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翅
作者:清淳
文案:
成亲第三年,叶瑾和一位重伤男子做了笔交易
他给她一片金叶子,而她将他藏于自己房中
她只是需要一笔钱,助她跳出火坑而已
叶瑾如何也想不到,她引狼入室了
杀夫夺妻,威逼利诱,不择手段
天下间种种恶事,都教顾筠做尽了
而他竟然还敢伸出手,让她和他一起回家
“白日做梦。”叶瑾冷笑。
“很可惜,便是做梦,你也只能枕于我的掌心,”芙蓉帐暖,男子在她耳边低声道,“你无处可逃。”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虐恋情深 爱情战争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瑾 ┃ 配角:顾筠 ┃ 其它:强取豪夺,疯批男主
一句话简介:偏要勉强
立意:我们生而自由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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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三年 ,冬。
又是一场大雪,刺骨的北风呼啸而过,吹得人难以睁开眼。
叶瑾站在屋檐下,伸出快被冻僵的手细心拍去身上的雪花,听得身旁不远处“吱呀”一声,正屋的门被打开了。
隔着厚重的门帘,婆婆高氏的声音不咸不淡地响起:“可将东西送去了?”
叶瑾停了动作,微微扬起笑,答道:“都已送去了,母亲放心,书塾那边一应物什都是齐的,相公托我和您说一声,他一切都好,最近天冷,叫您千万当心自个儿身体。”
“这孩子,只要他好,我又有哪里不好的,”高氏的语气眼见着有些高兴起来,却被门帘缝隙吹进去的寒风呛得咳了两声,再开口,已归于熟悉的平平,“天快黑了,收拾收拾歇了吧。”
半句没提叶瑾赶路回来,很可能还在饿肚子的事。
对此,叶瑾回以职场面对上司的标准微笑:“好的,母亲。”
“吱呀”声中,正屋的门被关上了。
天地间倏忽静下来,仿佛只剩下叶瑾一个人,而她脸上的笑意便这样被身周的冷风吹散了,只剩下一双沉静如水的眼。
只见她转过身,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撩起了面前的门帘,轻轻推开了掩在后面的那扇门。
古代窗纸的透光度实在和后世的玻璃没法比,外面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屋里却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叶瑾默默关上门,轻车熟路向左边走了一步,从靠门的窗台上摸出火石和火折子,将放在桌边的蜡烛点燃。
昏黄的火苗跳动,艰难地将周围的方寸天地照亮。
也照亮了正静静坐在桌前的男子。
这是一个和这间简朴的屋子完全不贴合的男子。
眉若墨画,乌发淡唇,缺乏血色的面容在灯火的映照下似是多了一丝温度,他微微侧脸,露出一双深邃到冰凉的眼睛,于是方才那点虚假的温度便消失得一干二净。
每个初见他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认为,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然而当前的事实却是,对方已经待在这间昏暗的小屋里足足两天了。
屋里不比外面暖和多少,叶瑾熄了手中的火折子,走到房中间的炉子前,打开上面的炉盖,发现上午出发前留下的火果然被熄了,便从下方取出备好的柴,将炉子再次点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四年,生火这种小事早已难不住她,木柴燃烧的“噼啪”声中,叶瑾说了自进屋以来的第一句话:“今天我走后,我婆婆来了这屋一趟吗?”
男子低低应了一声。
窗外北风呼呼地吹过,衬得屋内格外安静,屋子本就不大,于是一切动静便格外清晰,叶瑾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一个高大的阴影盖过来,将她罩住了。
清淡好听的男声响起:“她对你,甚是不喜。”
燃起的炉火驱赶着身上的寒冷,叶瑾往旁边走了半步,移出男子的阴影,任凭一张秀美清婉的脸暴露在光亮中,她平静道:“我又不是金子,当然不会讨所有人喜欢。”
说完,她径自转身走到墙角的水缸前,往盆里舀水洗手。
等她洗了手,换好水,端着水盆再回身时,就见男子已经坐回桌前,脱去上衣,露出了裹着布条却依然线条劲瘦富有力量美感的上身。
叶瑾抿唇,端着水盆走上前,解下布条,用沾了水的布巾轻轻将下面已经变成深褐色的药粉擦净。
一道几乎贯穿整个背部的狰狞伤口随着布巾的移开暴露在眼前。
要是现代,这么严重的伤,医生怕是当场就要掏出手术缝合针,并且附送一针破伤风外加抗生素点滴;然而在这里却只能敷上药,用布条绑好伤处,等待人体漫长而凶险的自愈。
不过,面前男子的身体素质和运气显然都非常好,两天来,除了最初有些低烧,其余什么凶险都没有发生,伤口也已经不再流血了。
叶瑾从怀里拿出今天新买来的伤药,将药粉仔细地敷上去,然后取了新的干净布条,盖在伤口上一圈圈缠好。
从始至终,男子除了脱下衣裳再没有做过其他动作,为了将布条完整地绕一圈过去,叶瑾的双臂只能拥抱似的从他身后一左一右伸过去,两人之间距离最近的时候,甚至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时间慢得简直折磨人,布条的末端大功告成时,叶瑾不自觉松了口气。
她正要直起身,不料抬眼间,骤然撞上了一双神色难辨的眼眸。
近看,眼前这张脸给人的冲击感更强了,黑的愈黑,白的愈白,那双斜飞入鬓的眉犹如冰雪制成的利剑,刺出一种让人屏息的美感。
虽然已不是第一次见,但叶瑾还是在心里念了句“好看”。
是真的好看,要是能换个时间和地点,她一定会用一种放松和赞叹的心态来好好欣赏,只可惜……
叶瑾垂下眼,将换下的布条收好,绕过对方朝着房门走去。
大虞朝平民一日只用两餐,为了在天黑前赶回来,她还饿着肚子呢。
眼看着叶瑾即将拉开房门,就听身后突然传来一句语调平淡的话。
那人说:“今天拿到路引了吗?”
手上的动作猛地一顿,叶瑾回头,只看见男子那张在光影中越发难描难画的脸上看不见丝毫多余的情绪,仿佛刚才说的只是一句“天气不错”。
一室寂然,时间缓缓流逝。
半晌,叶瑾握着门栓的发白指节缓缓松开,她轻抬下颌,微微一笑,道:“当然。”
两天前,叶瑾从隔壁县回来的路上捡到一个身受重伤的男子。他自称是遇到了山匪,护卫奴仆皆被杀,只他一人侥幸逃脱。
叶瑾想办法将他偷偷带回来,藏在了自己的房中。
在这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可悲时代,已婚女背着丈夫婆婆领男人回家,被发现是要浸猪笼的,而叶瑾愿意冒这么大险,当然是有原因的。
她收了报酬,一片金叶子。
这是她留给自己离家出走、开启新生活的资金。
究其原因,是件说起来会令人犯恶心的事——
成亲第三年,她的丈夫陆文珏,外面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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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设定,原来的太平了,写着写着觉得不来劲,所以决定推翻重写!咳,依然是强取豪夺的故事,男主比以前病得更厉害了!已经收藏的小可爱可以返回去看一下文案,不喜欢的话就有缘再见啦~——2022.3.6
另,架空,架得很空,不考据,一切为了故事服务)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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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梦回,叶瑾曾经认真思考,自己究竟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境地的。
而她苦思冥想,最后只得出两个结论。
运气不好。
她是傻.逼。
叶瑾这一世的开局委实算不上好。
原身父亲是个手艺很好的木匠,母亲会做点刺绣,生活原本也算平安富足。不料某年刚开春,邻居鞑靼突然打了过来,一家老少被杀个精光,只有原身因为被母亲藏在了地窖而逃过一劫。
家破人亡,订了亲的未婚夫也被鞑靼开膛破肚,十四岁的少女哭着从灶灰里掏出家里唯一剩下的一个银角子,走了两天一夜,去投奔另一个县的舅舅。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最后一位亲人的面前,原以为日子终于又能过下去了,不料绷紧的弦骤然一松,少女倒了下去。
再次睁开眼,便成了叶瑾。
银角子被拿去买了药,家中一贫如洗的舅舅对着她叹气。
生火、做饭、打草、喂鸡……每一个生活技能都必须去认真学习,叶瑾看着自己手上的茧子,只想叹一声: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早知道会穿越到古代种田,她应该去读农大的!而不是去学那劳什子法律,待在豆大的事务所里,整天接待离婚官司,围观夫妻撕逼!
闲暇之余,叶瑾倒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或跨越阶级和王公贵族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或用超前的智慧干出一番可圈可点的事业,可真轮到她头上,才发现,太难了。
做肥皂?烧玻璃?开超市?不好意思,她先是病得从床上爬都爬不起来,好不容易能爬起来了,舅母的脸色已经变得不好看,寄人篱下,她只能先咬牙投入古代农村的日常劳作中,等忙活一天终于能睡觉了,她躺在气味难言的被子里一合计——好家伙,她没钱。
先把现在的情况都摸索清楚,再寻机会想办法,看能不能挣到一笔启动资金吧。
那时候,叶瑾想得还是挺美好的,反正日子已经不能更糟了,谁想到,老天却告诉她,可以。
没等她适应古代的新生活,旱灾来了。
整个春天滴雨未下后,隔壁男人领着妻子出了趟门,然后独自一人回了家。
叶瑾听到舅母说,他是去典妻了。
有那大户人家的太太生不出孩子,便会花钱去租生过儿子的女人,借她的肚皮生孩子,等租期一到,再把她还给她的丈夫。
如此荒谬的事,舅母的语气却非常平静:“已算有良心了,要是卖给人牙子,再想回来,可就难了。”
“是啊,要是再不下雨,这日子可怎么过呦。”
然而,直到盛夏的日头炙烤大地,依然没有下雨。
隔壁男人卖掉他小儿子的当天晚上,叶瑾半夜被饿醒,听到舅母和舅舅小声说话。
有个五十六岁的地主看上了叶瑾,愿意出五斗米,纳她做自己的第九房小妾。
舅舅说不行。
舅母又说,隔壁村有个四十岁的鳏夫,愿意出三斗米,娶叶瑾做续弦。
“这年景,要不是看瑾娘长得俏,哪会有人愿意出到这个礼,她眼看着也要十六了,总要嫁人的,再说那鳏夫有屋有地,以瑾娘的条件,便是平时,配她也使得。”
这一次,舅舅犹豫了。
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
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
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
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
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
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
她在前往县城的路上,遇到了流氓。
当被不由分说按倒在地上时,荡起的尘土迷了叶瑾的眼睛。
有那么一刻,叶瑾已经摸到了藏在后腰上磨得锋利的石片,她想着贼老天真是不做人,那她便也不要做人好了,结果一声呼喝将她从困境中救了出来。
流氓胆子小得很,被人一喊便撒腿跑了,叶瑾将被扯开的衣领拉好,抬起头,只见一个清秀文气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涨红了脸无措看着她。
这便是叶瑾和陆文珏的初遇。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叶瑾想得很好,既然能对着妇孺伸出援手,可见此人人品可以,尤其他在听闻她的经历后,依然顶住了母亲的压力,坚持将叶瑾娶过门。
事实证明,陆文珏的确很好,他性格温和,文雅守礼,虽然读书读得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已中了秀才,算得上前程似锦。
她一度觉得自己否极泰来了。
然而,叶瑾却忽略了一点,家境尚可的陆文珏,究竟为何会执意娶她这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农村孤女”?
盖因他自觉见了她小半边裸出的肩膀,应该负责。
所以婚后第三年,当他被一个卖身葬父的少女脱光了碰瓷时,也会瞒着叶瑾,将那少女偷偷养了起来。
太可笑了,对不对。
要不是那位肚子都大了,为了进门心急使了手段教叶瑾知道,她还傻兮兮被蒙在鼓里呢。
这一巴掌够重,打得叶瑾眼冒金星,也终于让她清醒了。
当局者迷,她被这个吃人的世界吓破了胆,被不知不觉驯化了,竟然想靠嫁人来救自己。
穿越四年,她像个土生土长的女子一样学着侍奉婆母,缝衣织布,并且还计划今年就算好排卵期,生个孩子。
天呐!上面这个令人无语透顶的不明物,真的是她自己吗?
理智回来的叶瑾只想说,她是傻.逼。
好在,一切都还不算晚。
昏黄黯淡的烛光下,叶瑾将手中布衣的线头细细拆开,然后将今天从牙子那里拿到的路引装入特意留出的夹层里封口。
在大虞朝,女子想要和离必须征得夫家的同意,并且退回所有聘礼。
聘礼的钱她如今倒是出得起,但以陆文珏优柔寡断多情守旧的性子,想要他同意和离,怕是磨到外面那位把孩子生下来,都不一定能成。
至于休书,先不提陆文珏,只说高氏,就不可能答应——叶瑾的舅舅在她成亲的第二年便病逝了,舅母也已带着女儿改嫁,大虞朝“七出三不去”中有一条便是无娘家可归的女子夫家不可休弃,陆文珏转过年便要参加乡试,高氏绝对不会容许有任何影响到儿子前程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