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夏:“……”
两人贴的很近,呼吸可闻,她难掩紧张。
林书夏明知他不是什么好货色,可就是无意间被他牵着走了。
那一百大洋,林书夏毫不客气地带走了,说是一支舞的价钱。
路凯斯却笑说:“值当。”
他要送她回家,被她拒绝掉了。
路凯斯在金乐门的门口很遗憾地说:“绿竹小姐,你真会伤我心。”
他嘴里说着伤心,脸上却在笑,傍晚的霞光照在他身上仍旧是明朗的,他似乎总这么矛盾。
林书夏因为一支舞在金乐门身价大涨,同台跳舞的姐妹都过来恭喜她,说她攀上了路总督的儿子,以后有的是荣华富贵可享。
林书夏尴尬笑着,苍白解释:“我没攀上他。”
小姐妹当她装清高,难免要酸一句:“现在沪上谁不知道,路凯斯相中了金乐门的舞女绿竹,你一跳舞,他准在,准砸钱,一百大洋一支舞也就只有他出得起。姐妹们劝你,可要好好留住人家,别到嘴的肥肉给丢了。”
林书夏仿佛被羞辱,她与这些舞女一样又不一样。
不一样在她念过书,骨子里是真清高。
若不是为了娘的药钱,她何必从圣莎女校休学,放着好好的大学不念来这里捞金呢?
可人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跟现实低头,她已经低了头,就不能再弯下膝盖。
当天路凯斯再来,她再次避开目光,领班过来请她,她推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要请假回去休息。
在后面换衣服的时候,一个醉汉突然闯了进来,见她后背敞开一片白皙,瞬间就直了眼,而后笑得猥琐,搓着双手就要扑过来。
林书夏吓得魂都要掉了,死死捂着裙子往后退,“来人啊,救命啊!”
喝醉的人哪里听得进话,美人一喊,只觉得更加刺激,话都要说不清楚了:“小姐,来,陪我,出去再喝一杯。”
林书夏退无可退,胡乱抓了个东西就往他身上砸,哐啦一声,一排排衣架倒地,她被整个扑倒。
鼻尖全是酒臭味,她被压得动弹不了,肥头大耳的脸在脖间蹭来蹭去,林书夏想死的心都有了,只能拼命挣扎喊救命。
忽然身上一轻,一件宽大的西服落下盖住她的脑袋,她听见了惨叫声,瑟瑟缩缩探出头时,就看到路凯斯一脚将醉汉踢出门外,恶狠狠地喊:“张明玉,你人呢!给老子出来!”
张明玉是金乐门的老板,一听路凯斯找他,忙不迭过来就讨了顿骂。
换衣间的门口瞬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路凯斯指着地上的人说:“从今天起,我不想在金乐门再看到这个人。”
张明玉脸上挂不住,也只能诺诺应着,又听他骂:“你是死人吗,后台换衣服的地方就这么轻易让外人闯进来,要不要我派几个兵给你放这儿盯着啊!”
张明玉一听赶紧讨饶,说下次再不会了,一定立好规矩。
那是林书夏第一次见路凯斯动怒,平时总嬉皮笑脸的人原来发起火来也能震得人瑟瑟发抖。
林书夏当然也懂,如今沪上是路家独霸一方,夸张点说,他路家就是沪上的大王,惹不得也惹不起。
他是有底气跺脚的人。
路凯斯发了通脾气,转头看向林书夏,她缩在角落里,西服盖在她头上,有闷闷的哭声传了出来。
路凯斯走过去,蹲下来,想要伸手拉下衣服又顿住了,半晌他收回手,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林书夏受了惊,在他怀里挣扎,却听他轻声说:“别怕,我带你离开这儿。”
一句话让她安了心,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那时的心情,只是闻着他衣服上的香水味,觉得很委屈。
她哭得小声,他却耐心哄着,甚至买来花逗她开心。
这是林书夏人生第一次收到花,白嫩嫩的水仙,衬得她一张被泪水化掉的小花脸格外喜感,不敢再看他。
那之后,在金乐门是个人都要高看林书夏三分,就连张明玉都要看她脸色,给她单独开了个化妆间与换衣间。
这待遇在金乐门里还是头一回,于是满城闹起了香艳的传闻。
路凯斯像是没听见,该来还是来,该跳舞还是跳舞,不再请她喝酒,改请她喝茶了。
这次又换了价值不菲的小红袍,清亮的茶色就像他脸上的笑,没有一丝杂质。
林书夏道谢,听他笑说:“太没诚意。”
林书夏有些窘,思来想去只憋出一句:“那,请你跳支舞?”
路凯斯这才满意点头,牵着她的手在舞池里慢慢移开步伐,一小步一小步,轻缓的曲子,昏暗的灯光,脑袋贴近他下巴,又靠近他肩膀,暧昧适时而生。
路凯斯突然说:“我在美利坚的时候没有女孩子愿意跟我跳舞。”
嗓音低沉,因为靠得近,林书夏甚至能感受到他喉咙里的震颤,想不通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没有女生愿意跟他跳舞。
“为什么呢?”她顺着话杆子问到。
路凯斯一直低头看她,双眼晶亮,如同皓月当空,他顿了顿,说:“黄皮肤黄眼睛黑头发,在他们看来是异类。”
林书夏明白了,就像英租界,法租界那边的洋人一样,虽然不多,但见到的时候她也会多看两眼,觉得稀奇。
路凯斯突然换了话题,扶着她的腰,问:“是谁教你跳的舞?”
“学校教的。”
说完林书夏就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一时嘴快,说漏了。
好在路凯斯并未追问,拉着她转了个圈结束这支舞,林书夏这才松了口气。
当天路凯斯再次要求送她回家,林书夏很为难的拒绝了。
路凯斯并未再多说什么,只是嘱咐她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林书夏没敢往正门走,仍旧走的后门,拐去市井街。
天色将黑,她步子轻快,甚至跳起了舞,一点一点绕过街道上的小水坑,沿路的街灯照亮着她。
她去买薏米糕,老板夸她有孝心,问起她母亲身体可否好点。
她笑着点头,“能多说两句话了。”
老板见她心情好,又问她还发生了什么好事?
她摸着脸,很不好意思地跑开了。
同福里巷子,坐在车里的路凯斯看着这一幕,竟也跟着笑了起来。
半月当空,这明晃晃的夜色,他又想起了林书夏穿着水蓝色上褂的衣裙跳舞的样子。
好看的。
比在金乐门里跳得还好看。
林书夏在金乐门请了长假,路凯斯几次来扑了个空,张明玉也说不出原因,他只好跑去了同福里。
包子铺没开门,他在门口站了会,内心竟有种说不出的奇异感。
程维和上班路过包子铺,见他站着发呆好心解释道:“林妹妹母亲病危,这几日包子铺不开张了。”
他愣愣点头,看着程维和没头没尾地说了句话。
“我可能是疯了。”
再见林书夏是一周后,一个清晨,路凯斯站在同福里巷子口,听着阵阵丧乐传出,往里走,包子铺撤了帐篷,挂上了白布。
林书夏就跪在屋内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旁,苍白的脸色映着烧火盆里跳动的火焰,她戴着白巾哭得撕心裂肺。
这是路凯斯第二次见她哭。
从前看她,是水嫩柔软的骨朵儿,想逗逗她;如今看她,是烈焰里摇曳的残枝,想疼疼她。
他清楚意识到,自己动了恻隐之心,也动了□□之心。
就像那火盆里的火,越烧越旺,越烧越烈。
林书夏内心如同被万蚁啃食,在一声声唢呐声中承受着切肤之痛,泪糊了眼,在重影中看到有人蹲下来,接过她手里的纸钱,一点点扔进火盆里。
还是那温柔的声音,在唢呐的掩盖下闯进了她耳朵里。
“别哭,我今天没有带花来。”
路凯斯蹲在她面前,藏蓝格的手帕擦去她脸上的泪,连同那些委屈、无助、悲伤和痛苦一并替她擦掉。
坠梦
林书夏辞掉了金乐门的工作,母亲去世后,她穿回了水蓝色的上褂和黑裙,回到圣莎女校重新上学。
那时在金乐门辞职很不顺利,是路凯斯解的围。
她头一回那样暴露在路凯斯面前,有点心虚,还有点无地自容,路凯斯却觉得好笑,领着她出门,“我虽然心眼大,但不到表我眼瞎。”
林书夏被哽住,他站在车前仔细盯着她看,“这不比你在里面浓妆艳抹好看多了,继续保持。”
他要带她去吃东西,林书夏问:“你早认出我了?”
“嗯。”
“那你就看着我演戏?”
“嗯。”
“你为什么不揭穿我?”
路凯斯笑了:“为什么要揭穿你?”
林书夏被哽住,又听他说:“那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要不多看着你点,万一哪天事发,程维和和你爹知道了,得弄死我。我家里那位老头就够我吃苦头了,你就当行行好,咱俩把这事揭过去吧。”
他给足了她面子,林书夏突然觉得他也不是那种讨人厌的纨绔。
那日,她为表感谢很豪气地请路凯斯吃了顿牛排。
那之后,路凯斯比以往来同福里要更勤快了。
一日早上,路凯斯再包子铺门口要了一屉汤包带走,顺路送林书夏去学校。
林书夏没拒绝,只是见他脸上的伤不免不有些担忧,问他怎么受伤了。
路凯斯伸手揩过嘴角,笑看她:“挨揍了而已。”
什么人能伤他呢?
她没有问出口,倒是路凯斯主动为她解惑,“前些天在金乐门跳舞,被我家老爷子给逮回去了,生好大的气呢。”他笑着说:“这两天食之无味,还是馋林妹妹家的汤包啊。”
他讲话总是这样,上一秒正经下一秒就放浪,林书夏遭不住,坐得僵硬,“美利坚的女子是不是很吃你这一套?”
“不。”他撑着脑袋看向林书夏,狐狸眼溢出笑,像在打什么坏主意,“是我吃林妹妹这一套。”
仿佛一扇门被猛地推开还有振振回音,林书夏哪里听过这样的话,此刻脸红脖子粗很想跳车。
路凯斯一口一口咬着汤包,乐得见她这局促模样,就像在金乐门时,她故作镇定地敬他酒一样。
路凯斯来同福里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早上,有时晚上,来了总要一屉汤包打包带走。
林书夏每次都主动给他送过去,会得他一句“谢谢林妹妹”。
直到有天早上,来的不是路凯斯而是他的司机时,林书夏才知道,路凯斯又被他爹揍了。
起因是在上洋码头,路凯斯误打误撞抢了一批货,他成天不着调,偏偏那天成了正义化身。
上洋码头堆着几十箱鸦片,都是日本货,他闭着眼就把仓库炸了。
没两天日本人就出来找麻烦了,也不知道是他真聪明还是运气好,把这事栽赃给了英国人。
后来程维和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这批鸦片本来是英国人的却被日本人抢走,暗中运到了上洋码头,然后又被路凯斯一把火炸了栽赃给英国人。
英日两国此刻吵得不可开交,路凯斯还没笑到最后就被路老爷子给逮回去揍了顿。
又是那句“不成器”,路凯斯仍旧没有回半句嘴,就趴在院里的板凳上领鞭子。
路老爷子不愧是战场厮杀过的老将,只是往那里一站就能威震四方。
他骂路凯斯做事不经大脑,要是事情败露,说不准就要打仗,沪上才从战火里新生,再来一仗谁能负责?
路凯斯咬紧牙关,终于挨不住晕了过去。
路老爷子到底老了,心肠也跟着软下,这颗独苗他虽恨铁不成钢但也有沉沉爱意傍身。
叫了家庭医生来看又亲自煲了补汤着人送去,算是道歉。
路凯斯躺了几日,滴水不进,奶妈急得跺脚,在床边哭出声,劝他不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她以为路凯斯还在生路老爷的气,把老爷的好话说了千万遍。
路凯斯听得无奈,趴着身子去握奶妈的手,告诉她自己没生气,只是嘴里有伤,挨鞭子的时候咬破了舌头,吃不了。
真是哭笑不得,但奶妈还是接着问他想吃什么?
他想了想,“汤包。”
林书夏头一回进总督大院,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不过她表现得含蓄。
跟着佣人一路到路凯斯的房间,路凯斯正上了药穿衣服,林书夏见状忙背过身,听佣人喊了声“少爷”。
路凯斯点头,让佣人退下。
也不知是不是故意,他的扣子没扣到领,敞出身上鞭痕,一边卷袖子一边说:“来了,快摆上来。”
林书夏只好转过身,低着脑袋不去看他,仿佛心脏被人紧捏,大气都不敢出。
一屉汤包,一屉蒸饺,两根油条,还有一碗瘦肉粥,热气腾腾摆上桌,路凯斯始终保持微笑,问她怎么来了?
林书夏撇过头,尽量让自己保持自然,“我爹腿脚不好,你突然到我家订餐,只能我来送了。”
路凯斯咬了口汤包,满足地点头,“好,往后都你来送吧。林妹妹。”
林书夏明明听出了这句“林妹妹”里的不怀好意,可还是没有拒绝,离开时又拿出一瓶药放在桌上。
是外伤药,路凯斯站在窗口见她黑色长裙在风中飘啊飘,一点点从眼到心,身上的伤好像没那么疼了。
林书夏再来的时候,他便厚着脸皮要她来帮忙上药,他是毫不介意把自己的伤口露给她看,听她一口一口的吸气,觉得可爱至极。
“怎么,伤在我身,痛在你心了?”
他总爱这样讲话,林书夏受不住,就下手重了点,听他嚎了声。
路凯斯说:“圣莎的修女不是常教人仁爱和平么,你这算不算违背校训?”
林书夏没好气的说:“洋人的规矩我学不来。”
路凯斯大笑,说她真是小心眼,还记恨着他说过的错话。
那日要算林书夏的运气不好,在路公馆遇上了卓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