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请。”
第29章 贰玖·岁华
打扫庭院的女婢踟蹰在原地,余光瞟着我,虞贵妃会意,笑道:“太子素来宽以待下,你突然来了,她们又好奇又忐忑,想看一看,太子是不是招来一位母老虎。你要觉得不适,就把她们打发走。”
“随她们的便吧。”
虞贵妃眸光一动:“难道姑娘不想在此久留?”
我直言不讳:“将军府之祸娘娘定有耳闻,我怎会心甘情愿留在东宫侍奉仇人之子。我徘徊于此,想走却走不了,回溯过往,又不知自己为何会来到这儿,辗转飘忽,不知所从。”
“东宫是非之地,姑娘慎言。”
“娘娘,不就是想试探我的态度么,若我慎言,不知还要拐弯抹角到什么时候。我快人快语,娘娘想知道什么大可直接来问。”
虞贵妃的手渐渐垂落,目光透着些许探究,“你真叫我越来越好奇了,如果不是以贵妃和太子妃的身份认识,我真想和你好好聊聊,因为我也是个不知从何处来又要去往何处的女人。说起来有些可悲,我伺候了皇上整整二十四年,到头来,却仍比不上他的发妻,我生下来的孩子更比不上嫡子,我绝不能容忍……”
嫉妒,使美人变得丑陋。
虞贵妃卸掉了伪装,露出了老态。麻雀飞跃枝头变凤凰的故事我有所耳闻,今日一见,反倒羡慕麻雀的逍遥自在。
我想要安慰她,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将军府孤女和当朝太子的婚姻已成定局,我来东宫,只是想看一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叫太子冲昏了头脑。大理寺虽已翻案,可将军府的叛变仍是皇上心头的一根刺,太子娶了你,等同于折己之翼。”
“贵妃娘娘,话不要落的太早。”她刚想张口,我又道,“你既不是来看殿下的,便自行回去吧,殿下身受重伤,不宜见生客。”
“好,我们走着瞧。”
她的离去,一半是黯淡的背影,一半是华丽的羽衣。
朱哲避嫌,才没有跟上来,这时贵妃走了,他走上前摸了摸脑袋:“怎么回事?”
我淡淡道:“一个人如果把名利看得太重,就会被它桎梏,若别无所求,就什么都不怕了。她怕的太多了,一个小小的我,就让她怕到思考要不要动棋盘上早已摆好的定局。”
“你是那变局……”
“我是弃子。”
无所事事到晚上,我终于决定去见承煜一面。我主动相见,比他生龙活虎后把我绑在面前要好的多。殿内凄清,空气中浮动着药的香气,承煜半倚在床上,容色苍白,见我来了,他微微一怔,示意我坐在床侧。
“听朱大人说,你见了虞贵妃?”
我点头道:“是见了,还说了几句话,聊得不大愉快,就没请贵妃娘娘用午膳。朱大人还真是赤胆忠心,这么快就传到你耳朵里了。”
在琉璃坊的时候,朱哲可没少以查案的名头来闲逛,我何曾想过,琉璃坊变戏法变得稀巴烂的禹诚,会是大理寺卿的顶头上司——当朝太子呢。
我忽然俯身,躺在他的怀里,他受宠若惊,我从不这么亲密地待他。
“承煜,你知道吗,只有在晚上,我才敢爱你。”
他眼中闪过一抹刺痛,在我看来,我们爱是见不得天日的……我头枕在他的手臂上,他呆坐着,一动也不动,门外忽然响起叩门声,我骤然坐起,别过脸去。
见我羞郝,承煜微微一笑。
“殿下。”是晁顾的声音。
“有事明日再说。”
“……是。”
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实在是……我刚想走,承煜按住我的手,声音柔和:“阿沐,你不诚实,你这么晚来,是想做什么。”
我硬着头皮回答:“你为我受了伤,我好生过意不去,所以来看看你。”
“……阿沐,我不需要愧疚。”
承煜喑哑的嗓音格外动听,指尖顺着我的手臂蔓延而上,好像蚂蚁上树般麻痒,我止不住战栗,他按住我的肩膀,按在了床上。他说:“我求你爱我,在深夜。”
男子特有的气息钻入鼻腔,我心里竟没有排斥。
我求你爱我,在深夜。
我从没听过这样的情话,在隐晦与直白中游刃有余。
他的动作轻柔而生涩,我黏在床上,唇被咬破,滴滴烛泪洒入银白的烛台,灼烧感席卷全身,我连手指尖都在用力。他轻声地安慰着,舌尖吻掉了我的汹涌的泪:“我恨,夜不够长,你爱我的,还不够多。”
“……放过青南,放过所有人,我嫁给你,好吗?”
我尚在迷蒙中,脱口而出了自己心中想要。
瞬间,我感受到了埋在身体里的冷意。我微微瑟缩,睁开眼去瞧他的样子,长眉入鬓,眸中尽是讥诮,我哼哼了一声,张开手想要搂住他的脖子。他大掌一翻,我天旋地转,整个掉了个个儿。
他在发狂,我还在哭,泪水沾湿床褥:“承煜……”
听到我叫他的名字,他似乎动容了一些,俯身贴在我粉红的耳边:“想要人怜惜,就说点好听的话来,别哪壶不提开哪壶,我说过,你没有资格和我谈条件,但今儿晚上,你要是伺候好了,兴许本宫改了主意,会放他们一条生路。”
其实,他这么强硬地做,他也是难受的,可他偏偏要借着床第显示出谁尊谁卑。我心里把他骂了个遍,嘴上却没有力气回答他,翻来覆去一直折腾到黎明,他疲惫地倒在我的身上,嘴巴却衔我的唇,厮磨了一阵,方才入睡。
他说的对,这么晚来找他,不只是单单看望而已,我存了美人计的心思——我的这些小心思,在他的面前瞬间显露无遗,他扒光了我的衣服,最后连一点薄面也不肯留给我。
睡到日上三竿,承煜醒了,他刚想伸手揽住我,却发现自己脖子上抵着一柄剑。我半个身子露出来,半个身子藏在被窝里,我们甚至肌肤相贴,我却拿着短剑,要他的命。
承煜耸耸肩:“阿沐,你变脸变的比你剑快。”
我努力镇静下来:“放过青南,放过所有人,我知道我的做法很不光彩,可我敌不过你。”
“倘若我不呢,你会杀了我么?”承煜嘲弄地笑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别人会这样想,你绝对不会,你心有沟壑,宏图霸业近在眼前,为了我,不值得,放我们走吧……你想要的都能得到。”
“你怎知,我想要的不是你呢?”
有些人的爱,至始至终都只是一场骗局。
我不回答他,他也安静了下来,我红着脸给他穿好衣服。我的衣服早就被扯得四分五裂,无奈之下只好换上了男人的装束,短剑一直抵在承煜的喉咙前一寸,他抱着怀,默默地看着我。
打开殿门,吓傻了一片宫女。
她们劝我冷静,可我却觉得从来没有哪天,我比现在更冷静了,在庸人的眼中,冷静反倒成了发疯。
承煜被我胁迫着,来到大狱,晁顾守在狱门前,看到这架势,向来面无表情的他也露出了惊愕:“殿下……”
承煜挥了挥手:“请南先生出来。”
太子的话,晁顾哪敢不依,没过一会,青南便走了出来,身上戴着枷锁,我忍不住落泪,却在开口前止住:“承煜,放我们走。”
“天高任鸟飞,但愿你不会后悔。”
晁顾解开了青南身上的铁枷,摘取前摘取后,他都是身姿挺直,我们相顾无言。
承煜很大方地派一辆马车相送,在上车前,剑还抵在他的喉咙间,他故意凑近了咬住我的耳朵,啃下一枚牙印,嘱咐说:“跑快点。”
马车飞驰的那一刻,我方才觉得这不是梦。
可现实的破碎感紧接着跟来,一支冷箭射中马腿,骏马昂首嘶鸣,一阵颠簸,我差点从马背上栽下去。似乎还有所顾忌,箭势放缓,青南接过我的手,把我拽进车厢里,自己跳落在马背上,扬手就是一鞭子。
我呆愣住:“他根本就没想过放我们走……”
青南道:“你虽不信我,可太子他绝非善类,东宫的路是人血铺垫,他的放我们走,不过是看我和你手忙脚乱地逃,等我们跑累了,他再出力把猎物打回来。”
跑出城外,一排排古槐杂乱无章,马儿体力不济,步伐愈发迟缓,身后的追兵仍旧没有停滞的迹象。青南拉住我的手,在交叉口的时候,带我跳下马车,骨碌到隐秘的树丛中。
那匹可怜的马儿因为伤痛而放缓了速度,越来越多的猛箭扎在它的身上,它吸引了追兵,为我们留下了松口气的时间。
在滚落时,我不小心被树枝划伤了腿,血汩汩的冒出,来不及包扎,青南搀着我向远方逃亡。
“为什么他们都说你是刺客雷雨,明明我才……”
青南厉声打断我的话:“重要么!”
“……什么?”
“你有勇气有魄力,可我是个胆小鬼,我怕你死。”
青南声音低不可闻,然而还是被我捕捉进了耳朵里,我脑内轰然,脸色烧红,这种红润和羞涩毫无关联,却和羞愧有着血亲。
“太子为何当我是雷雨,我并不知晓,但是我想,他或许也是想叫你好好活着……”
“那你呢?”我垂下头,低低道,“冒名顶替,替我承担下我这些年犯下的所有过错,你觉得我后半辈子能心安理得的活下去么!”
“不重要。”
青南停下脚步,石青色的山石泛着些许寒意,湖泊安静的仿佛一面镜子,白玉亭耸立在湖心,烟雾弥漫,鸟雀云集,青水之南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这儿很安全,你有很多的时间来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起码你还拥有选择的权利。”
他深深叹了口气:
“你太年轻了,年轻和无知往往难解难分,对于‘爱’,你一知半解,天真低认真只有攥在手心里的才是爱,对于‘恨’,也是如此,杀人报复,刀光剑影。你比我更需要时光去摸索爱与恨。”
我忽然觉得我和他此刻离得很遥远,青南站在天涯,我站在海角,他殷切地吐露心声,我却像个聋子一样置若罔闻。
我几乎快哭出声:“什么是爱,什么是恨,你教我啊。”
“爱,是看你深陷泥沼,我愿意拉你一把。”
青南说罢,以极快的速度抽出我随身携带的短命,剑尖紧贴咽喉,一句遗言尚未脱口,我向青水纵身一跃,水花四溅,冰冷的身体灌入口鼻,我感觉到身体慢慢下坠,仿佛那只拉我的手,在湖底。
我的爱,是为了你,甘愿下落到泥沼里。
世界黑暗一片,什么都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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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卷:生死场
# 第三卷 :生死场
第30章 叁拾·桃源
一束光,打破黑暗。
我睁开了眼,朦朦胧胧地,看到锦衣青年在旁边守候。我张开嘴,却吐不出一句话,口中干涩得好像一块烧红的碳。他递来一碗水,亲自喂我喝下。
“我不该叫你跪那么久,我只想和你赌气,却害你掉进了池塘,寒邪入体,生了一场大病……”
晕晕乎乎,我点了点头,又睡下了。
上一场梦境并没有延续,我跳进了青水,浑身刺骨的寒冷。我大哭大叫,忽然间贴住了一具温热的身躯,我抽泣着,缩在那个人的怀里,听他用哄孩子的言语来安抚着我。我不仅不冷了,整个身子还烧红了起来。
这好像我做的那个梦……
可它比梦境要真实得多。
既是已经来过的桃源,他熟门熟路敲开门,外头冷得像一块冰,里面却恍若春天,万物复苏,充满了悸动。他按住我的手臂,指尖慢慢滑落,十指交叉紧握,潮起潮落。我腰身猛地一滞,叫声犹如秦淮河畔咿咿呀呀的歌,唯独唱给他一个人听。
“阿沐乖,不疼……”他轻言慢语地去哄我。
做着做着,我昏睡了过去,等到再次醒来,只觉得浑身酸痛,却不再觉得寒冷。承煜在身侧安睡,额边渗出细汗,显然是累急了。
殿外一片漆黑,偶尔有星光闪烁。
我快速地穿好衣服,跳下了床,就快走出去时,我忽然顿住步伐,转过身快步回到床前,在承煜的眉心印下一吻。我听说,这叫作吻别。
“再见了……”
黑夜掩盖住我的行踪,犹如一只灵活的猫儿,跳上房檐,在天亮之前,我离开了东宫。
首先,我找回了我的三样东西:斗笠,夜行衣,短命。
它们是我忠实的朋友,尤其的短命。以这身打扮,走在京城的大街上,倒不会引人注目,江湖客万千,我不过一蜉蝣也。
茶馆照例开张,说书的讲得火热,唾沫横飞。我径直走到说书的案前,压低了声音问:“打扰,问您点事。”
“你谁啊……”
我扔下一锭金子,说书的连忙打住:“公子请讲。”
“听说大理寺卿的朱大人带走九王妃后,被晁统领半路拦截,朱大人身死,二人却不知去向,你可知,他们身在何处?”
说书的有些为难:“宫廷秘辛,老朽安能胡……”
我又扔出一锭金子。
“安能摧眉折腰为权贵1,”说书的倒抽一口气,眼珠一转道,“公子行事爽利,老朽也就不拐弯抹角了,三枚金锭——我立马说出他们的下落。”
“我给你十枚。”
“在安塞尔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