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隋妍默默地启动了皮格马利翁效应,自己还是很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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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循蹈跟着周莫尔过家家;
十年前,循蹈跟着周莫尔学骑车;
五年前,循蹈跟着周莫尔喜欢上NBA。
从小到大,周莫尔一直近在咫尺,两人在同一片天地一起度过了十八年的美好时光。他几乎存在于她每段重要的回忆里。
和他肩并肩吃喝玩乐、谈笑风生,就像呼吸氧气一般自然。
循蹈从未刻意关注过这个近乎日日相见的男生,也没有发现他对自己和对其他女生的与众不同。但她知道,周莫尔,是“五人团”中最照顾自己的人。虽然欺负她的事也没少参与,但也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对她嘘寒问暖,让她宣泄出气。
随着同学们情窦初开、花心绽放,萌芽的异性情感虽然青涩、纯真。循蹈仍然渐渐察觉到周莫尔变成了女生圈里的“香饽饽”。
古时,女子对美男子的爱慕与追捧,曾有云:潘安人长得极美,驾车走在街上,连老妇人都为之着迷,将水果往潘安的车里丢,把车都丢满了。
又有云:京城的人听闻卫玠乃绝世美男,每次出门,人们都争相观看,造成交通拥堵,以至于卫玠体力不堪,回家后一病不起,驾鹤西归了。
周莫尔虽不能与看杀卫玠相提并论,但掷果盈车的待遇却还是有的。
第14章 14
温暖起来的周莫尔,着实令人眩晕。小河里、校门外、同学聚会时,循蹈也有过怦然心动,但理智总是及时征服了情感。
循蹈从未被当做美女对待。她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既没有小鸟依人、千娇百媚的作态,也没有轻声细语、弱柳扶风的举止。
如果依女性的美好条件来评判自己,循蹈的自信几乎跌为负值。她不相信周莫尔会喜欢自己,她更不相信自己能一直吸引住周莫尔。
循蹈曾在其他女生羡慕周莫尔和她很亲近时感叹,中学时期的他们都如井底之蛙,没有见过浩瀚的蓝天,甚至不会幻想五彩的飞禽。
当蛙跳出井口,拥抱世界后,是否还能珍惜先前喜欢的、拥有的东西。
周莫尔喜欢自己什么呢?他难道不是和她一起相处的太久,把熟悉当依恋,把习惯当爱情?
周莫尔从内而外散发出的吸引力,总该有个才貌双全的女生与之相衬。这样的水准,循蹈自认为是没达到的。
和他成为恋人,自己身上那并不耀眼的光芒,相形之下将更加黯淡失色。每想到这一层,自信就丢失一分。过不了自己的心锚,循蹈宁愿对他的心意视而不见。
她纠结过,也挣扎过,理性思维终是扼杀了从天性里迸发出的小火花。
也许她不确定自己不想要什么,但她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事业,朋友,五彩斑斓的生活。
没有钻入爱情的套子,她才更加自由自在。
假期,循蹈和第五魏洛在汉市图书馆遇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一个充满墨香雅趣的午后时光。
图书馆很安静,他们未多讲只字片语,直至余晖洒下两人才相约去喝杯饮品。
冷饮店距图书馆不远,店内有一面落地窗,他们并排坐在窗前的条形桌旁,慵懒地看着窗外东来西往的行人。循蹈喝着香甜的热巧克力,瞥见魏洛也在喝他最爱的冰可乐。
只有和魏洛在一起的时光,即使不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也不觉得尴尬,更不会无聊。反而,每一个膨胀紧绷的压力细胞都难得地安宁舒缓下来。
第五魏洛就是这样一个能让身边人放松的伙伴。他虽然内敛,却不木讷;他不风趣,却懂幽默。如此看来,他天生就是为做医生准备的……
正想到入神,忽然他开口说话,且一改往日的平和。
“听张玑说周莫尔喜欢你?向你表白了?”
难得见魏洛一副窥探八卦的神情。
循蹈惊讶道:“啊?哦,他喝多了!你不会信了吧!”
“你不喜欢他?”
“我——不知道!我没想过!他逗我的,你也信?”
“你是不信他,还是不信你自己?”
仿佛神枪手一击命中靶心。
循蹈忽然觉得透不上气,她微咬下唇,企图控制自己胸腔的起伏。
“你不该过早地禁锢自己,周莫尔也不该!”
第五魏洛转头深深注视循蹈,柔软的声音,似乎令人血流都缓慢起来。
“忘了在哪里看过一句话,人应该绞尽脑汁去做有热情,适合自己的事情,而不是浪费时间在烦恼、纠结的事情上,虽然有些事、有些人,真的让人很苦恼,甚至会懊悔,但——只要想得开,那都不叫事儿。”
最后一个转折,魏洛笑了起来,虽然只是浅浅地,但在他脸上却显得幅度很大。
循蹈转过头望向他,笑道:“好一碗心灵鸡汤,你也有能一口气说这么多句话的时候!”
没有修饰,朴实无华。却说进了循蹈心里。
花费心思在自己并不擅长的感□□上,实在过于奢侈。他们之间那些徘徊在爱情边缘的气氛,不过是一团空气,被吸进来又呼出去。
既然和周莫尔交往如此顾虑重重,那就索性干脆些,深深埋葬这些情丝罢了。
窗前出现熟悉的身影,他目视前方,从循蹈和第五魏洛平行的视线里走过。
循蹈沉默不语,魏洛也丝毫未动,任由周莫尔消失在视野的尾端,不剩一丝浮影。
循蹈想过,终有一天会有新的主人公出现。
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而且那个她——竟是自己的舍友、好友。
但也正因为是和隋妍,她更愿意撮合、成全。她觉得周莫尔值得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而和隋妍正是难得的好人选。
这样美好的组合,互相衬托会熠熠生辉。
但为何,她的心里格外空落落地。
甚至,逐渐弥漫起不舍与难过。
继而,仿佛还回荡起一片浓浓的忧伤,刺痛了她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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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忙碌中流逝得飞快,必修课程和穿插的见习期结束。医学生进入了实习阶段。
循蹈及舍友都是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教学四年+临床实践三年。比起五年本科学制完成后再读研究生,七年制可以直升硕士,不必受考研的辛苦煎熬,总的在校时间也缩短一年。
毕业前就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毕业后再在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系统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证拿齐,就可以正式独立行医了。
实习阶段,医学生需要在附属医院的内、外、妇、儿的二级学科轮转,个别还要去轮转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所以医学生的轮转期大都在一年以上。
实习期,就算是正式进入了医院的临床工作。
临床的老师医疗事务极其繁忙,自然不会像学校里的老师那样,追着赶着传道授业解惑。他们只做点拨学生的那根金手指,只有学生自己动起来,才能拨高拨远。
虽然实习生仍是菜鸟一枚,但要帮助带教老师做许多事情,除了书写堆积如山的病历、完成血肉模糊的换药、在诊疗中按肚子、扛大腿等一类技术含量不高的体力活,还需要独立完成腹穿、胸穿、骨穿等一系列医疗技术操作。
勤奋且悟性高的还可以作为助手上手术台协助老师,这是绝好的学习机会,毕竟看百遍不如做一遍。
这个月循蹈轮转到——骨外科。
一个没有女医生的科室,一个帅哥医生最多的科室。
人帅,力气还足。
骨科的许多手术既糙且累,所用的手术器械,常常让循蹈想起那段著名的贯口:“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什么带尖儿,带刺儿的,带棱的,带刃的,带绒绳的,带锁链儿的,带倒齿钩的,带峨嵋刺儿的。”十八般用具,医生们是样样精通。
循蹈对骨科兴趣不大,所以实习时也较少跟台上手术。
外科医生大都不爱写病历,循蹈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日日安心在办公室完成各种病程记录。老师们也都不埋怨她怕苦不跟手术,反而觉得她勤快能干。
晚上九点多,循蹈在医院写完病历,一年轻男医生非要拉她一起去值班室看恐怖片。
思绪回眸。
有那么一个学期,熄灯上床后,宿舍里的睡前必听栏目——《张震讲鬼故事》。
一个个惊悚、恐怖到令人窒息的故事:《请不要画我的脸》、《白色的雪花点》、《午夜灵音》……
舍友们静如死寂,被子四个角都裹得严丝合缝,头挤压着脖子,几乎和肩膀缩成一团,仍然大气都不敢呼一下。
全身僵硬,脚底透出冷汗。忽然间,惊声尖叫,再用被子堵住口鼻,扭曲变形的五官,集体偏离原有的地基,直到喉咙干哑。
听到的是声音,闭上眼却看得到画面。
听得多了,电台鬼故事带来的听觉刺激,如同三九天泡入冰池的身体,姐妹们渐渐麻木。
大妖整来一台大屁股彩电,加一台放像机。借来《午夜凶铃》、《咒怨》等巅峰之作恐怖片,周末宿舍不停电,所以专挑周末入夜,关上灯看。
剧中极具创意的死法,众女最初被吓得屁滚尿流,满房间找不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即便缩进被窝,也仍然瑟瑟发抖。
慢慢地,又耐受了,口味更重了。录影带租借店已经找不到能刺激肾上腺素分泌的作品了。
收回思绪。
进到值班室,电脑正开始播放《死寂》。
循蹈的目光划过男医生奸计得逞的窃笑,抑制不住想看看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看过吗?””没有。”
“那正好。听说很恐怖!”男医生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很好看!”
循蹈鼻子呼出一记闷闷的冷笑。
第15章 15
这一部循蹈也听说过,和《电锯惊魂》出自相同的导演和编剧之手。编剧在撰写剧本时,一直以“能够吓到自己的,才是真正恐怖的事物”为核心要素,设计出来的恐怖桥段有血有肉,对恐怖氛围的渲染精心到极致。
但能被吓到的是大多数人。
循蹈不是大多数人。
她感觉到男医生时不时向自己的方向瞟两眼。
当剧中人带着人偶回到了旅馆,半夜惊醒,仿佛看到一张脸在黑暗中注视着他时,男医生惊叫一声,把椅子朝循蹈挪了挪。
循蹈无动于衷,既没发出声音,也没有任何惊恐的小动作。
他看向循蹈:“不害怕?”
“还好吧。”
看到旁边人难以置信、带着枉费心机又混着悔之晚矣的神色,循蹈淡定地加了一句:“看这部片子,你还没体会到吗?没事儿别大叫!”
再无对话,男医生的情绪似乎被剧情煽动,打算认真观影,放弃了心猿意马。
幽闭的气氛和一惊一乍的音效。循蹈越看越感到压抑、烦闷。
不痛快的心情,令她起身告辞,“我不看了,太可怕了,毛骨悚然!”
不等男医生回应,拉开门快步离开。剩下那个一头雾水的人,喃喃着:“没看出你怕啊!”
走出医院的大楼,夜晚的路上寥寥几人。
吸入肺里的氧气清新而饱和,循蹈方觉得身心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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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循蹈进入临床实习,“五人团”也开始工作、读研。
周莫尔没有参加学校安排的研究生保送考试。他已和父亲商量好,毕业后就去父亲设在华市的分公司,先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过几年再针对性地去读MBA。
周蔺晨十分支持儿子的决定,周莫尔需要快速的成长,单靠在学校里的学习是完全不够的,他必须尽早进入社会摸爬滚打。
有前途的事业、丰厚的收入,周莫尔十分痛快。
“小蹈。
如果你现在愿意,就陪着我打拼,我的一切都是你的;如果你现在不愿意,我就守着你努力,我的将来都是你的。
我不会允许自己错过你。”
温暖神情的告白,在周莫尔心里反复练习了无数次。可面对循蹈,这些本该翩翩起舞的文字,却似在华容道找不到出口,深陷于胸腔。
循蹈似乎一直在刻意避免和周莫尔独处。他们之间如同冬日里的太阳,虽看上去灿烂明媚,但没有温度的光芒,令周莫尔不安。
倒是和隋妍,因为经常和循蹈一起,与周莫尔、张玑更加熟络起来。她热情开朗,一来二往地,不仅分享了医院实习的趣事,还了解了许多周莫尔的近况。
“循循,周莫尔发薪水了,周末要请吃饭,还说有礼物送!”
和隋妍如今摆明了态度,不遮掩,也不强求。
她是享受这些日子的,她很开心周莫尔愿意和她成为朋友,愿意接她的电话、回她的短信、和她一起吃饭聊天开玩笑。
虽然仍能看出他待循蹈十分不同,但仅此而已,他们之间不但没有更亲密,反而有了距离。
和隋妍旁观着一切,她经常在想,真的爱一个人,自然是希望他能幸福快乐。所以,即使有一天周莫尔和循蹈相爱了,她也是欣慰的,祝福的;但如若循蹈并不爱周莫尔,那就由自己来爱护他。
真挚的感情,没有容易的断舍离。
和隋妍只想把命运交给她心中最好的男孩,她相信他的选择,而她,只是从容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该做的事。
循蹈笑吟吟地看着满面春风的和隋妍,“周莫尔第一次领薪水吧?那必须要狠狠宰他啊!”
“我发短信问他的,约咱俩还有张玑一起喝酒,时间地点等他信儿。”
“好!”
周莫尔拿到第一笔努力工作赚来的钱,买了八份礼物。父母各一份,四个兄弟、和隋妍都有份,只有这样,他最用心的这份才能顺理成章送出去。
“那三个货也是领带?”张玑在饭桌上举起购物袋,“这不是礼物吗?你好歹也给包装一下吧!”
“你不要就还我!”周莫尔作势要抢回去。
张玑赶紧缩回胳膊,“循蹈的是啥?我看看!”
“他们三个的我都邮过去了。”周莫尔岔开张玑的话。
“还不如发几个红包,往哥几个卡上一打,嘿嘿多方便。”
“周莫尔,可以现在拆吗?”
一个长方形包装精美的盒子,和隋妍爱不释手,忍不住想要知道是什么礼物。
“嗯!”周莫尔点头。
一支水晶笔,通体镶嵌透明的水晶石,晶莹闪耀,散发出优雅的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