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捂着眼睛,一脸“没眼看”的样子揪着脸,靠在克洛德胸前,着重强调了一遍:“是吧,‘小’兄弟。”
克洛德板着脸往下看了一眼菲比斯的裤子,默默抬手捂住了我的眼睛。
“莎乐美,这你就不懂了,这是潮流!军官总是引领贵族潮流的标杆,要知道,这能突显出将领雄风,意大利盔甲也是这样的,我们都这么穿,这多正常啊。”菲比斯一脸“你太老土连这个都不知道”的自豪表情。
我是上过大街,可才来这一个月,我也没仔细看,我以为就是正常的裤袜,没想到是拼装的……
从上世纪文艺复兴后,贵族阶层的男人们流行起军装打扮,最近男人们的上衣袍时兴刚刚到臀部的中短款,这类同于十字军骑士们的上衣,因为要穿盔甲,所以天鹅绒上衣很短,中世纪为了如厕方便,所以没有内裤,男人们用所谓的“裤袋”遮羞,他们在上面刺绣,嵌珠宝,还垫布,越大越受欢迎,所以欧洲大街上随处可见“遛鸟”的男人。
“这确实够‘突’的。”我感觉这裤袋有些辣眼,常常因为不够变态而与中世纪诸公格格不入。
菲比斯自豪的介绍他们前几年打土耳其人的事:“意大利联军战士的‘大鸟’把土耳其军队吓得丢盔卸甲!”
“你确定你们贵族军官都是靠这个取胜吗?这真的很显眼,如果换我是土耳其人,我就先让你们鸡飞蛋打,太明显了,还镶着珠宝!菲比斯,你的□□就像土耳其弓箭手首选的移动靶子!”我认真的一板一眼分析这件铁裤衩在战场上的合理性。
“您的小嘴可太损了,听得我很紧张……小妞,你丈夫就没有这样的裤子吗?”菲比斯把手搭在我肩上,对我眉飞色舞的展示他盔甲上的“裤袋”。
克洛德看着我探究的小眼神,无奈的吸吸气,皱着眉头拍掉菲比斯放在我肩膀的手:“事实上,没有。”
“这是贵族时髦打扮,我只穿普通裤子,我从不穿吊带袜,所以没有这款。”其实克洛德也觉得这打扮太滑稽了,比隔壁神学院那些五颜六色的秃头佬还滑稽。
红衣主教前些日子就这么穿,最主要他还穿着吊带袜,克洛德习惯了,这就叫上流社会的时尚吗?他不懂,反正任何人来教堂必须穿得严严实实,他总是很严肃,所有人都怕他,这样才没人敢拿这些屁股对着神圣的神像。
克洛德长吁一口气,还好国王没这么穿,不然他更不想进宫面圣了,他的眼睛会受伤。其实国王私下也这么穿,还好克洛德从不管内阁的事。
“真遗憾。”菲比斯摊摊手,欠揍的往前耸腰,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搓着手又摸着下巴,对我抛媚眼:“他老了,注定在什么方面都输我,我雄伟至极,怎么样?比较一下,蛇妖宝贝儿?!”
“yue。”我弯下腰捏着鼻子,躲在克洛德身后,我错了。菲比斯这种人,你想损他根本做不到!他完全没羞没臊!
真的太油腻了!救命!菲比斯好比一大片中东油田,他为什么会觉得苍蝇搓手这个动作很帅很迷人,他还学我咬嘴唇,我觉得我快要窒息了,我的血条被油空了。
我捂着胸口,拖着黑教袍,跌跌撞撞的往姐姐那边跑。克洛德听取我“呕”声一片,满脸黑线的瞪菲比斯。
“大胆,你找死!”克洛德沉着脸,紧紧揪着脸,一言不发的默默转过鞭子柄,狠敲一记菲比斯的“裤袋”。
菲比斯的钢铁“裤袋”发出锵锵的钢铁回声,他一点也没疼,钢铁裤衩可还行。
“我和夫人的夫妻生活很和谐,不劳你费心。”克洛德面色不善的嫌弃菲比斯,扭曲着脸,抱着不停“哕”的我走了。
我一脸“exm”的疑惑表情看着克洛德,挥挥手,克洛德你这么豪放的吗?我对克洛德比口型:“你说啥呢?!”
克洛德“老脸一红”,提着我的衣领,把我放在姐姐旁边。
我和姐姐昨晚都没回家,只剩下格兰古瓦带着两个小动物清风冷灶的,煞是可怜,因为她昨晚没回家,所以她并不知道我也没回家,所以我们两人看到彼此的样子都惊了。
姐姐在栅栏那放马玩,在菲比斯说完克洛德和我是大教士和小教士后,姐姐的目光就转向我这边,她艳丽的裙子在空旷的雪地里甚是乍眼。
“小莎!”姐姐拉着菲比斯的手跑过来:“你怎么穿得像个教士?!”
“姐姐,你为什么穿得像个贵族情妇?!”我咽咽口水,稳定一下被油腻到的肠胃。
菲比斯也跟过来对我眉飞色舞,克洛德气愤的一步站过,去把他隔开,他俩并排站着,一个挤眉弄眼,一个面沉似水,这两个男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鼻孔里都堵着布条。
这注定是一场“不通气”的赛马。
菲比斯又探头看我,克洛德再挪一步,把我挡的严严实实,他俩越挪越远,克洛德就是不让他看我,他在不远处,一记擒拿手把菲比斯撂倒在了雪堆里,拍拍手,一甩斗篷,他不会说脏话,心里又愤懑,只是一边瞪着雪堆,大步走到我身旁揽着我生闷气。
“菲比斯今早给我打扮的,他说我穿成这样好看极了,昨天我约他,他没来……本来生他的气,可他受伤了!你知道吗?全城都传开了菲比斯昨晚抓小偷的英勇事迹!就像他从卡西莫多手里救下我一样,我的骑士真了不起!”菲比斯从雪堆里爬出来,拉过白马,姐姐语调婉转的依偎在菲比斯怀里,说着在菲比斯的嘴唇上亲了一口,留下一个红红的唇印。
我把姐姐的裙子拼命往上提:“姐,你现在打扮的活像一个领主从埃及买来的偷渡小妾!这就是菲比斯希望你成为的样子,可你自己得有些主见!”
我猜我姐一定没照镜子,菲比斯给她衣服她就穿上了:“你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了吗?你得拿出点吉普赛女郎的野性,他对自己那匹马都比对你尊重些,这几近透明的低胸衣是什么鬼?”
“我本就是菲比斯的情妇,你命好,嫁给了一个愿意娶你的贵族男人,我都想好了,不结婚就不结婚,我们这些年都流浪惯了,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如意郎君,我想好了不结婚就不结婚,反正他爱我就够了,我们吉普赛人只要自由与爱情。”姐姐并不在乎自己打扮得多离谱,她认为本来就是菲比斯的情妇,这是上流女人的风流打扮,她觉得挺好看,就是暴露了一点。
“恕我直言,姐,这有些自由过度了,而且你怎么确定菲比斯是爱你的?我是说他爱任何能和他上床的女人。”我有些委屈,姐姐就是糊涂,她自从和菲比斯“相爱”后就对谁都不管不顾的了,我有点伤心的咬咬嘴:“姐!菲比斯一直在调戏我!你又不是没看到!可你总是强行忽略,放大他的好处!”
爱斯梅拉达不悦的努努嘴:“他是当兵的,有些恶习也难免!那你怎么确定副主教爱你呢?他不想和你上床吗?!”
克洛德微微一怔,他不知道爱斯梅拉达怎么把话题引到他身上了,他对小莎的心日月可鉴。
“克洛德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他时刻以我为重,我们彼此珍惜,我们彼此成全,他是我重要的亲人,也是我精神的挚友,是我的真爱,他从不调戏任何人,他娶了我,他也许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他是我最完美的丈夫。”我按住姐姐的肩膀,在思考如何解释什么是“欲”什么是“爱”,我曾经也是不懂爱的,克洛德说他爱我就是心甘情愿下地狱的滋味。
“对我来说,菲比斯这样就挺好,你看你的丈夫完美,我看菲比斯也是如此,菲比斯现在不就带我来皇家马场了吗,这是我从没想过的日子,我现在觉得自己也是身份高贵的女人了,菲比斯说像我这么漂亮的女人,完全可以进入上流社会,我再也不去卖艺,有好房子住,有一个英俊的骑士丈夫,进皇宫的花园儿玩,而不是在市井臭烘烘的街道埋没我的青春,我想过风流的日子,像贵小姐那样的日子,我和菲比斯就是一个人,一整个天堂。”姐姐越说越激动,她向往着和菲比斯在一起的美好生活,那里充满了闪亮的一切,一切美好的事物在她眼前闪闪发光,这些是菲比斯对她许诺过的甜言蜜语。
“身份高贵不是由皇室马场什么决定的!姐姐,你本身就是高贵的,人人生来平等,没钱但是我们不能自轻自贱,别人看不起我们,我们得自己瞧得起自己,一个人是否高贵不是由别人来定义的,而是取决于你做了什么。”我靠在姐姐怀中,我知道她想要的是菲比斯的爱——这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不……菲比斯是爱我的!他对我是爱!”姐姐只要骗自己多一天都好,她不要梦破碎,她宁可永远安睡在甜蜜的谎言里,她坚信菲比斯爱她,会爱她。
“我和克洛德灵魂上互相支持,他的确对我爱和欲交织,凡人有爱就会有欲,可是有欲不一定有爱,我想,真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精神。”我抱住克洛德,仰脸看着他的像檀木一样的略微花白的褐发,看着他灰蓝眼里的光。
说实话,他一点也不帅,他的发际线危险,而且他的脸上也有皱纹,抛开他副主教的身份来说他只是一个忧郁阴沉的中年男人,可是我觉得他很有魅力,他的精神让我忽略他的外表,对我来说,他很英俊。
“爱上精神……”克洛德喃喃自语,对我浅浅一笑:“小莎,你一点也不笨,你像个哲学家,变相说我长得丑。”
“也不是丑。”我笑嘻嘻的看着他纠结的脸:“嘻,一般般。”
克洛德也不置可否的笑笑:“夫人,那可得委屈你迁就我了。”
克洛德说他甘愿下地狱的那一刻,地狱也变成了天堂,他说过他会永远记得我,因为我的灵魂,我永远都是我,我也会永远记得他。
“姐……现在我们奇迹王国可不能沾惹皇室的人啊,尤其是在菲比斯面前说话要当心,跟他风花雪月可以,家事就不必对他多说,他是皇家卫队长,皇帝的人,他只效忠法兰西皇帝……”我给克洛德使个眼色,拉着姐姐到一旁,躲开菲比斯,贴在她耳边小声嘱咐,姐姐被我弄得耳朵痒。
“小莎,我和菲比斯谈情说爱能关皇帝什么事?”姐姐大声嚷起来,没听出我的意思,觉得我没事胡吣,搬出皇帝来压派菲比斯。
姐姐一嚷,菲比斯也凑过来听我说话,我没办法只能话里话外点她,奇迹王国收留起义军这件事要慎之又慎,自从搬来巴黎这一月,哥哥陆陆续续接收了近一百起义农民,皇帝早就看吉普赛人不顺眼了,如果认定我们“勾结”了起义军,还不得和我们算总账,偏偏姐姐喜欢的人是给皇帝卖命的皇家卫队长,我就怕姐姐跟菲比斯什么都说。
“唉呦!姐,你可别忘了,现在巴黎城里‘闹匪’闹得凶,菲比斯军官整天出去剿匪,哪有时间和你腻歪,他尽忠职守,总是陪着你皇帝不得怪罪他?我们这些外来流民更得注意!这样才能保平安,我们吉普赛人都不过是些穷苦乞丐罢了,奔波劳碌一辈子,不就求个安身之所吗!我们啊,都希望在路易皇上治下长治久安,他老人家治国顺遂,我们也能安安稳稳的多挣口饭吃不是!上帝保佑路易!”
我索性也大声嚷嚷,做出一副问心无愧、靠着路易皇帝生活的样子,表明吉普赛人都是只想过点安稳日子的穷人老百姓,菲比斯没多想。
反倒是克洛德笑着摇摇头不说话,我想干嘛他一听就知道,这下他和我的理想也一致了,他的本意也是放农民一马,民愤宜疏不宜堵,既然要施仁政,又何必赶尽杀绝。
“小莎,你和我说话也打起官腔哑迷了!我只谈风月,不谈别的。”菲比斯先上了马,姐姐拉着菲比斯的衣角,很羞涩:“我……也无心谈别的,我现在只有菲比斯就够了。”
“唉,姐,我和哥在你心里都没地位了。”我有点嫉妒菲比斯挤走了我和哥哥在姐姐心中的位置,对他不满的翻白眼,菲比斯对着我舔嘴唇。
“小家伙,你还贪心,别在我这寻地位!”姐姐对着克洛德努努嘴,把我推到克洛德旁边:“有人在心里把你捧得高高的,直盯着你不松眼呢,你还不快去祈祷他赢了,好给你争面子。”
“行,姐,你得好好记住我说的,既然你认定菲比斯不可,只谈风月,不谈其他,我说的可清楚。”克洛德翻身上马,我拉住他腿边的缰绳。
“好了,快走。”姐姐抓着菲比斯白马的缰绳。
“副主教大人,光比谁的马快没意思。”菲比斯洋洋自得的给克洛德下死套。
“你说怎么比?”克洛德把手搭在马背,背着一只手,不在意的理理马鬃。
“既然是为情决斗,不如就按骑士生死决斗来。”菲比斯开始得意的跳了:“用骑士枪决斗怎么样,对面冲刺,败者必死。”
“不!这不公平,克洛德没有盔甲!”我护住克洛德,他是个教士,哪会舞刀弄枪。
“不敢了吧,克洛德,输了你的夫人就是我的了,当然,你也看不见那一刻,我要软禁她,她既不能陪你死,也不能为你扫墓!”菲比斯怪模怪样的行骑士礼,抓着姐姐的手,还一脸要把我咬死的表情,怪笑几声。
克洛德也严肃的发誓,抓住我的手行骑士礼,吻我的手背:“罪恶的杀戮者,我不会让你死!你输了就按照小莎说的,好好对待她的姐姐!还有,给小莎磕个响头来弥补你的不敬。”
“接枪!”菲比斯扔给克洛德一把巨大的枪矛和一块木盾。
骑士生死决斗要用到骑士枪,枪身是一柄粗长的木锥,比一匹马还高,下尖上粗,粗端有剑柄,类似于现在的击剑。两个骑士骑战马,相对冲锋,轻则把击断对方的枪矛,对方击下马,重则被对方的骑士枪穿刺而死。
“克洛德,别比了!我大不了和菲比斯那烂人同归于尽!呸!你敢碰克洛德一根汗毛,我就算死也不会放过你!”“克洛德你没有盔甲,这样冲锋疾驰,就算被小木刺炸到也会受伤的!我们走……”我死死拽住克洛德的腰,说什么都不放手,拉着他就往马场外面拖。
菲比斯听到我要和他同归于尽还嘘他是烂人,不免有些气急败坏,姐姐也急忙拦住菲比斯:“亲爱的,不是说赛马吗?怎么改生死决斗了?!”
“美人儿,这也是赛马的一种。”菲比斯轻浮的脸也沉了下来,对着姐姐解释一声,又对着对克洛德咬牙切齿:“还想走?莎乐美,你们注定要做一对苦命鸳鸯了,遇见我算你倒霉,等我慢慢收拾你!是个男人就别畏缩,副主教大人,你今天必死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