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夫妇每日失心疯般寻找儿子的下落,找遍了招摇的街道巷陌,依旧不见儿子的踪迹。
村中人皆言,程修远已然入了深山,九死一生,从此天人永隔,再也难于相见。
他们又言,哑女出逃那日,正是血色残阳,荧惑西行,乃是灾星乱世之象,天下将不得安宁。
——题外话;
本文原名「落花回风半面妆」,是一篇架空穿越的古言小说。
虽讲的穿越,却没有按穿越的套路出牌,也不知是福是祸。
福也好,祸也罢,它是我写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我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写过一篇文章,从各种构思到各种规划与学习,几乎占据了我工作、睡觉外全部的生活。
为什么写一篇这样的小说,也许是它存在我的心里、梦里很久了,我想让它用文字描述出来。
开篇的皇女庆道日,意味着夜落不一样的人生,她从前生而来,今生的路必定是坎坷的,请耐心等待女主的蜕变……
第2章
哑女入学
南越有三美,也有三怪。
所谓三美:山美、水美、人更美。
南越东行为鹊山,西下入黄海,一条清澈见底的丽己河蜿蜒曲折,穿越了整个南越。
招摇城靠海有山,中有丽己河环抱,更有奇花异卉,暗香疏影,实乃山明水秀、斑驳陆离的名胜,千百年滋养出的女子肤白水灵,神色顾盼生辉。
所谓三怪:山怪、事怪、人也怪。
山怪,指的是连绵起伏的鹊山。鹊山是一座深山,传闻入鹊山者,不出几日,尸骨难存,此山成为南越令人闻风丧胆的死山。
事怪是因为南越频频出现天降异象,一道五彩的光芒破入云端,民间称此象为「真龙天子下凡」。
皇女庆道之日,招摇城再次出现天降异象,引来无数外地人士的观赏。
这些外地人中,有朝堂的官臣,有江湖的侠士,还有专程来观赏皇女庆道的权贵之家。
异象过后,招摇城迎来了一个怪人,此人的千奇百怪成功占领了口事之巅一年之久,娓娓道来的口水可以组成半条丽己河流。
这个怪人,名唤夜落,是个右耳失聪、口不能言、右手残疾、记忆缺失的女子。
村中的百姓常道,她今日的种种苦难,皆因为福祸报应,定然作孽太多所致,即使这辈子未曾作孽,上辈子也是恶贯满盈。
这世间的百家姓中,并没有夜姓。她之所以姓夜,缘于她时常做的一个梦,梦中的她从夜空上坠落,因此,她为自己取名:夜落。
半夜梦中惊醒,夜落望着一窗夜色阑珊,眼中充满了迷茫,“难道,我真如村中妇人传言,是那类恶贯满盈的人吗?”
程修远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叶子,你为何不睡?可是吴大娘的疯话伤了你?你不要听她们的话。我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我敢肯定,你一定是个美丽善良的女子。”
程修远比她大上两岁,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纯净如丽己河的水,一张黝黑的脸总是挂着憨厚的笑容。
夜落望着程修远,也肯定地点了点头。
程修远从丽己河中将她救回程家后,一家人饥一餐饱一餐勉强将她养活。人是活了,却犹如死人一样没有灵魂。
初到程家时,她总是坐在桑榆树下,村中的百姓以为她在傻傻的看天,又有谁知,她仔细地查看自己的手。
她的右手五指麻木无力,皮肤却是紧致如常,没有肌肉萎缩,可见右手非先天残缺。
她的舌根温感不知,吃喝一口得费上半日功夫,若是先天形成,不饿死也得被父母嫌弃死,哪还能将她的身形养的丰腴适度。
她曾沿着丽己河畔一路走到鹊山,仍然一无所获。鹊山之下早已无人居住,倒塌的房屋空虚多年,原本居住的百姓人家也不知身在何处。
唯一与她身世有关的物件是一块玉。此玉形如圆形,约两寸大小,玉色并非佳品,其中可见蓝色横纹。若说此玉为佩,又未簪璎珞,即是贴身携带,必然是贵重之物。
天下之人皆爱佩玉随身,并以玉色区分贵贱。富贵人家的玉佩温润;
莹白,以金丝纹边,贫贱人家的玉色粗糙,所簪的璎珞也是粗丝。
自己身上佩戴的玉石,未经打磨又棱角分明,还蜿蜒着几条裂纹,实在不忍直视,连程修远的石头装饰都比不上。
由玉可见,她并非名门贵女,生身应是一般人家。
她既然不清楚自己的身世,又不愿别人嘲笑她「哑子」,她只好依梦取名。
取名后,她把名字告知的第一个人便是程修远。
那一天,她带他来到桑榆树下。桑榆的叶子鲜嫩青翠,她摘下一片,捏在指尖,在他的眼前松开手指,指间的树叶在一阵微风中飘飘荡荡,最终落在了地上。
程修远看着地上的树叶,眼睛一片迷茫,不知其意。
她捡起树叶,夹在指尖,重复着树叶掉落的动作,然后指着草地上的树叶,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程修远看着树叶,顿了顿,支支吾吾地说出四字:“掉在地上。”
那一刻,她的神情极尽忧伤。
她捡起树叶,再次夹在指尖,重复叶落的动作。
最后,她折下一根树枝,在地上凭着记忆中的感觉写了两个字「夜落」。
如此周而复始,另加点头与摇头,终于让程修远明白了「树叶」二字,也让他懂得这个简单动作所蕴含的名字。
那时,已是日落西山,程修远却不急不躁,异常开心,“原来妹妹的名字叫叶落!嗯,真好听!以后我就叫你叶子吧!”
夜落的心里也是带着些许的开心,她终于是个有名字的人了。
身为无家之人本已悲怜,又口不能言,手不能为,简单的与人沟通,也是难以想象的艰辛。
夜落不甘心,她相信,上天关闭了可以言语的门,必然为她打开一扇可以说话的窗。这扇窗,正是自己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
那天之后,她折来一根树枝,以左手相持,一笔一画缓慢地书写脑海中遗留的感觉,每一个字符都像是倾注了手部的凝聚力。
明明不会写字的一只左手,在一天天的练习中,写出了一个个工整的字迹。
程修远看见夜落的字迹后惊得瞠目结舌,一张黝黑肤色的面容像一个泥人,呆木了许久,他连连问道:“叶子写的可是字?叶子的记忆是否恢复了?”
面对程修远的询问,她无法回答,只是茫然地摇摇头。
程修远得知夜落习字,连忙带夜落去了整个招摇城赫赫有名的杜家学堂。
“书香学堂开学有百年之久,出的名门望族数也数不清。”程修远一边走一边为她细数那些从学堂升学的天之骄子。
来到学堂门前,程修远敲门说明来意,才刚说一句话,看门的小童将门一关,“不行……”
两人被一道木门隔在了学堂外面。
程修远并非不知道,书香学堂上学的学子历来家境优越,只收男学生,并无女生先例。
可是他实在不忍心看着夜落整日郁郁寡欢的模样,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夜落上学习字。
第二日,他带着夜落又来了学堂,他带来的还有自己;
亲手烤炙的一只烤鸡。
他央求门外学童将烤鸡带给杜老先生,顺便为他多说几句好话,希望老先生同意夜落入学堂读书学习。
那学童自幼在杜家学堂长大,于人总是另眼相看。他瞧见一身灰布粗麻样貌憨厚的程修远,连正眼也未给一个。他冷着一张脸接过烤鸡,将门一关,再次将两人关在了门外。
程修远在门外左右张望,始终不见学堂的木门打开,他心急如焚,站立不安,又是踱步又是抓头。
夜落却不骄不躁,她左右手各持了一根树枝,慢悠悠地在地上写着字,一边写,一边沉思。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好诗!好诗!”
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位老者,他看见夜落的字,连连夸赞。
老者发须苍苍,精神饱满,着一身暗青色的衣衫,与平常的老人没有什么差别,不过他的举手投足间都溢满了儒雅的气度。
十里八乡能有此气度者,当属书香学堂的杜何归老先生。
他盯着夜落的字左右看了看,蹙了蹙眉,“这字体,似乎不妥……”
夜落屈膝行过礼,写道:“不曾学习,只会此样字体。”
杜老先生抚了抚白须,问道:“你还会作何诗?”
她双目微闭,像是在思虑,片刻后,她以左手持起树枝,写道:“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杜老先生一怔,盯着那些字迹看了片刻,抬眼又看向夜落。
只见面前的女子年龄虽小,但行事驰张有度,像一朵淡雅清丽的兰花,率性而自然脱俗。
“你可是昨日为求上学来的那位女子?”他问。
昨日求学之事,他略有耳闻,小学童未将事情原末告知,他也并未放在心上。如今见此诗作,方知面前的女子与别家不同,为人自不可估量。
程修远惊讶无比,“老人家,你怎知妹妹昨日求学?哦!难道你是……”
夜落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杜老先生呵呵一笑,“正是老夫。”
他抚了几道白须,问道:“你一个小女子年纪轻轻,何有如此感悟?”
夜落写道:“不识自我,口疾难言,路,自难行。”
“你为何要上学?”
夜落答:“不惧人间疾苦,且信锋从磨砺,香自苦寒。”
杜老先生点点头,“你且随我上学去,相信书中自有帆桨,助你早日乘风破浪。”
闻言,夜落双眼微红。
只见她双膝跪地,郑重三拜,认杜何归为恩师。
——题外话;
南越是夜落前生生活的地方,也是身穿千年前的同一个地方,是夜落今生的起始地,也是前世的终结地。
南越五章主要讲夜落如何离开去寻找自我,许多的咬文嚼字,看得让人头痛,曾经的我几经改动,头发也不知掉了多少,南越篇一过,路就走得顺畅了……
第3章
偶然施救
夜落无家可归,又失去记忆,杜老先生怜惜她的身世,又看重她的品性,将她收留住进了书香学堂。
住,也并非白住。每日,学堂大小的打扫就成了她的活。
她自然乐得悠然自得,每日除了努力的学习,就是将学堂打扫得一尘不染。
一个哑女,手有残缺,入学堂学习岂是易事。
旁人习字用的是右手,她却两手同时习练。其他的学生在歇息玩闹,她仍孤身一人在温习书本。
学堂内上学的大都是富贵人家的纨绔子弟,有的比夜落小上几岁。
他们最初还觉得夜落新奇,时常前来搭讪,当得知这是一个右手有疾口不能言的哑女时,那一股子好奇就变成无休止的捉弄。
夜落来学堂最晚,书桌自然也在最后。
她来到书桌旁,上看下看桌上椅下全看了一遍,才安然地坐下,这已经是她近一月来惯有的习惯。
她环视了一圈,见那些公子哥儿一双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那些张嘴巴憋着一线欲笑不笑的弧度,她看着就忍不住好笑,一抹微笑偷偷地溜上了她的脸。
她淡然自若地打开书本,翻到今日先生要讲授的课页。一打开,一只黑乎乎的虫子正在她的书本上蠕动着白白短短细细的绒毛。
前日,他们在她的桌子里放了一只蝗虫。夜落心想,蝗虫是害虫,她要为民除害,她捏着那蝗虫的翅膀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去喂了鸡。
昨日,那些小子经过半日的窃窃私语,在她的衣服上放了一只蜘蛛。
最近阴雨连绵,后院的蚊子增多了些,这么可爱的小蜘蛛,放她的衣服上做装饰可是大材小用了。她小心地将蜘蛛护在手心,将它放入了后院的树木中。
今日,这些小子看见她对着毛毛虫举手无措,他们一脸得逞的笑意再也掩藏不住,化作一声声哄堂大笑。
夜落淡定地端起书本,来到笑的最得意的那个公子哥的身边,书本一翻,就要将那只看着肥肥胖胖的虫子转手他人。
那公子哥见状惊叫着翻下了桌,躲在了人群之后。
旁的子弟们早顾不得哄笑,跟着避开了几尺远。谁站在夜落的前面她就往谁旁边去。
夜落耐着性子,手托着书本上的毛毛虫,端着一张标准的和蔼真诚的笑容愣是将这些纨绔子弟追着书香学堂的围墙跑了一圈,累得他们气喘吁吁,躲夜落像躲鬼一样躲得远远的。
他们以为这只毛毛虫会成为他们嬉闹的牺牲品,不被拍死也会拿去喂鸡。
谁也不曾想到,这女子竟将那只肥肥的虫子装在一个盒子里,每日露水青叶好吃好喝地养着它,还堂堂正正地带到课堂与他们这些公子哥儿学习。
有了这只虫子的坐镇,这些公子们的手脚明显老实了许多,被虫子毒一身红疮可比看人哇哇大哭要严重得多。
如此待了两月,《五经纲领》、《三书四德》夜落已是默念成知,识文知理不在话下。
课堂的;
书籍已无可学,杜老先生应允,她无需在课堂学习。他将她带了藏书阁中,那里有百年典籍,书中海洋,任她翻阅。
那只养得肥肥胖胖的毛毛虫由杜老先生亲自下令,转手给比夜落来得还晚的一名学子抚养成蝶。
近来天气变化多端,杜老先生的腿脚顽疾因气候变化突发,已不能下地行路。
夜落感念老先生的授业之恩,忙跟在小学童的身后,一起请了村中附近的郎中前来学堂为先生诊治。
行至学堂门外,一道呼天喊地的嚎哭从学堂附近的一户人家传来。
只见一对夫妇抱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娃儿跪在地上。男孩的双眼大睁,眼神涣散,身体软弱无力,看着了无声息,一圈人围在旁边束手无策。
有人言道:“这娃儿如此惊恐,定然被鬼附了身,要请驱鬼的道长前来做法事才能得救。”
有人唾骂:“道士最擅长装神弄鬼,皇女庆道之日,城中就有一名道士言传,说什么荧惑星西行,天下大乱。过了这么久,这天下不还好好的?可不能相信道士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