成这一对,花了多大的代价。酒全让季知明喝了,自己陪他喝了一大杯的凉白开,还得装作醉得不省人事的样子,形象没了不说,水都要撑饱了。
不过果然最了解自己的还是自家老婆,他觉得很受用,下巴蹭了蹭她的鬓角,循循善诱:“别看啦,看他们有什么好看的?”
他话音才落,就看见Amanda戳了戳季知明,原本沉睡着的季知明霍然惊醒,拽着她的手不肯撒开,边拽边嚎:“好欠啊!好欠!我是真的喜欢你!好欠啊!我好好欠啊!”
沈与续沉默了,任之宜沉默了,郝芡也沉默了。
好半晌,之宜才试探性地张了张嘴,“他这个症状,之前有过吗?”
沈与续信誓旦旦:“这个我不知道,不过我喝醉了,绝对不会这么干。”
这哪像表白啊,这简直是嚎丧。
沈先生觉得没意思,季知明就是烂泥扶不上墙,只知道制造机会,不知道利用机会。瞧瞧,多好一个表白的机会啊,就这么被浪费了。现在关注他已经没必要了,不如关注关注自己吧。
可怀里的人还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他们,沈先生觉得这样下去很不好,他凑近了些,吻上她的耳廓,到脸颊。
忽然听到一声小小的抗议:“斯文败类!”
被称作“败类”的男人在继续败类和停止败类之间短暂思考了一秒,还是决定败类到底。
季知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反正他第二天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了。
先去洗了个澡,裹着浴袍仔细回想了一下,昨晚好像还挺开心的,沈与续一直拉着他喝酒,就差给他塞红包说谢谢了。有人说谢谢那怎么能不接受呢,他乐呵呵地,结果眼前一黑,喝断片儿了,什么也不知道了。
打电话给沈与续自然是不行的,因为他也喝断片了,打电话给郝芡那是绝对不敢的,要是闹了什么笑话,那他得多丢人啊。思来想去,他拿起手机,打给了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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