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岸远了解她, 在感情方面,她眼光很高,特别挑剔, 宁缺毋滥, 绝对不会将就,能走进她心里的人, 必然有着某种特质, 双方在精神上达到了高度的契合, 才能让她交付出真心。
和天底下所有的父亲一样,孟岸远在这一刻,悲喜交加,心绪无端复杂。
“爸爸,您还记得吗?”孟回抿着唇笑道,“13岁那年,我们上山去看干爹,我迷路了,误闯到别墅区的一户人家,当时遇到的人就是他。”
孟岸远问:“你们从那以后就有联系了?”
“不是。”孟回有些懊恼地说,“今年5月我们才重新在月见岛遇见,但我没认出他。”
孟岸远明白了,两人这是久别重逢,再续前缘,又联想到女儿说的最后一张底牌,确实,以沈寂如今的能力和手段,摆平江家不是什么问题。
夜色四合,星月就位,七点整,保姆准时地摆菜上桌。
“爸爸,”孟回低眉含笑,眼波流转,嗓音里沁着甜,“沈寂现在在纽约,等回国了我再找个合适的机会,带他来见您。”
孟岸远意识到他们的关系比想象中要亲密,到了见家长的地步,估计离谈婚论嫁不远了,他扬唇笑了下:“好。”
父女俩吃完晚饭,聊了片刻,孟岸远回房休息,孟回则是踏着夜色来到海边,人很多,嬉笑打闹玩沙子的小孩,牵手散步的夫妻,躲在礁石暗影处你侬我侬的情侣。
孟回心情不错,走走停停,迎面走来一个高大身影,还牵着一只狗,她定睛看去:“费里克斯,是你啊。”
狗狗热情地朝她扑来,被主人及时拉住,费里克斯似乎并不意外在这儿遇见她:“我也在山庄里住。”
“好巧,你这段时间都待在霏市?”
“嗯。”费里克斯点头,“有在霏市定居的打算,也不一定,要看我女朋友喜欢住在哪座城市。”
“你女朋友是霏市的?”
费里克斯耸耸肩:“暂时还没追到。”
“那,”孟回将风吹乱的发丝夹到耳后,歪头一笑,“祝你早日成功。”
“谢谢,我会努力的。”
“你的狗狗好可爱,”不是名贵品种,而是具有本土特色的田园犬,让孟回想起了哆啦咪发,“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米团性情很温驯。”
叫米团的小黑狗听到指令,主动凑前来,嘴里呼出阵阵热气,孟回蹲下身,伸手轻抚它脑袋:“真的好乖哦。”
费里克斯目光定在她脸上,蓝色眼眸像汪着湖水,澄澈透明,他明显地心不在焉:“嗯。”
前面不远处有人喊道:“看,蓝眼泪。”
孟回抬眸,一片晶莹的蓝光映入眼帘,这是一种浮游生物,受到海浪拍打,会发出浅蓝色的光,如果浪花足够大,它们会飘在半空中,像萤火虫,故而有个形象的名字叫海萤。
当它们成群聚集,就会形成“蓝眼泪”的奇观,吸引无数追泪人前来欣赏。
孟回思绪飘远了,那晚,他们在游轮的甲板上相拥亲吻,她余光里也有这么一片唯美浪漫的蓝色萤光,定格在记忆中,久久不褪色。
“额,你说什么?”
费里克斯又重复了遍原话:“可以陪我一起溜米团吗?”
孟回欣然应道:“好啊。”
米团兴奋地冲了出去,两人一狗,在沙滩留下不规则的脚印。
等孟回陪费里克斯遛完狗回到家,精疲力尽,她洗完澡,刚躺到床上,就失去了意识。
此时的纽约,风和日丽,沈寂难得休息,约了心理咨询师郑永恒上门,他最近的睡眠不太好,断断续续地梦魇,醒来后就再也无法入睡。
“可以和我说说梦的内容吗?”
沈寂喝了半杯温水润喉,轻揉着眉骨,声线带着倦意:“有时梦见我结婚了,新娘不是她,有时是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郑永恒捕捉到了关键词,一针见血地问:“你改变不婚的想法了?”
沈寂敛眉不语。
郑永恒换了个问法:“或者说,有所动摇?”
层层疲惫潮水般漫上来,沈寂皱着眉,往后压向沙发靠背,手肘垫在后颈,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他若有似无地叹息:“不知道。”
郑永恒愣住了,相识快十年,他向来是沉稳自持的作风,无论面对什么困境,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什么时候见过他露出心浮气躁之色?更别说从他口中听到“不知道”这样的回答。
只要牵涉到那个叫孟回的女孩子,他就不再冷静,不再理智,不再将真实情绪藏山藏水,他也会愤怒、失望、嫉妒,患得患失,担忧,迷茫……
她就像某个开关,可以轻易左右他的情绪,将他变回了有七情六欲的正常男人。
千年寒冰终于被敲开了条裂缝,这是好迹象,郑永恒发挥专业特长,分析道:“你有没有想过,你选择不婚,根源在于你对婚姻持着超乎寻常,严苛至极的审判标准,因为原生家庭的负面性影响,你从理智层面去抗拒、排斥它,可另一方面,你的本能又对它有着渴求。”
“在你遇到她之前,你可以轻松地用理智去压制本能渴求,但她一出现,前功尽弃,压不住,自然就爆发了,甚至还占到了上风。”
沈寂神情清淡,语调平静得听不出一丝起伏:“我现在依然觉得婚姻没有必要性,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相爱。”
在他看来,靠法律才能绑定的关系,并非牢不可破,甚至比不上利益关系,即使结为夫妻,如果将来彼此不再爱了,照样会分崩离析。
“不不不,”郑永恒一本正经地摇着食指,“不婚主义不等于单身主义,你为什么不谈恋爱?”
对所有的异性严防死守,杜绝任何的可能性。
“别说工作忙,没时间,都是借口。”
沈寂眼梢风轻扫过去:“因为没遇到她。”
郑永恒:“……”
“行吧,你既然为她打破了不谈恋爱的原则,以后会不会也为了她,一步步地退让,放弃不婚?”
沈寂思索许久,还是给出了不确定的答案。
“她不想负责,只想谈不求结果的恋爱,而你不想结婚,基于这个基础,你们确定了恋爱关系。”郑永恒有着过来人的丰富经验,“可是,女人是善变的!万一,她想和你结婚呢?”
沈寂又一次陷入沉默。
郑永恒说回了梦境:“假设她和别的男人结了婚,你能接受吗?”
光是回想那画面,沈寂心口似有针扎,泛起疼意,他几乎毫不犹豫:“不。”
他无法想象,无法接受,她会成为别人的。
试探到这个地步,郑永恒心里大致有数了,在说出“不”字后,本能已然战胜了理智,只是他作为当事人浑然不察,心理障碍短时间内是克服不了的,只能慢慢来了。
但郑永恒相信,假以时日,他会为那个女孩放下全部的骄傲、所有的原则,或者她愿意为了他,心甘情愿地接受不婚。
当然了,最理想的情况是,他能尽快解开心结,和她步入婚姻殿堂,皆大欢喜。
不过,郑永恒转念一想,怎么感觉好事会多磨?罢了,谁的爱情是一帆风顺的呢,不经风雨,怎见彩虹?
***
孟回在霏市度假山庄的日子过得好不惬意,白天陪爸爸,晚上去海边散步,顺便和费里克斯遛米团,每天至少和男朋友通两次电话,住了一个星期后,她返回月见岛,为结束了环球蜜月之旅的丁菱夫妇接风洗尘。
孟回拿回了跟着他们漂洋过海的手机,一开机,由于收入太多信息,它就跟患了癫痫似的,抽搐个不停,她回复完部分重要信息:“菱菱,你下午有空吗?”
丁菱是前天回来的,时差调得差不多了:“有啊。”
“我想去买戒指。”沈寂生日快到了,关于礼物,孟回思来想去,觉得戒指最合她心意。
丁菱惊呼:“天呐,你要跟他求婚吗?!”
孟回颊边微热,她是有这个想法。
“你还是我认识的孟回回吗?!”丁菱贼笑兮兮地摸她额头,打趣道,“是谁说帅哥千千万,不行咱就换?又是谁说,天涯处处是芳草,坚决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孟回拍掉她的手:“此一时彼一时嘛。”
“真认定是他啦?不会后悔?”
孟回红着脸,认真点头:“嗯,不后悔。”
丁菱好奇得要命,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能让她跌入爱河不到两个月,就心心念念着想结婚了:“有照片吗?”
“有。”孟回拿过另一部手机,按亮屏幕,屏保正是他们之前在柏林东边画廊的《兄弟之吻》前拍的合照。
“好帅!”丁菱眼睛一亮,又隐约觉得他的侧脸有些熟悉,看了又看,眉心突地一跳,“回回,你男朋友该不会是……沈寂吧?!”
孟回笑眯眯的:“是啊。”
丁菱激动地抓住她的手:“那,你知道沈寂是谁吗?!”
作者有话说:
寂寂:有且只有一个答案,是你老公
江献弱弱举手:是我小叔
沈先生不婚是有原因的,接下来就得帮他克服心理障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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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丁菱激动地问:“那, 你知道沈寂是谁吗?!”
孟回从好友的反应中,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疑惑地问:“什么意思?”
不是吧不是吧, 她居然对沈寂的另一层身份不知情?!丁菱深深地呼吸,稍微缓和了情绪,随手丢出一枚“炸`弹”:“你男朋友原名江寂, 是江老爷子的第三个儿子,也是江献的……叔叔!”
“天啊我的回, ”丁菱夸张地捂嘴,“你和江家是什么缘分, 好不容易摆脱了便宜未婚夫,转头又和他小叔谈起恋爱,这种情节我只在小说里看过。”
孟回的表情在“???”和“……”间来回转换,心口像被撒了把珠子,乱糟糟地跳着,沈寂知道她逃婚的事,想必也知道强塞给她的未婚夫是他侄子江献, 但从没跟她提过他和江家还有这样的关系,有没有可能, 这是先前阻止他向她靠近的原因之一?
然而,他还是选择了和她在一起。
说明他压根就不在意所谓世俗之流的偏见,也不认为错综复杂的关系会影响到他们的感情。
对孟回来说, 无论他是江寂, 还是沈寂,在她心里, 他始终是他, 是她选定要共度余生的爱人。
丁菱对沈寂不了解, 只在某次长辈的寿宴上遥遥地看过一眼,只觉得他气质清冷,周身有种生人勿近的疏离感,她想到了什么,眉头微皱:“回回,你应该有听说过,江家的男人都是情种吧?”
孟回迟疑地点点头:“略有耳闻。”
拿近的来说,江献他爸养在外面的情人带着私生子上门,将江家闹了个天翻地覆,江献脚踏几条船,一边和冯雪意谈恋爱,一边跟别的女人打得火热,订婚宴当晚更是直接带人去酒店开房,再往前追溯,江老爷子年轻时情史更是丰富,据说第一任妻子离世那天,他还流连在温柔乡里……
“我听说,”尽管客厅里只有两人,丁菱还是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沈寂的妈妈当年是靠不光彩手段嫁进江家的。”
孟回想起了上次在公寓门外遇到的美丽女人,沈寂也说过,他妈妈在20岁生下他,其中隐藏的秘辛,不言而喻。
丁菱轻咳了声:“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啦。”
孟回唇畔弯起浅浅的弧度,笃定道:“我相信,沈寂是例外。”
她相信,在遇见她之前,他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他完全和多情、滥情不沾边,反而很专一。
至于其他的她都不在乎,只要是他,就好。
“听从你内心最真实的声音,你既然选择了他,那他就是值得的。”丁菱拉着她起身,“走,我陪你买戒指去。”
两人来到澜月会所附近的大型商场,直奔D家珠宝柜台,训练有素的导购小姐走过来,敏锐地判断出了哪位是真正买主,面带微笑地看向孟回:“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
孟回表明来意:“我想看看戒指。”
“请跟我到这边来。”
D家的设计风格独特,虽价格不菲,仍深受年轻人的喜欢,孟回一眼就看中了某款对戒,尤其是那枚铂金男式钻戒,简约时尚,低调又内敛,她几乎能想象到,戴在他骨节分明的长指上,该有多么的好看。
“小姐您眼光真好,”导购小姐笑意不减,语气真诚,“这是我们家设计师的最新作品,真爱系列收官之作,取的是永恒寓意。”
孟回试了试女戒,尺寸正好合适,就像量身定制,她翻来覆去地看,递到丁菱眼前:“怎么样?”
丁菱挑眉,瞧着她爱不释手,心神荡漾的模样,忍不住调侃道:“这么漂亮的手,就算戴个易拉罐拉环也美到不行啊。”
“那必须的。”
孟回又往右手无名指套上了男戒,再三比对,她闲着没事总爱把玩他的手指,一根根地轻捏过去,所以大概知道他的指围,反正不合适的话还可以退换:“就要这对了。”
而且以后还会有正式定制的婚戒,这枚戒指的意义主要在于仪式感。
导购小姐:“好的,我这就为您包起来。”
孟回拿出手机扫码结账,接过纸袋,买戒指的整个过程花了不到十分钟,丁菱双手竖起大拇指给她点赞:“孟回速度,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