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有滋味——皮嗖丝
时间:2022-06-22 06:28:52

“我怕一喝就醉,之前才喝了几口酒,脑袋就有些昏沉沉了,我要是喝醉了我怕我会耍酒疯和忘事。”
“这酒不烧,不会那么容易醉的。再说喝醉了又怎样,这里又没有你师傅管教你,喝醉了睡觉更香。”
宋驰将酒壶塞给阿阮,“不好喝你打我,不尝尝这么好的东西,活着太没滋味了。”
“好吧,我尝尝。”阿阮怀疑地尝了一口,鉴于师傅一喝酒就发酒疯,她着实对喝酒没有好印象。
次日天刚亮,阿阮醒来傻了眼,昨晚她和宋驰喝忘了形,两人一直把车上的酒喝光了才停手,以至于他们忘了栓马就直接倒头睡去。
阿阮急忙往车外看去,是一片鸟不拉屎的荒地,而且马也跑了。
两人无奈,只得下了马车步行,可这一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想找人问一下该怎么走都不知道能问谁。
宋驰极目远眺,看到北方隐约有一座山头,反正现在不知道怎么走出去,万一翻过那座山就有出路了,抱着这忐忑恶想法,他们朝着山的方向走去。
第一天晚上,两人用干草堆生火,靠白天捡的果子裹腹。
第二天虽然也没见到一个人,但情况好多了,土地不再贫瘠荒芜,路边出现了一点野花野草,他们还逮了两只活泼乱跳的大兔子。两人走了几天很快变得灰头土脸,衣服也变得脏兮兮的。
阿阮拍了拍酸痛的腿,担心道:“这里人迹罕至,一路上什么人和房子都见不到,驰哥咱们不会被困在这吧?”
“我也觉得奇怪,好在这一路上也没遇见猛兽。不过你别泄气,记得我们被黄老三独老二带到沙漠里那次吗?”宋驰宽慰道。
他在面对困难时一向很乐观,至少在阿阮面前,他几乎不显露任何焦虑和担心,能给予阿阮很好的安慰。
“记得,当时差点以为要晒死在沙漠里了,后来又以为自己要死在龙卷风里,最后我们都神奇地活着出了沙漠,咱们好幸运。”
宋驰道:“我觉得我们运气不错,是不会被困住的。走了这么久你腿有点酸吧,坐下我给你按按摩。”
宋驰让阿阮坐下,他按了一会,阿阮感觉疼痛感缓解了许多。
他平日里大大咧咧,看着一点也不心思细腻,但照顾人时却相当体贴细心,这是她喜欢他的一点。
“驰哥,有你在我身边,即使遇到很大的困难,我相信都能迎刃而解。”
阿阮注视着宋驰,眼睛里是小心翼翼以及藏不住的喜欢,她试图憋住喜欢,但总是拦不住它们。
宋驰低着头哈哈一笑,专注于给阿阮揉捏小腿,“能得到这样的夸奖,是我莫大的殊荣。我多给你揉揉,保准明天你不会腿痛。”
阿阮在心里描画着宋驰坚毅的眉眼和笔挺的鼻梁,享受着和他独处的时刻。驰哥不解风情又如何,和他待着她就开心。
“驰哥,你心里想事会不会说出来?”
“很多事说出来徒增他人烦恼,我喜欢自己消化掉。”
“你可以跟我说,我不介意。”阿阮敏锐地发现他又在想心事。
宋驰一抬头看到阿阮眼神闪烁,他笑了笑道:“其实也没什么,今朝有酒今朝醉,就算遇到困难也相信它们一定都会过去。其实你想,若真遇到了过不去的劫,担心也没用。要是因为明天不可预测就心惊胆战,那活着多没意思。”
他伸手捏了捏阿阮的脸蛋,“我感觉你怎么像有心事,多笑笑。”
阿阮又羞又怒,鼓着腮帮道:“不许捏我的脸。”
宋驰低头继续帮她按摩,“虽然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心事,但你有爱你的师傅、师兄师姐,他们对你没有任何索取,也没有要求,你挺幸福的。不像我来也无所牵挂,去也无所牵挂。”
“谁说的,你有我…”阿阮差点直抒胸臆,“我们…有我,桃柒娘和闻风悦。”
“这不一样,有些事情没法依靠别人。”
“驰哥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在阿阮听来,他说的话洒脱之余有点沉重。
说起来,自离开藏木教之后,宋驰一直像有了心事,她曾拐弯抹角想问出点什么却一无所获,她一直等待着他能主动倾诉,他却始终守口如瓶。
“咱们继续往前走吧。”宋驰站了起来,他不愿说,阿阮也不好继续问。
第三天清晨,宋驰阿阮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吵醒了,睁眼一看他们居然被一群狼包围了。这些狼有十二只,站在离宋驰阿阮约两丈外的地方,体型健硕,毛发浓密有光泽,看着威风凛凛。
宋驰和阿阮走了两天,本就有些疲倦,被一群眼睛冒着绿油油光的狼包围,两人都变得紧张了。
他们持剑背对背以作应对。阿阮一开始还能斗着胆子观察狼,但很快她就被狼群盯得发毛,她发现自己的手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腿也发软。
她哆嗦道:“这些…狼块头也太大了吧,都快有一人高了。我明白为什么这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原来这里有狼群。”
一头狼憋不住了,猛地扑向宋驰。宋驰一剑刺穿狼的身体,狼在他面前哀嚎着落到地上,宋驰惊出一头冷汗,道:“这里穷山恶水,还有狼群,确实不适合人居住。”
阿阮艰难地宰杀掉一头狼,道:“这些狼太健壮,力量极大,我们不宜与它们长久对峙,得想法子逃走。”
狼群们见连续两个同伴都死于剑下,不再贸然冲动,但又不愿就此放过送到嘴的食物,它们狡猾地盯着宋驰阿阮,不放他们离开。
这时,为首的一头狼仰天长啸,紧接着其他狼也跟着一起长啸。
“它们在呼叫同伴,看来这里还有其他狼群。要是把它们也呼叫过来,到那时将更难对付。”宋驰忐忑不安道,“阿阮你跟着我,我们来试着突围。”
宋驰试探着朝后退了几步,狼群立刻躁动起来,三头狼不约而同低呜着跳了出来。宋驰阿阮硬着头皮应战,过了一会儿,双方分出了胜负。
两头狼一命呜呼,还有一头狼腿虽然被剑刺伤了后腿,但侥幸逃脱了,舔舐着伤口回到了队伍里。
宋驰和阿阮亦分别挂了彩,宋驰的胳膊被狼爪留了一条血印,阿阮的腿被狼爪刮伤。
血腥味使狼群变得更加躁动,狼的喉咙发出低低的嚎叫声,它们随时准备进行再次的围剿。
 
第七十章
 
一想到别处的狼群在赶过来的路上,阿阮小脸变得苍白,既然命不久矣,她决定不再藏着掖着。
“没想到,我们要葬身此地了。驰哥,你说你孤孤零零,我想认真地回答你,你不是,因为——有我在,希望你能信赖我,依靠我。”
阿阮本设想说得不拐弯抹角,但说出来还是像舌头打了结:“虽然我功夫差些,有时还拖后腿,但你若有困难,我不会抛下你,我会帮你出谋划策。”
她长舒了一口气,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宋驰听了有些诧异,脸上没有躲避退却的神情,但也没有欣喜,他只是沉默着。
眼见他没有给回应,阿阮心里开始拧巴了,驰哥不会没听懂她的意思吧,还是他听懂了但不想回应。
心里拧巴了十来条麻花后,她决定打破这尴尬的沉默:“所以驰哥你有什么困难,现在可以跟我说吗?”
宋驰犹豫了一下,看着周围狼群,说道。
“龙沙长老把内力传给了我,但这对我身体来说,是一个很危险的负担,如果没完成很好的转化,我随时可能丧命。这下倒好,不用等到那时候了。”
他终于不再藏着掖着,对她说出了困扰,阿阮松了一口气,但遗憾的是她发现自己对此也无能无力。
眼见狼群愈发接近,两人对着苦笑了一下。就在千钧一发时,狼群身后出现了一个胖男人。
他身边跟着一头黑熊和一只外形奇特的动物,那动物长着两只大耳朵和一个小脑袋,它像人一样站着,前肢又细又长放在胸前,肚子那有一个口袋。
胖男人一声令下,黑熊朝着狼群怒吼一声,惊得狼群们纷纷回头。黑熊像旋风一样冲进狼群,又飞快地跑出来狼群,狼群的队形立刻被打乱了。
他看到狼群中空出来一个缺口后,立即指挥着那只奇特动物冲进狼群的包围圈救人,他自己拿着一柄大叉子跟在它后面作掩护。
宋驰和阿阮瞪大眼睛看着那动物左拳一勾,击中迎面扑来的狼下巴,将被打懵了的狼一拳打沉在地。
胖男人也解决掉一头狼,朝宋驰阿阮振臂高呼:“你们俩跟着大黄走,就是这个有两只大耳朵的家伙。”
宋驰阿阮来不及道谢,大黄就一蹦一跳穿过狼群冲到了他们面前,大黄双腿极其有力,一蹦有三丈远,宋驰和阿阮跑着才跟上它。
“大黑,这边的狼群有些猛。”胖男人朝狼群外的黑熊招手,黑熊立刻咆哮着冲进慌乱的狼群,将胖男人身边的狼的脑袋一掌拍成肉酱,然后带着胖男人迅速地跑离狼群。
看到黑熊和大黄训练有素的样子,宋驰感慨这些动物简直成精了,它们都跟胖男人打配合了。
在大黄和大黑的开路下,他们很快摆脱了狼群。
眼见离狼群越来越远,胖男人气喘吁吁道:“你们是怎么跑到这的,这一带有狼群出没,没人敢来。距我上一次见到人…是好多年前了。”
阿阮道:“我们是误入这里的,马把我们拉到这边就跑了。既然这里有狼群,你为什么要住在这?”
“这个说来话长,你们先跟我到我的住处,我再细讲给你们。”
胖男人带他们绕到一条窄长的小道上,小道的末端是一座小山,胖男人掀起垂下来的厚厚一层的藤蔓,露出一个山洞,穿过隐蔽的山洞,他们到了一处洼地。
在洼地上,建了一个牢固的木屋,木屋旁的土地上种着水稻、蔬菜、水果,木屋左侧有一个宽阔平坦的擂台。右侧的木架子上晾着各种被晾晒得干硬的肉块,有兔子肉、猪肉、鹿肉。
“我叫落晖山人,这座小山谷被我命名为落晖山谷,你们也可以直接叫我晖哥。”
胖男人跟宋驰阿阮招呼道,并询问了他们俩的名姓。
“我今日出门想打打猎,结果听到有狼群兴奋的嚎叫声,就过去瞧一眼,然后就碰到你们俩了。一般人不敢来这,因为来了就太难走出去,你俩是稀客,欢迎欢迎。”落晖山人许久没看到人了,有一点兴奋,他给宋驰阿阮沏了热茶。
宋驰一口气喝了三杯茶水,才张口说话:“那个擂台是你平时练武用的吗?”
落晖哈哈一笑,摇手道:“不是我,我没有那么勤快,是大黄。”他朝大黄吹了声口哨。
大黄立马蹦上了擂台,对着空气挥着拳头,跃跃欲试的样子,像个擅长拳术的武术家。
宋驰阿阮都吃惊得张大了嘴,好半天没说出话。
“大黄喜欢拳击,他的拳头很强的哦,你们刚刚看到的,它甚至可以把一头狼的脑袋砸成肉酱。
等你们缓缓,有时间可以跟它过过招。它平日里闲着时喜欢拉我陪它练习,你们来了后它超级高兴。”
大黄从擂台上跳下来,高傲地经过宋驰,来到落晖身边后,它亲昵地拍了拍他,一人一动物像好朋友一样。
黑熊懒洋洋的躺在洼地里,眯着眼仰着肚子,看着很惬意。落晖说话的功夫间,黑熊已经睡着并打起了鼾声。
“大黑很懒,它喜欢睡觉,平日里不要打搅它休息就好。”落晖慈爱地看着黑熊,眼神里满是关爱。
简直不可思议,一人俩动物居然能如此和谐地生活相处,宋驰和阿阮面面相觑。
“它们真的没有成精?”阿阮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是,他们听不懂人话,我们是经过长期磨合才做到的友好相处。不信你叫它们来帮我干活做饭,你看它们做不做。”落晖调侃道。
过了一会,落日余晖涂在天空上,晚霞看着非常漂亮。落晖跑到厨房里,噼里啪啦一通炒,端出来一大盆菜和一大盆肉,摆在屋外的石桌上。
“你们不用客气,我好久没遇见人了,特地做了这么多菜。”落晖又从厨房里端出一大盆汤和一大盆米饭。
“太好了,我们在外面被困了整整两天,没吃一口热饭热菜。”宋驰欢呼起来,饭菜的香味已经让他食指大动。
阿阮捧着热乎乎的饭碗,好吃得快落泪了,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落晖在无人居住的山里依然圆润,他的厨艺实在太好了。
落晖的房子是自己搭建的,做的坚固又漂亮,冬暖夏凉,住的很舒适,屋里放了很多书籍,不会觉得生活清苦。落晖十分享受这样平静的生活,闲时种种花草,读书饮酒,不用为钱财生计奔波,面色红润,白白胖胖,四十岁的年纪看着跟三十一样。
落晖告诉宋驰阿阮,现在是狼群迁徙的日子,他们只需要再等等一阵子,就可以出山谷,再往山的西侧一直走就出了这片地。
在这住了几天,阿阮发现这跟她想象的高人隐居的清贫生活完全不一样。她以为的高人都是仙风道骨,而落晖却是圆滚滚的身材;她以为的高人都是不吃谷食,而落晖不仅烧得一手好菜,自己吃得也香;她以为的高人都是什么活都不做,成日吟诗作画,而落晖每天陪大黄打拳,跟大黑狩猎,进修厨艺,打扫屋子,过得忙碌又充实。
宋驰也对其貌不扬的落晖刮目相看,落晖聪慧过人,谈吐高雅,是个有能力的人。若是在外面混个一官半职,或者做个什么生意买卖,绝对会过上富足的生活。
他不由好奇落晖为什么会来这无人之地,哪怕与狼群共存也心甘情愿。
有一次,晚饭过后,三人坐在凳子上聊天,阿阮问道:“晖哥,你一个人住在这会不会孤独?”虽然落晖住这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但她还是难以接受一人住在这受到孤独的煎熬。
“跟人打交道多了,觉得不跟人打交道比较舒适。世人过分追求名利,跟他们住在一起,我发觉自己也变得利欲熏心,凡事都要考虑得失,活得很累。
尽管我过着大家都羡慕的生活,成家立业,然后每天兢兢业业的活着,但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很久都吃不好睡不香了,所以我离开家一分钱没拿,拉了一车的书来到了这里。
说来神奇,到了这以后过得快活自在,以前吃不好睡不香的情况全都没了,我有了更多的时间享受生活,而不是奔波劳碌。在这唯一需要警惕的就是出没的狼群,但相比俗世的压力这只是小意思。
人们总说追求钱财和权势,人生才有意义。但我觉得他们都过分沉迷于此,以至于忘记人追求这些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享受生活,你看他们忙忙碌碌,操劳一生,像闭眼耕种的勤恳老黄牛,匆匆忙忙就过完了一生,哪里有享受到生活的乐趣。”
宋驰和阿阮两人都不到二十岁,两人都对于落晖讲述中年人的压力与枷锁还不太能有体会,听得半懵半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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