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宇宙——唯酒
时间:2022-06-18 08:22:24

  程夏说:“那没什么了。我是想跟你说,她是燕清哥的妈妈,母子俩长得超级像啊。”
  叶校没再接话,继续看试卷,然后把错误的地方给程夏圈出来,“别的问题没有,还是有点粗心,再有就是不要写连笔字,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哦。”程夏的脑袋凑过来。
  叶校其实撒谎了,她第一眼就认出来是谁了。她在顾燕清的书房里,见到过赵玫的照片。
  程之槐留赵玫吃晚饭,她说晚上约人了,下次吧。
  叶校收拾好东西,跟程之槐告别:“阿姨,我先走了。”
  程之槐把她叫住,说:“在这吃饭吧,我带了点东西给你。”
  叶校晚上的确有事要做,留在这吃晚饭要拖到九点才能离开,于是她也婉拒了。
  程之槐没强求,从储物间拿出几个礼盒给叶校,“这是我从老家带回来的特产,果干甜品什么的,你带回去吃吧。”
  叶校笑了,这个位置倒转了吧。
  程之槐说:“别笑啊,要你吃完给我点反馈的。”
  叶校问:“什么意思?”
  程之槐说:“上次你问我想做什么,我还没有回答你。”
  叶校:“嗯。”
  程之槐问她:“你还记得,十一过后,你从老家带过来一箱猕猴桃吗?”
  叶校当然记得,因为发生了一些事,她的思考角度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思及此,她胸中涌现一些割裂感。
  程之槐简单和叶校说:“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S市的猕猴桃品质非常好,但是没有政策扶持,当地的种植户也没有商业意识,懒懒散散的卖。如果做一个品牌,把收购,包装,物流和售后做成一个产业链,销量肯定就不一样了。”
  叶校看着程之槐,没吭声。
  程之槐:“怎么了啊,没听懂吗?”
  叶校思考了半分钟,说:“不是。只是我没想到你会想做这个生意。”
  程之槐说:“事情都是人做的,等做出来的时候,你就觉得正常了。”
  叶校的确没想到程之槐有这样的商业头脑,做农副产品很辛苦,和精致光鲜的都市女性形象不太符合。
  但就是因为她有头脑,不怕辛苦,所以她成功了。
  叶校再一次佩服程之槐的魄力,“你说得对。可以尝试去做。”
  程之槐纠正她:“不是尝试,我是抱着必须成功的心态去做的。”
  叶校笑了,她相信程之槐最终会成功的,哪怕中间可能会遭遇挫折。
  叶校走后,保姆在饭厅里喊大家来吃饭。程夏慢慢吞吞地下楼,程寒也归家了,懒懒地喊了声“妈”然后脱掉外套,去洗手。
  程之槐揉了揉太阳穴,跟保姆说:“让孩子们自己吃吧,我上去休息一下。”
  保姆上前来问道:“怎么了呀,是不是不舒服?”
  程之槐说:“没有,我就是累了。”
  “那我炖点燕窝给你好不好?看你脸色不太好哇。”
  “嗯,麻烦了。”
  程之槐摆摆手,上楼去洗澡。在S市考察的这两周,她走坏了两双高短靴,后来买了双运动鞋,也踩坏了。
  很多人都告诉她,五十岁了,又不缺钱,何必让自己这么辛苦。
  程之槐最讨厌听到这种话,五十岁得罪谁了吗?谁愿意五十岁就当中老年人自己当去,反正她还有斗志,她还能奋斗。
  其实她特别羡慕叶校,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主意却特别正的。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该干什么。
  不像她,是个笨鸟,到三十多岁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女人没有事业就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的太晚了,因为没人教她,也没人给她指路。读书少,见识少,吃到很多苦才摸索到一些浅显的道理。
  她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涂抹护肤品,想到自己15岁,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被父亲勒令辍学,去厂里干活补贴家用。
  穷乡僻壤,完全的男权社会,她连吃口肉要给哥哥们让路,读书这件事也没商量。
  她去厂里打工,挣了钱寄回去,给家里盖房子,给哥哥交学费。在那里她认识了程寒的爸爸,第一个疼惜她的男人,程之槐很快坠入爱河,结婚生下程寒。
  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在外窝囊,在家残暴的男人,喝醉酒就打人。程之槐为了儿子忍了几年,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绝不能就这样过下去,否则她的孩子会跟她一样悲惨。
  于是她离了婚,狠心把儿子丢给老人照顾,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北上打工。
  她做过很多工作,饭店端盘子,按摩店捏脚,仓库搬运工。
  赵玫勉强算是改变她命运的人。
  某天她在厂区侧门拉货,正中午的,太阳太毒了,她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贴着后背,胸罩形状都透出来。
  她进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打扮入时的精致女人,程之槐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没什么词儿,就是觉得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女人穿着昂贵的裙子,脚踩高跟鞋,手掐腰,对着电话里命令:“我不要听借口,你现在马上过来,我下午还有会,脚扭了没法打车。”
  程之槐看了她一眼,心想:可真神气啊。
  她转念又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神气地命令别人啊。
  等程之槐拉了几趟东西,赵玫的司机还没来,程之槐仰头看了眼太阳,问她:“你要不要来我们厂房里待一会,可凉快了。”
  赵玫看了程之槐一眼,你们厂房?这整个工厂都是我家的。
  程之槐又邀请:“进来呗。”
  “不用。”赵玫拒绝了。
  程之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别不好意思了,小心中暑。”她扫了一眼赵玫红肿的脚腕,就上来扶她,她的热情让赵玫无法拒绝。
  从厂门口到厂房好长一段路,赵玫走一步就皱一下眉,程之槐看在眼里,就把赵玫背了起来。她干体力活的,练出了一身壮肉,膀大腰圆,走得也很稳,赵玫趴在她后背上竟然有种安全感。如果忽略掉她一身的汗臭,就更完美了。
  年纪相仿的两个女人,出身不同,境遇不同,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马夫。
  等到赵玫的司机过来,程之槐又把赵玫背到路边。临走前,赵玫跟程之槐要了电话:“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一下。”
  程之槐给了她小灵通号码。
  程之槐后来才知道赵玫是大老板的女儿,她是来厂区视察消防安全的。
  赵玫想给她一些钱作为感谢,程之槐并无推辞之意,但也没有接受钱,她厚着脸皮说:“如果你真想谢我,那能不能给我介绍挣更多钱的路子,在这搬箱子赚的钱不够我养儿子了。”
  赵玫笑了,程之槐不是个聪明人,但绝对是精明的人。
  她介绍程之槐去自己朋友的店里学做生意,从选货,包装,销售,学习英文,把产品卖给外国人。
  人的一生很少有这样的机遇,程之槐抓住了。
  她抓住的不仅是赚钱的路,还有上阶社会的处世之道。哪怕她后来再婚,被误解,又离婚,也都没有消沉过。
  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能战下去。
  *
  叶校近两周都驻扎在某个单位,都是快下班的时候才回办公室。
  她接到的任务是和吴耀一起做劳动关系的专题新闻。
  但做出来的内容乏善可陈,就像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完全满足不了大众的猎奇心理,除非搞出一些光怪陆离的事件;发出来的稿子点击量和讨论度也不如两人之前各自的成绩,每天还都累得要死,遭受白眼。
  吴耀在工作中是前辈,且是个脑袋灵光的人,在他意识到跑这条线出不了成绩的时候,就把后续的任务交给叶校了,让她单独负责采访和稿件。
  他说自己还有别的稿子要写,没办法天天兼顾这边。
  叶校明白吴耀的意思,每个人都只在意自己的成绩,和实际到手的奖金,但事情不能不做,她必须要妥帖完成任务。最好出色地完成。
  在吴耀给她都拼西凑地解释原因的时候,她没什么疑义的答应了,只是看人的眼神很有威慑力,搞得吴耀眼神一抖,“你真的没意见吧。”
  叶校说:“我没意见,看你自己。”
  吴耀:“……”
  阴阳怪气这门学问,她掌握得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吴耀这个人运气不行,还是实在晦气,他走以后,每天就叶校和摄影大哥去出外勤,第一天就碰到了好几条可挖掘的线索。
  叶校一个星期几乎一半的时候都在加班中度过。每当压力特别大,她一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就会特别想念顾燕清的身体。
  做|爱是很好的解压方式,她发现。
  周四晚上,她躺在被子里给顾燕清发消息:【你这周末有时间吗,我们约吧。】
  他也很忙,第二天早上才回复:【好。】
  叶校起床看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微微一笑,也松了一口气。
  他这样好的脾气,总是有求必应,其实叶校已经因为工作放过他一次鸽子了,
  周五的中午,她就把一切事情安排好,晚上的时间空出来,像是要进行一件令人期待而又神秘的仪式。
  但某件事越是期待,就越容易激发“好事多磨”的效应。
  快下班的时候又要临时赶稿,叶校不可能拒绝工作,只好全力应下。在不知道几点能下班的情况下,她只能给某人发去致歉的消息:
  【对不起,临时加班,下次再约吧。】
  【不好意思。】
  顾燕清不是她的男朋友,炮|友是合作伙伴,她不可能按照男朋友的标准去要求对方的体谅,做错了就是要道歉。
  过了一会。
  G.:【明天还加班吗?】
  叶校:【有点事,但可以不用来公司。】
  G.:【今天几点能结束。】
  叶校:【不确定,应该很晚,你不用管了,抱歉。】
  发完,她就把手机搁在桌上就没再管了,继续写稿子。
  一分钟后。
  G.:【没做完的事你可以带回来,明天在家里完成。】
  G.: 【我会来接你,无论几点。】
  叶校看完一怔,然后没忍住笑了。
  这个男人有自己的坚持和诉求,从来不是脾气好得没边,不是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看来她判断有误。
  *
  叶校真的手忙脚乱,她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竟然也会加剧她的忙碌,像赶任务一样。
  晚上十二点,两人到顾燕清的公寓,洗完澡直奔床上。
  他满足了她的要求,狠狠地做了两回;叶校累得头都抬不起来,更遑论去洗澡,她衣服都没穿,趴在被子里一秒睡着。
  浑身舒畅。
  她没有定闹钟,破天荒睡到早上九点才堪堪醒过来,太阳透过落地窗照进来,落在她的眼皮上,瞳孔微刺。
  叶校用手挡了下眼皮,下意识问:“几点了。”
  没有人回答,床上没人了。
  她爬起来套上他的T恤,缓缓回神,努力回忆昨晚发生的事,但什么细节都想不起来了。
  掀被起身,某些遗留的客观事实,帮她回忆起来了。雾霾蓝的床单上,有几片不堪入目的褶皱水痕,或是抓痕。
  证明这张床单曾经被人弄湿过,而且湿得很惨烈。
  叶校耳廓灼烫,立即撇开眼,不能看。
  下一秒,卧室的门被推开,顾燕清出现在视线里,他已经起床有一段时间了,穿着T恤,运动裤,简单的衣着,看上去很舒服,让人想摸摸他。
  他问:“现在要起床吗?”
  叶校讪讪地道:“嗯?诶。”她手上默默抓着被角,死死摁住,不想让他看见。
  顾燕清来到衣柜前,翻出一套床品,对她说:“那起来吧。”
  叶校睁大眼睛:“你干什么?”
  顾燕清:“换床单,脏了。”
  叶校:“……哦。”
  于是她挪开屁股,从双人床上滑下来,坐到窗边的沙发上去,第一时间打开笔记本,检查昨天的稿子是否过审。
  她还分出一些眼力偷偷观察顾燕清,看到他掀开被子,扯掉脏床单……铺上新的,这套床品是浅灰色的,材质看上去是凉凉的那种。
  系统显示过审后,叶校松了一口气,搁下电脑,跑去床边。
  “我来帮你吧。”她咬了下嘴唇,问:“怎么做?”
  顾燕清看她一眼,嘴角扬起一个微不可见的弧度,“手抓着被角,扯住就好。”
  “哦。”叶校照做,这是她难得一见的可爱和笨拙。
  她没有睡过两米宽的床,自然也没有套过这么大的被子,看上去就很费力。
  顾燕清做这些事很利落,很快就套好了,并且压平整了边角。叶校看走神了,转身时一脚撞到床脚上去。
  “……”
  小脚趾骨像断裂般发出剧痛,她急速皱眉,但忍住了尖叫,不想被对方看见自己这个蠢样。
  叶校愣在那半天没动,准备等疼劲儿缓过来再动。
  顾燕清察觉不对:“怎么了?”
  “没事。”
  “去换衣服吧,出来吃早餐。”
  “哦。”她气若游丝地回答。
  中间隔了一张床,顾燕清又看她:“哦什么,怎么不动?”
  “嗯。”叶校缓缓挪腿,坐到沙发上,穿上拖鞋,装作忙碌的样子,说:“你先出去吧,我有点事。”
  等顾燕清出去,叶校才小心活动了一下,还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脚趾红肿,逐渐有发紫的迹象,而且很疼。
  不到十五秒,走出去的人又去而复返,问她:“你刚刚,是不是撞到腿了?”
  叶校否认:“……没有。”
  “给我检查一下。”他可能没那么细心,但不是傻子。床是实木的,有几次他也撞到过,看叶校那个反应肯定是被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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