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小涵仙【完结】
时间:2023-02-21 14:51:23

  秘书连连点头,不敢相信站在面前的就是传闻里的沈家大小姐,大导演沈常乐,“有草莓汁和芒果汁,您喜欢哪种?”
  “草莓。”
  很快,秘书端来一杯馥芮白和一杯草莓汁,离开时关紧了办公室的门。
  傅砚泽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淡淡说:“弟妹有什么事找我?”
  沈常乐嗤了声,“傅总的一声弟妹太重了,我怕是担不起。”
  傅砚泽皱眉,放下杯子,“所以沈小姐有事?”
  “没事我也不会来碍傅总的眼。”
  沈常乐今天说话格外呛,傅砚泽有些不解,但还是按捺着情绪,不紧不慢地等待着对方先开口。
  沈常乐没有坐,站在大班桌前,静静地看着对方,“你拿了什么威胁他回傅家?”
  “我?还是其他的。”
  说实话,傅砚泽很欣赏沈常乐这种女人,不是一种男人对女人的欣赏,是一种同类与同类之间的赏识。
  沈常乐不论在任何困境之下,都不会露出分毫脆弱,她只要面对着世人,就当是永远光鲜,永远高贵。
  就连当时来求他,也是理直气壮地拿着筹码来换。
  不是求,是交易。
  说到底,他们是同一类人。天生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骨子里就是冰冷的,唯利是从的。
  可他们这类人再骄傲也有限度。
  而路听野不一样,他是柔软的,鲜活的,真实的人。是他们所有人穷极一生也做不到的骄傲,真正的骄傲。
  若非路听野有所爱,没人能困住他,没人能让他低头。
  傅砚泽咽下舌尖淡淡的咖啡苦味,“沈小姐来找我,就是问这个?”
  沈常乐笑了声,坐了下去,椅子旋转对着落地窗,仰着脸,以一种迎接阳光的姿态。
  “我肯定是知道了才来找你,傅总再打太极就没意思了。”沈常乐不紧不慢地把椅子转回来,对着傅砚泽,她倾身,把手臂放在桌上,一双眼睛仿佛刚从深冷井水中捞出来。
  “是我吧。你拿我们之间的婚约威胁他。”
  傅砚泽:“你既然猜到了,何必来问我。我除了拿你威胁小野,也没有别的招了。否则,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帮你解决你那一摊子烂事。”
  他从不插手别人的家事,帮沈常乐实在是迫不得已。
  沈常乐即使早就知道了答案,可亲耳听到傅砚泽的回答,心里还是酸酸的。
  她的小野,不该跪在任何人的面前,除了她。
  “你帮我解决我的家事,我很感谢。所以我今天拿了十足的诚意过来。”说着,沈常乐把包从地上拿起来,打开,拿出一式两份的协议。
  “傅总您看看。满不满意。”
  傅砚泽神色复杂地看了眼沈常乐,随后把视线转到那份文件上,飞快地浏览,紧接着,他再次看向沈常乐,那永远风平浪静的眼睛里是不可置信的骇浪。
  “你疯了?”良久,傅砚泽吐出这句话。
  这女的是真的疯了。
  拿她手上百分之五的沈氏股份来换傅听野的“卖身契”
  疯了吧。
  沈常乐:“当然没有。你不是看中了我手上的股份吗。给你。你把路听野给我。”
  “你真是疯了。沈常乐。”傅砚泽也不知道为什么情绪如此激荡,明明这不关他的事。
  可就是没来由的激荡。
  空气里仿佛多了无形的棒子,沉沉地击打在他的背脊。
  “你知道这百分之五的股份代表什么吗?”傅砚泽掏出烟盒,点燃一支,“想清楚再来交易。后悔了我没空听你哭。”
  沈常乐找他要了一支烟,也点燃,淡淡地尝了一口,只是皱眉,倒没有咳,声音淡淡:“代表什么?不就是每年二十个亿的分红。够不够赎他?”
  “我的小野,值这个价。”
  -
  作者有话说:
  知道被赎身后的小野:哭干了三包餐巾纸。然后看看自己卡上的三个亿的余额,再次爆哭,姐姐真的好有钱啊…哭死呜呜呜呜
  大小姐:哭个屁啊。你以后跟着我了,看你还敢不敢说浑话!
  小野:浑话还是要说的。毕竟说了汁多多~
  ———
  姐妹们,换一个文名和封面,不会找不到了吧?
  评论发红包呜呜呜
 
 
第54章 心潮澎湃
  诚然, 傅砚泽有那么一瞬间的懵然,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愚蠢, 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哀。
  按照他这么多年奉行的处世原则来看,沈常乐此举就是在发疯。
  疯子也不会这么玩儿。
  傅砚泽吸了一口烟。
  目前看来, 一切都是对他有有利的, 他若是能拿到沈家的股份,借此为跳板,暗中蓄积力量, 不出意外, 三年内他就能彻底跳出傅家的桎梏,从而掌控整个傅家。
  可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出于绅士该有的风度,又或许是打心眼里轻蔑所谓的爱情,所以还是礼貌奉劝:“我有必要提醒沈小姐, 你手上的股份远远不是每年二十个亿分红这么简单。”
  沈常乐看着他, 洗耳恭听状。
  “你把股份给我,就相当于把话语权让给了我。等你父亲退位, 你弟成了当家人, 你这个没有股份的姐姐......怕是彻底靠边站了。你觉得沈氏集团还有人服你这个空壳大小姐吗?”
  傅砚泽弹了弹烟灰,眉眼温雅矜贵,“沈小姐, 以后在这个圈子, 你怕是出局了。”
  沈常乐喝了一口草莓汁, 粘腻的甜味在唇舌间蔓延, 吞掉了其他的味道, 只剩下甜。
  她当然知道这些。没有了股份, 她就没有话语权了。
  “话是这样没错,但放在我身上不适用。”
  沈常乐忽然抬眼,目光直白,“我在沈家的位置绝不是因这百分之五的股份。”
  “我是爸爸妈妈的女儿,是常西的姐姐,我们是家人,家人之间是靠爱相连的,不是股份。我就算一无所有了,我的家人也不会抛弃我。我还是沈常乐。”
  话落,沈常乐察觉到傅砚泽看她的眼神多了一抹复杂,似是觉得她太可笑,生在这残酷的斗兽场,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天真的话。
  但她知道,她说的不是场面话,不是谎话,是真心话。
  她打从心眼里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她手上什么也没有了,她也还是沈常乐,家人就是她的底气,而不是那冷冰冰的股份。
  “你觉得呢,傅先生。”沈常乐笑了笑,仿佛是想获得他的认同。
  傅砚泽无言以对,唯有长久的沉默,他静静地坐在皮椅里,像一尊凝固的冰雕,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有他自己知道。
  沈常乐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她已经做了决定,就不必再多说。她甚至觉得这多出来的半小时都不该有。
  傅砚泽的犹豫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傅总若是觉得没问题就签了吧。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傅总不拿这些股份来对付我的家人,其他的,您自便。噢,对了——”沈常乐起身,浑身轻松惬意,眼睛对着刺眼的盛夏日光,眯了起来,“傅伯伯那里,麻烦转达我的歉意。”
  “以后,路听野就归我了。”
  就算是改姓,也只能跟着她姓沈。
  没人能从她手上把他夺走,包括她自己。
  人走后,傅砚泽的办公室陷入冗长的寂静,像空空的梦境。协议摊开在桌上,每一个字都是一张嘲笑的脸。
  笑他贪名逐利二十多年,到头来,连母亲的遗物,也被当作挟持他的筹码。
  小野说的没错,他就是一条傅家的走狗。
  傅砚泽又点了一支烟,沉沉吸了一口,一双浅色的眼睛浑浊而昏沉,犹如一个没有火炉的冬夜,阴冷得叫人不寒而栗。
  -
  沈常乐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 ”
  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常乐惊讶,先是往两侧望去,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
  男人仰着头,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
  沈常乐收回手,钻石手链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她很惊讶:“你怎么在这?”
  路听野笑了下,站了起来,高度差顿时显现,换沈常乐仰着脸看他。
  他伸手,在沈常乐额头上探了探,“这是烧糊涂了?”
  身娇体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居然跑来超市买菜。
  有点古怪。
  沈常乐鼻息发出轻轻哼声,“我就不能买菜做饭?”
  “不能。”路听野摇头,“你坐着吃饭就行了,让你这祖宗买菜,简直罪过。”
  沈常乐这才笑,嗔了他一眼,“体验一下都不行吗。”
  “反正今天我买菜做饭,你等着吃就行了。”
  她一锤定音。
  路听野当即嘴巴张大到能塞鸡蛋,非常震撼,连续追问了三遍你是不是发烧后成功得到了沈常乐的一巴掌。
  回到住处,沈常乐没有换衣服,穿了一件围裙,洗过手就开始做饭了。
  路听野非常担忧,并不担忧沈常乐把厨房炸了,而是担忧这祖宗脑子坏了。
  无缘无故做什么饭。
  关键是她敢做,他也不敢吃啊。
  沈常乐到最后烦了,瞪着眼,凉飕飕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还啰嗦?我说了我做饭,我今天就一定得做。你回房间去就行,别在这碍眼,做好了我叫你。”
  “.........”
  “不是,我就怕你拿刀伤到手。”路听野抓了抓后脑勺,“你倒油的时候千万别溅水进去啊,会炸油星子。还有——”
  路听野转身跑回卧室,拿了面罩和口罩,“你把这个带上。”
  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幅橡胶手套。
  “这个也带上。”
  沈常乐:“.........”
  离开时,路听野一步三回头,也不知是恋恋不舍,还是惴惴不安,表情难以言说。
  活像是老母亲第一天送崽子去幼儿园,心里不是滋味,恨不得进学校陪读。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
  做饭有什么了不起,她难道还做不来?
  十五分钟过后,沈常乐看着一片狼藉的岛台,沉默了片刻,随后拿出手机打开软件,搜索西红柿炒蛋。
  经过一番斗争,沈常乐成功做出了三菜一汤。
  路听野听到召唤,飞速跑到厨房,只见女人温柔地对他招手:“把菜端过去。我拿两个碗。”
  路听野上下打量女人,只见她全副武装,没有伤到哪里,厨房也没有炸,也没有烧糊的味道,只觉得非常欣慰。
  纵使那三道菜他还没看出来是什么,但开心的劲儿就是挡不住。
  沈常乐取下面罩手套围裙,擦干净手,涂了护手霜,这才走过来餐厅坐下,很热情地邀请路听野品尝。
  “先吃这个。”沈常乐期待地指着一盘黑的红的。
  “西红柿炒皮蛋?”路听野笑了下,尖尖的小虎牙很可爱,“挺有创意!”
  沈常乐一愣:“这是鸡蛋!”
  路听野连忙改口:“......哦哦,西红柿炒鸡蛋!”
  吃了一口,路听野迅速咀嚼,随即面无表情地咽下,夸了一句好吃,然后指着下一道:“那这个呢......”
  “黑胡椒牛柳?”
  “这是辣椒炒肉!”
  “.........”
  “这汤......是海鲜汤?”
  路听野看到了好多虾仁和蛤蜊。
  沈常乐得意,“猜对了!”
  路听野把每一道菜都品尝过后,在沈常乐期待地眼神下,他比了个大拇指,“非常不错。很美味。”
  “那你提一点意见。我下次再改进!”沈常乐觉得做饭还是有点意思的。
  路听野吊儿郎当地靠着椅子,一只手搭在椅背,“我的意见就是,你下次不做了。”
  沈常乐:“........路听野!!”
  路听野很无奈,“大小姐,你把酱油和醋弄混了.......”
  沈常乐一愣,随即迅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当场吐了。
  一顿饭还是路听野收场,给沈常乐煮了一碗番茄虾仁蛤蜊意面,配凯撒沙拉,还有一杯热红酒。
  两人边吃边喝,也喝掉了半瓶。
  吃完饭,沈常乐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猫,有一搭没一搭地揉着猫耳朵。
  路听野把餐厅收拾好,走过来蹲在她身前,握住她微凉的手,“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有点奇怪。”
  沈常乐抬眼,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路听野总是蹲着,就像一条小狗。
  不,是大狗。
  不论是体型还是力气,都是大型狗。
  站起来足足高她半个多脑袋,还是在她穿高跟鞋的情况下。她净身高一米六五,和一米九的他自然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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