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同人)[歌剧魅影]情人——爆炒小黄瓜
时间:2022-08-24 07:15:19

  莉齐对他很感兴趣。
  不知是否他的身形跟幽灵相仿的缘故,她一对上他那双焚烧似的金眼睛,心就跳得厉害,仿佛恋爱了一般。
  “这样也好,”她平静地思忖道,“跟知道长相的人谈恋爱,总比跟不知道长相的人谈要好。那个幽灵连脸都不给我看,也不告诉我名字,我干吗要喜欢他呢。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E先生的名字,但好歹能看见他的脸,而且长得挺好看。”
  想到这里,莉齐晃晃脑袋,准备像往常一样把幽灵抛至脑后。
  每个生性乐观的人,都有这种把烦心事抛到一边的本领。但这回,她的本领失效了。她不仅没能把幽灵抛至脑后,还回想起了那个凶狠而激烈的吻。
  唉,莉齐忧心忡忡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她不会忘不掉那个可恶的幽灵了吧。
  她开始回忆自己忘记初恋情人花了多长时间。
  她的初恋情人是一个极其俊美的教士,金发碧眼,身穿黑色天鹅绒法衣。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场私人舞会上。当时,人们都在议论她投机商女儿的身份,没人和她跳舞,是他跟她跳了第一支舞。那支舞为他们惹来了不少非议。
  他却不以为意,还温和地劝慰她:“不用在意那些闲言碎语,莉齐小姐。不少教士私底下都跟未婚姑娘跳过舞。我们教区的神父还跳过踢踏舞呢。只要不是康康舞就行。”
  莉齐笑了起来。康康舞是一种粗俗而滑稽的舞蹈,姑娘们在舞台上高昂着头,随着舞曲提膝、踢腿,露出裙摆底下的风景。
  她眨巴眨巴眼睛,假装不懂康康舞是一种怎样的舞蹈,天真无邪地瞅着他,希望他能给她演示一下。
  尽管他面露难色,却还是站了起来,叉着腰,像康康舞女郎那样,提起膝盖,高高抬起一条腿。
  看见这一幕,她乐得哈哈大笑。
  他很快就意识到她在逗弄他,却没有生气,只是摇了摇头:“你这小姑娘。”
  因为这句话,她控制不住地爱上了他。
  可他并不是那种可以结婚的教士,看出她的爱意后,就请求调离了她所在的教区。
  他离开那天,她哭了一整晚,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他了。
  谁知第二天早上,艾德勒先生带她去买了一对水盈盈的翡翠耳环,她就把那个俊美的教士抛在了脑后。
  如今两年过去,她并不避讳回忆起他——他的相貌,他的微笑,他那件黑色天鹅绒长法衣,他跳康康舞时可笑而又潇洒的身姿,内心却再无触动。
  她天性乐观,感情充沛,勇敢果断,有一副玉石般冷硬的心肠。既然他不喜欢她,不愿意和她在一起,那她就能把他抛到脑后。
  然而,她却无法这样对待幽灵。
  为什么?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个吻让她的心脏跳得多么快,身体瘫得多么软,后颈通了电似的阵阵发麻。
  她还记得他下巴的触感,冷峻、粗犷、轮廓分明。他的身材明明那么高大强壮,肌肉坚硬得像块石头,下巴却瘦削至极,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她吻上去的那一刻,就像吻到了峻峭的下颚骨。
  她还记得他的嘴唇,那么冷漠的一个人,双唇却松软而滚烫。她还记得他脸上的血——哦,他一直不来见她,她都差点忘了他脸上有伤这回事。他为什么不来见她呢?她真的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他说。
  莉齐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惶惑——她不会栽在这个幽灵的身上,变成一个倒霉的多情种子了吧?
  不行,她决不能沦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
  她抬起一双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了台上的E先生。
  男人多的是,何必对一个幽灵念念不忘呢?现在忘不掉,多谈几次恋爱,肯定就能忘了。
  “也有可能是我太久没接吻了,”她想,“我就不信,我再接一百个吻也忘不了他。”
  自我安慰完毕,莉齐彻底放松了下来,露出两个甜蜜迷人的酒靥。
  她从裤兜里掏出化妆镜,在脸颊和嘴唇上搽了一点儿胭脂——要是叫兰斯看见,估计又得大吃一惊。尽管不少贵妇人都开始搽胭脂,但在一些保守的人眼中,仍然只有轻佻女人才会涂脂抹粉。
  见失恋并没有损坏自己的美貌,莉齐合上化妆镜,撑着下巴,继续观看E先生的演出。
  等演出一结束,她就去问他愿不愿意当她的情人——他要是不愿意,她就换个人继续问,直到有人愿意为止。
  ·
  埃里克第一次在指挥时走神。
  他只要一想到,莉齐正在包厢看着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走神。
  这段时间,他因为那个吻心绪混乱,一直不知道如何面对她,直到昨天才想出解决办法。
  遇到她之前,他闭上眼睛,从来只能回忆起汗水、尘土、鲜血、恐怖的黑暗、遁逃的老鼠和枪口淌出的硝烟。
  遇到她之后,尽管他还是会梦见那些阴冷的画面,梦境中却多了一双白皙的脚——莉齐的脚,脚背微弓,脚踝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当时他身受重伤,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假如不是她向他走来,他根本无法走出那个牢笼。
  从那时起,她就与他的梦境如影随形。
  因为她,他的梦境不再恐怖而充满恶意,变得浓丽而香-艳。
  明明他从未近距离接触过她,却莫名能在梦中闻到她汗水的气味;明明他从未在剧院外见过她,却总能看见她穿过昏暗的沙尘,向他走来。
  恐怖因她而不再恐怖,黑暗因她而不再黑暗。
  就连刺鼻的硝烟,都因她而带上了一丝清馥的香味。
  不过,尽管他时常梦见她,却从未对她产生过不适宜的想法。
  就像饥饿到生吃草根的人,决不会幻想佳肴多么鲜美一般,他也不会幻想莉齐会喜欢上他。
  所以,当她故作娇憨,让他亲她的手背和手心时,他虽然心跳加速,脑中却没有任何出格的想法。
  当他揽住她的腰身时,尽管他的手因此而微微发抖,仿佛被无数根通红的、尖细的针轻轻地扎了一下,头脑却仍然没有往暧-昧的方向想过。
  直到,她吻了他。
  她的吻打开了他幻想的闸门。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此之前,他只想保护她,帮助她,让她和兰斯离婚。
  至于为什么想让她和兰斯离婚,他从未细想过,也不敢细想。
  那天晚上,他突然明白了原因。
  想通以后,他的胸口前所未有的滚烫,呼吸一阵冷一阵热,仿佛患了会导致高热和心悸的伤寒病。
  黑暗中,幻想在滋蔓生长。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拯救和亲吻他的人。
  他渴望得到她,就像野兽渴望跟打开捕兽夹的人回家一样。
  假如没有她,他永远不会生出那么强烈的求生欲,也不会那么迫切地想要攫住财富和地位,更不会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奢想爱情。
  他闭上双眼,冷静的头脑逐渐变得昂奋。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她的那句话——
  “幽灵先生,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瞬间,昂奋的头脑冷却了。
  只要他一日顶着这张可怖的脸庞,就一日无法在阳光下与她相见。
  想要和她在一起,他必须制作出一副完美而英俊的面具。
  然而,当她真的被这副面具吸引时,他又感到了锥心的嫉妒。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美国]保罗·福塞尔著《别把恶俗当格调》:“以乐器为例,按惯例,交响乐团根据不同种类乐器的声音微妙程度和演奏难度来排列乐器组。弦乐器身居高位,木管乐器随后,铜管乐器其次,打击乐器则排在最后”。
 
 
第17章 Chapter17
  ◎我对破坏夫妻感情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演出结束后,莉齐按照对自己许下的承诺,走向了剧院的后台。
  一路上,女孩们都好奇地望着她。
  虽然她们有时为了方便,也会穿着灯笼裤跑上跑下,甚至把衬裙的前摆扎在腰上,但从来不会光明正大地上街。
  莉齐是个上等女人,按照上流社会的作风,她的家人应该是宁可把她毙了,也不愿意看她这样败坏门风。
  她们很好奇,莉齐哪儿来的勇气穿这式样的衣服。
  莉齐看见了她们好奇的目光,对她们微笑了一下。
  很少有太太小姐对她们这样友善,于是,一个小姑娘主动站了出来,大胆地问道:“夫人,您要找谁?我可以为您带路。”
  “E先生。他在这里吗?”
  小姑娘吃吃笑起来:“E先生被太太小姐们围住啦,还没有下指挥台。”
  莉齐正在琢磨怎么朝E先生抛出偷-情的橄榄枝,随口问道:“他很受欢迎吗?”
  “您不知道吗,太太?他之前演出从来不露面的,大家都以为他像侏儒一样矮,像卡西莫多一样丑,没想到他又高又英俊。太太小姐们当然像瞧见兔子的鹰似的扑上去啦。”
  莉齐的注意力集中在最后一句话上。噢,糟了,她不能让E先生落到其他女人的手上。一想到那双焚烧似的金眼睛柔情似水地看着另一个女人,她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至于为什么不舒服,她把原因归到了自己的占有欲上。假使那是一对她相中的耳环,有被其他人抢走的风险,她也会感到不舒服。
  想到这里,莉齐往小姑娘的手上放了一个金路易,请她快点儿带她过去。
  小姑娘笑吟吟地收下金币,凑到莉齐旁边,重重地亲了她一口:“太太,您真好,好多男人都没您大方呢!”
  莉齐有些好笑,这小姑娘把她当成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同性恋了。
  说来奇怪,男人允许女人穿男装反串男人,却不允许女人把男装改成女装。
  莉齐不擅长思考这类问题,正要继续琢磨怎么拿下E先生,突然感到一道充满压迫感的视线。
  回头一看,却看见了E先生的金眼睛。
  他已经回到了后台,正在跟一个别着紫色鸵鸟羽毛的贵妇人说话。对上她的目光,他淡漠地扫了她一眼,眼中没有任何波澜,就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那道充满压迫感的视线,似乎只是她的错觉。
  莉齐也不关心那道视线了。她不动声色地凑过去,想要偷听他和贵妇人的对话。
  “E先生,那些乐评人可真叫人生气!他们居然说您自负过了头,总是一副自己才是功臣的模样——噢,他们怎么能那么说您,您明明是一位谦虚又英俊的绅士!”
  E先生接过男仆手中的骆马毛长大衣,穿在身上,淡淡地说道:“我的确认为自己才是功臣。”
  “噢,也是——倘若一部演出,连作者和指挥都不能当功臣的话,那谁能当功臣呢。”
  “恰恰相反。一场演出,除了作者和指挥,谁都有可能成为功臣。如果不是他们太过无能,我也不会不幸代劳。”
  莉齐听得津津有味,这人说话跟幽灵一样刻薄而又不讲情面,有趣极了。
  贵妇人估计也没见过脾气这样古怪的人,答得有些勉强:“他们的演出的确糟糕至极。”
  E先生接过男仆递来的手杖,没有说话。
  “哦对了,E先生,我听他们说,您能演奏所有的乐器——那为什么最后当了手上没有乐器的指挥呢?是有什么浪漫的原因吗?”
  “可能因为我只有一副手脚。”
  贵妇人有些茫然。
  莉齐却听懂了他弦外之音——因为我只有一副手脚,没办法同时演奏七十多把乐器,所以成了指挥,以另一种方式演奏七十多把乐器。
  乐评人说他自负过头,可真是一点也不夸张。
  过了一会儿,贵妇人才继续问道:“唔,那我能请您用那副修长的手脚,陪我去买一支指挥棒吗?我的朋友要是知道,我的指挥棒是您亲自挑选的,肯定会很羡慕我!”
  很少有绅士会回绝上等女人如此直白的请求。
  E先生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请原谅,夫人,我还有别的事情,恐怕无法满足您的愿望。先失陪了。”
  他这样粗暴无礼,贵妇人也不怎么生气,反而更加钦慕地望着他。
  上流社会的女子即使嫁了人,个性也相当单纯,她们见惯了彬彬有礼的绅士,突然看到E先生这样淡漠、英俊、看似冷静却又不乏攻击性的人物,自然感到新鲜刺激。
  ——就像她遇到幽灵一样。
  又想到了幽灵。莉齐暗暗咒骂了一句,想把厚颜无耻的幽灵从脑海里赶出去。
  E先生虽然有些地方跟幽灵很相似,但整个人显然要比幽灵更加优秀,更加适合当情人。
  幽灵一看就是个大老粗——骑术如此精湛,能从一匹马跳到另一匹马上,还像亡命徒一样精于绳索之道,擅长隐匿自己的行踪,肯定对音乐这样高雅的艺术一窍不通——虽然她也一窍不通,但E先生的窍是通的,能证明他比幽灵厉害,那就够了。
  莉齐忽然发现自己对幽灵的评价,有点儿像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连忙把这想法赶了出去——认为自己是狐狸的想法。
  刚好这时,E先生朝后台的出口走了过去。她马上跟上去:“E先生,请等一下!”
  他站住脚,神色平静地看着她,似乎之前一切异样的目光都是她的错觉,一开口却让她竖起了眉毛:
  “有何贵干,穿裤子的太太。”
  莉齐下意识想要刻薄地回敬回去,忽然,她一眨浓眼睫毛,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这人可真别扭,他要是真的介意她穿裤子,就不会借给她第五号包厢了。
  “您借我包厢,我还没来得及感谢您呢。”她甜甜地微笑说,“不知道我是否有幸,请您共进晚餐,以表感激之情呢?”
  E先生也微微一笑:“太太能用一个金路易买一个吻,想必不缺共进晚餐的人选。”
  莉齐莫名其妙,他提那个金路易干吗?
  她审慎地没有说话,怕招来更不好对付的嘲讽。
  E先生却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念头闪电般从她的脑海中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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