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劝慰道:“夫人且先在此养着,大人已托付此地知县,替您寻找亲故,送您回家。只是我家大人奉皇命出使东越,无暇在此逗留,多半不会见您。”
妇人道:“既如此,请替我多谢大人,大恩大德,铭记于心。”
这被救的妇人,正是荣黛。
她被困在小院之中,不知井外天地,自然也不知道使臣就是宛苑。她寻思片刻,还是没有亮明身份,打算自己孤身一人,想方设法先回大荆京都,再去寻宛苑。
翌日一早,荣黛寻来侍女,想借一些盘缠,自己回京寻找亲人。
侍女见她大腹便便,又饱经摧残,劝她留在此处休养:“我家大人已经吩咐过了,知县不敢怠慢,自然去寻你的亲人,你安心等候岂不好?”
荣黛坚持要走,侍女忙报上去,宛苑听说后,倒心生佩服,启程前来见一见这位姑娘。
荣黛托人买了一些安胎丸,正在收拾行李,听见外面有人说话,连声称“大人”,她转头一看,那姑娘窄袖轻服,英姿飒爽,眉眼如描如画,不是宛苑正是谁?
宛苑见到荣黛,见她眉眼都瘦脱了相,偏偏大腹便便,如遭雷击,瞬时热泪满眼,拉着她的手说不出话来。
荣黛拉着她,道:“原来是你……折柔,你又救了我一次。”
宛苑说不出话,不住摇头,心内愧疚不已。
荣黛又笑道:“你看我是不是胖了?他也没对我怎么样,每天好吃好喝,就是不让我出门。我先前大闹了几次,人家听他说我是他的妻子,真以为是夫妻打架,就不管我了。我实在没有办法,故意打破了他的头,果然有个好事之徒跑来掺和,我打伤了他,想让他报官,幸好,你见到他们起了疑心。不然,我们姐妹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再见了。”
宛苑怒气腾腾,猛地起身,叫人去问:“牢里关着的那个,动刑再审,问问他是不是叫连萤?我非扒了他的皮,居然叫你受了这么多苦。”
宛苑又问:“他原先不是喜欢你吗?怎么要这样待你?”
荣黛冷笑:“我要送他离开,他心里不情不愿,就想让我生子。我若生下孩子,他就能父凭女贵,日后自然有情分。还说什么,放下荣家的一切,我们一家隐姓埋名,过幸福快乐的日子。”
她一拍桌子:“想得美!孩子是我的孩子,和他有个屁的关系。你也不用动气,我亲自去料理他,随后和你一起回东越,叫我母亲安心。”
说罢,和宛苑一起用了早饭,茶足饭饱,叫人把连萤提来。
连萤被关在牢里,可没这么好的待遇,因为宛苑交代过,他水米未进,唇干舌燥,顺服的跪在地上。
“荣荣,这些时日,我虽不许你出门,可凭心而论,你要吃什么,我便亲手为你做,可不算亏待了你。”
荣黛缓缓抚摸肚子,丰腴的脸颊含笑,母性十足。
连萤眼神中闪过得意:“孩子又踢你了吗?你看,是不是孩子听到爹的声音,才动了?”
荣黛淡淡道:“我真喜欢这孩子。”
连萤觉得有希望,连忙道:“荣荣,你也是喜欢我的。要不然,你怎么会爱这孩子?如今我们都有了孩子,以前的事就别再想了,就让它过去吧。荣荣,我只有你和孩子了,你若不要我,日后难道要让孩子认别人做爹?”
荣黛冷冷看着他,递给他一杯茶水:“先喝杯水吧,嘴唇都干裂了。”
连萤自觉得意,宝贝的端着杯子一饮而尽,继续道:“从前是我不对,不该把你关起来,可我也是太喜欢你了。荣荣,你若实在生气,可以打我骂我,不要再赶我走。看在孩子的份上,让我留下来好吗?”
荣黛依旧不语。
连萤道:“要是你气不过,就杀了我吧。”
荣黛道:“你如此说,是知道我会生下这孩子。既然如此,以我的性情,便不会亲手杀死这孩子的亲生父亲。”
“我若杀了你,这孩子的亲生母亲就是他的杀父仇人。这是人伦惨剧,除非我手眼通天,能瞒住他一辈子。是以,你知道以我的性情,不会亲手杀你。”
连萤方才面露喜色,荣黛把玩那杯子,道:“你与我也算青梅竹马,可惜造化弄人,成了世仇。我们两个早就不可能了,是你不愿意接受现实。听说过吗?大荆有一种秘药,叫做忘忧,将它化在水里,无色无味,每日喝一盏,不出七日,就会把前程往事,逐渐忘的一干二净。”
“连萤,我从前的期望是希望你好生过活,如今也是一样,我会让人送你离开,等你彻底忘记我,再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
连萤闻言,拼命用手指抠嗓子,却什么也吐不出来,他追出来被几个壮汉扔了回去:“荣黛!你杀了我吧!”
荣黛见他神色癫狂,神清气爽,扬长而去。
宛苑问:“我怎么没听说,大荆有这种秘药?”
荣黛道:“我当然是骗他的,谁知道有没有这种药?反正这辈子我不会再见他了,他也休想再见到孩子。”
隐姓埋名,一家三口……这样的日子,她想想也就罢了。
她怎能扔下母亲,扔下荣家不管?
宛苑到东越之前,就得到传信,连萤真的越来越癫狂,唯恐自己真的把荣黛和孩子忘了。
在被人灌下第七日的药水之后,拼命写下荣黛和荣练的名字,足有百余遍,随后气绝身亡。
他活活把自己给憋死了。
宛苑听说这些,也没再告诉荣黛。对荣黛来说,在连萤母亲陷害荣家开始,他们之间的缘分,早就该断绝了。
荣黛回到东越,她母亲见女儿大着肚子,还赶路回来,将连萤骂的狗血喷头,骂完了连萤,又骂荣黛。
“我早说过男人是祸水,偏偏你舍不得他,你要喜欢,就收了,不就是个男人?你要不喜欢,那就杀了,你看看你,优柔寡断,像个大老娘们吗?”
荣黛捧着汤碗不敢吱声,拼命向宛苑打眼色。宛苑埋头苦吃,在荣大家主的震天骂声中不敢吱声。
待骂完了人,荣黛才弱弱的问了一句:“母亲大人,您消消气,省着点口水,下一顿再骂。我前些日子寄回来画像,托您寻人,可有眉目了。”
荣母爽朗一笑:“这点小事,难道还办不好?”
说罢,一拍手,叫人引出来一个女子,身形与宛苑仿佛,容貌与她有五分相似。
“只要再装扮上,假扮个十日八日,不成问题。到那时候,这小姑娘早就回到大荆,和她夫君团聚了。”
宛苑连忙起身,肃然道:“若是被人发觉,只怕连累荣家。”
荣母笑道:“你只管离开便是,就算散华君知道了,难道她会自己捅出去,让别人知道,你已经不在东越了?就算你家太后,我家国主都知道住在我家的是个假货,也只能当成真的。毕竟,你可是两国友好的重要‘信物’。要真捅出去,你人没了,你家太后必定发难,找我们要人。我家国主不会承认,会说太后把人截跑了,两下扯皮,他们会捅破这层窗户纸?”
宛苑与荣黛相视而笑。
数月之后,宛苑办完要事,便与替身换了身份,便装简行,只带了贺弩一个护卫,轻骑绕路,赶回大荆。
方才遥遥看见一角城池上飞扬的旌旗,就见路边林中有一人牵着马,遥遥而立。
她离开前,未免消息走脱,没有透露只言片语,孟濯缨却仿佛有了感应,这日骑马出城,远远就见到宛苑策马而来。
他翻身上马,身如疾星,心中已有千言万语,待见到人,却不知从何说起,贪婪的望着眼前人影。
宛苑抱怨道:“你怎么会在这儿呢?我又不曾给你写信。”
孟濯缨喃喃道:“许是梦里见过,会在此时重逢。”
宛苑捂脸:“我都三天没有洗脸啦!”
…………(全书完)…………
第五十二章 番外(一)
金鉴缩在桶里,被撞的七荤八素,好几次酸水都涌到了喉咙口,几乎尖叫出声。她都强行忍了回去,等马车停下以后,她找准时机,偷偷从车上跳了下来。
一旦成功落地,她占了身形纤瘦的便宜,咬紧牙缩在茂密的草丛里,一动也不敢动。
这短短片刻,漫长又可怕,她既怕黑,又怕草丛里爬来爬去的虫子,说不定还会有蛇。
她怕的要命,可这又怎么样呢?她天真的在宫中做了十几年公主,才知道女皇原来不是她亲生母亲,她是先帝,也就是女皇哥哥的女儿。
而宫中传言,先帝是为女皇所杀。她固然再天真,这些传言也听过不少。
她一时惊愕,没有管住自己的神情,被女皇母亲看了出来,只是一个眼神,就让她哭着问了出来。
她问女皇母亲,自己是不是她亲生女儿。
女皇没有回答,没有回答就是答案。
她就算被蛇咬死,也再不回宫里去。
等马车人影全都走了,金鉴哆哆嗦嗦拍打着手臂上并不存在的虫子,刚走了几步,就脚下一空,一股可怕的失重感之后,她掉进了一个土坑洞里。
外面又传来马车的声音,她想喊人救命,又捂住了嘴。
说不定,还是宫里的人。
这洞里就是看起来可怕,能有宫里可怕?能比女皇母亲还可怕吗?
等外面马车声嘈杂声都远去,金鉴才想方设法想自己往洞外爬,可洞壁湿漉漉的,寻常人或许都难上去,何况她这样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金鉴试了好多次,最成功的一次爬到了半中央,摔下来的时候可怕的要命。到最后,她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有人吗?”金鉴试探着求救。
女皇母亲虽然可怕,她现在可是要死了。
土坑外传来脚步声,金鉴抓住机会,声音大了一点:“有人吗?”
外面的人停了下来:“你在洞里?”
“对,你能帮帮我吗?”金鉴问,“你是什么人?”
那人顿了一下:“孩子,你别怕……”
金鉴又累又渴,终于绷不住了:“我好害怕,里面很黑,好脏,我上不去……我真的很怕……”
“别哭。”孟骁以为里面是个孩子,不想她吵吵闹闹。
土坑里传出一声极轻极浅的抽泣声,似乎是在自己安抚自己:“不哭,不哭,我不哭了,现在有人来救你了,一点也不可怕的……”
孟骁从树上扯了一根藤蔓,直直落下,循着声音抓住那姑娘借力一跃而上。
“好了,上来了。”
金鉴倒吸一口冷气。
“这,这就上来了?这么容易?为什么我就爬不上来?”
孟骁见果真是个孩子,没说什么,又发觉她一直捂着肩膀:“你怎么了?受伤了?”
金鉴疼的眼泪打转:“没受伤,你手里的剑撞到我了。”
孟骁:“……我送你回家。”
金鉴自然不能被送回去,但一时又想不出什么借口,绞尽脑汁思索了一阵,忙道:“我不能回去,我若回去,我爹爹会把我卖给村头的员外做第十八个小妾,他已经七十多岁了,年纪比我爷爷还大了,嘤嘤嘤,我的命好苦啊!”
她一壁毫无技巧毫无感情的假哭,一壁偷偷打量前面这个高高大大的身影。
果然孟骁听完,似笑非笑转过脸来。
他原以为是个孩子,这样一瞧,肤白如雪,娇气玲珑,丫髻泥水难掩珍珠光辉。
虽无珠光宝气,确是金枝玉叶。
“小孩子少看点话本子,呵。”
金鉴便哭不出来了:“我肚子好饿。”
孟骁算了算时辰,小姑娘大概是天黑前跑出来的,现在已经快两更了,又怕又慌,也该饿了。
京中暂无宵禁,他带人穿过西市,找了家胡人饭馆,要了一些炙肉,和一只羊腿。
等羊腿上来,他叫人剁成两半,一人一边用手拿着啃。
金鉴小口小口啃着,速度却并不慢,一会儿把骨头啃的干干净净。孟骁瞧见那根光亮的骨头,意味不明的“嗤”了一声。
金鉴问:“大哥,你笑什么?”
孟骁道:“小孜也像这样,爱啃骨头。”
金鉴问:“小孜是谁?”
孟骁笑了笑,没出声。
小孜是谁?他阿娘养的一条小狗罢了。
金鉴又问:“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孟骁。你呢?”
金鉴说了个小名:“茧儿。”
吃完饭,孟骁依旧要送金鉴回家。
金鉴觉得他十分和气可靠,也深觉自己给他添了老大的麻烦:“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次出来就是有要事要办。大哥,我吃了你的饭,也承你救我一回,我有一个扳指,想送给大哥。”
说完,从手上取下一枚莹绿透凉的扳指,放在孟骁手心:“你喜欢吗?”
孟骁眉眼一挑,为小孩子的天真折服:“我送你回家,将你交到你父母手中,也不枉我救你一回。”
就她这样的,要不是他把人捞出来,早不知被人骗多少回了。
金鉴抿唇不语,突然问:“这样的扳指也值些钱,大哥若送我回去,我阿娘能送你整整一箱。我全家也以大哥为恩人,今后大哥若有难处,我也必全力以赴。”
她倒是不知道,女皇母亲会不会给他多少赏赐,不过大饼嘛,总要画的又圆又大才好。
她束了手,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来:“你多半也看出来,我是个富贵人家的女郎。我眼下有件要紧事,权当你是我的镖客,你若不愿,我自然也没有法子。你若愿意,我乘大哥的情。”
孟骁独来独往,是不太愿意带一个小麻烦,可扔下一个好像随时要羊入虎口的小姑娘,自己图清净,他也做不出来。
孟骁问:“一千两?”
金鉴自己有点私房钱,点点头:“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