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翁庆嘴角微微翘起。“这真是没想到。你弄个手机给他。”
“……什么?”
“我突然感兴趣了。”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他要耍什么花招,就直接干掉。没事的。找个手机给他。”
吴桑白皱眉,从那些尸体之中找到一个手机,递给庄延。
庄延接过手机。没时间犹豫了。他用仅剩的体力拨打了那个号码。
前些日子,他也曾拨打号码,但终究没有说出自己想说的那些话。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信号那一侧,有人接听。
庄延稍微抬起头。他的眼睛睁大了。
两个杀手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王伯伯。是……是我啊。我是小庄。”
“真的是我。对。”
“我没多少时间了……急着联系您,就想说一件事……”
“明晖他已经……他已经……他回不去了。”
“是我害死他的。”
“我对不起您。”
“对不起。”
第四章 隧道尽头提前等待 (1)庄延:狗杂种
王明晖,我从一开始就看穿了,不像你,我这辈子都当不上什么真英雄。事情发展到这地步,我们就接受吧。你当年的英雄梦倒是做得挺有声有色:你要当警察,一年抓一百多个坏人,到退休的时候奖章从头顶挂到脚趾头,人生的最后一次庆功宴上喝酒把自己喝死,组织赏你一个十二发炮响的国葬。我说国葬要放十二发炮响吗?其实我是诚心请教,你倒是心虚了,当作是我在为难你,因为那时候我们心中没有比十二更大的数字。只有三个数字是对我们来说是有意义的:五,下午五点,放学了;六,周末了;还有十二,我们当时的年龄。
我们十二岁时,世界很平坦、很狭窄,还没有在我们面前展开,十三还不存在,但我们已经等不及要把它弄脏、弄破了。没点胆色,成不了大事,为了掂量一下自己的胆色,我们守在第七小学外面,寻找目标抢零花钱。这是你的主意。我遵从你的吩咐,挑中一个比我们矮得多的小孩,把他骗到路边。 我记得他的衣服有一股馊牛奶的气味,而我的半只脚踩在染上了一抹夕阳金的小水洼之中。结果你支支吾吾的,计划好的台词一句都说不出,推了他一把就跑掉了,好像要被欺负的人是你似的。两天以后这小孩的表哥来找我们麻烦了。我们俩在同龄人里算高大,但他是初中生,而且是摔跤队的。他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拽到他面前,满脸粉刺涨得通红,几乎要和我面贴面。你说,都是你一个人干的,他要真有种就和你单挑。他果真把我放下了,摇摇摆摆地朝你走过去,把大手放在你脑袋上。 他一次又一次地把你摔在地上,动作轻松得让我简直羡慕(因为那时候我一次也没有打赢过你),看起来就像《西游记》,唐僧一抬手,除了念叨叨的也没干啥,孙悟空就滚在地上吱哇乱叫。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就扑上去咬住他的手不放,直到路边有好心的大人看不过去了,把我们三人分开。我嘴里有肉的味道,但似乎咬破的主要是自己的舌头。你当然比我惨得多。你哭着踹了我一脚(没踹着),说谁让你上来帮我的。我说,是你先帮我所以我得帮回去呀不然算什么兄弟。你说,别跟着我,今天别想进我家门,然后捡起了被踩扁的书包。
后来我才想明白,你宁愿被打成一块屎饼也不乐意让我帮忙,是因为我这样做剥夺了你当英雄的机会。当时我想不到这一点,主要是因为心里急。你的那句“别想进我家门”把我给说急了。你的家,就是你自家经营的小旅馆。我没有家;我有地方住,是因为养着我的姨妈在你家旅馆做工,包吃包住。所以如果不让我进你家门,那我就无家可归了。如果你不让我进屋,我当晚就吃不上饭了,一整夜就得饿着肚子,这个关于未来的想象是如此恐怖,以至于我像被雷劈了一样杵在原地。你走出去十几步,发现我没有跟上来,回头说,我刚才是乱讲的,你走不走。
我:走走走。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的童年很幸福,毕竟在我们那小城里,八十年代就能不时用上空调,这是怎样的一种享受。旅馆里只有三间“豪华套房”安装了空调。暑假时,客人退了房,姨妈去打扫房间,心情好的时候会让我俩跟着。她先打扫卫生间,我们俩可以在大床上空调下舒舒服服地躺两三分钟。如果是被你爸看见,一定会狠狠地骂我们;但如果我姨妈在,你爸态度就会好一些。至于他态度好的原因,我是知道的,哪怕当时你并不知道。后来你爸染上毒瘾,街道里就有难听的话,说他养了“一个儿子,还有一个狗杂种”。我就是他们所说的狗杂种。当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生理上的父亲早就不知所踪,而生下我的女人在我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但有时候我确实会想象,如果我们真是亲兄弟,关系会不会有所不同,而那些人,会不会觉得你爸养了两个狗杂种。
有客人在退房后不小心(又或者是刻意)落下了一卷黄色录像带。我和你一起看了。在那个年纪看这些东西,又没有大人、老师来及时开导,确实会让一个人变坏。那之后,我对姨妈表现出毫无道理的怨恨,她对我来说就如同母亲,而我无法接受母亲会是所谓的“水性杨花”。一定是她“勾引”了雇主,让我也没面子。这些错置的愤怒,和青春期对男女之事的好奇心,混杂成了一种令我无法处理的污泥,包裹我的全身,让我体会到巨大的困惑和羞耻。我脑袋里根本装不进书本了。我成绩一落千丈,夜不归宿,不知多少次害得姨妈在夜里哭着寻找我。她一定隐隐约约知道我故意让她伤心的原因,所以她在寻找我的时候,从不向你爸爸求助。
我的敌意指向所有人。这也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坏了。我们在整个初中三年说过的话,还没有小学时三个月说的话多。为了发泄这些敌意,我开始疯狂地锻炼身体,用折磨酸胀不已的肌肉来发泄对世界的敌意。你不和我说话,但你并不想输给我,所以一直暗地里和我较劲。正因为如此,我们后来才能轻松掌握警校的体能训练。这可能是那段日子里,我做过的唯一正确的事。
姨妈真是个好人。希望您和现在的家庭能一直幸福下去。没去新家看望过您,完全是我的错。
王明晖,如果你爸爸没有染上毒瘾,——没有被毒瘾害死,你还会考警校吗?
我只知道,我是一定会当警察的。我记得我和你,已经是高一学生了,在发廊街寻找你爸爸。这件看似正义——看似英雄所为的事,暂时弥合了我们之间的裂痕。街道深处一片黑暗,艳粉色的灯光照在我们脸上,仿佛一次又一次让人避之不及的强行触摸。你爸爸一定在其中一家店里(我们看见他在这附近下车),把小旅馆已经所剩无几的收入,换成他可以放任自己变得浮肿腐烂的天堂时间。最终除了在巷子深处和几个混混打了一架,并且在他们拔出刀之后落荒而逃,我们一无所获。我永远记得那一夜有多么屈辱。我们需要一点点胜利,一点点吹牛皮的权利,来为我们的愤怒正名,来让我们觉得未来是有希望的。对于当时尚且没有佩戴警徽、警枪的我们来说,想赢得这样的胜利,实在是异想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