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酸。”他耐心地说道,学着我的样子偏头看着我,“阿沐,有没有人说过,你噘嘴时像一头驴。”
我彻底被激怒了,两只眼睛瞪的如铜铃一般大,破罐子破摔的接过他递来的山楂,“没有!人人都说我生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好——你叫我吃是吧,我……”我忽然不安静了,方才噘的比天高的嘴默默地合上,然后细细地咀嚼,“唉,好吃唉,好甜。”
承煜满意地拖着下巴,两只眼睛笑眯眯的望着我。
“这又是戏法吗?”我神色发懵,抬手指着他,“还是你有仙法,念句口诀就变出来啦?”
承煜可能没料想他八抬大轿抬来的太子妃智商如此低下,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会仙法的手从宽大的袖口里探出,轻轻拍在我悬在半空的手指上。
“不是仙法,是戏法。我的戏法比仙法还要神奇,不用念口诀,便能给你变出甜甜的山楂。”
我看着他骄傲的样子,好比当了皇帝掌万里江山般自豪。
我摊开手,索要道:“那劳烦殿下再给我变一些呗!”
“咦?太子妃怎可如此贪心,不怕甜怀了牙齿?”承煜笑眯眯的,学着我正儿八经的语气说道。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感觉我贪心了。
“神仙的仙法用多了会耗损仙力,你的戏法用多了是不是也会晕厥?……那你还是不要变好了,我怕一会你晕倒了我没力气把你抬回去。”
承煜看着我失望又体谅的神色,哭笑不得:“大婚那日见你攥宫绦的手劲挺大的,怎么抬我就走不动道了呢?”
我愣了愣,大婚那日因着紧张,我一紧张便爱抓东西,没想到他观察细微,居然记着。
没想到堂堂大晉的太子殿下记着这个,居然是用在拌嘴时堵住我的话。
我回敬他道:“殿下没听说一句话吗?吃多了走不动道儿,我吃的连牙齿都甜坏了,哪里能有力气抬你?”
他一时吃瘪:“我只听说过‘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直憋着装严肃的我闻言瞬时破功,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最后竟笑出了泪花。隔着薄薄的一层泪珠,我看见承煜的桃花眼开成了六瓣,在风中摇曳着,出奇的好看。
答应做给承煜的冰糖葫芦终是未做成,冰糖所有的甜,都融在两个人没心没肺的笑里了,山楂的酸,也要日后才能尝到。
我心里始终惦记着紫蝶的事,约好宛宁于今夜午时去干一件有损阴德的事,故以早早打发了承煜。
一开始承煜还未尽兴,不愿离开,碰巧那位高深莫测的孙良娣遣了丫头来,说身子微恙,请承煜前去照看。
承煜再怎样都不好博了丞相家千金的面子,只好留下一颗甜甜的山楂,与我依依惜别。
后来长信宫传来孙良娣亲手为太子殿下做冰糖葫芦的妙事,此事不失为一桩茶前饭后的美谈,京城中的官妇纷纷效仿,为丈夫做冰糖葫芦来表达爱意的方法风靡一时。
不过我听说太子殿下并不领那位闲居在长信宫的贤妻良母的情,那根冰糖葫芦至今还陈放在书房的窗台上,被光照化了,可又有人说是太子殿下感念良娣真情,舍不得食用。
当我亲眼瞧见一只来路不明的猫儿将那份舍不得食用的心意堂而皇之叼走时,我诚实的笑了。
大狱我闯过,大狱后的乱葬岗却从未去过。
宛宁及其不情愿地陪我来了,她说,若非上回劫狱时欠我的一箭之情,打死她都不来这晦气地方。
她瑟缩着头,问:“阿沐,神神秘秘的,你到底要干嘛?”
一阵阴风适时的刮过,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挑眉一笑:“验尸啊。”
宛宁露出惊悚的表情:“验……验尸!”
“紫蝶神神叨叨的,谁晓得她说的话是真是假,我觉得其中大有文章。难道……你不好奇?”
经过一番辛苦后,真相浮出水面。
事实证明,大狱中活着的是紫蝶没错,死在东宫的才是永蝶。
新婚之夜伤人性命,太子担心遭圣上怪罪,又怕污了我这颇有争议的太子妃的名声,用雷霆手段将此事压下。
此事,就连朱哲也毫不知情,但我好奇,承煜究竟就想要隐瞒什么?
那时我明明见着承煜不想杀掉永蝶,是她说了一番话后,他盛怒之下才一剑刺去。至于抱着必死之心的永蝶说了什么,除了死人,恐怕只有她的妹妹紫蝶知道。
晦气的地方适合说苍凉的故事,宛宁柱着铁锹,娓娓道来。
第7章 〇柒·利用
京城中的流言蜚语宛宁详知,甚至倒背如流。
是夜,乱葬岗的红旗在风中滚动。
正所谓:金珠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太子承煜三年前被刺客追杀,剑术天下第一的太子承煜与平生从未失手的刺客雷雨,这是一次颇有悬念的对弈。
他们一定发生了如电闪雷鸣般的激战,可能在血光飞溅的泥地里,亦或在卫森严的东宫中,这些都是我这个晚辈对前辈陈年旧战的追忆。
宛宁呵呵一笑,说:“阿沐,你太有当刺客的潜质了,满脑子侠义情怀。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太子殿下和雷雨最后的战场在青楼。”
她说,不仅在青楼,还是在当时京城中最大的青楼——琉璃坊。那是无数达官贵人的温柔乡,漂亮女人比宫中贵妇头顶戴着的珠子还多,风情万种,顾盼生辉。
据说,太子承煜在雷雨密不透风的层层追杀之下,受的严重的伤,几乎濒死,绝境之下的承煜,逃入了一个叫阿沐的女子怀中,从此再难自拔。
阿沐喜欢上了这个不知从何处而来,更像是上恩赐的俊美青年,太子承煜丝毫不嫌弃阿沐的风尘之身,二人陷入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深恋之中。
阿沐的的琵琶弹艳压群芳,承煜的长剑舞的绝世无双,“你的琵琶他的剑”,大抵如此。
可惜,天不遂人愿,三年前琉璃坊失火,曾经熙攘热闹的章台楼阁毁于一旦,而阿沐也失踪在那片汹汹燃着的大火里,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死了。
直到三年后的一天,拿着短剑的阿沐突然出现了,太子承煜择她作妃,入东宫。
这个故事看似将过往解释的通透,但仍有瑕疵。
故以第二日,我拎着半壶般若汤,招摇地走进大理寺。
朱哲正趴在床榻上,手中托着本明黄的册子,全神贯注地看着,看到入迷时,还大声地念出来。
我倚在门槛边,颇有耐心地听着他朗诵酸诗,直到他读完最后一页,意犹未尽想要再看一遍时,我喝止道:“壮士,慢着!”
“咣当”一声,身受重伤的壮士栽下了床,那妖娆的姿势,宛若一颗蓬勃生长的倒栽葱。
鉴于今日他穿着一件孔雀色的里衣,乍一看,还是一颗绿油油的倒栽葱。
“壮士何须行如此大礼?快快请起。”我憋笑道,伸出手想要扶他一把。
他刚想扶着我的手,我又急忙收回,叹惋道,“唉,大理寺卿是明事理遵礼制的,圣人有云:男女授受不亲。”
我瞥了一眼咬牙切齿的朱壮士,扑哧一笑。
“可我和大人您是什么关系?大义当前,男女之防在我眼里如视草芥,你我清如明月的君子之交岂能让迂腐的礼教挑拨?您说是吧?大人。”
说着,也不待朱哲同意,硬生生地将他拔萝卜似的从地上拔起来,然后丢在床上。
兴许是没控制好手劲儿,朱哲呲牙咧嘴怒目而视,连着“哎呦”了好几声。
我有眼力劲儿地将大礼奉上:“大人,快尝尝。”
朱哲被我折腾的口干舌燥,拿起酒壶一口闷。
我刚想赞叹一句真乃酒中豪杰,英雄也,朱哲就扣着喉咙哐哐剧咳起来,我顺手拿过酒壶,掂量了一下,慨然:“宛宁所言非虚,茶馆要么不卖酒,一卖便是极品烈酒,一鸣惊人。”
朱哲面呈蜡色,他似乎没有到达我预料中的喜悦。
按理说我现有扶他之恩,再有递酒之情,他此时应该万分感念我来之不易的友情,觉着我虽然平日嬉笑打闹,总爱找他的不痛快,但患难见真情,在他危难之际我来一招雪中送炭,他总该宽仁了我前些日子拿菜刀追杀他的混账事。
“……就算感动,也不用声泪俱下吧?”我难以置信地用手指弹去他眼眶悬挂着的圆滚滚的泪珠,深有体味,真挚道“兄弟先前曾在贵宝地叨扰了不少时日,心觉有愧,此番专程来府道谢。”
沉默许久的朱哲终于有了动静,他反复地呼吸,可能是感动的不知该如何回报才衬得上我的探视。
我心领神会:“大人无需多礼。”但又想想,我又不是菩萨,装什么普度众生,赶紧补充:“嗯——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
话未说完,沉默不语的朱哲蓦地拿起枕头朝我身上很恨地砸去,看他狠极的架势,仿佛再扔一块足以将我压扁的巨石。
我眼疾手快,托住软绵绵的枕头,嗫嚅:“大……大人。”
“别叫我!你是上回没拿菜刀砸中我此番特意来补刀的么?疯子!天大的疯子!我大晉怎会有你这样疯疯癫癫举止无礼害死人不偿命的太子妃?真是……本官不仅替吾朝的国运忧心,还替殿下的安全以及我的生命担忧啊!成何体统成何体统,一派胡言!荒诞!”
那日,我美滋滋地乘兴而来,灰溜溜地败兴而归。
虽然大理寺卿朱哲不是一个宰相肚子能撑船的真英雄,但好在太子承煜言而有信,不日便将紫蝶放走了。
宛宁看我灰头土脸地回到东宫,忍不住质疑:“阿沐,你没和他提‘蝴蝶双侠’吗?你的气势呢?”
“大小姐,兔子着急都会咬人,你是没瞧见,朱哲气得语无论次,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真别说,他平素里伪装的像模像样,其实就是个衣冠禽兽,发起疯来会咬人。”
我与宛宁坐在长乐宫前的宫廊上,九九重阳节将至,她正翻着一本画满图画的书,钻研着如何能让她这样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中做出味美色香的糕点,好配的上她的晁大统领。
宛宁烦躁地将书扣在头上,郁闷道:“啊——怎么办怎么办!”
些许是见我不理睬她,她觉得被无视,所以更加伤心了,转手将书丢在地上,懊恼地拖着腮,“阿沐,我哥哥说今年陛下极其重视重阳节,往年只是插茱萸赏菊花,今年不知为何有了兴致,登高、赏花、吃花糕插茱萸,样样都不能少。”
“陛下年迈,想来是要求一个寿与天齐。”我敷衍地答道,继续干着手中的精细活儿。
宛宁赞同地点头,“……也对,不过今年啊,还有一个特别的目的呢。”
“什么?”我随口问道。
“陛下一共十位皇子,太子殿下已经结亲,其他八位皇子也各有爱妾,单单九王孑然一身。我看,这回陛下是铁了心要给九王找一个美娇娘啦。”
九王承旻,我对他无甚印象,只记得大婚那日他敬酒时候说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他说:“嫂嫂,别来无恙啊。”
伴着他阴阳怪气的笑容,好一阵毛骨悚然。
“哦……好呀,我要有弟媳了。”
“阿沐,你不觉的你没有再认真听我说话吗?”
自娱自乐的宛宁终于意识到了我无心的敷衍,我忙不迭地摇头,笑:“不敢不敢。”
宛宁不满地嘟囔:“虚伪……你在干什么啊?从大理寺回来就一直捣鼓这些东西,根本没有认真听我的八卦,九九重阳节唉,这么隆重的节日,普天同庆。还有九王,他要成亲了你就不替你的夫君担心么?”
“担心?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抬起头,定睛看着她。
宛宁被我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打败了,她极力想要吸引我注意力:“九王呀!可是一匹阴险狡诈的狐狸,他虽是庶子,但生母却是当朝最受宠爱的虞贵妃,太子殿下的生母窦皇后仙逝后,后位空闲多年 ……
可惜虞贵妃再盛宠不衰,也不过是宫娥出身,没有庞大的母族帮衬,再貌美的女人也有人老花黄的一天。不过吗嘛,倘若重阳节上九王择了一位世家小姐,亦或手握兵权的千金贵族,那么他将如虎添翼。
太子殿下素来将九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二人明里暗里逗了这么多年,你身为殿下明媒正娶的太子妃,居然不知?”
“哦,”我装作洗耳恭听,善意地笑了笑,“皇宫中的关系错综复杂,我管那么多做什么?”
如此看来,承煜与死在大火中的阿沐果真有一段交情不浅的前缘。
在一匹虎视眈眈的狡猾狐狸的觊觎下,没有请丞相家的千金亦或将军府的小姐来坐镇东宫,反倒择了一个对他毫无帮助的女人。
唉,都说红颜祸水,今日我也算领教了。
“好漂亮!阿沐,你的手真巧!”宛宁来了兴致,稀奇地抢过我手中的物什,赞不绝口,“我说你在鼓捣什么,原来是在绣荷包!真好看呢,是送给太子殿下的吧?如果我会绣就好啦。”
那是一个青蓝色的桃形荷包,小巧玲珑的 ,上面用金丝绣着一只翩然的大雁。我喜欢白雁自由的姿态,我爱慕的男子和大雁一样,只是缺少大雁的自由。
我喜欢青南。喜欢了很久。
如果人有前世,那么我前世一定喜欢着他。
如果人有来生,那么我来生一定忘不了他。
自成婚那日遇刺,闹得不欢而散,承煜便再也没在长乐殿留宿,旁边的长信殿非凡热闹,内室太监用鸡鸣似的尖嗓喊着:“太子殿下驾临长信殿!”最后的几个字炫耀似的咬重,生怕我心里不够酸。
宛宁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以为我郁结于心,宽慰道:“阿沐,你是正宫娘娘,何须怕她那个狐狸精?”
我发现了,无论男女,只要惹她不快的,统统以“狐狸精”尊称。
“对,我就算再怎么不济,也是堂堂太子妃,正宫娘娘。”我醒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