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也是整数校庆,回学校的人很多,豆豆拉着她叽叽喳喳讲个不停:“可惜没早上来,以前在图书馆那边的广场上,有个老大爷特喜欢大清早在那里蘸水写毛笔字。不过下午来也好啦,听说有个分享会,在学术报告厅那边,请的是比我们早几届的师兄,据可靠消息,人巨帅的好不好!等下先去我们院逛一逛,五点二十左右咱们就去听报告好不好?哦对了你看班群没有?班上聚会喊吃饭,你去不去啊?”
她漫无目的地走在林荫道上,过了这么久,这里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心态不大一样了。以前她特别喜欢骑自行车穿过这条林荫道,秋天的时候尤其好看,风把叶子卷下来,在路面上摩擦出沙沙的声音。或者是没有晚课的周五的晚上,从图书馆借了一大堆没有用但是喜欢看的杂书回来,可以遇见出来遛狗的老奶奶和牵着手散步的情侣。
后来成功追到沈与续之后,她也喜欢拉他出来散步,只觉得一直这么安静地走呀走,脚下的路仿佛永远也不会有尽头似的。
“报告会我就不去了,多无聊啊,现在又不用凑量化。”她对那些毫无意义的讲座深恶痛绝:“我想一个人走一走,毕业之后就没回来了。要不你听完给我打电话吧,如果你想去吃饭的话,我在南门收发室那里等你。”
“不行!”豆豆很坚决地说:“你必须去!”
之宜歪着头看她,也很恳切地提醒她:“你名花有主啦,钟豆豆女士,不能再像单身时代一样,见到帅哥就想冲了。”
是啊,豆豆也觉得挺惨的,不禁陷入了思考,“那不能肖想,加个好友总是没问题的吧?”
之宜忍着笑点了点头,“可以,加个支付宝好友,过年还能沾沾福。”
“我代表马云谢谢你啊!”她没好气地说,“不管怎么样,这个分享会你必须去!快快快,这里离学术厅还有点远呢,咱快点不然真来不及了。”
之宜想不成啊,就算来得及她也不能去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毕竟女主旁边总得有个推波助澜的女配,那就让她暂时友情出演这个女配好了。
正好人群熙攘,她灵巧地绕开她的手,一转身就扎进了汹涌的人潮里。豆豆也没想到她怎么跑得这么快,简直比带球跑的言情女主还跑得快,只消一个没回过神她就没影了。望着千百个陌生的面孔,可就是找不到她,一瞬间豆豆也生出一种寥落感来,甚至有些理解沈与续了。
可是人没捞到啊,人不仅没捞到,还把人给弄丢了,这叫她怎么面对殷殷期盼着的江东父老啊?不过这个被弄丢了的人还比较懂事,知道自己发一条信息过来,说她去文学院那边转转,晚点买点水果去看看南门收发室的阿姨,让自己听完报告给她打电话。
行吧,反正现在人是丢了,只剩她一个人去给那位可怜的沈先生捧个人场了,但愿他不要太难过,毕竟这事儿不能怨她。
第四十六章
大屏上赫然显示着今天主讲人的经历,本校毕业,国外留学,企业高管。豆豆环视了一下四周,嗯,果然,普遍以女性居多,从二十到三十的不等,用季知明的话来讲,这叫不减当年风骚。
季知明今天也来了,隔老远就给她打招呼示意她过来坐,他今天好像刻意打扮过,西装革履,人倒是比之前显得精神不少。豆豆打量了他好一会子,由衷地夸赞:“您今天这一身可真不错。”
季知明骄傲地挺起胸膛,说是吧我也觉得,“我今天捧完场我就要去接机,可不得好好打扮打扮吗?”
豆豆啧了两声,季知明忽然觉得奇怪起来,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哎呀,之宜没跟你一起来啊?”
豆豆无奈地摊摊手,“我辜负组织期望了,本来什么都准备好了的,临了都快到了人丢了,我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会跑,跟脚底下抹了油似地,我才眨眨眼呢,人就不见了。”
季知明觉得这种把人丢了的感觉他自己百分百能感同身受,他不也是把人丢了吗,丢了到现在还没找回来,不过今天总算能找回来了。这么一想他也就觉得没什么了,反而找话安慰豆豆:“没关系,不要紧,相信他的实力。人丢了是可以找回来的嘛,虽然咱们的女主角现在不在现场,可她在学校啊,在学校不就成了吗?”
豆豆听了觉着季知明说得也对,都到这个地步了,再丢又能丢到哪里去?虽然这一个惊喜错过了,不过没有关系,人生中处处有惊喜,也不差这一个两个。
况且唐僧取经不还要经过那九九八十一难嘛,这也算最后快要修成正果的终极考验。虽然当年的事情,她听了解释也可以理解,但是圆满之前的一点点小挫折,也是很喜闻乐见的。
于是豆豆和季知明默默达成了共识,也不再操心人来没来这一个问题了。把包放好安然坐下,吃瓜群众一号二号排排坐,无比乖巧。
前面那些论述他俩都没怎么听,一场分享会最好玩的还是最后的提问环节。豆豆在给周观声回消息的间隙看见季知明十分感慨地望着台上的男人,觉得好笑:“不会吧,你穿成这样就是为了来见他啊?”
季知明撇了撇嘴,说你可闭嘴吧,“我只是有些感慨,”季总不无凄凉地说:“我想起我在公司开例会的时候,底下的人一个个都无精打采。你听见掌声了吗?就刚刚,一阵一阵的。我这哥们之前大学的时候就这样,有时候老师找他去给新生做分享会,那个时候他一上台,还没讲话呢,底下小女生就把巴掌拍得叭叭响,分享完了,还有各种以问题目等理由为借口进行以成为女朋友为终极目的的搭讪,不过他都给回绝了。”
豆豆觉得挺有意思的,接着追问:“这简直是你们院的高岭之花啊?那我那姐妹也挺能耐,最后怎么追到的?”
“你这位姐妹当年也很勇。”季知明比他们大几届,跟他们不是一个院的,但是跟沈与续熟,当年的事儿他门儿清。所以他有时候也会感叹缘分的奇妙,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背后千丝万缕都是联系。缘分布好了一张网等着时间,时间慢慢地编织着故事 等着故事里的人。这个世界好像不大不小,时间也挺合适,该遇见的两个人,不管怎么样,也一定会遇见的。
他扯回思绪接着说:“我不是当事人哈,具体怎么样我也没亲眼看过,就听他们院里我一兄弟说,当时他好像也是去给大一新生做经验分享,然后最后到了提问环节,就你这位姐妹,很大方地站起来向他提问,好像是说,学长你有女朋友了吗?如果你没有,那么我可不可以?”
“勇啊!”豆豆简直觉得不可思议,好像自打开始工作起,之宜给她的印象就是个稳中周到的人,不会一惊一乍做出一些让你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举动。她也对她完全安心,仿佛把事情交给她就什么都能周全,不用再多想什么。于是这么习惯着习惯着,也就渐渐忘了,在大学的时候,她的这位室友是个多么活泼明媚的姑娘,爱笑爱闹,更爱到处乱跑。
这几年来,她好像安静了不少。这种变化是缓慢的,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有注意到。
“勇吧?”季总笑了笑,“我后来知道她就是沈与续的前女友的时候,我也觉得挺不可思议的,之前她在我们公司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姑娘挺坚韧的,人也随和亲切,办事也机灵安心,把事情交给她就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季总毫不吝啬地夸了夸,接着说:“据说那个时候,咱们的沈同学直接被噎了个哑口无言,主持人也无良,跟看戏似的不知道打圆场,最后他干脆微微欠身说了声谢谢,就快步走了——不,说走都抬举他了,这种行为该被定义为落荒而逃。”
季知明也无良地把最后四个字咬重了些,豆豆咬着牙笑,又不敢笑出声,不过转念想想,不无惋惜:“只可惜她现在变得安静些了,你要不提,我都差点忘了。她大学的时候,笑起来真明媚。她也爱笑,常常说话间她就忍不住笑,她就是板不起脸来,笑起来可好看了,让人觉得心情欢畅。”
季知明望了望在台上的人,语气笃定:“他们都会把丢失的东西找回来的。”
季知明说,“我很相信。”
台上的人伴随着阵阵掌声,演讲已经渐入尾声。又到了熟悉的提问环节,主持人话音刚落,现场就刷刷举起一片手来。
“啧啧啧。”这回轮到季知明啧了,“看到没有看到没有,这就叫往昔时光再度呈现,真没想到,这么多年了,我这位兄弟还是这么风骚不减。”
话筒递给了一位瘦高瘦高的男生,问了个偏专业化的问题,台上的人不过略微思考了一下便有条有理地给出回答。接着又是一位男生,戴着眼镜,打扮得还很正式。如此传了两三个,每每回答完,总是伴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
起先季知明还录录视频,打算发给耿时文的,后来觉得太占内存了,也许也想到了当时会议室被杀得片甲不留的悲惨回忆,干脆放弃,把视频删了个一干二净,自顾自玩他的俄罗斯方块去了。
“真是披着羊皮的狼,”他哼哼唧唧地说:“你别被外表迷惑,看他现在这么文质彬彬的,真要是上了会议桌,哪里有这么客气?虚假,真是虚假!”
豆豆很理解他这种干不过别人的气愤发言,因此也没有很在意,只是憋笑有点难度罢了。
最后一个问题当然是留给女生的,毕竟严肃久了人人都爱听点八卦。问问题的是一位短发女生,接过话筒很有礼貌地对工作人员说了一声“谢谢”,她还有些腼腆,顿了顿才问:“可能要让大家失望了,我这个问题可能有些偏题,不过还是希望沈先生能够回答。”
台上的人欣然颔首。季知明用余光瞥了一眼,努了努嘴,说看见没有,“这就叫老谋深算的笑容。”
那位女生于是接着说:“有句俗话,叫做门当户对。您的学业与事业都如此成功,那么您对另一半的要求是否也会很严格?”
“唉,”季知明重重叹了口气,觉得很不理解:“简单一点问不好吗?干嘛非要搞得这么复杂,直接问你有对象了吗不就好了?”
豆豆瞪了他一眼,说你格局小了,“这是公共场合,当然要委婉一点。”
季总捧着手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不过,要是给这场分享会的观众专注度做一个数据图的话,现在一定是最高峰。可是很可惜,”他冷笑了几声,低头继续玩游戏,“呀我这个方块放错位置了靠!”
而此时台上的人正在回答问题,他的声音其实很好听,温和低沉。他本来就高,剪裁得体的全套西装愈发显得整个人挺拔。如果说前半段的演讲他的眼睛里更多的是严肃认真的话,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便显露出了几分寻常难以窥见的温柔,他温和地笑着,以极缓的语气。
“我很爱我的太太,爱她所有的好脾气与坏脾气。爱一个人就是爱她本身,与外在的附庸没有任何关系。”
他顿了顿,嗓音和煦。
“只要她在,我就满心欢喜。”
“把我杀了给他俩助助兴吧。”豆豆说。
季知明也把手机放下了,无情地道出真相:“多好的一幕啊,可惜他太太还不是他太太,证都没扯上呢,人都不在场呢,真是一腔深情喂了狗。”
豆豆觉得他真是煞风景,不过没有关系,还没追到老婆的人望着即将追到老婆的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不好吃,完全可以理解。
“几年前我的太太作为提问者向我提问,她问我是否有女朋友,如果没有,她可不可以?我当时没有回答她。今天,我想给她我的答案。”他顿了顿,目光投于人海,寻找着她的身影,一瞬间好像回到了很久以前,那个笑意盈盈的姑娘扎着马尾,站在人群之中,与他遥遥相望。
而他当时是多么窘迫啊,说了句谢谢就匆匆走了。人生中好像第一回这么窘迫紧张过,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就连当时在MIT的毕业典礼上演讲,他也丝毫不惧,气定神闲。
也许就是那时的匆匆一面,也许当时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喜欢一个人也许也不需要沈什么理由,仅仅是在对的时间的一个对的悸动,从此以后,时间都知道。
他说:“可以,这次让我来追你。”
全场再次响起一阵掌声,主持人很知趣地接过话来:“想必沈太太此时正在台下吧?可以让我们看一看爱情的样子吗?”
大家纷纷四顾,都在寻找是否有人站起来,只有两个人不为所动,自顾自玩着手机。
其中一个心不在焉地小声说:“找啥呀找,真惨,他又把他老婆丢了。”
另一个认同地点了点头,把头埋得更低了些:“看不见我不能怪我,他老婆太能跑了,一个眨眼人就不见了。”
可是全场迟迟没有人站起来。
主持人有些尴尬,再看看站在演讲台后的人,目光不知落在何处,仿佛陷入了沉思。
情况有些不对劲,秉持着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活动主持人的基本素质,他略带尴尬地打起了圆场:“人海中的遥遥相望,也许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那我们也向沈先生沈太太送上祝福!”
乐于拆台的季总乐了,撇撇嘴说:“你猜沈与续现在什么心情?虽然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现在特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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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我谢谢你
第四十七章
其实一个人慢慢逛过去,也很有意思。过了这么久,将将回想起来,那些日子宛如昨日。可是真的已经过去很久了。久到足以见证一段别离与相遇。
然后走着走着,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就会不自觉地想起故人。
真的,这种感觉无法抑制,只能站在原地看着旧事如潮水一般奔涌而来,你没有办法躲避,也不知道该躲在哪里。
以前她特别喜欢拉沈与续出去吃路边摊,起先他不乐意,她就硬拽着他去吃。他拗不过她,后来多吃了几次,也就逐渐接受了,甚至在她考完六级的那一天,破天荒地请她在校门口的烧烤摊上吃烧烤。
他亲自选的食材,精挑细选了好半天,虽然她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挑拣的,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站在他旁边。他本来就高,烧烤小车棚子上的暖光灯照亮了他的半边脸,她才注意到他的睫毛很浓密,并且开始盘算什么时候去悄悄拔一根。
那天他们就坐在路边吃,十月的天气,已经开始泛起冷意。气温变化幅度太快,她又是个大懒人,也不爱挑拣,衣服没及时加上,自然就得了感冒。那几天鼻子都给堵住了,整个人也显得特别没有精神,像一只没吃饱的小猫。
他折起袖子,很细心地帮她把签子给取了,看她接二连三打了好几个喷嚏,好气又好笑,顺手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裹着她。她想了想还是问:“你把衣服给我了,你会不会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