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不过美人关——木头森森
时间:2022-04-27 08:30:01

   风月不过美人关
  作者:木头森森
 
  文案:
  女学生x纨绔军阀
  林书夏为了给母亲治病瞒着家人在金乐门跳舞,自己曾立下规矩:不陪酒、不陪笑、不陪舞。
  然而遇到留洋回来的纨绔公子路凯斯,“三不”规矩全数作废。
  林书夏记得,这个男人每次见她都会带一束花,笑着说:“林妹妹,别哭,我带花来哄你了。”
  她一心坠落他的网,以为梦一场,却不想他拼死给了她一片干净天空。
  排雷:民国,不严谨,没有原型
 
  内容标签: 民国旧影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书夏,路凯斯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别哭,我带花来哄你了
  立意:等到了
 
  初见
  路凯斯留洋回沪后并没有直接回路公馆,而是在外纸醉金迷,直到被路家司机发现他出现在金乐门报告给了路老爷子,他这才被一队士兵拎了回去。
  那会他喝的醉醺,嘴里还喊着:“小美人,来陪哥哥再喝一杯。”
  话刚落音,他就被人拎了起来,一排背枪的士兵站的笔直,好不威严。
  一旁的女人吓得缩在一旁抱头,不敢说话。
  那日起,金乐门的人才知道,宿在这里一星期的富公子是路总督刚留洋回来的乖儿子。
  路凯斯在路公馆的大院里跪了两天,整个宅子里也没有人敢出来帮他说话。
  路老爷子气没消完,骂了句“不成器”又赏了几个板子才放过他,没两日路凯斯又一身阔气的出门逛去了。
  那天是在同福里的一条深巷子里吃早点,程维和找的地儿,知他回国,忙里偷闲请他吃个顺路早餐。
  路凯斯吃惯了山珍海味,再一看这平平无奇的包子稀粥,难免有些嫌弃。
  嫌弃的话落进了包子铺老板的耳朵里,心里不顺畅但还是让人过去送了屉灌汤包,特意强调:“这是我们包子铺的招牌,免费送先生吃。”
  路凯斯抬眉,有些惊诧,不是为这屉汤包,而是面前的小女生。
  过耳的短发包裹着一张小巧的脸蛋,水蓝色的上褂加一条黑色的长裙,规规矩矩,还是个学生样。可偏偏又从她的清秀的长相里看出一丝厌烦与恶作剧。
  他笑了笑,看向程维和:“许久不回,倒是不知道沪上也有这么会看人脸色的女子。”
  路凯斯生得好看,是个招桃花的人,最喜欢做些言语撩拨的事。
  程维和踹了他一脚,不痛不痒,摸出票子给林书夏,“林妹妹,快帮我装几个包子等会带局里去。”
  他在警察局上班,是巡逻队的大队长,常常照顾林书夏家里的生意。
  林书夏欢喜接过,又送了些小菜一并装给他。
  路凯斯听到这声“林妹妹”笑出了声,在程维和威胁的眼神下闭了嘴,抽出筷子戳了个汤包,咬下去确实惊喜,就是烫舌头,一口汁溅出来,林书夏总算听到了一句好话。
  “不错。”
  再咬一口,林书夏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叫喊:“辣死我了,来杯水,水!”
  林书夏好心递去半杯水,见他咕噜喝着又一口气吐出来,瞪眼看她:“你干得好事?”
  林书夏装傻,往程维和旁边靠了靠:“程大哥,你快管管你朋友,别不是昨夜酒没醒要到我这儿碰瓷。”
  路凯斯闻言,立刻扯着衣领闻了闻了自己,哪有什么酒味,他今儿出门特意喷了香水的。
  程维和让她别见怪,要顺路送她去学,谁知林书夏指着路凯斯说:“我不跟酒鬼同行。”
  “你……”
  好样的,路凯斯头一回被个小姑娘嫌弃,气得转身就走,还听见林书夏欢快的喊声:“下次再来啊。”
  路凯斯脚步一顿,回头便见她一张笑脸在清晨的阳光下绽放。
  他后面有想过,初见林书夏的时候,是有被吸引到的。只是这一面实在平常,让他见惯了外面娇艳的玫瑰而没能快速适应水养的水仙。
  路凯斯血气方刚的年纪,在有权有势的背景下,他不务正业就爱玩,常去的地方就是金乐门。
  金乐门这样的风月场所,里面一水的达官显贵,又在英租界,他没事总爱凑去外国人那一桌聊两句,人家也给他面子,只是那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在英国人听来很是滑稽,但又有趣。
  没多久他就成了这场子里的热门人物。
  今儿甫一进门就有人过来笑脸相迎,旗袍洋裙簇拥而上,一眼过去,浓妆艳抹,俗气艳丽,有细长的手臂挽着他,笑容娇媚:“路公子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
  他刮了刮女人的鼻子,眉眼跟个狐狸似的狡猾:“胡说,昨儿个还听你唱曲来着,你说要给我煮碗面,我今天可是来讨债的。”
  他故意凑近,眼里带着钩子,在人腰上轻轻捏了把,就听见娇媚的轻呼声,说他真讨厌。
  他寻了开心便在雅座里看台上舞女身姿妖娆,摩登的音乐响穿大堂,有人舞到他面前,他便笑脸盈盈地看着,狐狸眼含情,突然眸色一敛,像是发现了极有趣的事。
  舞池里穿着纱裙的林书夏正在一脸开心地转圈圈,头顶上的翎羽在空中一跳一跳,她画着浓重的妆,与先前素白的脸大相径庭,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一舞结束,路凯斯带头叫好鼓掌,引来林书夏侧目,终于从她眼里看到慌张闪过。
  她匆匆退场,在后台的化妆间门后不停拍着胸口,存了几分侥幸心理,想着路凯斯应该认不出她。
  不过是匆匆一面,又加上她此刻浓妆艳抹,与平日里几乎判若两人,她可不信一个只见了她一面的人能认出来。
  这么想着,她后面几场舞都避开了路凯斯的方向,他仍旧是这大堂里的捧场王。
  后来领班发话,让她过去给路凯斯敬个酒,说人家今晚为她几支舞砸了不少钱,不过去道个谢就说不过去了。
  林书夏当时脸就黑了,推脱不过,只能再次给自己做心里建设,顶着一张假脸笑得不走心。
  路凯斯见她来了,眼神一如既往的轻佻,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让她坐。
  林书夏托着酒杯,刻意压着嗓子,低眉顺目地敬酒:“谢谢路爷捧场,这杯酒我敬您。”
  她喝不来酒,一张脸皱成老树皮,路凯斯却笑得开怀,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林书夏说:“绿竹。”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路凯斯给她杯里又倒了杯酒,眉眼间都是欢愉:“前路还长,当棵竹子节节拔高未尝不可。是这意思吧?”
  一句话念得温柔婉转,林书夏直觉他这浪荡模样实在不像个文化人,可这话从他嘴里吐出来却并不违和,倒衬得他有几分文青的样子。
  林书夏笑:“路爷谬赞了。”
  他捏着她的下巴,仔细欣赏她的美貌,弯月眉,朱砂唇,盈盈饱满,确实诱人。
  林书夏有点紧张,心道坏了坏了,这场景要怎么处理来着?就听他轻笑道:“是个可人儿。”
  那笑声愉悦,不关风月。
  有那么一刻,林书夏觉得脸热。
  林书夏在金乐门跳舞已有两个月了,此前都好,直到路凯斯的到来她才每日提心吊胆。
  那日她在金乐门下班后,便缷去那些脂粉,换上平日里水蓝色的上褂与黑裙,干干净净的学生气又回来了。
  她往后门走,此时天将黑,正是女校放课的时间,她踩过一地奢华气息转去了一条市井街,一些小摊馆还未收摊,又买了些糕点回同福里。
  就在巷子口,她碰见了路凯斯还有程维和,脸上的笑突然就变得局促,她稳了稳心神,开口招呼:“程大哥,你刚下班吗?”
  程维和笑着点头,“你刚放学呢?”
  “嗯。”
  林书夏的眼神飘到旁边的路凯斯,他目光朗朗,眼中带笑,手里还捏着一支没点燃的香烟,朝她问好:“林妹妹晚上好啊。”
  林书夏见他这般坦然,心想,该是没认出来她的。
  程维和毫不客气地拍了他一掌,“叫谁林妹妹呢,跟你很熟吗?”
  路凯斯无端挨打,直呼要命。
  林书夏在一旁没忍住笑出声。
  路凯斯突然一拍手掌,直说稀奇,“林妹妹笑了呢。”
  林书夏敛了笑,心说他这人真会做样子。
  程维和说:“他馋你家的汤包,找不着路,跑到局里非要我带他过来。既然碰上了就一起走吧。”
  林书夏点头,路凯斯走在她身边,见她紧紧攥住一个牛皮袋,好奇心来问她里面是什么?
  林书夏撑开袋子让他瞧了眼,里面是薏米糕,他正要伸手进去就被她拍开了,清脆一声响,路凯斯的手背红了一片。
  路凯斯倒吸一口凉气,“不用这么狠吧?”
  林书夏走到程维和身边,说:“这可是我今天的宝贝,能给你白吃么。”
  路凯斯不稀罕,跟她贫嘴:“嘿,小爷我什么宝贝没见过,稀得你。”
  “是是是,路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我偏不给你面子,怎么着。”
  “你个小丫头,嘴皮子倒是利索。”
  “比不上路爷。”
  “要跟我贫是吗?”
  “是你自找上门来的。”
  程维和夹在中间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够了,好好走路!”
  不愧是练家子,吼一声气定山河。
  两人纷纷闭嘴。
  直到家,林书夏再没出来过,路凯斯眼巴巴往里看却什么也没看着。
  他戳了戳程维和,“林妹妹在哪上学呢?”
  “圣莎女校。”
  他笑了声,说难怪。
  程维和咬着汤包,一口热气喷出,“怎么了?”
  路凯斯摇头,“我原先只在美利坚见过这么跋扈的女子,没想到沪上也有,本觉得稀奇,你一说圣莎女校我就懂了。”
  “懂什么?”
  “洋人教出来的洋脾气呗。”
  好巧不巧,偏就是这句话让林书夏听了去。
  她端着一叠薏米糕狠狠落在桌上,“咚”的一声,四下寂静。
  她撸起袖子叉腰,显然气得不轻:“要说崇洋媚外我可比不上喝过洋墨水的路先生。今儿收摊了,你慢走!”
  把他没吃完的汤包全都收走倒掉,两个大男人目瞪口呆。
  路凯斯知道说错了话,忙喊“林妹妹”,没换来她回头,倒是换来她重重的摔门声。
  这脾气烈的,比那刚出屉的汤包还烫嘴,可偏偏,路凯斯就吃这一套。
  他向程维和求助,程维和摊手,说林书夏在圣莎女校上学是免了一年学费的,她母亲重病,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得很。看了眼路凯斯,又受不了的“啧”了声,“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是不会懂的。”
  路凯斯哑口无言,不是没有触动,而是内心深处的那点柔软藏的好,无人发觉而已。
  动心
  林书夏在金乐门三番五次扫了路凯斯的面子,心里又气又烦。
  她为了母亲的医药费从圣莎休学来这儿当舞女是瞒着所有人的,路凯斯和程维和又走得那么近,万一被认出来,她撑起来的这片天就得塌。
  是以对路凯斯,她是有多远避多远。
  然而天不遂人愿,某日,路凯斯又让领班把绿竹带过来,林书夏急中生智,放出话来:“可以啊,让他带一百大洋放桌上谈,我就过去。”
  领班脸色为难却耐不住诱惑,“这……狮子大开口不太好,但你做的不错。”
  林书夏去换衣服,她是笃定路凯斯现在拿不出钱的,于是卸了妆往后门溜了。
  隔天再见,路凯斯摆了一百大洋放桌上,见她气定神闲地笑道:“绿竹小姐,可否赏个脸?”
  林书夏那张被脂粉涂抹的脸瞬间就要垮掉,本以为男人被多次拒绝定会转换目标,又或者当她是个不识时务的拜金女,以后不会来找她了,没想到……
  唉,林书夏只能说服自己,他留过洋,脑子跟正常人不一样。
  她在金乐门跳舞当初是有过约法三章的,不陪酒,不陪笑,不陪玩。
  没碰到路凯斯之前,这三章一直守得好好的,自从碰见了路凯斯,三章已废两章。
  她故作镇定,端着酒杯对路凯斯说:“路爷的脸怎么能不赏呢。”
  逢场作戏她不算专业,路凯斯撤了她的酒杯,把桌上的盒子推给她,十个小捆捆里是货真价实的大洋。
  林书夏第一次见这么多钱,心情复杂,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百大洋放桌上谈,绿竹小姐说话算话的吗?”
  他叫来服务生撤酒,换了英国红茶,给她倒了一杯,示意她尝尝看。
  林书夏抿了口茶,香气馥郁,在他不容忽视的眼神下,硬着头皮点头:“当然。”
  路凯斯沉吟着点头,突然站起身朝她弯腰伸手:“那就请绿竹小姐陪我跳支舞吧。”
  五光十色的大堂里,他的背后是时髦女郎整齐的舞姿,身旁是达官显贵勾肩搂腰的交际舞,叮叮咚咚的音乐声踩在了心脏上,他笑藏风情,林书夏竟然走神了,等回过神来他已经抓着她的手进了舞池。
  他握着她的手,扶着她的腰,听不懂的音乐缓缓飘过,带起一阵风动,裙摆翩翩,扫过路凯斯的裤腿时,就像羽毛轻挠皮肤。
  他忍不住低了头,轻声说:“绿竹小姐很会跳舞。”
  林书夏避开他的目光,轻声道谢。
  又听他说:“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好像。”
  林书夏心提到嗓子口,脑子飞快转着,“是吗,那我猜是你国外的朋友。”
  路凯斯笑了声,看她慌张却又故作镇定的表情,觉得有趣极了,“猜错了,罚你明天再陪我跳一支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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