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同人)[歌剧魅影]情人——爆炒小黄瓜
时间:2022-08-24 07:15:19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表演是“决斗”。
  主持人说:“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各凭本事,谁的拔枪速度快,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
  说到这,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参加决斗,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手-枪谋生,对手-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个汤姆·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
  作者有话说:
  第五本魅影,按照某位读者的叫法,这应该是“五桶”。
  《野兽与金丝雀》是音乐剧桶,《魔鬼的美人》是美化版原著桶,《予你狂热》是吸血鬼桶,《我爱你,我装的》是原汁原味外加到《金丝雀》里逛了一圈的原著桶……这本应该是曾在美国西部挣扎求生过理智冷静即使穿上西装也难掩粗暴兽性的暴徒桶(bushi)
  还是那句话,每本魅影的背景都会做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请放心食用。
  这两章随机掉落100个红包,祝大家阅读愉快。
 
 
第2章 Chapter2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她本想直接起身离开,但剧场灯光再次暗了下来,两道明晃晃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
  “恶魔之子”身上的铁链被解开,皮腰带扣上了枪套,与汤姆·鲍各自退后十五步,面对面而立。
  乐队演奏的旋律变得更加阴郁沉重,定音鼓的鼓点模拟着秒针的节奏,咚、咚、咚,如同死亡倒计时一般,令人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恶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紧绷,不知是因为决斗,还是什么。
  汤姆·鲍则一脸自信地活动着五根手指。
  “按照《社会礼法》规定,我们都将是这场决斗的证人!”主持人高声喊道,“让我们一起等待开枪信号——放心,这场决斗绝对公平公正,我们保证,假如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提前开枪,我们会立即将他击毙!”⑴
  观众席掌声如雷。
  随着鼓点声愈发激烈,“恶魔之子”和汤姆的身影逐渐挺直,手慢慢放下来,垂落在枪套附近。
  掌声轻了下来,人们一动不动地望着舞台,全都屏住了呼吸。
  负责发射信号的,是第一个节目的芭蕾舞女演员。她一边白鹭般优美地腾空而起,一边高高举起双手,朝观众展示那把信号枪。
  太滑稽了。
  莉齐见过不少决斗,从为荣誉而战的决斗,到纯属争强好胜的决斗,再到因输牌而诱发的决斗。但舞台上的决斗,还是第一次见——欧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备至的“决斗”,居然成了马戏团的表演节目,真是滑稽、可笑又荒谬。
  更荒谬的是,作为所谓的上等人,男人应该深恶痛绝这种节目才对,他却两眼放光,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两人开枪。
  莉齐眉头蹙得越来越紧,攥紧了手上的珠母扇,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这场荒唐的决斗。
  但假如她挺身而出,必然会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而且,她并不知道“恶魔之子”是好人还是坏人,这场决斗是否只是一场双方提前串通好的表演。
  时间在流逝。
  女演员轻盈地完成了最后一个大跳,退到了舞台的角落。
  信号枪随时有可能打响。
  就在这时。
  “恶魔之子”突然抬起了头。
  莉齐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他戴着面具,银白金属质地,覆盖住大半张脸庞,除了金黄色的眼睛、线条冷峻的下颚、苍白病态的双唇,什么也看不见。
  但就是那双眼睛,让莉齐意识到,这不是表演,而是一场货真价实的决斗。
  ——他冷冷地盯着汤姆·鲍,如同被囚禁已久的饥饿野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笼子外的生肉,准备伺机破笼而出。
  可是,他要怎么做呢?
  决斗不是游戏,一旦他拔枪慢一秒钟,就会死在汤姆·鲍的手上。
  算了。莉齐皱起眉毛,沦为笑柄就沦为笑柄吧。她身上早就挂满了笑柄,不差这一个。
  莉齐站起身,朝剧院的检票员招了招手——她打算买下整个马戏团,以阻止这场决斗。
  然而,晚了一步。
  信号枪打响了。
  没人看见“恶魔之子”是怎么拔枪、开枪的,当第二声枪响——除信号枪以外的枪声落下时,汤姆·鲍便已倒地身亡。
  观众席惊呼声四起。
  乐队奏响欢乐的旋律,小提琴手拉出一连串滑稽的音符,仿佛这是极具喜剧性的一幕——神枪手信心满满地和马戏团的小丑决斗,最终却命丧黄泉,再没有比这更加滑稽的喜剧了。
  ——如果“恶魔之子”没有开第二枪、第三枪的话。
  “砰——!”
  他冷静而精准地射杀了那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当鲜血迸溅在舞台的幕帘、布景和脚灯时,乐队甚至还在演奏滑稽的乐章,直到惊恐的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欢快的旋律才戛然而止。
  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左轮里会有三颗子弹,是因为决斗能发三枪。
  马戏团的人低估了“恶魔之子”的枪法,也低估了他想要逃跑的决心——决斗场上,稍有不慎就是死亡,他却毫不畏惧死亡,决不浪费每一颗子弹,一枪击毙汤姆·鲍以后,闪电般击毙了另外两个打手。
  可惜,他还是失策了——打手不止两个。
  第五号包厢还藏着一个狙击手,手持夏普斯步-枪,几乎是他拔枪射中另外两个打手的一瞬间,就开枪击中了他的肩膀。
  “砰——!”
  鲜血飞溅。
  “恶魔之子”的肩膀被掏出一个可怕的血窟窿。他踉跄了一下,手上的左轮手-枪应声而落。
  与此同时,后台的演员一拥而上,反剪住他的手脚,扔垃圾似的,把他扔进了笼子里。
  看个戏差点把命搭在这里。男人后怕不已,连声音都有些哆嗦:“大家都走了,我们……也走吧?”若不是出于绅士的责任心,不想丢下女士独自逃跑,他早就跟着大部队逃之夭夭了。当然,他决不承认,没跑也有腿软的原因。
  莉齐却轻轻摇头:“我想跟‘恶魔之子’说两句话。”
  “跟他说话?”男人的声音拔高了,“为什么?”
  “和您没关系。”
  男人怒气冲冲地说道:“和我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们正在约会,您却要去另一个男人的身边。难道我对您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漠视人命的马戏团小丑吗?”
  莉齐有些不耐烦。但很快,她约束住了这份烦躁,露出落寞忧郁的神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子爵先生,我还以为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是伯爵。”
  “再跟我约会下去,您的名誉会受损的。”
  男人想到那将近百万的嫁妆,坚定不移地说道:“名誉受损又怎样?我早已爱上了您!”
  “唉,您先听我说完,”莉齐的神态愈发忧郁,“我之前一直不敢告诉您,我喜欢穿露脚踝的裙子,是因为我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还是远洋而来的华工,我是人种杂交再杂交的产物。而且,我非常势利,和您约会,是因为您有子爵的头衔。您知道,我父母一个是北方人,一个是混血,虽然我们很有钱,非常非常有钱,经营着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还在岛上有一座甘蔗种植园,但我们没有世袭的头衔和庄园,也没有能塞满走廊的家族肖像画……我是那么势力、卑贱、肤浅,除非您贪图我的嫁妆,否则像您这样高贵的绅士,是绝无可能爱上我的。”
  男人的脸色变白了。
  这番话听上去是在恭维他,实际上却是在讽刺他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是他回答,他并不在意她的血统和身世,那就证明他是个虚伪且没原则的人,而且确实贪图她的嫁妆。
  可要是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好吧,我们别约会了——老天,这怎么说得出口,那可是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种满蔗糖的小岛以及将近百万的嫁妆啊!
  众所周知,一位贵族青年,想要摆脱高额的债务,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娶一个嫁妆丰厚的“富家女”,这办法也称为“钻大钱包”。⑵
  莉齐就是他们眼中最肥美的“大钱包”。
  只要能钻进这个大钱包,那些债务就不再能烦扰他们。可是——谁会把这个原因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
  男人只能嚅动着嘴唇,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望着莉齐离开,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是伯爵。”
  ·
  转过身,莉齐神情立刻变得沉郁起来。
  在她看来,男人才是最漠视生命的人。“恶魔之子”被推到聚光灯下决斗时,他不觉得这是漠视生命;“恶魔之子”杀死一直以来监视、威胁、压迫自己的人时,他反倒觉得这是漠视生命了。
  这种小人,哪怕有子爵的头衔,也令她反感厌恶。
  除了摆脱男人,她找“恶魔之子”,还有一个原因。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可能因为,她也即将走进一个牢笼——一个华美而浅薄的金鸟笼。
  她其实心知肚明,那些贵族青年大多都是草包,债台高筑,出门溜达一圈,都能撞见十来个债主。
  但在上流社会,不管那些青年欠了多少钱,都始终是尊贵的“子爵先生”、“伯爵先生”和“亲王大人”,而她的父亲不管多么有钱,为人多么老实,都始终是“卑鄙的北方佬”和“奸诈的投机家”。
  北方佬粗鄙、蛮横、无耻,远不如南方人文明开化,为了劫掠南方的财富,连解放黑奴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再加上,她的外祖母是中国人,一个清丽柔美的黄皮肤姑娘,更加冒犯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禁忌。
  在他们看来,有色人种或许也是人,但绝对不可以和白人结婚,就像马和驴结合,会生出骡子一样;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合,也会生出骡子那样的劣等物种。
  因此,她父亲想彻底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只剩下一种办法——把她嫁给一位贵族。
  莉齐并不反感用婚姻回报父亲。假如没有他,她这辈子都无法过上如此优渥的生活。
  她注定走进那个金鸟笼里,但她能在笼子里得到数不清的好处。
  “恶魔之子”待在笼子里,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莉齐走到“恶魔之子”的身边。
  周围一片混乱。马戏团老板匆匆赶到了剧院,正在大声辱骂成员们,说他们是一群蠢货,居然真的按照决斗规矩,给了埃里克三颗子弹。成员们被骂得抬不起头来,没留神笼子这边的动静。
  莉齐半蹲下来,歪着脑袋,试图与他平视:“你叫埃里克?”
  对方没有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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