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刻,达洛加也在关注新闻,看到戈麦斯都督身亡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埃里克,那两道燃烧似的目光就是铁证。
不过,达洛加也很疑惑,自从离开君士坦丁堡以后,魔鬼就再也不参与政治暗杀,尽管他从前是暗杀的专家。从波斯到小亚细亚,再到君士坦丁堡,他的名声如雷贯耳,不少君王都曾重金请他出手。
而且,魔鬼非常需要钱。
以前,他经常一边挥金如土,一边盘剥富人,只为了能突破人类的极限,用最具艺术品位的手法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世界⑴,每个月的账单都触目惊心。
为了维持这种奢侈的作风,魔鬼唯利是图,当过投机商,也卖过假债券,因为他思维极其敏捷,头脑高度发达,跟他做生意简直是一场噩梦。
他会像嗅到死亡气息的兀鹫一般,抢先嗅到一个行业的商机,把能刮出来的利润都搜刮完毕以后,反手将其他姗姗来迟的、想分一杯羹的不法商人送进牢狱里,到政府那儿捞一笔赏金。
然而这一回,他却不辞辛劳地跑到了古巴,去帮助那些又穷又苦的奴隶。
那些奴隶就算放弃起义,按照市场价再把自己卖一回,也付不起他一次出手的价钱。
达洛加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跑到古巴做好事,难道在为自己的爱情积德?
说到魔鬼的爱情,达洛加一直记得埃里克那天说的话,想到莉齐面前去叫一声“德·夏洛莱太太”,看看她会不会生气,结果这半个月来,她压根儿没出过夏洛莱府邸。
达洛加心想,她不会被魔鬼吓坏了,再也不敢出门了吧?
尽管莉齐没有出门,关于她的流言却仍然满天飞。
她通-奸的对象究竟是不是一具骷髅,人们对此表示怀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莉齐一定犯下了通-奸的罪过,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当街做出通-奸的丑事也不足为奇。
这段时间,兰斯不管去哪儿,都能收获人们同情的目光。
虽然夏洛莱家族正在急遽败落,可它仍然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仍然象征着名门贵族。
大革-命是如此迅猛地摧毁了富丽堂皇的帝国时代,旧贵族该逃亡的逃亡,该上断头台的上断头台,兰斯是那个时代仅存的回忆,仅存的硕果。
这样一枚温文尔雅的硕果,却落到了一个轻佻女人的手上!
人们摇头叹息着,凑在一起飞短流长,全然忘了兰斯和交际花的传闻。
就算有人提起这件事,他们也懒得置评——男人基本上都找情妇,有什么可讨论的。
是的,假如莉齐是个男人,她犯的那些错误,压根儿算不上错误,譬如喝酒、抽烟、打牌、高声说话、两腿分开骑马等,人们甚至还会夸她一句颇有阳刚之气。
然而,她是一个女人。
这就注定了她永远也享受不了男人的待遇。
女人必须安静贤淑,精通针线活儿,不能看太多书,也不能比男人有见识,但必须有把一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本事。
众所周知,男人比女人聪明,要是让男人来管家务事,必然比女人做得更好,但他们要喝酒,要赌钱,要议论政治,他们志向高远,就算无所事事,也不能去管家里的琐事。
所以不管女人有多累,男人有多闲,他们都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
女人应该顺服神一样,顺服她的丈夫,这是整个文明社会及基督徒的共识。
莉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文明社会的道德法条,也冒犯了基督徒不可侵犯的宗教信仰。
一时间,莉齐的名声差到了极点。
主妇们一面议论她种种不检点的行为,一面下定决心,不再跟她打招呼,也不再把她邀请到家里来。
整个巴黎的社交活动,从此都与莉齐无关了。
小到野餐、钓鱼、郊游、假面舞会,大到高级沙龙、狩猎活动、赈济音乐会,都不会再将她列入邀请名单。
人人都以为这样做,能让兰斯感到一丝慰藉。
没人知道自从莉齐回来后,兰斯一直备受煎熬。
半个月过去了,他一直在等,等莉齐痛哭着扑进他的怀里,哭诉那个幽灵是多么丑陋,多么可怕,她在那里遭遇了多么恐怖的迫害。然后,他就可以安慰她,他并不在意她失去了贞洁,愿意跟她重归于好,继续当一对登对的夫妻。
他承认,当幽灵找上门,让他谎称莉齐出门远行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是想报复她。
她总是不守女人的本分,对他也忽冷忽热,时而满面春风地跟他说话,时而冷若冰霜地爱答不理,正眼也不看他。
兰斯想,等她知道了幽灵的可怕之处,一定会明白他这个丈夫是多么珍贵,不会再那么刻薄地对待他了。
到那时,他就能像普通丈夫一样,严厉地要求她再也别去外面沾花惹草,她同意下来后,他就会换上一副温柔的面孔,告诉她,他愿意原谅她,甚至愿意帮她澄清那些难听的传闻,对外界宣称,她是因为父亲失踪,才会性情大变。
有了他的澄清,她就又能加入上等女人的行列,享受众人尊敬的注视了。
可是,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莉齐宁可要那个丑陋的幽灵,也不要他!
听到莉齐和骷髅当街接吻的传闻时,兰斯生平第一次没能拿稳茶杯——那是夏洛莱家族流传下来的最后一个萨克森瓷杯,就这样碎裂在地板上。
这个流言传遍大街小巷时,不少人都认为,莉齐一定做了通-奸的丑事,但跟她接吻的人不一定是一具骷髅。
只有兰斯知道,这个世界上真有人长相恐怖如骷髅——那个幽灵!
那个幽灵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蛊惑了莉齐,不仅让她接受了那张恐怖的脸庞,还让她心甘情愿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接吻……兰斯不肯相信莉齐爱上了幽灵,莉齐连他都不爱,又怎么可能爱上一具可怖的骷髅呢?
但如果莉齐不爱幽灵的话,她是遭遇了怎样的迫害,才会对幽灵如此顺从?
兰斯不敢想象。
这些天,他完全无暇去关注莉齐道德上的错误。人们越是对莉齐的丑闻津津乐道,越是让他感到良心不安。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永远也不会失去绅士风度,即使拼上性命,也要捍卫女人的尊严和生命。
可是,幽灵出现以后,他是怎么做的呢?
幽灵亲吻他的妻子,他强作镇定,视而不见。
幽灵藏身在他的家中,命令他赶走了家里唯一一个老仆人,他虽然万般不情愿,为了自保,却还是照做。
幽灵坐在餐桌的主位,他害怕跟幽灵起冲突,居然转身离开,留莉齐一个人跟幽灵对峙。
莉齐正在洗澡,他与幽灵狭路相逢。
当时,他手持马鞭,本该赌上性命跟幽灵来一场决斗。都是男人,他再清楚不过,如果放任幽灵接近莉齐,会发生什么。
上帝要求妻子必须顺服丈夫,但也要求丈夫必须保护妻子。
他本该拼着性命保护莉齐,可当时他只是搬出了莉齐的名字,希望幽灵看在莉齐的分上,放自己一条生路。
再后来,他变得越来越卑鄙,越来越恶毒,居然答应帮幽灵打掩护,告诉仆人莉齐出门远行,只是为了让莉齐饱受折磨之后,看出他和幽灵的区别,倾心于他。
也许从前,他和幽灵是有区别的。
一个是相貌英俊、品行高尚的上等人,一个是丑陋不堪、活在阴影里的怪物,怎么可能没有区别?
然而现在,似乎没有区别了。
幽灵毫不容情地撕下了他脸上的假面具,揭露了他卑鄙无耻的真面目。
巴黎人每斥责一声莉齐,每议论一次她的通-奸,每对她的不检点发出一声尖锐的批评,都像沉重的马鞭抽打在他的身上,响亮地提醒他的品行已经败坏到了何种程度。
毕竟,是他亲手将自己美丽的妻子,送到了丑陋的幽灵手上。
作者有话说:
下章应该能重逢,还是说,大家想看他们分别得再久一点?
这章还是掉落50个红包么么啾!
注释⑴原著内容:“突破人类的极限……用最具艺术品位的手法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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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Chapter47
◎重要的是,他们都回来了◎
一八-九六年一月份, 莉齐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过完了圣诞节,又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过完了新年。
这段时间,她强行把埃里克抛到了脑后, 竭力想要快乐起来,唱歌、跳舞、吃喝玩乐、讽刺兰斯的迂腐和愚蠢,举行奢侈的晚宴, 故意给贫穷的旧贵族发请帖。
要知道,那些旧贵族每天最大的烦恼, 就是怎么借钱摆阔。
他们的资产早就被大革-命消耗得一干二净了,但又舍不得爵位和纹章,一直想回到从前阔绰的生活,不知不觉间便已债台高筑,平日里连基本的吃喝都成问题,收到莉齐的请帖, 差点气得昏厥过去——他们就算流落街头, 也不可能去参加这种女人的宴会!
而莉齐之所以给他们发请帖,就是想看他们生气,听见他们个个涨紫了脸, 她乐得大笑不止。
为了让自己忙碌起来,她几乎日夜不休地举行宴会。
一开始并没有人光顾她的宴会, 人人都想离她远一些, 但她实在太有钱了,而艺术家最缺的就是金钱和美人,她只需要付出一堆金币和两个迷人酒窝, 就能诱惑一堆艺术家到夏洛莱府邸来。
莉齐不懂艺术, 但她有钱。
到她家里去的, 大多数是怀才不遇的艺术家。他们渴望赏识与投资, 尽管除了莉齐,别的贵妇人也赏识他们的作品,可是那些贵妇人的钱袋子都攥在她们的丈夫手里,想捞几个钱可不容易;反观莉齐,只要参加她的宴会,就能得到她慷慨地投资。
而且,德·夏洛莱太太是那么美丽,那么和善,从不摆贵妇人的架子,不管你出身高贵还是低微,她都一视同仁,给你上最上等的香槟和最名贵的烟草。
她活力充沛,拥有一颗可爱的好奇心,会耐心地倾听你的创作理念,哪怕她对艺术一窍不通,既不懂将一幅名作复制成版画是多么困难,也不懂镶嵌画独特而典雅的美感,可她会扬起浓密的眼睫毛,用天真的语气恭维你:“真厉害呀!”
一时间,德·夏洛莱太太成为了巴黎艺术家最喜爱的贵妇人。
艺术家本就是最不在乎道德的一群人,愿意参加莉齐宴会的艺术家,更是把道德和名声都抛到了脑后。
他们声名狼藉之极,轶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有的曾因为偷-情,被对方的丈夫拿枪指过脑袋;有的曾因为情妇的丈夫突然回家,不得不在阳台站了一夜;还有的举行画展到一半,被愤怒的看客指出,画上举止放-荡的女郎是家中端庄娴静的老娘。
随着她举行的宴会越来越多,府上的艺术家也越来越多——画家、诗人、钢琴家、歌唱家等进进出出,络绎不绝;整个夏洛莱府邸都洋溢着高雅的艺术气息,她的名声却变得越来越差。
不过,人们已不再谈论她的不端行为,都默认她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轻佻女人。
对于这样一个坏女人,你能作什么指望呢?
一个接一个的大型宴会里,莉齐的确快活过——如果没有经历自由的地下时光,这样浮夸的快乐的确能满足她。
数不清的英俊男人恭维她,邀请她跳舞,为她作画,为她弹琴,为她作诗。
她醉醺醺地拢着黑裘皮大衣,冷眼旁观她的客人随意喷洒香槟酒,五彩斑斓的灯光下,香槟酒汇成了一条流光溢彩的小河。周围人都在起哄,叫她蹚上去,要为她作一幅香槟美人的画。
她踉踉跄跄地踩上去,随着音乐起舞时,四面八方的欢呼声差点掀翻屋顶,吵得好几户人家点起了灯,对他们怒目而视——那一刻,她的确没时间思念埃里克,可是等宾客散去,留下一地狼藉,对埃里克的思念就遏制不住地涌了上来。
不管她怎样宴请宾客,怎样铺张浪费,怎样对外面的流言不屑一顾,她都感到强烈的孤独。
她很想念埃里克,想念他的体温,想念他的手指,想念他低沉动听的声音,甚至想念他的嫉妒心和控制欲——要是他在她的身边,看到这么一群人对她大献殷勤,事情会变得多么带劲儿呀!
最重要的是,在他的身边,她能随心所欲,畅所欲言,暴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
尽管现在的她已经很放肆了——她蔑视贵族,她玩弄艺术,她一掷千金;但是,跟地下那段时光比起来,不够,远远不够。
体会过自由的飞鸟,怎么可能再甘心回到笼子里?
已经是新的一年了,他为什么还不回来?
难道他在那边碰到了什么意外,还是说爸爸并不在古巴,他扑了个空,觉得没脸回来见她?或者更可怕的——他跟爸爸一起遇害了?
古巴的情况那么危急,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孤身去那边,也不能保证一定将她爸爸平安带回。她当时为什么没有阻止他呢?
还有,爸爸——她简直不敢想象,失去爸爸后的日子。
自从爸爸失踪后,她一直逼迫自己不去想这件事,因为想也无用。巴黎的日子已经够难捱了,如果她再任由自己悲观想象下去,她会活不下去的。
然而现在,埃里克也失踪了。
两件事一起压在她的胸口上,她再也无法轻松地将它们撇开了。
各种恐怖的画面在她的脑中一闪而过。她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埃里克倒在战壕里,头上有一个血洞,好不容易埃里克扔出脑海,父亲遭遇海难,缓缓沉入海底的画面又浮现了出来。每个晚上都是如此,她快自己把自己吓死了。
但是在旁人看来,她过得快活又潇洒,府上觥筹交错,杯中的香槟酒永远不竭,画家们争相为她画像,钢琴家们争相为她奏曲,音乐声、打闹声和欢笑声不绝于耳,整个圣日耳曼区都能感到她铺张浪费的阵仗,听见金钱滚滚流进草坪的声音。
她是如此美丽,如此迷人,既有高贵的头衔,又坐拥巨大的财富,无论去哪里,都一片骚动,人声鼎沸。
这样的她怎么可能感到孤独,感到恐惧,感到不安呢?
可是,她真的恐慌极了。要不是她一直催眠自己,得打起精神,不能像个傻瓜似的胡思乱想,她可能已经以泪洗面,让全城的人看笑话了。
“等爸和埃里克回来了,”她心想,“我就再也不要和他们分开了。他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少了哪一个都不行。”她对这个想法非常满意,全然没想过,这两个男人在同一个屋檐下是否合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