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梅林与摩托车维修艺术——胡椒娇
时间:2022-03-27 08:08:42

  第一天。需要的配料基本上找齐了,在翻倒巷的黑市反复找过几遍后,他们发觉仅有一味香料较难入手,仍在生产贩卖的商家不多了。昆廷幻影移形去了法罗群岛的瑟沃格小镇才买到,在那里人们把它混以捣碎的洋甘菊与莳萝,用亚麻布包起来悬挂在窗前来驱虫。
  非要说这场旅行教会了她什么,那大概是英国乡村旅馆提供的餐点她多半不喜欢。晚饭的培根甚至还是粉嫩的,雷古勒斯把自己的那份推到盘子边缘没有吃。配汤是厚重的辣椒汤,上面挤了一团酸奶油,她吞下去几勺,决定还是别喝了。甜点勉强让她高兴起来,是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苹果派,配有香草冰激凌,锡纸做的底盘上贴着附近超市的商标。“甜牙齿,”哥哥说着,把他的那份派拨到雷古勒斯的盘子上。“就说你还是小姑娘吧。”这能怪她吗?摩托车和雷古勒斯想象中不大一样。在国王十字火车站的停车场,当她不情不愿地坐进挎斗,没忍住抱怨了一句这东西设计得跟婴儿车似的,腿脚根本伸展不开,西里斯满不在乎地表示她当然只是个孩子,没资格提意见。
  饭后他从前台买了一包香烟,旅馆的人提醒西里斯抽的时候必须敞开房间里的窗户。他靠在窗边抽烟的时候手半握成拳罩在嘴上,这便是大人该有的样子?雷古勒斯只觉得这种抽烟姿势让他看起来活像个老练的囚犯。
  窗外的月亮升起来了,一轮满月。离开霍格沃茨后狼人都在哪里度过月圆夜?话说回来,这又关她什么事。自从前年美国女作家写的那本《夜访吸血鬼》出版以来,万圣节在伦敦街头扮成吸血鬼的行人显著增加,说不定很快就有描写人类与狼人爱情的小说出现,然后这些疯狂着迷吸血鬼的麻瓜女生就会转而迷恋狼人,届时便是卢平交好运的时候了。
  这天夜里她做梦了。鹿群从她的身边跑过,雷古勒斯手里捏着一把弓,告诫自己不要费工夫琢磨为什么她像个古代人一样为了吃上口饭在森林里奔波。别问问题,这是梦的规则。她搭上箭拉满了弓,瞄中了鹿群末尾掉队的小母鹿,却没法让箭离弦,手指好像成了陶瓷,成了铁块,与弓弦连在一块儿动弹不得。
  第二天早上,书房里小火熬煮一晚的药水色泽并不尽如人意。雷古勒斯接受了自己可能在用料配比上太过粗心大意的过错,将作废的药剂倒入下水道。
  穿过切达峡谷后,城镇之间的间距越来越短,接着突然冒出一大片郊区房屋,说明离城市不远了。正午时分抵达巴斯,这是个维多利亚式的城市,一路上通向某家新开张博物馆的指示路牌遍地到处都是,所有牌子告诉他们同一件事,那就是多少公里外有个地方堆满了十九世纪珍贵的自动化装置收藏。里头的东西乍一看非常像是巫师礼品店里卖的玩意儿,比如能自己演奏拉威尔的《水妖》的钢琴、金属猴子管弦乐队,投币式情景模型之类的(雷古勒斯和哥哥一致欣赏的一个把钱放进投币口后能看到僵尸掀开棺材板爬出来,接着被教堂里走出来的神父吓得赶紧躺回原处),只不过它们不是靠咒语而是发条运作。巫师和麻瓜或许确实没多少不同,毕竟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无论是否能够施展魔法。好人坏人、英雄恶棍,无聊的和有意思的发明家,这些麻瓜有,巫师也有。
  晚上她又梦见了鹿群,它们始终在弓箭的射程之外,以近乎逃亡的速度在森林里迁徙着。
  第三天药水准备就绪。雷古勒斯将过饱溶液拿去花园里,等它自己在阳光下析出结晶。
  沿着M5高速公路向北行驶转入B4632,这天他们到了科茨沃尔德,莎士比亚的起源地。经过一片小山丘时西里斯突发奇提出要赛跑。“看谁先跑到山顶那颗杉树下,”哥哥朝她咧嘴一笑,“输了的人今晚买单。”雷古勒斯真的用尽全力了,依旧落在后面。她红着脸喘着粗气,感到什么东西扎痛了脚踝,低下头去。是一丛丛蒺藜粘在了裤子上。她试图把它们拍掉,结果蒺藜反而黏到了手上。雷古勒斯不能用魔法,离她满十七岁还差几天,于是只好掉头回去。南面有一片湖,凉爽的湖水解决了蒺藜引发的麻烦,也让因为出汗发热的身子舒服多了。
  凭什么?凭什么她这样努力了还是追不上哥哥?小时候他们嗓音身量皆相仿,看上去远比如今更相似,有时候纯粹是为了好玩和捣蛋,雷古勒斯和西里斯交换衣服、装作对方一整天,连父母都难以分清。父亲每天午饭后在书房给西里斯补习魔法知识,他说提早起步有好处,雷古勒斯却没有份。只有脱下连衣裙,穿着哥哥的衬衫和裤子她才有资格听上一会儿课。如果我是那个父亲一直以来教导的孩子,有的时候她这样安慰自己,如果是这样,变形术和魔药学也难不倒我,我能像哥哥那样出色。事到如今真相大白了:她就是比不过西里斯。
  她不由得涉水越走越深,腰部往下全部浸入水中。要是一直走下去会怎样呢?雷古勒斯享受研究死相、凶杀案,以及麻瓜所迷信的恐怖传说什么的,它们对她来说就和黑魔法一样缺乏实际用处,毕竟她又不可能真的用得上黑魔法——这些东西仅仅代表了一种智力美。湖水会扑上她的脸庞,灌进鼻子嘴巴,直到她溺毙。溺死的人尸温下降快,尸斑较其他死法要来得浅,不过这不意味着浮尸比别的尸体漂亮。她的口鼻之间有很大概率出现蕈样泡沫;经过长期浸泡后皮肤表皮和将与皮下组织分离,在夏天只用得着大约一周时间,尸体就可以完整脱落下连带指甲的人皮手套;她的肺部将会因为产生气泡鼓胀起来。幻想了一下臃肿、惨白的自己漂在水面上,雷古勒斯不禁被那幅情景逗乐了,到了这个地步肯定没谁能去他妈的再感叹她长得多像西里斯了。
  身后穿来一阵草丛摇动的沙沙声。希区柯克的惊悚电影经常有这类桥段,主人公循着声音看过去撞见突然出现并紧随其后的追逐者,或者铺天盖地死死盯着人看的乌鸦,让观众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里。通常预料到接下来要出现这种镜头时,她都屏住气紧紧抠着电影院的座椅扶手,但是没有任何事物能让她对接下来所发现的做好心理准备——雷古勒斯回过头,在湖边有头毛色纯黑的巨兽,像一只狗,又比普通的狗大得多。森白的犬齿,巨大的爪子。它停下来,一动不动地在那儿看着她。
  寂静像棉花塞一样堵住了耳朵,雷古勒斯只能听见一个声音,那是她想象中祂才会有的嗓音。你在这里。那个声音说,还不明白你是多么不值得任何的爱吗?还能找到谁来爱这样卑贱的你?除了我,只有我。(*)
  是的。噢,是的。她想说。我希望正是因为自己是这样的才被人爱。主啊,请允许我握住你的手,接受你的恩惠。我不该有轻生的念头,哪怕只是随便想想,请赦免我。
  来吧!起身,来吧!
  她遭受诱惑一般淌着水朝那只巨犬走去。现在雷古勒斯明白了,世界上存在着无数形式的快乐,可是从追溯本质它们都归为一种,即爱的喜悦,而她也终将得到这种快乐,雷古勒斯是这么认为的——直到看见大狗在草从里就地一滚,变成她的兄长,同时也看见自己成了一个被神明摒弃和嘲弄的动物。
  “阿尼玛格斯?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偏偏是狗?”
  随着自己发抖的声线,雷古勒斯理解了自己如此失望的原因:她居然蠢到信以为真,觉得是上帝派来了猎犬寻找她,而这将证明有某种更高的存在聆听着自己的声音,她也可以为此得到启示和救赎……
  “嗯,没有特别的原因,”西里斯撩了撩眉头的一丝短发,这么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小动作,让她喉咙骤然发紧。“当时只想着要变个体型大点的东西。”
  她总是在梦中继续这场弓狩。每个晚上雷古勒斯都离那只小牝鹿近一些,更近一些──正是她想要射杀的那头黇鹿,她从它额头的一块菱形白斑上认出了它,不知道出于何种缘故硬是不能做到射出那致命的一箭。
  第四天是折磨人的、等待的一天。
  哥哥似乎在对她说话。
  “我没听清,再说一遍好吗?”
  “我说我们到了。”西里斯问,“你在想什么呢?”
  尽管她再三强调没有这个必要,他坚持送她到火车站。本来他们在入口处已经分别了,她进站后西里斯又追着跑了过来,将她大力拥在怀里,鼻子埋在她的发丝里把她荡离地面,让她哈哈大笑,两只胳膊伸出来勾住他的脖子。而等脚跟重新碰到地面时,雷古勒斯仍在笑着。“你怎么又回来了?”她问他。
  “听我说,”他凑近她的耳边,“听我说……”可是不管他想让她知道什么,话到嘴边好像被生生咽了下去,最终哥哥只是说,“保持联系,好吗?”
  她抬起环住他脖颈的一只手,飞快地抹了一边眼睛又抹另一边。西里斯太珍贵了,珍贵得让她不忍拒绝、不忍伤害、不忍欺骗,因此雷古勒斯也只是说,“再见。”再也不见,但愿如此吧。她希望不会有以食死徒的身份和他相见的那天,因为这意味着要默认自己对他的背叛,意味着告诉哥哥她在他和母亲之间选择了母亲。
  她刚开始追逐鹿群的时候山林里分明夏日炎炎,如今行走间却不时踏破碎冰。天气眨眼间变差了,太阳消失在参差的峰峦后,整个大地陷入一片黑暗。风越来越大,刮在脸上剃刀一样刺痛,眼见还要落雨的样子。雷古勒斯在狂风中艰难缓慢地前行,免得被碎石绊倒摔断膝盖,同时迫切地希望看到一个能避风的地方。她考虑过在山上的残雪里挖一个洞,然而雪太少了。猎物已经消失在视野中,她也无心去追,身上的热度不断流失,不找到藏身之处的话会冻死的。风令灌木沙沙作响。“没事的,”她大声告诉树丛,“这些都是假的。”
  不,这些是已经发生过的事。你就要死了。灌木用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声发言。
  “只是梦,”她说,试图让自己相信,“没人死于做梦。”
  杀了我,然后你就能活下去。灌木悲伤地轻语。树杈又是一阵摇动,从中间分开,小牝鹿孤身从灌木丛里走出,朝着雷古勒斯的方向慢慢靠近,没有任何受惊或害怕的迹象。它屈膝跪下垂头露出脖颈,以悲悯的献身姿态刚好把弱点暴露给她。雷古勒斯不记得她僵持了多久,只知道最后自己还是下手了。小刀割开喉管,鹿血立马涌出来溅到脸上。她剖开腹部的毛皮掏空内脏钻进去,母鹿的体内是那样温暖,生命的热度。过了好久好久,风声渐消。雷古勒斯从鹿皮下爬出来,浑身是血,脸上带泪,一如孩童最初来到这个世上的模样。
  第五天,灼心石制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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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1)标题指古希腊人的四季观。一开始世界上只有春、夏、秋,由时序三女神分别掌管。直到丰收女神德墨忒尔失去了自己的女儿悲痛欲绝,凡间才迎来了漫长的冬季。
  (2)夜访吸血鬼的小说出版于1976年,兄妹公路旅行时是1978年夏。
  (3)天堂的猎犬,又称上帝的猎犬,可以理解为是主在人间拯救迷途羔羊的化身,这个概念最初出现于弗朗西斯·汤普森的长诗中。猎犬的紧追在诗中代表了神的施恩,整首诗讲述的是作者逃避上帝的恩典,但上帝并没有放弃挽救他的灵魂。汤普森认为一般的宗教是人拼命寻找神,基督教则是反过来由充满爱的神来寻找人,直到他们接受这份爱和救赎。圣经中充满了神找人的故事,比如创世纪第三章中,亚当夏娃犯了错第一反应便是躲避上帝,而上帝寻找亚当,问亚当“你在哪里”。
  本文大黑视角的“他变成大脚板的样子在草地打滚,想着那应该能博得她一笑”,在二黑眼中却是她以为自己见到神谕、体验了顿悟(epiphany),然后哥哥的现身让这种顿悟破灭了。我当然明白巫师并不信基督教,可是无助的人转向一个更高的权威希望对方告诉自己该怎么办,这是经历战争和存在主义危机时人们极为普遍采取的方式。她打心底认定自己是哥哥的赝品,失败的仿造品,才会接受父母灌输的自己唯一的用处是结婚生子这种思想,接受这是自己存在的意义……
 
 
第16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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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
  丈夫刚踏进书房就连连道歉。为了缝补抽丝磨损的拖袖,她身上的裙服脱下一半露出左边胸膛。过去这几天来出于方便赶进度的缘故,雷古勒斯在写字台旁安了一张软塌,每日三餐在书房用,晚上也睡在这里。
  “没关系。”她说,手头针线活没停下来,抽空看了眼昆廷手上的银托盘,“那是什么?”
  “这个?”他与她对视不到一秒,又慌忙移开视线,开始仔细研究起酒瓶上的标签,“黑醋栗甜酒,产自法国罗瓦河河谷——叔公说瑞士女人都爱喝这个,让我带些回来给你。”
  “我今天要工作,还是不碰酒的好,红茶就可以了。葬礼如何?”
  “就那样,老一套。”昆廷含混答道。“母亲说的没错,那里的确气候更好,非常美的地方,漂亮极了……比下葬在这儿好。”
  “当然啦,英国的土壤永远又冷又湿,谁愿意躺在里面呢?”补好了。雷古勒斯咬断线头,针线搁到一边,把左襟扶上去,展开肩膀好让脖子附近的部位穿得妥帖。
  “为什么不用咒语呢?”丈夫问。
  “靠我的咒语织出来的针脚歪歪扭扭,但用缝衣针不会这样。”若我的诸多恐惧也能用魔法轻易破解,那就好了。雷古勒斯心想。她害怕自己制作的药水终有一天被人喝下,害怕黑魔王今后会要求她做更多这种事。然而她最害怕的是遗忘,忘记人们,那些在她的生命中如此短暂地出现过又消失不见的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要是我生来是个哑炮或者麻瓜就好了。”她对昆廷说,“你能懂我这种念头吗?”
  丈夫的神情有些谨慎,瞧她的眼神超然且暗含疑惑,像是在评估她的精神状态。“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吧。”他在堆满书页的地板上理出一小片空地,他们就坐在那儿一起吃昆廷带来的早餐三明治。昆廷给她泡了茶,自己则喝酒。
  “昨天我将样品拿给主人看了,他很满意,让我准备一百盎司的药水。至于你,你明早就和从前那样去斯内普那儿报道。”在她提出自己可以当场试药后黑魔王说不必,他喜欢让手下派得上用场的人保持头脑清醒,试药的事他会另外找人来做的。“一百盎司液体能藏得了的什么东西?如果只是样小玩意儿,他贴身带着难道不是保险得多吗?”
  “也许是信物之类的,或是留给某人的情报。”昆廷说。
  “我猜不是,肯定比这些重要得多……对了,我才想起来。”雷古勒斯在手边的卷宗低下胡乱摸索着,直到指尖碰到了礼盒的一个角,她把那件小东西抓在手里递给昆廷。“生日快乐。”他今天刚满十八岁,那张秀气的、兔子样的面孔连胡子都蓄不起来。诺特的家主大人稚嫩得每次看到她的身体耳朵还会红。雷古勒斯比他晚出生一个多月,却时常感到她已垂垂老矣。可是当她在擦得明亮的镜子前仔细审视自己,发现仍是那张被表姐称作“睁着双小孩子的眼睛”的少女的脸,并不显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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