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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梦游天姥吟游别》
第31章 叁壹·遗恨
深秋,草叶枯黄,我骑马踏过十几路,大抵是匹凡马,受不得累,还未走到关口就倦怠了,我笑着拍打它:“马兄,你连羊羔都比不上呢。”
同行的路人是安塞尔草原的牧民,赶着一辆牛车,车上载满了麻布包住的货,男人看上去一副老实相,皮肤被艳阳晒得黝黑,蒜头鼻挤在两团肉中间,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听到我的话,他问道:“小兄弟是回家探亲呀?我听你一口乡音,想来也是咱们草原人。”
“不是,就回来看看,”我又多说了一句,“我已经没什么亲人了。”
男人感慨道:“谁不是呢,我爹娘死的早,大哥和我相依为命,他到将军营入伍从军,本以为是件好差事,未曾想将军府遭难,连他一齐被牵连了去。现下,我也是孤身一人了。”
我心中漏掉一拍,轻声问:“那你恨么?”
男人一愣,笑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句话在咱们安塞尔人人耳熟能详,我老了,却没忘本,如果没有将军,我们哥俩早就饿死在大戈壁,虽然大哥死了,但我还活着,人活着,就有希望。”
我怔了怔,默然不语。
玉龙关,守着两名士兵,打着瞌睡接过了我们的通行证,士兵忍不住多说了些:“蛮子正在草原上闹腾,你们去瞎掺和什么,小心把命丢了。”
男人耷拉下脸,叹息一声:“没办法啊,朝廷需要军粮,咱们不给人家送怎么成,从前总是和邱老将军打交道,这位新派来的霍少将军,还没见识过,不知道他的脾性,万一怠慢了惹恼了他,都不好过。”
“行吧行吧,属你耶鲁拉会做人。”
士兵方行,耶鲁拉嘿嘿一笑,驱赶着牛车向前走,那匹马实在不顶事,我干脆把马卖了,跳上了牛车。远方不见人烟,幕野灰暗,草在扭摆纤弱的身子,风在挥动透明的袖子,我按了按斗笠,透着垂下来的黑纱,默默凝望着草原。
快到了的时候,我说道:“耶鲁哥,我在安塞尔举目无亲,贸然而来也没什么落脚的地方,大哥是热心人,收留小弟几天,这些卖马钱全当小弟的一番心意。”
“收留你没问题,钱可万万收不得,我到霍家军营里送军粮,这两天边关吃紧,军营不许外人靠近,你说你是拉牛车的,他们一定不会起疑,送完了军粮,你跟我回家,我带你在草原上好好逛一逛。”
我硬塞给他,他又塞还给我,最后我只好在下车的时候偷偷塞到了他的衣兜里。
军营一派肃穆,从小门,一位士兵领着我们赶车进去,那士兵看了我一眼:“耶鲁,他谁啊,怎么以前没见过,这个节骨眼上可别瞎领外人进营,保不齐出了乱子,你可担不起这个责。”
耶鲁一笑:“您这话说的,我里外不是人了,前些日子我去了趟鬼门关,回来的路上不注意把腿摔了,现在还疼着呢,好在有这位小哥在,帮我一把,都知根知底的,可不是什么外人啊。”
几位士兵跟上来卸货,耶鲁拉忙得手忙脚乱,我站在一旁,瞭望夜色,军帐有数十座一多,晁顾把宛宁带到了这儿,一定是想交给霍将军处置,重阳节那天霍钰的态度我也看见了,他帮不了宛宁。
忙乎了一阵,不知谁喊了一声:“那个拉牛车的怎么不见了?”
那时,我的剑已经抵在了晁顾的脖子上。
他大概也是刚到,风尘仆仆,沉重的甲胄上积着玉龙关迎面而来的黄沙,高大的身形此时略显无助,他明明有机会反抗,但照他那副失落的模样来看,再多挣扎也是徒劳无功。
剑尖抵住喉骨,他一动不动。
“你不要怪我偷袭,十里坡你杀朱大人的时候,也没想过他是个文官。”
凑近了,我才闻到他身上浓重的血腥味,月亮移了上来,他手里的长刀泛着殷红的光晕,一滴血溅落在地,在草原上开出一朵腐败的残花。
面对我的质问,他似是痛苦到极点。
我举着剑,半天狠不下心刺下去,可正如王大人所说,朱哲下场悲惨皆因对我这位故友的情谊,此时仇人近在眼前,如何不报!可他也曾对我有许多关照,再者说,他还是宛宁的心上人,我若拿晁顾开刀,往后以何脸面见宛宁?
我的心揪成一团,就在这时晁顾反手握住我的手腕,剑锋陡然下落,应声刺进胸膛,噗的一声响,一朵更艳更美的血花在我眼前怒放,他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掌心全是冷汗。
“晁大哥!”
我尚未反应过来,只听见百步开外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红衣少女脸色煞白如纸,茫然无望地向我看来,泪水决堤,纵声哭号。
我跑过去,想搀扶她,却沾了她一身的污血。
“别碰我!”这声音,是足以穿透十八层地狱的冷漠。
我跌坐在地,哭着解释:“他是自杀的,你相信我……你相信我啊,你那么爱他,我怎么舍得杀了他……对不起……”一切业孽,落成一句对不起。
“他说,太子殿下对他恩重,他须得报了君恩,再和我远走高飞,于是他夜入敌营,刺杀蛮族少王,你听见蛮族哀鸣的号角了么,他成功了,我马上就能获得幸福了……你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破坏美好的一切呢!”
我为什么要来,我想救她啊。
我的幸福已然支离破碎,我岂能眼睁睁看着她深入火坑,如今发生的变故,是我无法预料的惨痛——冷若冰山的晁顾,居然真的愿意带宛宁走。
“……对不起。”我跪在地上,摇了摇头,“宛宁,你杀了我吧,为晁顾报仇。”
话音刚落,少女站起身,狠狠地甩了我一巴掌。
“你是个傻子么!”她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你读过的圣贤书到底喂了哪条癞皮狗,你的脑袋里装的是狗屎么,朱大人晁大哥,活生生的人啊,转眼间就不在了,难道只有你将军府的人是人,其它人通通都是贱命,可以任意宰杀么!”
我静默了半响,反手甩了自己一巴掌,甜腥味弥漫在唇齿间,吐出半颗碎裂的后槽牙,我视而不见,抬起手继续要打,她猛地扑了过来,把我按在地上,无力的双拳砸在心口,我没有反抗,任由她宣泄自己愤怒。
打累了,她喑哑着嗓子说:“阿沐,我真恨不得杀了你。”
这时候,军营里的士兵闻声赶来,潮水似的赶来,宛宁听到脚步声,骤然把我从地上提了起来,顺手牵了一匹军营的赤足驹,我浑浑噩噩地,被她推上了马背,她从怀中掏出一封信,快速地塞进我怀中。
“这……”
“此处不宜久留,你速速回京禀告太子殿下,九王意欲逼宫,其中有封信,里面讲述了一切,太子殿下看过之后自会知晓,还有一封……是晁大哥写给你的。”宛宁在马屁股上用力踹了一脚,泪眼模糊,“阿沐,别了——”
马儿一路飞奔,途中耶鲁拉看见了我,他目光惊愕,挥手想要马儿停下:“诶诶赶车的兄弟,你怎么骑上大官的马啦,快下来啊!”
穿过玉龙关时,守关的士兵打哈欠的功夫,我一骑绝尘,马儿跑出了老远,斗笠丢在了路上,黑衣染了血污,我仓惶狼狈,满腹心事,马儿俯身饮溪水,我趁机掏出宛宁给我的两封信。
一封,是军事要务,我不大关心。
另一封,却是遗书,纸页里夹了一缕青丝,字迹一笔一画,像是在心头描摹了好久,才落然于纸上。
阿沐,请容我这般唤你。
待你看到这封信时,我或许已经和宛宁远走天涯,又或许已经不在了,这两个结果都不是我想要的,却是我深思熟虑后给自己留下的退路。
我是贱籍出生,空有一身蛮力与忠诚,得太子殿下赏识,官拜正三品禁军统领,贱籍虽除,可骨子里的自卑却难以抹去,我在军中谨言慎行,生怕被旁人看出破绽。那晚我当值,你提剑而来,我挑落了你一缕头发,从此留了许多年,我心里想:威震江湖的刺客雷雨,居然是名女子。那时,我还未见你真容,便已倾慕你的潇洒,多年后你和霍家小姐劫狱,我在她的手中认出了那柄剑,才知道蓦然惊觉你另一重身份,我心中苦恼,你与殿下天赐良缘,我始终是个沉默寡言的外人……
朱大人贸然叛变,压力尽数落在东宫,太子殿下对我恩重如山,朱大人不死,太子殿下无法向皇上交代,若九王再借此时参上一本,东宫的境地可想而知。重阳节后,你质问我为何轻贱霍宛宁的心意,我差点就脱口而出向你告白,我现在很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的勇气,以至于落到现在,我满手鲜血不敢见你。
十里坡一事,我万死难辞其咎。
这时,宛宁要求我带她走,恰逢九王趁乱与蛮族勾连,太子殿下得知后命我前往安塞尔协助霍将军扫除叛乱,顺带缉查九王谋乱的罪证,我想,或许这是好时机,我心里有了计划,刺杀少王以报君恩,我就再也不欠天家,宛宁听后很赞同,她也愿意和我隐居世外过清苦的生活。这是我的第一个结局。
而我的另一个结局,掌握在你的手里。
你嫉恶如仇,待朋友两肋插刀,不来找我报仇,不是你的性格,我怎舍得叫你为难。我说过,这里两个结局都不是我晁顾此生想要,可此生想要的东西,下一世也未必能得到,写下此书,但愿你记得我久一些,不要因为我不爱说话,没什么存在感,就把我彻底忘掉……
我很欢喜你来过我的生命,所以,我愿意拿我整个生命来爱你。
落款:晁顾绝笔。
第32章 叁贰·风声
京城下了好大的雨,水洼里印着一道道步履匆匆的人影,啪的一声踩碎了,污水漫入长靴,渗进骨头里的寒冷。一顶新的斗笠盖在脸上,湿衣泛着水光,我抱着怀在东宫门前来回踱步。
东宫厚重的朱门开了一条细小的缝,小厮左右环顾,一把拽我进去,紧接着朱门紧闭,小厮胸口微喘:“娘娘胆子未免忒大了,可为什么光等着,却不应门呢?我认了好半天都不敢认,后来殿下出来了,才吩咐我拉您进来,殿下在书房,您快去吧。”
我接过小厮递来的油纸伞,抿抿唇,撑开了走入雨中。
书房内燃着熏香,承煜坐在案前,凝神望着案上供奉的一尊佛龛,看得入神,连我的脚步声都未发觉。我无心与他玩笑,抬手叩击门扉。
承煜微微一怔,笑了:“你回来了。”
“这是晁统领的信。”
信被雨水打湿,承煜摊开,仔细辩认着晕开的字迹,我见他神情不对,立马俯身抢过,打开一看,果然给错了。
我把那信揉成一团反手扔到屋外,雨水打在纸团上,很快打成一滩浆糊,随着水流飘散而去。
承煜说:“他拿命给你写的,你就这么扔了?”
我冷酷说:“他以命施恩,我自是要以命来还。”
“忠烈之命,你一个罪臣之女,还得起么?”承煜盯着我,叹了口气,“我真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把你圈在东宫当太子妃,实在屈才。晁顾明知刺杀少王乃是九死一生,却还是答应了下来,早知道你有这般本事,我也不会舍近求远,让他去白白送死。”
我口齿干涩:“他……不是我杀的。”
“光明正大的拼杀你当然不行,”承煜的目光掠到屋外,“遗书上白纸黑字不是写得很清楚么,他想叫你出这口恶气,却不曾想过你会因此背上谋害忠臣的罪名,南先生尚在大狱关押着,朝廷迟早查出来,这一次无人给你抵命,阿沐,你要我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抬起眼,“我今天敢来找你,就没想过让旁人替我担责,出了这个门,我自会投案自首,就不劳烦太子殿下费心了。”
“你给我回来!”承煜气一拍桌案,震得佛龛里的香薰扭转了飘散的线路,他气得牙齿咯咯响,“你现在不光是邱家阿沐,你还是东宫的太子妃,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部代表东宫,晁顾刺杀少王有功,你转身自首,父皇会怎么想东宫,这些你有考虑过么?”
我身子一僵,门外雨纷纷,他无力地坐下,眉宇间尽是愁容,我从来没见过他如此颓废的模样,看样子,真的是强弩之末了么。
他躁郁地攥紧十指,重起轻落,化为一声欲说还休的叹息:“现在还有最后一个办法。”
我眉梢一跳:“你要逼宫!”
承煜沉声说:“目前霍钰的态度并不明朗,这也是一直所顾忌的,如今他身在安塞尔,任他跑死八匹马,也无法在三日之内赶回京城,远水解不了近渴,朝中除了他就只有我掌兵,霍钰不在,皇帝孤家寡人一个,逼宫虽猴急了些,可那些肱骨大臣看在我母亲的面子上,不得不俯首称臣。届时,便再无后顾之忧。”
只是这样,他这个新帝立的,将永远名不正言不顺。
我与他心知肚明,朝廷有的是酸腐文生,他日口诛笔伐,定是不小的隐患,可若不如此行动,等到霍钰凯旋归来,九王便有了仰仗。
“就没别的办法了么?”
承煜咬牙:“必须这么干。”
他理了理衣冠,擦肩而过时抚慰似的牵了牵我的手,一丝温热注入指尖,紧接他冲入雨中,我独身立在空荡荡的书房里,望着雨水冲杀下他恻然的背影,生怕一垂头,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
小厮领来三五个婢子说:“殿下出门办事,这几个丫头还算细心,留给娘娘好有个照应,别的不说,这身湿衣裳该换下了,免得招上风寒。”
“谢谢。”
小厮一愣,微笑道:“娘娘严重,我们做奴才的,自然要替主子多想着些。”
我说:“你是殿下的人?还是贵妃安插进来的?我没别的意思,就是看你眼生,但听你那会儿的意思,倒比殿下还先要认出我,这我就禁不住问一问,你是不是还有别的意思了。”
小厮额尖冒出细汗,屋外冷风一刮,吹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奴才……奴才从前确然在贵妃娘娘身边当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