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众炸开锅,国粹此起彼伏,还有人偷偷举起了手机。
幸好他们已经到了门口,程邀狠了狠心把迎羡的脑袋往下扣。
连祁连替她买什么棺材都想好了,一时间恨得牙痒痒,脱了单夹克罩在她的脑袋上。
两个男人第一次不约而同地想当场嫩死一个人。
第14章 第十四点
外套被迎羡一把拽下。
两个面容姣好的男人和一个耍酒疯的漂亮女人,引得街边的路人频频回头。
程邀来的急,并未叫上助理。
怕待会迎羡在车上耍酒疯一个人应付不过来,连祁大发慈悲做了趟司机送两人回家。
一路迎羡都不得安生,不是捧着他的脸化身亲吻狂魔,就是对着他的喉结吹气喊他弟弟。
连祁在前座憋笑憋得好痛苦,腿自发地抖动起来。
程邀抚抚额,若四下无人她要这么闹就随她了,可前面还有个外人。
连祁笑的厉害,到后面干脆破罐子破摔笑出了声。
程邀生怕他这么松懈出现车毁人亡的惨剧,将迎羡的双手反剪在背后,从后视镜里斜睨驾驶位的人:“好好开。”
“OKOK.”连祁单手打方向盘,肩膀轻颤,另一只手比了个03的手势。
整个人都被牢牢固定住,迎羡的脸紧贴男人胸膛,使劲挣了挣没挣脱。
兴许是没了力气,才渐渐消停。
到达自家楼下,程邀公主抱迎羡下车。
连祁也要下来,程邀在驾驶门外拦住他,道谢完让他把车开走:“改天有空了我去你们学校取。”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
连祁没跟他客气,开心地驾着妹夫的车离开。
抱着人进家门,还没开灯,女人柔软的身子在他怀中扭了扭,双手攀上他脖颈,呼吸丝丝缕缕吐在他颈侧:“弟弟,到家了吗?”
“到了。”
月光投进窗户照亮客厅一角,依稀可见沙发茶几,未暗到极致。
程邀懒得再开灯,索性就这样抱她回了卧室。
“弟弟为什么不开灯?”她的唇已经贴到了他的肤上,说话时能明显感受到她一张一合的温软气息,比暗夜里的妖精更磨人妖冶,轻松解开他隐匿许久的枷锁。
他的呼吸顷刻间成了千斤重的砝码,让他每走一步都艰难。
而她也从他颈侧游移上脸颊,伸出的舌尖捉迷藏似的轻触了一下就离开。
软糯的触感,微醺的酒气,不知道是喝了什么酒,居然还有一点清新的淡香。
她问:“弟弟为什么不回我?”
程邀有点不明白,人的舌头明明应该是光滑的,怎么她的就像小猫一样,直往心窝里挠,舔一下就上瘾,密密麻麻的,不得要领。
此刻的他胸口上下起伏,置身冰火两重天,长腿踢上房门,走两步腿面贴到床沿脱了力,两人齐齐倒进床榻。
程邀想起身去开灯,迎羡的手紧紧环在他身上,不让他走。
是一种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的,本能的害怕,“弟弟你别走。”
他一直都知道她有夜盲症,自结婚以来,他们夫妻间的事出奇和谐,也正是因为这点,每到那时她都要求关灯。
关了灯,什么也看不见,就不会尴尬。
同理,她会自动将他归为他也看不见她的那列。
简直是自欺欺人的最高境界。
“羡羡,我是程邀。”他的双臂撑在她脸颊两侧,身子悬空尽量减少压在她身上的重量。
迎羡的头发稍许凌乱的贴在脸上,他温柔地帮她理顺。
“你才不是!”喝醉酒的她双眼朦胧,耍起无赖噘着嘴强调:“你是在酒吧想带我回家的弟弟!”
程邀无奈摇头,笑自己是傻了才会跟一个酒鬼争论谁是谁的问题。
现在在她的认知里,他就是个弟弟。
行吧。
程邀认命,从喉间溢出一个懒洋洋的“嗯”,想看她醉酒后还有什么花样,淡声道:“你说是就是吧。”
他寻思着她今晚占的这个便宜,等明天酒醒了,要好好算算。
他的拇指抚上她鼻尖,报复性地揉了揉,想到回来前的那两个吻,指尖沿着深陷的人中滑到娇艳欲滴的唇瓣。
思绪化为成千上万打乱的毛线,却在下一秒被她张唇叼住。
迎羡伸出舌尖尝了尝,眉轻轻皱,嘟囔了句“什么味道也没有”便松开偏过了头。
正当程邀因她这一含一吐的动作,从指尖漫延四肢百骸,全身酥麻触电时,她又闭眼抱怨了句:“弟弟就是弟弟啊。”
明明什么都没做,指尖的那团火聚拢直往更深的地方蹿。
意识到她在说什么后,程邀整个人僵硬住,脑中轰然炸开,胸腔里的心跳不受控制愈发激烈,像要跳出喉咙,又震耳欲聋。
她喝醉了,哪怕意识迷乱不清,还是没什么力的推了推他,在他身下翻了个身,困得迷迷糊糊:“你走吧,姐姐是个有夫之妇,谢谢你送我回来。”
程邀:“……”
这时候倒知道自己是个有夫之妇了。
利用完人就下逐客令,也只有她能干得出来,绝情程度一点不亚于网传的段子——“明明白白洪世贤”。
程邀起身开了盏床头灯,去浴室找到她的卸妆巾,一手捧着她脸蛋,动作轻柔地替她卸妆。
眉毛眼线粉底,仔仔细细卸过来。
卸妆巾清淡的葡萄香萦绕在鼻尖,擦着擦着就有情绪喷薄而出——
去酒吧还化妆,画给谁看的?
还有小桑。
小桑到底是谁?
恨不得马上叫醒她,把这些都问清楚。
胸腔里的无名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才走几天,就有新的人来给他添堵了。
卸妆巾揉成团扔进垃圾桶,他拿了手机去阳台给梁木打电话处理酒吧的监控。
折腾到后半夜才躺下,迎羡的脑袋倚在他胸前,八爪鱼一样的腿翘在他的身上,把他当成抱枕没心没肺地呼呼大睡。
次日醒来,迎羡感觉自己的脑袋里有千万只兔子上下蹦跳。
很久没这么痛快的喝酒,一定是昨晚喝的太猛了。
她掀开被子下床,才发现身上穿的是睡衣,脑中有什么一闪而过,身体先一步自主冲进浴室。
镜子里的自己未施粉黛,昨晚出门前精心画的妆容消失不见。
老狗贼回来了?
她又跑出去,身子趴在栏杆上往下望,客厅厨房空无一人。
今天是工作日,公务员要上班不在家也正常。
回到房间拉开衣橱门,时常跟着程邀出差的行李箱不出所料放在了里面。
果然是回来了。
进到浴室刷牙,脑袋隐隐作痛,眼睛也发涨的厉害,一直牵连到太阳穴。
她闭眼回忆。
她昨晚应该……没干什么出格事吧。
直到刷完牙,并未想起什么,只依稀记得喝嗨的时候,给连祁发了信息让他来接她。
那就是连祁送她回来的,老狗贼帮她换了衣服又卸了妆。
很正常的流程。
迎羡放下心来,脱下睡衣开花洒,温热适中的水落在肌肤上,水流从头顶缓缓而下,长发沾湿了贴在身上。
一切都刚刚好,她将长发全部捋到一边,打出泡沫洗头。
舒适喟叹一声的同时,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冒出稀奇古怪又恐怖的东西,比如说下水道伸出只阴森白骨的手突然抓住她脚踝,又比如说洗头洗着洗着睁开眼有个长发飘飘的女鬼倒挂在眼前……
想到这里,纵使水温再高也抵挡不住她一阵恶寒。
平常人家的浴室说句话都有KTV四面环绕的功效,洗完头的她清了清嗓,此时此刻,唯有唱歌抵抗恐惧。
她喊了声智能音箱让它随便放首歌。
清泠御气的女声响起,刚好是她熟悉会唱的歌曲。
起先她只是轻轻跟唱,后来到了高潮,配合浴室自带的环绕声,她干脆放飞自我,拿下手持式花洒放在嘴前,想象自己是个坐拥千万粉丝的爱豆,头微微歪向一边,开始深情地一展歌喉。
“我是一片叶子,一片坠落的叶子,我的情被抽干……”
脸颊浮着氤氲水汽,她唱的有模有样,唱的情深意切,唱的头顶的大花洒像雨一样落下都无法阻止她开这场演唱会。
她边唱边用手里的小花洒对准斜前方的沐浴露,“来!Come on!大家跟我一起唱!”
“我是一个戏子,一个疯魔的戏子,我的妆为谁上,泪为谁擦~~~”
她扭起腰,脚下起劲的踩出水花,小花洒把前方摆放的一排沐浴露、洗头膏、护发素全淋了个遍。
“左边的朋友举起你们的双手!”迎羡举起双手,身体跟随音乐律动,本是个人生如戏飘飘渺渺偏伤悲的歌曲,却被她唱出了乡村酒吧DJ的土味来。
偏偏本人还一点感觉都没有,闭着眼沉浸在自己天籁的歌声中,如痴如醉。
“我是一个戏子,一个只会爱上你的戏子,哦~~~~”
头顶的换气扇呼呼直吹,仿佛在为她的这场巨型演唱会鼓掌。
她风情万种地甩甩长发,愈发自信,前方好像有数不清的机位在抓拍她的盛世美颜。
她一会头疼,一会牙疼,脖子疼完肚子疼,为了照顾到各个方位的观众,她还贴心地原地转圈,并且大喊了一声“Come on!举起你们的双手!”
直到她转到朝门的方向,一道影影绰绰的高挑身影映入眼帘,她的眼中瞬间天崩地裂火山爆发,花洒嘭一声掉落,水成喷洒状向上,浴室里水漫金山。
老狗贼不知道什么时候倚在了门边,一副“这他妈是酒醒了还是没醒”的离谱样看着她,配合地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是这样吗?”
“???”
被磨砂玻璃刚好挡住重要部位,但其实什么也没挡住的迎羡,恨不得马不停蹄逃离这个悲惨世界。
第15章 第十五点
好丢脸!
好社死!!
脸上的温度快把手烧着了。
迎羡穿着浴袍颓丧的坐在马桶上, 起码坐了十余分钟。
露在空气中的耳朵潮红未褪,后背被发梢流下的水珠浸湿大片,湿漉漉的沾在身上。
她抓耳挠腮, 越想越烦躁, 叹了不止一次气, 一次比一次悠长。
“咚咚”浴室门板敲响, 迎羡颧骨上升,五官皱成一团捂住耳朵装鸵鸟。
安静几秒后, 程邀低沉的嗓音不意外从门缝里钻进来:“洗好了就下来吃饭, 一会冷了没人给你热。”
他是午休抽空回来的。
迎羡竖起耳朵听门外的动静,直到脚步声渐远, 才蹑手蹑脚来到门边开了条缝探出头。
谁知映入眼帘的就是程邀近在咫尺的西装扣和白衬衫, 再想关门为时已晚,他快一步伸手抵住了门,声音没有起伏的响在她头顶:“又不是没见过,害羞什么?”
这怎么能一样?
迎羡的湿发软趴趴的搭在肩头,气势汹汹又底气不太足道:“你就不能当没看见!”
她多想要个时光机穿回洗澡前阻止自己发疯。
程邀垂眸注视着她,想起什么后,他偏过头压了压上扬的嘴角。
一开始他以为这姑娘就是单纯的在里面开演唱会, 玩归玩闹归闹, 本想提醒她不要浪费水,谁知弄巧成拙了。
现在她耷拉下脑袋的样子, 特别像在下雨天被淋湿的小野猫, 有几分可怜, 也有几分不愿让别人瞧出它无家可归的倔强。
心里一软, 起先升起的一点戏谑消失殆尽。
他把门完全推开, 没再为难她, 双手扳过她的肩膀推她到镜子前,交代道:“头发吹好下来吃东西,给你带了老街的汤包,凉了就不好吃了。”
是她最爱吃的那家。
迎羡的眼睛亮了亮,程邀给她拿出吹风机后就把浴室的空间留给了她。
她觉得自己再扭捏下去反倒显得矫情,快走几步露出半颗脑袋在门框边,对着他背影叮嘱道:“那你等我下来一起吃啊,不许偷吃!”
“哦,”程邀闻言轻笑了下,“不瞒你说,我现在很饿。”
他抬起手腕看眼时间,反其道而行之:“十分钟不下来,我就都吃了。”
迎羡:“?”
老狗贼果然还是那个老狗贼,她刚才居然还觉得他温柔体贴。
错觉,全是错觉!
对吃货来说,美食放第一,其他都靠边!
不到十分钟她就穿戴整齐,头发半干出现在了客厅。
没想到梁木也在,恭恭敬敬的坐在程邀旁边,眼睛盯着食盒,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有什么宝藏。
碍于她满脑子都是汤包,刚才浴室的不愉快早早抛之脑后,她过去拉开椅子和梁木打招呼,“小梁早啊。”
迎羡嫁给程邀这一年,梁木也帮过她多次。
两人不算生疏,他面对迎羡挂起标准微笑:“夫人早。”
“不早了。”程邀斜睨他,打开食盒。
引人垂涎的肉香放逐出来,各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似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吹弹可破。
迎羡迫不及待举起了筷子,眼睛黏在上面一动不动,神采飞扬:“我来分我来分!”
程邀将专属于她的草莓盘子推给她,而他的是个简约的蓝底线条餐盘。
当初采购时迎羡特意在一众瓷盘中选了这个,说适合他,他也不知道到底哪适合,不过用的越久,就越有一种是自己的所属品的感觉。
再看看梁木面前什么图案也没有的白色餐盘,就显得小白菜啊地里黄,有点凄惨和格格不入。
迎羡开始分汤包,“小梁一个,我一个。”
“哥哥一个,我一个。”
“小梁一个,我再拿一个。”
“哥哥一个,我也再拿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