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长绝》作者:惊露
文案
“其实人间兜兜转转,也不过像这一场大雪,没了来时步迹,消了远方归路。回眸一望,白皑一片,再也走不回来时的路。至于一生中的缱绻缠绵,终吞于这沧海桑田。”
*一个短篇突发产物
*狗血,文笔稚嫩,不喜绕道
*是关于一段未了的江湖爱情,这份爱情追到了阴曹地府,具体讲了什么看了就知道了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虐恋情深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婆,林婉儿,阿鸩 ┃ 配角:赵雅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想,他是真的放下了
立意:放下吧
第1章
生辰那天我没有收到一句祝福。
不过也是,在阴曹地府工作之人从来就不过什么生日。
我平生在凡间的记忆被一盅孟婆汤洗刷得所剩无几,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想起来的好像也只有我在凡间的生辰八字。这八字竟然神奇般的没有被忘却,反而刻印在记忆深处。
我想,这八字一定对我,曾经的我,很重要。
听我师父,上一任的孟婆说,我曾经是一个极其洒脱之人,一生放荡不羁,倒是宛如一匹白驹一般在世间提胆闯荡。
正是因为如此,阴曹地府才会看上我。地府认为我不会留念凡间,而是会随遇而安。既来了地府,便会安心工作。
我捏着她的肩,为她敲背又端茶倒水,笑着说那我一定是江湖中人。
孟婆却摇摇头,头顶的一株红色发簪摇摇晃晃。
她说,江湖中人也未必有你那般洒脱。
我生前必定是个不凡之人,才能配得上师父这句夸赞。若是有机会,真想见见曾经的我,看看她到底是何等风姿绰约。
可是,想到这里,突然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在涌入心间。这个情绪我记得一清二楚,是在我最后死时心里涌入的情绪。虽然我记不起生前的点点滴滴,可那种刻骨铭心的情绪却一直记忆犹新,喝下了孟婆汤也没忘。
它万般苦涩,一遍又一遍提醒着我,说我其实,生前并没有孟婆说得那般洒脱。
那种情绪一定有个名字。叫什么?好像……
是了,不甘。
这孟婆汤竟然出了如此疏漏,我生前的八字,死前的不甘,我竟全然记得。我不禁好奇,平生发生了何事,竟令我那般洒脱之人念念不忘,心有不甘?
不过孟婆说得并无错,我既来了阴曹地府,必然会安心继承孟婆之位,直到下一任孟婆来临。
第2章
又过了十年,我总算继承了孟婆之位。
那天连终年昏暗的阴曹地府都比平日明亮,空中有些徐徐微风,呼过耳畔如风铃般。我目睹了师父喝下自己熬的孟婆汤。
一生又一生,兜兜转转,终究是数不尽的轮回,连师父她也逃不过。她卸下了孟婆之位后,要投胎到凡间,又是一生。
她喝完后回眸一笑,朝我挥了挥手,喊了一句:“洒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
是什么意思呢?
她又为何要嘱咐我这一句?
我在懵懂中冲她笑,也嘱咐她多多保重,我一定会履行孟婆的职责。那句话却萦绕在心头,久久不离,我想了许久也未能想通她这句话的含义。
罢了,我还有几千万年能花来悟透师父留给我的最后的话,不急于一时。如果当孟婆的这几百万年也悟不透,那我也会像师父一样,喝掉自己熬的孟婆汤,再花下一世来悟透。
我看着她苍老的背影,一头乌发中混着几丝白发在背后飘扬,头顶一根红簪别着稀疏的发丝。一点光亮从她肩颈处的缝隙里逃出,照亮她身上那件衣袍的纹路。她那薄弱的身子一点点变得渺小,最终消失。
我想,我最后的归宿也应当是如此,所有人都是。
接管孟婆之位后我遇到了许多人。
有些人缺了胳膊缺了腿,瞎了眼睛或又中了箭。
又有些人是心伤,带着万念俱灰的神情喝下我递给他们的孟婆汤。
这种人一般很有故事,如果他们愿意说,我会一边倒上一盅孟婆汤,一边听他们诉说自己生前的经历。后面排着队的人也不吵不闹,毕竟早晚会投胎的,谁也躲不掉,也不急于这一时片刻。况且他们也会一起听这个有故事的人讲述自己的惨痛过往,一边听一边叨叨着“太惨”。
今日我就碰到了。是个极其伤心的女子,说自己的郎君死了,自己便在世上独活了几十年,度日如年。
她神情凄苦,长眉弯眼里倒挂着几滴泪珠,像是世上最苦的味道她都尝了一遍。那凄苦气氛让排在她后面的老太太黯然泪下。
那位女子说完后,长叹一声气,轻轻说道:“这一生,甚苦。”
说罢,她仰起头,吞下孟婆汤,挥手道别。
那位排在她后面的老太太道出一句这才是情深似海,然后也喝下了汤。
我虽然觉得这女子的确苦,但我却实在想象不出这情深又是怎么一番滋味。我庆幸,自己忘了生前的种种,能不被情爱所困。
我又想起师父的那句洒脱。这位女子算是拿起又放下了,她配得上洒脱二字吗?可是她在世时为情所困,又不能算得上洒脱。
那究竟什么才算洒脱呢?
唉,还是没能悟透。师父果然是师父,走前还得留下千年难题。只能祝福那女子来世做一个随性之人,别再为情伤身了。
过了些日子,又来了一位姑娘。
只是不同往日的是,她说她是来找我的。
“终于见到你了,” 她一双大眼睛眨巴出几滴清泪,“我和阿鸩都想你了。”
我无动于衷地看着她。虽然听得云里雾里的,我也并不认识她,但她一张少女圆脸可爱俏皮,带着泪水的眼睛更是令人怜爱。她如果笑笑一定会更好看的,所以我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臂,想哄她笑笑。
她却抓住我的手臂,紧紧拽着不放,又流下几行清泪,双眼眼巴巴地望着我,“婉婉?你不记得我了吗?”
我思虑一番,觉得婉儿两字听着有些耳熟,或许我生前的确认识此人。我又拍拍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再拽着我,哄着小孩一般轻轻问她:“你叫我什么?”
她疑惑地睁大眼睛,“婉婉啊?林婉儿。”
我又低头思虑,“我一生放荡不羁,怎么会有这般娇俏少女的名字?”
她这才有了几分笑意,望了望远方,长叹一声气,“你的确无拘无束了一辈子。你若是个男儿身,必定能兴国□□、建功立业,落得个美满又幸福的结局。可惜了,林婉儿三字束缚了你一生。”
我笑着点头,听起来的确像是一个洒脱女子的个性,又倒上一碗孟婆汤,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其实,我并不是林婉儿……”
她忽然转过头,愣愣地看着我,眼角含着晶莹剔透的泪水。
我又小心地开口道,深怕她再哭出声:“或者说,我曾经是林婉儿,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现在是孟婆。”
她发了会儿愣,我就乘此机会偷偷把那碗汤放在她的掌心间,又问道:“你是林婉儿的谁?”
她这才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那碗汤水,又哗哗地一口气喝下,泪水就随着她仰头的动作滚落她细腻的皮肤。她笑着轻轻道:“我们曾经义结金兰,我是她一生的朋友。”
“可惜有些故人走了就不会回头了。”
这句话听起来太心酸。
可惜,她走前我忘了问她的名字。这般对姐妹忠心又义气的人,还直到死都没忘记朋友,我这么多年来也只碰到过这一次,况且她还是我生前的好朋友,没能问到大名实在可惜。
我看向她的背影,她也没回头,挺着身子往前方走去,最终消失了,投胎转世又是一生。
我突然好像明白师父的那句话了。
拿得起放得下说的就是她吧。
第3章
其实她是我十年来遇到过最有趣的人。
此后的十年,我过得浑浑噩噩,听着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的生平事迹,喂着一口口孟婆汤,日复一日,实在无聊透顶。况且我们这种当孟婆的也没有一两个节假日,天天都得蹲守岗位。
不过最近来地府的人越发地少了,听说是因为阳间正处于和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倒也好,减轻了我的工作量。
我左右玩弄着汤勺,一手托腮,心里这般想。
低头时一双鞋进入视野,我抬头一瞧,一位眉清目秀的翩翩少年郎安安静静地立在我面前。他的眉眼生得十分干净,带着几分英气潇洒,玉树临风的身姿在徐来的清风下屹立着,衣袍的一处衣角往远方飘。
他笑吟吟地看着我,两手背在后面,那眼神温柔得如一滩月色下的湖水。
他说:“婉儿,总算找到你了。”
不是吧,我生平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这一个个的都把我的长相记在心间不敢忘却?
我恍惚想起十年前那姑娘说什么阿鸩和她都很想念我,想必这位就是那个阿鸩吧?
“你是?”我面上带笑,客气地问道。
他忽然眉目惆怅,两眼下垂。我以为他要像那姑娘那样哭,赶紧又冲他笑,笑得脸都僵了,他却摇了摇头,笑道:“也许是我认错人了。”
我微微舒缓地叹气,将一碗孟婆汤塞进了他的手里,又指了指奈何桥,“快喝吧,早喝早超生。”
他却迟迟不肯喝,痴痴地望着我,又低头看了一眼汤碗,良久才开口道:“你有时间听故事吗?”
这一问倒把我的兴趣提上来了,好多年没听一场惊心动魄的故事了,不知道这位公子又会讲什么故事。
我环顾四周,看着方圆一里毫无人影,觉得一时半会应该也不会有人来地府,毕竟是昌平盛世,不是战火纷飞的年代,于是我就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点头示意:“说吧。”
他一双明眼中含着太多故事,年少情深、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尽数收入眼底的微光中。他的声线幽幽飘飘,又带着几分沙哑,似是有太多想诉说的,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她叫林婉儿。”
我点了点头。他果然没认错人。
“她是这世间我见过最潇洒的女子。她一笑,漫山遍野都会开满山花,春光明媚。”
……
林婉儿,一位江湖剑客的女儿,从小父母双亡。她生性不羁,敢作敢当、敢爱敢恨。
阿鸩就是在一家酒馆中遇见她的。当时一群人都围着中央的桌子,时不时传来几阵轻声的交谈。只见中间立着一位穿着翩翩红衣的女子,深红色亮丽而不艳丽,发间别着一根木纹簪子。
她朝周围人笑着作揖,道出一句:“献丑了。”
然后她抬手拿起一瓶酒,酣畅淋漓地喝下,烈酒入肠,她双面发红,酒气熏过眼睛,她却没有停下,直到喝完一整瓶。随后,她拿起在台桌上的毛笔,铺好一张宣纸,挥手一洒,墨如雨下,神采飞扬的几笔字落在纸上。
她又放下毛笔,作了个揖,“在下的字难入各位的眼睛。”
众声喧哗,连连拍手叫绝,说她过于谦虚。
那字迹实在漂亮,尤其她那含笑的眉眼,和她挥手时那份气魄。阿鸩见她那般时心里觉得只有两个字配得上她——豪气。
更是她落下的那句诗让人惊叹不已:有幸持剑报国,不负年少气盛。
阿鸩也连连叫好,高兴地鼓掌,满面笑意荡漾。那般绝世无双的女子,心中怀揣着一颗大丈夫之心,是谁见了都会喜悦。
他不知,从那刻起他眼里再也容不下他人。
年少动心,一动便误终身。
高兴之余,却忽然听到喧哗中一句男音:“女子能写出这种诗,我倒不信。她们就应该好好操持家务,没事出来野什么?”
阿鸩摇头叹气,可怜这世间容不下这等奇女子。
可悲又可叹。
过了许多年未再见过她。
再见时是在路边的小道上的。
那天她一身红衣被血迹尘土染成褐色,脸上凝结着几滴血珠,血气方刚,眼神如一匹白驹那般烈。
她定是累极了,才会倒在路边乡野,昏睡过去。
阿鸩绝不是见死不救之人,他扶着她带回到自家院中,为她整理出床榻,喂她喝药,帮她包扎伤口。
而她醒来第一反应不是质问或者尖叫,而是郑重地弯腰鞠躬,道出一句:“你既然救了我,必然是心怀善念之人。救命之恩,在下铭记在心。”
阿鸩连忙摇头笑道,“姑娘不必如此客气。若是不介意,姑娘能否告知为什么你衣上脸上沾染血迹?”
她丝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杀人。”
阿鸩心惊了一下。她接着道:“我本不想杀他们。我那日走在街头,见到一个孩童在哭,我问他哭什么,他说想吃糖葫芦。我行侠仗义,想着给他买根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他带领我去的地方不是卖糖葫芦的杂铺,而是暗藏埋伏的人贩子聚集之处。我不怪他,这可怜孩子也是被逼的。可是那些人贩子实在可耻,抓来孩童和妇女,要家里给钱才能赎回。我和他们打斗的过程中,杀了他们。”
说完后,她才发现阿鸩惊得下巴都贴到了脖根处。他惊讶地叹道,“你这般胆大的女子,实在少见。”
她没有抬头,理了理床塌,说道:“少见,不代表不能有。”
阿鸩压低了声音悄悄道:“真是个奇女子。”
奈何还是被她听见了。她意味深长地瞅了他一眼,良久才道出一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她念得极轻,如清风般,却是惊艳了少年。
她收拾了行李,起身欲离开,却被阿鸩拦住。“去哪儿?”他问道。
“天下之大,随遇而安,总会有我林婉儿的容身之地。”她将包袱斜背,揉了揉略红的鼻尖,抬脚离去,身上的红衣随风飘摇。
林婉儿。阿鸩心里念道。如此婉转优雅之名,背后却是个血气方刚的豪杰。
女中豪杰。
兜兜转转又过了几年,再见时,婉儿与赵雅已义结金兰,不离不弃。
说起这赵雅姑娘,也是位江湖中人、豪迈女子。正是如此二人才会结识。
而那义结金兰的办法也是怪异。她们二人割破了手指,将自己的血滴入同一碗清水里,等到血融于水再各自喝掉一半,礼才算完成。
过程虽奇怪了点,尤其那血腥味入喉咽时的滋味,可终究是承载了双方的一片心意。而她们二人从此后就联手闯荡江湖,拔刀相助,为民除害。
这一晚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