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瑜目前将大部分精力分给了脂粉铺,她也在思考如何将脂粉铺今日的势头延续下去。
但目前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脂粉铺仅有她和秋霜看顾店面显然不够,况且沈瑜还打算近日带秋霜去百香镇选购花瓣做口脂用,一来一回怎么也得三五日之久,得尽快找个合适的人选才行。
但脂粉铺的用人与其他铺子不一样,首先需要年轻女子,再者还要容貌过得去才好,但大齐一向遵从女子呆在宅内不能在外轻易抛头露面的礼法,即便是在百姓富庶民风相对开放的乐安县内,要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年轻女子也不容易。
春燕和秋霜自然也清楚目前脂粉铺子急需人手,房内安静了片刻,春燕突然灵光一闪,说:“小姐,前几日我听张全说他的阿姐被夫家休弃,如今住在娘家,不如我问上一问?”
张全的阿姐名为香云,年方二十五岁,自十六岁嫁入夫家后,一心侍奉公婆、任劳任怨,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生育。
其丈夫姓袁,叫袁启,去年不知做了桩什么生意,手头忽然阔绰了起来,非要闹纳妾不可,香云不过就劝说几句,被袁启一怒之下一纸休书遣回了娘家,所幸父母阿弟开明,没有逼她再嫁。
第二日春燕向张全说了脂粉铺需要人手的事情,张全回家问过阿姐,香云点头应下,之后就去脂粉铺见了沈瑜。
香云为人亲和,是个温柔实诚的性子,沈瑜与她交谈片刻后便同她敲定了每日到铺子上工的事宜,不过两日,秋霜就教香云学会了脂粉铺中的大小事务。
这两日来,脂粉铺中的生意稀松平常,也并不劳累,沈瑜命香云守好脂粉铺子,又叮嘱春燕看好食铺,家宅里的吃穿用度一向由张妈照顾,她自可以放心。
做好这一切后,沈瑜便同秋霜简单收拾好了包袱,雇了辆马车,出发去往距离乐安百里之遥的百香镇。
百香镇地理位置特殊,它虽然属于乐安县,但已经在乐安的最南端,与山阳县的村镇仅有一河之隔。
沈瑜以前随父亲到过百香镇,对这里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此地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风景十分优美。
百香镇东侧有青云山,南面有百香河,各处村庄又自然生长了很多种类的花,百姓便以花为原料,制作成各类香料售卖,因此虽然是个镇子,倒比普通镇子要富裕的多。
沈瑜租的马车行了一个白天,又在官道旁的客栈投宿一晚,直到第二日下午才赶到了百香镇。
到了镇上,自然要先去客栈办理住宿,赶车的马夫叫孙六,年过四十,微微驼背,是个憨厚老实的人,他常来往于乐安与百香镇之间,对这里的客栈十分熟悉。
马车停在悦来客栈前,这是百香镇最大的一家客栈,专门用来招待官差和来往商户的。
沈瑜要了一间人字号房,与秋霜两个同住在一间房内以便相互照应,孙六则赶了马车去客栈的后院喂马休息。
两人进了客栈二楼的房间,环顾一周,这房间虽然面积不大,但胜在干净雅致。
房内一左一右放了两张雕花木床,挂着青纱帐,正中间是一张圆木桌并几个圆凳。
房间的一侧还有个小小的垂帘隔间,里面放着浴桶,若是想沐浴了,吩咐店里的伙计提来热水即可。
秋霜将携带的行囊放下,点燃了房内的熏香,又去楼下吩咐伙计送水上来。
两人前后沐浴完,天色已暗,客栈已经到了掌灯时分。
今日已晚,没有时间去镇上寻找合适的香料了,不过客栈大堂内人来人往,倒是可以打听一下这些消息,而且主仆两人尚未用饭,恰好到堂内去。
但女子外出住客栈的本就少,再加上沈瑜这样的相貌未免太过显眼,还好秋霜早有准备,她带了两套适合两人身量的男子长袍。
两人换过长袍,秋霜将小姐的长发用一根发带高高束了个马尾,又特意将她的眉毛画粗一些,如此装扮下来,倒有五六分像个书生了。
秋霜也给自己简单收拾了一下,两人手里分别拿了把竹扇,一前一后地出门去。
刚走出房间,沈瑜没来得及抬头,一下便和迎面过来的男人撞了个满怀。
男子还没出声,后面先传来一句呵斥:“怎么走路的?没长眼啊,撞到我们大人了!”
沈瑜登时侧开一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低头拱手致歉:“这位大人,抱歉,刚才出来的急,没有看清楚。”
这不是个男人吗?声音怎么这么婉转耳熟?那拱手的姿势也不太熟练,而且那手白皙纤细,一看便是女子的手。
陆琢摆手止住了身后差役的斥责,温声道:“你,抬起头来。”
沈瑜身子一顿,满脸讶异,她好像听到了陆大人的声音?!
抬头望过去,活生生的陆大人果真正在眼前,一身月白锦袍常服,眉眼俊美无俦。
这简直是从天而降,虽然不过几日未见,但两人不约而同地在百香镇的客栈相遇,沈瑜竟然有了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她心内的喜悦毫不遮掩,眼眸大睁,吃惊地问道:“陆大人,你怎么在这?”
秋霜也从后面追了过来,看到陆琢也是一愣,她已经知道了陆琢的身份,便福身施了一礼后默默站到一旁。
陆琢看到这一主一仆两人的打扮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的视线在沈瑜特意画粗的眉毛上掠过,又落在她红润的柔唇上。
真像个唇红齿白的俊秀书生,不过身量太纤细了些,那腰身恐怕不盈一握。
陆琢忍住笑意,不答反问:“用饭了吗?”
沈瑜摇摇头。
陆琢唇角微扬,冲着主仆两人说:“一起用饭吧,边吃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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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20章
客栈大堂中有隔开的雅间供贵客休憩吃饭,李昭早已经在雅间中等着自己公子,待看到陆琢身后跟来的两位年轻俊秀的男子,先是怔愣了一瞬,又仔细打量了几眼,才看出是沈瑜与秋霜。
那晚在“颜如玉”脂粉铺外等待陆琢的时候,他见过秋霜,只觉得是个小家碧玉似的美貌姑娘,如今装扮成了男子,看上去倒是分外清秀。
沈瑜与秋霜虽有主仆之名,早已情同姐妹,李昭跟随自家公子赶考赴任,情分颇深,是以几人没有什么身份地位的讲究,寒暄两句后便一并坐下。
等待上菜期间,陆琢将来这里的原因娓娓道来。
原来他比沈瑜提前到了一日,来这里本是为了暗地探访百香镇农耕与河堤修筑之事,并没有通知当地的里正,此行只带了李昭与另外两名差役前来,遇到沈瑜实属意外。
“我与秋霜到百香镇,是为了寻找一种山茶花香料。”
沈瑜柔声细语地解释,她之前已经同陆琢提过一次,因此说起这事,陆琢倒也不觉得意外,只是听沈瑜说话的时候,眼神时不时地落到她白净的脸庞上,脸上也始终带着一抹笑意。
客栈的伙计呈上来百香镇的特色菜式,有加了特色香料煎制的百香桂鱼,色泽诱人,味道鲜美,还有五香蘑菇干熏鸡,玫瑰卤条鹅,碧绿青梗菜,这几道菜倒还算寻常。
不过有一道清炒山茶紫茄肉沫颇有特点,制作过程不复杂,贵在心思精巧。先把猪肚上肥嫩的五花肉剁成碎末炒熟,再把新摘下的拳头大小的春季圆紫茄切成细条状,过油煎脆,和肉沫炒在一起,出锅前放入腌过糖渍的山茶花瓣翻炒,再洒上黑白芝麻和绿葱碎,最后出锅的是一盘色彩鲜艳的山茶紫茄肉沫,色香味齐全。
另有主食藕粉桂糖糕,奶炸松香卷,陆琢又吩咐人另做了一份荷叶豆面汤,路途颠簸,食用这种清爽不腻又开胃的汤饭,最是合适。
陆琢举著,示意几人先用饭。
两双筷子不约而同的向山茶紫茄肉沫伸去,筷著相撞,沈瑜与陆琢对视一眼,后者淡淡一笑,夹了一筷紫茄放到沈瑜碗中。
然后,他又淡定自如地给李昭和秋霜各挑了一筷子菜。
沈瑜心中感慨,看看,陆大人多么体贴!
李昭吃了一口菜,眼神复杂地看向自家公子,心中暗自嘀咕了几句,平时怎么就不见公子这么贴心呢?!
吃过几口菜蔬,沈瑜看了一眼面前的荷叶豆面汤。
这荷叶豆面汤里的豆面是用各色小巧模具压出来的,造型各异,以圆豆子形状最多,豆面的颜色也有红绿紫灰白黑之分,加之取了荷叶点缀,既有绿荷清香,又有豆面在汤底沉浮,看上去可爱的很。
张妈和春燕也会做荷叶豆面汤,不过豆面是随心所欲地用手揪出各种形状来,倒不如这个精致有趣,想必味道也不错。
沈瑜这样想着,就下意识地伸手去拿汤碗中的汤勺,冷不防又和陆琢的手碰在了一起。
她瞬间回神,飞快地缩回手,客气道:“陆大人,你先来。”
陆琢眉毛微抬,想不到两人连吃食也总往一处去挑。
不过秋霜颇有眼色,毕竟主仆两人蹭陆大人的饭不掏银子,自然要殷勤些。
“大人放下汤勺,让我来盛吧。”
陆琢点点头,温声道:“好。”
秋霜站起身来,给每个人盛了一碗豆面汤。
李昭跟随公子在外辛苦奔波了一天,早已饥肠辘辘,他头也不抬地接过秋霜盛的汤,迅如疾风般地将一碗饭下了肚,再举筷的时候却遽然一停,他耳朵灵敏,听到外面有女子款款而来的脚步声。
李昭一愣,下意识地看向陆琢,陆琢没有察觉,正温声对沈瑜说:“沈姑娘,这桂鱼不错,外皮焦脆,肉质鲜嫩,酸甜可口。”
沈瑜喝了几口清爽的荷叶汤,她听从陆琢地推荐,刚夹了一筷子鱼肉,还未入口,就发现雅间的门被轻轻推开,接着女子娇柔的声音传来:“贵客叨扰了,我们姐妹二人前来奏乐,为贵客用饭添些雅兴。”
说完,两名穿着轻薄襦裙的女子不待几人反应,便径自在一旁的圆凳上坐下,拨弄了几下手中的琵琶弹起来,声音绵绵,婉转悦耳。
陆琢:“???”
李昭:“!!!”
陆琢眼神不解地看向李昭,李昭附耳低声道:“在雅间用饭的顾客,客栈的掌柜附送了一项奏曲。”
陆琢悄悄抬眸看向沈瑜与秋霜,只见两人暂停了筷著,正听的琵琶声入神,他眉心微微皱起,低声吩咐:“弹完曲子就把人请出去。”
大约一寸燃香的时间,两名女子一曲奏完,微笑着起身道谢。
李昭道:“既已弹完,还请两位姑娘先行出去,莫要打扰我们用饭。”
女子却没有动身,眼睛却不住地上下打量陆琢,其中一个笑着介绍了名字:“公子,我叫柳丝,她叫红苕。”
另一个微笑着冲沈瑜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出去,稍顷后她去而复返,手里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了酒壶并几个酒杯。
沈瑜片刻后反应过来,她柔唇轻抿,不可思议地看了一眼陆琢和李昭,原来这两人在外用饭,还专门叫了女子相陪?这是要喝花酒?亏的她还真以为对方只是弹个曲子!
她看向两人的视线像烫到一样马上收回,心内思忖一番,若她和秋霜在此岂不耽误了两人的好事?
她僵硬地喝了一口汤,正欲放下调羹先行离去,耳边蓦然听到陆琢声音不悦地制止:“姑娘,若无要事,还请快点离开这里!”
不过这话说出来,两个女子却是充耳不闻。
名为柳丝的女子手中端了一杯酒,她从进来的时候第一眼就注意到了陆琢,这男人生的十分俊朗,面若冠玉、气宇不凡,若是能陪他度过一个良宵,她宁愿分文不取。
她走至陆琢身旁,将酒递到陆琢唇边,媚眼含笑,声音像是裹了蜜糖,甜腻的令人不适:“公子莫要客气,先饮了我的这杯酒,再说要不要我们走的事。”
沈瑜捏着调羹的手不自觉地抖了抖。
不过,容不得她反应,转瞬之间,红苕已经坐在了她的身旁。
红苕生的风情万种,比柳丝更多了几分明艳,她尤其喜欢沈瑜这种类型的小白脸书生。
还未等沈瑜开口推脱,红苕已经笑盈盈地将酒杯放到她的唇边,声音温柔得如同蛊惑:“公子,别见外,让奴家陪您喝杯酒吧。”
沈瑜摸了摸脸,自己扮做男子,这姑娘误会了,她笑得十分不自然:“姑娘,你误会了。。。”
话未说完,就听到李昭霍然拔刀出鞘的声音,他腾地一声站起,眼神冰冷的在两个姑娘脸上掠过,狠狠说道:“两位,再不离开这里,休怪刀剑无眼!”
柳丝和红苕哪见过这阵仗,凭两人的姿色相貌,怎会有男人拒绝?!
她们本意是为了挣些银子,犯不着因为这个得罪人伤了性命,两人狠狠剜了一眼冰冷无情的李昭,讪讪地欠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