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动乱。”雷古勒斯答道。
会面地点在猪头酒吧的二楼旅店房间。她杵在门口没进去。邓布利多是在里头,可屋子中还有一个人——每寸皮肤伤痕累累,嘴巴是道歪斜的大口子,原本鼻子隆起的地方不见了;他有一条木腿以及一只缺少眼皮、转个不停的亮蓝色魔眼。“
“没想到凤凰社领导人接见我这么一个小人物也要带保镖在身侧。”她说。
“噢,原谅这可能听起来自大,但我不认为自己需要阿拉斯托来保证我的人身安危。他恰好在楼下酒吧,所以我邀请他上来坐坐。阿拉斯托能从专业傲罗的角度为我们提供建议,对谈话一定有帮助。”坐在木桌边的邓布利多说着,从餐柜里召出杯子,“喝点什么吗?”
雷古勒斯咬住嘴唇。还能怎么办,难道就这么掉头离开吗?“金汤力,谢谢。”她迟疑地走过去和卢平在小桌旁落座。傲罗的出席让她不禁颤抖起来。雷古勒斯把双手揣进牛仔裤口袋里,企图掩饰局促不安。从表姐夫那儿她有幸听闻许多阿拉斯托·穆迪的英勇事例。他们说,这个男巫抓住的犯人差不多填满了阿兹卡班近一半牢房。
“我该怎么称呼比较合适?”邓布利多用魔杖敲了下杯口,透明的液体立刻欢快地冒着泡泡充满其中,他给卢平也倒了一杯。老校长睿智顽皮的笑脸仍然没有任何改变,那笑容似乎诏示着此人心里藏着无人知晓的秘密。雷古勒斯不由得奇怪,当一切变了样子,面孔怎么能依旧如故呢?“霍拉斯对于收到你和诺特先生的退学信事到如今也遗憾呢,他时常说这是学院的重大损失,因为若是你们在,今年的学院杯肯定属于斯莱特林。”
“布莱克就行,我刚离异。”懒得在乎这是否会使自己像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雷古勒斯从裤兜里抽出手,揽过杯子急切地灌下去一口干掉。琴酒和汤力水让她好受了些,不哆嗦也不消沉,多了份勇敢和坚强。希望这点勇气够用吧。她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你们在等——等谁?”
“西里斯。”卢平略带愧疚地说,“我擅自通知了他,如果这冒犯到你……”
“我没那么觉得,但时间紧迫,等人到齐的礼节就免了。我是来告诉你们黑魔王做了魂器的。”糟糕的是她的声音透出紧张和着魔,听起来不是很靠谱。
穆迪皱起眉毛,邓布利多没了笑容。本世纪最伟大的巫师坐在对面,两手交叠放在桌面,专注在自己的指间和思绪上,显然不是令人愉悦的思绪。
鸡尾酒的效用转瞬即逝,她再度哆嗦起来。“你说的这个魂器是什么?”卢平轻声问,唯有他尚未加入这个瞬间变得忧心忡忡的阵营。他在桌子底下握住她的手。“你在发抖。”
“一会儿你也会的。”言语追赶着脑子里杂乱的念头,争先恐后朝外涌。“魂器是……发明于古希腊时期的黑魔法,用来使人获得长生不死。简单来说,其使用方法可以概括为分裂出小部分灵魂转移到物体上——理论上有机物无机物都行,甚至是动物也能作为载体——被分离出来的灵魂会成为一个扎入活人世界根基的锚。如此一来即使魂器主人的肉身消亡或机能损坏,魂魄仍然无法前往彼世。存活下来的灵魂通过附身到他人身上可以借以宿主的生命力逐渐恢复物质形态,但这将极大程度缩短宿主本身的生命。因此魂器帮助长生的本质方法其实是提供给制造者一个机会重新用魔药、炼金术和其他魔法塑造肉身得以重生。”
“最邪恶的黑魔法之一,”傲罗粗声粗气地说,“只有蓄意谋杀才能分裂灵魂,出于自卫与保护他人的杀戮不具备这种效果。必须是有意识地犯下杀人的罪行,而且不因此感到后悔。”
“你们的敌人制作了已知至少一个魂器。东西不毁你们便永远无法打败他,这跟太阳明天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黑魔王的灵魂碎片不会像熟了的果实一样落入你们手中,但我清楚那个魂器被藏在哪里,由什么机关保护。”
雷古勒斯告诉他们她在克利切的记忆中看到的一切,并将自己的计划全盘托出:既然伏地魔能和小精灵坐上那条前往湖心的小船,那么她肯定也可以。魂器被摧毁时制造者无法察觉,黑魔王大概时不时会去岩洞查看——没关系,她全打算好了。她仿造了一个假冒的挂坠盒,小精灵会替她同真品调换,最后把真品交到凤凰社手中处置。
为了证明不是在说疯话,她从施过无形伸展咒的挎包里掏出记载魂器知识的书,连同昆廷送给她的冥想盆,里面有股银白雾气旋转着,是克利切的记忆。待讲完,雷古勒斯倒在椅背上深深吸气。她的意志已然倾颓,全凭狼人的力量支持。
或许是因为她的装束,又可能是拜脸上的伤痕所赐,先前穆迪并未当即发难。对此雷古勒斯已然非常感激,然而这不意味着他放下了警惕心。“捏造记忆的魔法并非不存在。”义眼的目光游弋到她的脸庞,话却是对邓布利多说的。“我们怎么知道这里面的记忆不是你的主人制作出来交给你,好引我们踏入陷阱的?”
“你的意思我明白,我可能是假意投诚的间谍,非常合理的推测……可要是我的存在真有这么重要就好了。我不过是他们豢养的一匹母马,男人想骑就骑,想打就打。”雷古勒斯挽起左手袖子,露出上臂。就在鲜红的黑魔标记旁边缠着数圈蛇纹样的淤痕,深如李子色,令她的遭遇一目了然。“——丈夫的表哥拿惩戒家奴的鞭子捆住我时留下的,这类玩意儿我身上有很多,用不用我脱光了给你们鉴赏一番呀?”
她挂上微笑,摆出高高在上的口吻,别开眼不愿去看他们的反应。一旦想到这些男人将可怜她,想到为了乞求信任不得不展示这些伤痕,同时要不着痕迹地暗示自己总是在挨打——尽管去年夏天的确一度是事实——雷古勒斯很快感到难以忍受。她是个骗子,这让她几乎比造成伤痕的那个自己所瞧不起的家伙更下作。可她必须叫他们认定她走投无路,因此先前说的必然是实话。
“这项事中你们没有任何风险,毕竟毒药是我做的,那么理应由我来喝。我去拿魂器,而我对你们的要求仅限于在克利切将挂坠盒交给你们后,你们能确保毁掉它。”
没人说话,于是不安在沉默中加深。直到雷古勒斯听见邓布利多发出一句叹息,他的声音向来有力、平和,给人以力量,此刻却显现与年龄相衬的苍老迟钝。“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考虑该怎么做,布莱克小姐。”
“当然没问题,可我得提醒你时间不多——黑魔王早晚会发现我的失踪。只要黑魔标记还在,食死徒就能追捕叛徒直到天涯海角,那样不管你我都将陷入被动的局面。”
“是的,我理解。可以把这个留给我吗?”指的是冥想盆里的记忆。
“正有此意。总之你们认真考虑吧,我先走了。”
她说完这句话,便把书和冥想盆留在桌上,赶在尊严耗尽之前站起身跑出房间,匆匆拾级而下穿过一楼脏兮兮的大堂,仿佛唯有从酒吧出来,回到人头攒动的街上她才能重新活过来。身后卢平追了上来,“你去哪儿?”
“霍格莫德车站。”雷古勒斯边走边盯着经过的商店橱窗看,尽管除了自己的倒影外其余事物都无法看到。玻璃映出的那个女人眼睛睁得圆圆的,散漫而无神,脸庞一直是受伤后的虚弱样子。
“我送送你。”卢平让这段路走得慢悠悠的,好把心事一吐为快。“……那之后我又去找了你几次,想着碰碰运气,可是我看不见那栋房子。”
十九岁的年轻人该过什么样的生活?今天夜里心碎,明早就出发结识新的人。我是唯一接纳了他的女人,否则他不会这样念念不忘,雷古勒斯心想。原来有人在等她啊,这个发现让她感到安慰,却也有些悲哀,多希望自己能像狼人爱自己那样爱他。“三代以内的血亲姻亲才能在没引路人的前提下进入诺特家。”她解释说。
“对不起。”他咬牙切齿挤出来的已经不是话语,更像是唯恐面对的念头想方设法硬是从大脑挤出了一条路逃出来。“我没带你离开,没能保护你不受伤害——”这是她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出狂暴的狼的影子。
“当时是我自愿留下来的。而且我不需要保护,也不需要道歉,拯救和别的这种看不见摸不着东西。”雷古勒斯语气平平。卢平沉默了。“知道我现在到底需要什么吗?”
他缓缓开口道:“请告诉我吧。”
“我要你。”她停下脚步,转过来直视他的双眼。这实在是太疯狂了——可是在意那么多有什么用?如果非得死得早,她宁可好好活过也爱过。“我想要你带我回家让我感受到我还活着,要你像初次那样为自己感到骄傲……横冲直撞说你准备爱我到永远,哪怕只是为了证明你能够。”
莱姆斯的公寓临着一条背阴小巷,窗外由于被别的大楼阻挡看不到天空。潦倒不堪的租客才会选择住在这种地方。他后悔为何没有把斑驳剥落的墙重新刷一遍,且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想找来热碱水和刷子给屋子来回彻底的清洁——怎么连书桌也是乱糟糟、毫无章法的模样?这种细节家里来了人你才会察觉,然后就再也摆脱不掉,尤其是当你的客人是位教养良好的富家小姐。莱姆斯担心得到刁难和讥讽,因为清楚她的傲慢通常并不是为了尖刻或是要让人痛苦,而恰恰是一种经过扭曲的绝望的表现;他更害怕得到闪躲的客套话,看到雷古勒斯四下打量完整个房间后瞧瞧他的脸接着低下头,在心底暗暗质问自己这个男人是谁,她怎么会认识他,她又在这间可笑的公寓里做什么。
很快他就知道这些顾虑完全是多余,雷古勒斯根本没把自己当成客人。她径直拉他进卧室,仿佛是个总算获得喘气机会的囚犯一样踢上门——这不难,除了狭窄的洗手间和一间客厅兼书房厨房外,只剩塞下床后差不多没有落脚地的卧室——扬手将他的脸扳下来。“吻我一下。”她说,坦率的神态即是一道命令。莱姆斯把唇迎上去,却没有依言照做:他吻了不止一次。然后他闭上眼睛,将自己全部交给她。世上的一切就此不复存在,除了她嘴里淡淡的琴酒味道。这滋味让他重新觉得自己是个可靠大胆的男人:他打着不值一提的零工,他挣不到几个钱,他遭人排斥,那又如何?在雷古勒斯这儿他受欢迎,他被渴望。
她还要他。于是一切顺其自然地进行,直到雷古勒斯宽衣解带……突然间莱姆斯就是再没了气力,自信的幻象破裂了,他仍然是那个不称职的情人,任心爱的女孩独自承受了不知多少欺凌——他做不到证明自己能够。雷古勒斯竭力引导鼓励他,试尽办法全部无济于事。这感觉像推进一截绳子。可问题是,没人能推进一截绳子。
“我很抱歉。”他退出来,伸手撩开她脸颊边的头发,像是害怕让娇贵的东西受损,握着这束头发举到唇边,用嘴抵着它亲吻的方式是多么轻柔,用手抓着它的力度又是多么绝望。
“没关系。”雷古勒斯说。“没关系的,狗狗。”他们潦草收拾完,一起入睡。莱姆斯从背后环着她,手指绕在她遍布淤青的小小胸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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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1)标题出自加缪同名小说L’étranger,中文好像更多被译为局外人,但由于本章内容与étranger的原意“外来人,外地人”更契合,故此处采用异乡人这个翻法。
(2)本章时间点为1979年夏天,碰撞乐队(The Clash)是一支1976年成立于伦敦的朋克乐队。
(3)穆迪的一条腿和一只眼睛很可能是在第一次巫师战争期间失去的。
(4)1980年斯内普偷听特里劳妮面试教授职位时所作预言就是在猪头酒吧。
(5)尽管电影中伏地魔和魂器之间具有连锁感应,但在小说中(至少无机物)魂器被摧毁时制造者并不会察觉。
第20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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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假期前她们最后一次去霍格莫德。
林赛和雷古勒斯通常会先前往风雅牌服装店和蜂蜜公爵兜上一圈,看看有没有出新品,接下来便在三把扫帚酒吧消磨掉整个下午。罗斯默塔女士和林赛处得相当不错——雷古勒斯得承认她从没见过哪个人不喜欢自己室友的,林赛和谁都处得来——但也不足以说服老板娘向未成年出售烈酒。
“没关系,过完圣诞节我就满十七岁了。”她告诉雷古勒斯,“到时候可以在没人注意时给你匀点火焰威士忌。”
“我早试过了,从我家的酒柜里偷的。”
“怎么样?”
“火辣辣的,下肚后烧得慌……其他感想就没了,我弄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个。”
“大概只是你没到懂得酒的好处的年纪。”
雷古勒斯不置可否。“也许。”
对于寄宿学校的学生,除去课业和八卦外实在很少有话题可谈。因此她们聊到男生身上是迟早的事。
“帕金森?”林赛提问。
“四分。”她不假思索地答道,“丑,不过致命扣分项是牙齿不齐。”
“诺特。”
这次她想了片刻。“六分吧。”
“怎么说?”
“太女性化、太瘦了,不是我欣赏的类型。而且他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只可能是以下两个原因之一导致的,社交障碍或自命不凡。前者的话,我自己已经够社交无能的了,后者嘛……你明白的。”
“我明白。”自己学院的男生列完后,林赛把念头打到了格兰芬多身上,“劫道者呢?假设有歹徒把枪架在你的脑袋上。”
“给这人一个阿瓦达索命。”雷古勒斯说。
“不行,你手里没魔杖。”
“这不公平,我比你少一个选项。”她伸出两根指头,“只有级长和学生会主席可以选……你明知道对着波特用晚餐我都能吃坏肚子。”她们两人一开始便没将永远跟在他们身后的那个头发稀疏、身材胖胖的男孩算在内。彼得·佩迪鲁每个畏怯的手势,以及每个小心翼翼的眼神说明着他习惯甘居人后。倘若老天慈悲给他结婚的机会,佩迪鲁夫人爱慕他的一定是谦逊的心和容易掌握——恐怕也只会爱他的谦逊和易于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