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风不解,一边悄悄换棋,一边问道:“他借走少司命的簿子干嘛,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况且少司命写的那些儿女情长简直不堪入目。从前在天师的法会上他也没闲着,从头到尾都在奋笔疾书,我闷地无趣瞧了一眼,腻得我三日食不知味,想把眼睛抠出来洗洗。”
:“偷天换日非君子所为,嗯?”听了梓潼的话,嘲风又怂怂地把棋挪了回去。
梓潼胜券在握,继而说道:“你不稀罕看自有稀罕看的人,我赌他马上要去少司命书房拿笔墨。”
果然,原泱隐身直接遁入了少司命的书房中,一坐下就拿着笔写写画画,修修改改,满篇都批阅尽了,才面露满意之色,又细心将之卷好,送回了第一百零七行第九十二列盒子里。犹豫一二,遂又加上三道封印盖在盒子上,嘱咐殿里侍从不能妄动后方才离去。
梓潼最后一招制胜,赢了这局,抬手收了偷窥的镜子,拍拍腿起身:“某人总算想通了,我们也该回去了,我们是要脸的神仙,不能死皮赖脸。”
嘲风恍然大悟,挥袖收了棋盘:“也好,回了吧,我锅里炖着肉汤,你也一起去尝尝。”
于是始作俑者潇洒退场。
第69章 泪阑干
初一见尊神回来之后就满脸阴郁,也不敢偷懒,特意从库房拿了把新的拂尘为尊神扫扫案几上的灰,却见右下角的小字生了变化:“咦?尊神,您的“知足常乐”怎的换成了“心有灵犀”?是近日参佛新得的妙义吗?”
原泱一心惦记着刚刚改的命谱是否有纰漏,随口答了一句:“不是。”
初一又问道:“那您这是和谁心有灵犀?”
:“本尊不为和谁,只是我个人心有灵犀。”
初九听不下去了,攒了十足的劲儿踩了初一一脚,凑到他身边低声耳语:“你个呆子,这得拆句!是心——有——灵犀!”
初一恍然大悟:“啊啊啊!哦哦哦。”
不知何时,原泱手下这两个人变得和禹农的弟子们差不多,成日里正事不做,就爱搬弄是非。思及此,原泱冷声批评了一句:“聒噪。”
只两个字便让二位上仙噤若寒蝉,他们跪在地上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似是领悟到了这字里面的精髓,急急倒退着出了一九殿,掩上殿门飞走了。
初一和初九走后,原泱仍旧端坐在案几前,约莫有一个时辰了。他的眼神格外坚定,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桌子若有所思。
午时三刻刚一过,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将笔架上搁置的一只御笔扔了出去,那翠玉笔杆重重地跌落在地上,一下子碎成了两截,那断裂处溜出了一团黏糊糊的白烟,烟雾缭绕盘旋,愈来愈大。丝丝缕缕的迷雾里面隐隐约约显现出一个人形,待到白气散尽之后,竟幻化出了一名弱不禁风的蓝衣小生。
那人衣衫半露,显出精壮的胸膛,披头散发,就那么软塌塌地倚在柱子上,很是孱弱。奇怪的是,他竟然和原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外表分毫不差。若不是亲近之人,还真难分辨出那差一星半点的气韵。
具体来说,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只不过一个是原泱的本体,而另一个是他的念欲。
原泱斥责道:“你怎么又不束发?宫绦也不系上?”
那人笑吟吟回他:“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你极力克制的念想,都通过我实现了。不是我不戴发冠,是你不想戴……”
:“说吧,大半夜召唤我,又怎么了?你想了结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不是您怕出什么岔子,弄丢了和她的姻缘,我早灰飞烟灭了。”
原泱看着这个从自己身体里衍生出的男子,也是十分头疼,直言道:“我要用你的身体去凡间一趟。”
:“你可想清楚了,我身上可没什么正派作风。吊儿郎当、做事轻佻,你要吗?”
原泱解释道:“尊神躯体神力充沛,极易被感知,行动多有不便。若我贸然移位离开太微垣,天族无人镇守,恐生事端,故而此行非你不可。而且,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不想让别人沾染她丝毫。”
那人也不扭捏,:“这一点上咋俩倒是志同道合。你也不必多虑,我就是为了少灵犀才降生在世上的,除了她你不会爱上别人的,所以痴情咒你就别瞎折腾了,只要尊神本心不变,我就不会出问题。”
原泱慎重道:“我明白。”
当下还有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可是我没有肉身,如何去得凡间?”
:“这个好办,我用麒麟泥围着你涂一圈就行了。”原泱看见□□这个样子,有气无处撒。要不是别无选择,他才不愿意将就这副躯壳。
:“那你尽量涂完美一点,千万别漏掉你的高鼻梁、大眼睛和长睫毛。”
:“……”尊神无语。
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就等着重逢的好日子了。
一切尘埃落定后,原泱才得空去修补九里堤的结界裂缝,在荒草丛生的树桩下拾到了一本《陀罗苦厄渡经》,是少灵犀曾经从他那儿讨来的恩典,天上地下仅此一本残卷。
原泱顺着书角一页一页地翻开,用指尖描摹着每一个字符,想象着少灵犀在看书时的情形,可上面早已没有她的体温。此经文能渡人世苦厄,却渡不了他。
他翻到最后一页时,只见留白处多了一首新词。墨色深浅与前文大不相同,应该是不久前才添上去的:一堤秋水碧连天。衔远山。玉连环。百尺危楼,人坐星辰间。欲抱琵琶拨旧曲,弦未断,意阑珊。
两行归雁探云端。凭栏看。鬓微寒。借邀东风,吹梦送清欢。南园春深寻故剑,心胡乱,泪阑干。
这首词无题、无落款,可原泱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样疏狂的字迹是少灵犀的。她是女子却很少写娟秀的簪花小楷,而是自创了一种左手笔法。下笔行云流水,流畅连贯,起承转合处皆一笔带过,洒脱随性,但有时会出现一两处倒笔。
原泱看出这这词里有满满的情意,满满的期待,和满满的绝望。高楼望断,也未等到故人回头,眼泪纵横,也哭不回旧时明月。琵琶弦未断,却没了弹旧曲的心情。
不是“心胡乱”,是她死心了吧。
:“弦未断,意阑珊。心胡乱,泪阑干……”原泱嘴里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词,掏出了两粒尚未去皮的胡桃塞进嘴里,咀嚼间满是苦味。他又塞了一大把进去,撑满了整个嘴巴,像是还不够苦……
原泱弓着背蹲在一处荒凉的角落里,沉沉地望着天空,眼里不悲不喜,只是他浅色的领口沾了些咸涩的男儿泪,染开一大朵一大朵深蓝色的花。利刃过肩都只皱一下眉头的人怎会哭得这么难看。
究竟是谁的真心被踩在了脚底,安安静静,碎得一塌糊涂。
:“阿犀……”
第70章 凡尘事
城西柳江河畔的书肆来了个风流倜傥的新掌柜,年纪轻轻却惊才绝艳。据说他能一笔绘就锦绣江山,一笔书成传世名帖。更是凭借一篇《安远定国十策》在月旦评中一举拔得头筹。
士绅名流闻风而动、趋之若鹜,其人一夜之间身价百倍,闻名遐迩,这声名都躁到御前去了。
他也卖一些闲散书籍,但都是书市上早已绝迹的老书,有书法大家的绝笔,有文人墨客的手书,就连世上仅存的孤本他也收了不少。满城都揣测他定是名门之后。
那神秘书生的字画现在是重金难求,他只卖给既有钱又要有缘的人。那人在“敝昔书肆”偏门口老榆树下支了一张椅子纳凉,整个人慵懒地躺在上面,慢悠悠地来回摇晃着,一手以书遮面,一手摊在身侧,等着那些求缘分的人将手轻轻地点在他掌心。
据说他也不看,只需这轻轻一碰触就能知道对方是不是有缘人。如若是便在旁边交金子拿字画走人,如若不是他会摆摆手示意你直接走人。
他旁边还站着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书童给他掌扇去暑气,这神仙般的生活也忒惬意了,简直羡煞旁人。
洛扶桑本来不想来凑这个热闹,可汤圆吵着闹着要来瞅瞅这传得神乎其神的天人之姿到底如何。看着七拐八弯的长队,洛扶桑扭头就走,却被一个高大威猛的彪悍女子拼命拽住了。
:“小姐,你就满足一下我小小的心愿嘛,我们一定能在天黑前赶回去!”
洛扶桑热得像笼屉里熟透的肉包子似的,直冒白烟,片刻也不想再多待,:“要不你排着,我先走一步。”
既然“动之以情”行不通,汤圆开始晓之以理:“小姐,您一个人体单力薄的,要是遇到歹人老爷不得宰了我炖汤啊!您又长得如花似玉的,这太危险了!况且,多一个人排就多一个机会啊,如果我不行,说不定您是有缘人呢。”
洛扶桑与她做了多年主仆,早就摸清了这些小心思。汤圆眼珠子一转,她就知道准没好事,:“我看你就不是担心我,你就单纯想多份机会吧!”
周围厚重的脂粉香混着新鲜的汗水味很是呛鼻,但洛扶桑看在多年主仆情谊的份上,决定顶着烈日再将就半个时辰。况且她也想顺便看看这人是否担得起月旦评给的评语:文承千古遗风,书传百世流芳。
才比圣贤鸿儒,谋可兴国定邦。
但不得不说,虽然人多,进度却还挺快的,基本上一眨眼功夫就淘汰一个人,没多久就轮到洛扶桑了。已经被淘汰掉的汤圆只能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盼望着自家小主子能够争气一点。
洛扶桑犹豫了片刻,在汤圆激励的眼神和后面急切的催促声中试探性地将手递了过去,还没来得及隔空感受彼此的体温差,下面原本摊开的手掌突然就反客为主向上突袭而来。
男人修长纤细的五指准确地穿过指缝与她十指相扣,每一个空隙都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骨节紧紧相扣的温度原来是滚烫的。
洛扶桑是个自重自爱的好姑娘,除了家父和几个家丁外,她从未与其他陌生男子攀谈过,更别说这么亲密无间的肢体接触了。她像是被刚出锅的热汤烫着了一样,猛地退缩,想挣脱出来。奈何那人牵地太牢固,她又是蹲着的,不但没挣脱开反而顺势跌落在了他身上,太失礼了实在太失礼了。
男子将脸上的书挪开,盯着怀里的姑娘,笑盈盈地说道:“庭某的有缘人,便是姑娘了。”
清明时节,海棠未雨,梨花先雪,一半春休。而这人正好弥补了那另一半消逝的春色。
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男子五官长得很漂亮,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漂亮,像是春日里第一声惊雷,猝不及防地唤醒了满庭芬芳,千树万树的花就这样次第盛开,漫然无际。
这男子眉目含情,灿如晨星,净若琉璃。
洛扶桑看得有些失神,不知为何,见到此人她没有多兴奋,反倒生出了强烈的敌意,一股莫名其妙的抵触情绪从心底蔓延开来,牵动着整颗心也绞痛得厉害。四目相对,气氛不太融洽。
:“失礼失礼,见谅见谅。”别看洛扶桑说话沉稳淡定,脸上早已白里透红了,后背上更是惊出了冷汗。她一边致歉一边急慌慌地站起来理了理衣衫,掩饰一下将才的尴尬。
刚刚还在扇扇子的小厮慢条斯理地收拾了茶具和蒲扇,起身对着后面长长的队伍吼道:“今日有缘人已现身,各位书友明日请早。”
自打书肆掌柜名扬京城以来,买到书的有缘人都是饱读诗书的男子,从未有过女子。今天还是头一遭,这无疑是给后面还没有排上队的小姐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她们觉得这开了先河,机会就会源源不断地来了。
洛扶桑犹豫着问道:“我们从前是不是见……”
:“你我既然有缘,那这幅字就卖给你了。”洛扶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硬生生打断了。
小伙计将卷轴缓缓打开,显现出一幅构思精巧的泼墨山水画,旁边留白处题了两句词。
洛扶桑觉着这字是好字,画也是好画,普天之下尚无能与之媲美者。但这诗词作得有些差强人意,前言不搭后语的,算不上什么大家之作,不像是能写出《安远定国十策》的人物。这掌柜的顶多算个极具天赋的书画家,文学造诣方面比之豫州名士,他也不过是泛泛之辈。她觉得花钱买确实不太划算。
:“你这上面写着‘泱泱沧海千帆尽,落落扶桑一枝雨‘,前后意境不搭啊,像文官穿战袍,大履配小脚,不妥。”
男子浅浅一笑,虚心接受这评价。
:“沧海阅千帆都觉是过客,扶桑遇春雨便知是良人。意不成境,姑娘见笑了。”
女子目光狡黠,盯着书生道:“我叫洛扶桑,正好应了你这诗词后半句,如此缘分,你就做个顺水人情,赠我可好?”
她想着好歹是在月旦评中首屈一指之人,来日成名成家、封官拜爵也在情理之中,先收藏着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精打细算是商人的直觉。
洛扶桑打小就熟读兵书,酷爱钻研排兵布阵之法。她爹经商有道,是个有生意头脑的富商。但在学识方面却资质平庸,考了十多年都还只是个小小秀才。永兴四年春,洛员外的一篇《纸上谈兵》被考官联名举荐到了圣上跟前,朝廷哗然,皆叹惋错失将帅之才。后来殿试时露出了马脚,才交待文章是其女儿代笔所作。
从此洛家小姐的名号就流传开了,坊间传闻称发往军队的圣旨里十有八九都是出自这位幕后军师。小道消息一传十 ,十传百,整个九州都知道豫州出了一个擅著兵书的奇才,从那之后,各方势力都悄悄潜入京城,有欲劫持洛扶桑的,也有要杀她灭口的,洛府经常有贼人出入。
圣上为了保护难得的英才,便在洛扶桑身边安插了数十名暗卫暗中护她周全。虽然她本人也不知道他们是谁,长什么样,但对于这些如影随形的人她是有感知的。
:“在下庭颂,有幸拜读过洛小姐的《纸上谈兵》,很是景仰。既是知音难遇,这幅字画便赠予姑娘了,权当贺你我缘分。”
:“庭颂……庭颂……”
没有强行结交的意思,扶桑总觉得这名字很耳熟,像是午夜梦回时忆起的一段旧事,模糊地漂在脑子里,总是在不经意间翩跹而过,却又稍纵即逝,让人琢磨不透。心里面有什么东西欲破土而出,却又遇上了千斤巨石,阻碍重重。疑惑之间,她只能匆匆辞别了这位俊俏掌柜,慌忙离去。
缘分千里迢迢而来,岂是那么容易逃掉的?
闹市中央有个捉贼的仗义少年郎,穿一件天青色绣银竹衣裳,脚登一双玄色衬金丝团祥云暗纹快靴。长身玉立,衣袂飘飘,扇底清风,容貌身段上乘,功夫招式干净利落,一对丹凤眼含情带笑,凡是桃李年华的小姑娘,都会招架不住。平心而论,这位俊俏的江湖公子绝对能艳压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