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小涵仙【完结】
时间:2023-02-21 14:51:23

  他体型也大,虽然穿上衣服很清瘦,但脱了衣服就给人野蛮感,无论是精壮的手臂还是紧实的小腹,光是一根根蜿蜒的青筋就足以令人脸热。
  那股干净蓬勃的朝气,更让人心潮澎湃。
  “说话啊。”路听野捏了一下她的手。
  “哦。”沈常乐眨了下眼睛,喝酒后脸发热,“庆祝一下而已。”
  “庆祝什么?”路听野笑。
  沈常乐也笑了下,忽然松开怀里的小奶猫,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柔润的眼睛里闪着一些细碎的光芒,那是灯光折进去泛起的潋滟。
  “我好像真的穷了。怎么办,路听野。”她的声音轻得好似梦游。
  路听野怔了下,她话题转变太快,“怎么这么说?”
  “我手上的股份可是每年有二十个亿的分红,路听野,我全拿来赎你了。怎么办?你值不值每年二十个亿啊?”
  淡淡的语气,就跟说今天天气不错,要不要出去踏青。
  “我们什么时候找一天去公安局,把你的身份证改一下。傅不好听,还是路好。”
  路听野没有反应过来,先是懵了好几秒,随后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几经变幻,变得连沈常乐都不知道那代表什么,像是震惊,又像在生气,又好像是难过。
  两人都没有说话,看着彼此,周围显得安静极了,好似有一只叫沉默的怪兽,吞掉了他们的语言功能。
  还是沈常乐打破了沉默,她圈紧他的脖子,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耳廓,只觉得他眼睛昏昏暗暗的,像乌云密布的夏日,藏着一场阴雨,“怎么不说话?傻了还是没听懂。难不成你是小狗吗?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到这时,路听野已经彻底空掉了。
  心中有激荡的,澎湃的浪潮击打着他的每一根神经,他说不出话来。
  忽然,他推开她的手,不再蹲着而是整个人扑在沙发上,把脸埋在枕包里。
  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只是愣愣地看着他,很快,她察觉到他的肩膀在抖动。
  “路听野。”沈常乐戳了戳他的背。
  T恤下的肌肉动了动,路听野还是不说话。
  “喂,你怎么了啊。”沈常乐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有些无奈。
  直到她强制性把枕头挪开,对上他通红的眼眶,纤长的睫毛濡湿,眼下的皮肤湿漉漉的。
  沈常乐低头看了眼枕头,多了一块很明显的深色。
  “你......哭了?路听野你哭了!?”
  沈常乐突然笑出声,笑得整个人前仰后翻,在路听野幽愤的眼神里,她根本控制不住。
  她知道她不该笑。但真的好好笑。
  他居然哭了,还哭的这么厉害?好歹是个大男人啊!
  路听野吸了一口粘稠凝滞的氧气,喉咙哽得发痛,声音低低的,很酸楚,“别笑了。”
  沈常乐继续笑。
  “你别笑了。”路听野跟着压了过去,眼泪还没有停下来,停不下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这么脆弱过。
  面对她,就是很脆弱。
  他故意把眼泪全部蹭在她昂贵的连衣裙上,又拿鼻子去蹭她的胸口,沈常乐觉得他在故意吃豆腐,随后他狠狠堵住她那会笑的唇。
  亲了好半天,沈常乐感觉自己的脸上也有温热的泪水。她默默叹口气,心想他怎么跟条狗一样。
  狗都不哭呢。
  二十个亿买这货,着实亏了啊。
  “好了好了。”沈常乐气不过,推开她,抽了好几张纸盖在他脸上,“我好歹名下还有六七栋楼,二十多套房,三十多个铺面,三家子公司,电影分账每年也有三四个亿,一大堆珠宝古董,又不是养不起你,你哭什么啊,小野狗。”
  路听野第一次被人叫野狗。
  不知道哪根筋被扭到了,还是全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被她狠狠掰了一下,他借着一身的力,把她压在沙发上,去亲去口允她另一张不会笑却会哭的嘴。
  一起掉眼泪好了。
  他也不算太丢人。
  -
  作者有话说:
  小野狗:呜呜呜呜呜,我哭你也要哭。你不哭就流汁好了:)
 
 
第55章 一具枯骨
  此刻的情景让沈常乐很惊叹, 震撼。
  肩头很快就被眼泪浸湿,干净柔软的肌肤越发白腻,汗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
  沈常乐很是无奈, 一边招架他一边还得分出精力来哄他,忙得晕头转向的。
  “别哭了呀.....你这人.....唔--”
  沈常乐皱着眉, 晚餐时喝了酒, 已经有了一点火星,再被他这样一造,火星烧成熊熊烈火, 吞噬彼此。
  她这辈子只知道被C哭, 就没见过有人一边用劲儿C还一边哭的,眼泪沉默地从眼眶滚出来,隐忍得叫人心疼,泪珠划过锋利的轮廓,滴在她的脸上, 脖子上, 胸口上。
  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是受了多大的刺激才会变成这样。
  “路听野, 你要不要这么没用?嗯?”沈常乐一只手捧着他的下颌, 给他擦眼泪,可怎么也擦不干净,她干脆放弃了, 转而去抓他的耳朵, 戳了戳他打耳骨洞的地方。
  真是一抛弃就要发疯的小野狗, 耳洞打在这个位置, 不疼?
  路听野动了动耳朵, 咽了下发胀的喉咙, “你不该为我做这些。”说话时鼻音浓,酸楚的感觉也浓,还带着沙沙的低哑,“那是你的东西,你不该为我拱手让人。”
  路听野鼻头又是一酸,他心里开始发慌,毕竟从没有这样,已经变得不像自己了。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脆弱的人,相反他很坚强,有着野草一样的顽固坚韧,可碰上她,就成了纸老虎,被她翻来覆去的把弄。
  她怎么能那么残忍的抛弃他,把他打入地狱,判处死刑,又为他放弃了她一直以来守护的东西,这么果断,这么轻飘飘。
  他快被她的手段玩儿死了。
  沈常乐不懂路听野想些什么,只觉得面前是一只令人心碎的小狗。
  可没有任何一只乖巧的小狗会拿这么骇人的东西对主人放肆。
  他就是这样,用下三滥的伎俩麻痹她,直到现在弄成了这个局面,给出去的爱覆水难收。
  不要他也是不行了。
  沉没成本太高了。
  沈常乐轻轻叹口气,纤柔的手指顺着他结实的.背.肌轮廓一寸寸往下,“木已成舟,给都给了,所以---”
  没说完,她突然顿住,皱了皱眉,还没有来得及制止,对方好似拿着一柄冲锋枪,连续不停地往同一个位置开枪,非要将其弄得支离破碎才满意,她一度大脑空白。
  他宛如一座山峰,她蚍蜉撼树,发狠地咬上他的肩膀,在他短暂的安分中把没说完的话补全,“乖点!路听野。”
  “刚刚那样很粗鲁,以后不可以了。”
  尽管她脸颊热得快要燃烧,肩膀都在颤抖,可还是低声斥责,一本正经。
  “你明明喜欢。”
  “我不喜欢。”沈常乐重复。
  “可明明氵很多,也挺缩的。”
  “.........”
  沈常乐脸上爆红,抬手给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路听野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粘糊的泪水,干脆不说话了,轻轻在她脸颊掐了一下,神情越发专注。
  夜深,四周越发安静,霓虹一盏盏熄灭,仍然有无数不打烊的店面灯火通明。在寸土寸金的CBD,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里,两人相拥,躺在舒适的大床上,温馨又惬意。
  两人都松弛了下来。路听野失魂落魄地看着不远处晃动的烛火,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她的后脑勺,“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自以为瞒得很好,其实他也知道,他根本不用费心,傅家会把这种丑事瞒得更好,瞒得密不透风。
  他的妈妈是傅家的污点,是傅家的耻辱。他要回傅家,就只能是方雅芝的孩子,而不是他妈妈的孩子。可他妈妈做错过什么呢?他妈妈是最大的受害者。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受害者悲惨死去,加害者功成名就,受人敬仰。不公平啊。
  真的不公平。
  “你过生日那天吧,我无意中听到了你和傅砚泽的对话。”沈常乐慵懒地窝在男人怀里。
  “昂。”他应了声,“其实没什么的。”
  “怎么?”
  “真的没事,不论是姓傅,认他当父亲,还是进集团卖命都无所谓的。”路听野声音还带着浓厚的沙哑,“沈常乐,你这样真的不值得。”
  沈常乐没想到他还没有走出来,拿胳膊肘撞他的腹肌,“你怎么比我还在乎那点股份。我爹妈送我的嫁妆,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一大男人,婆婆妈妈,烦死了。”
  “还有啊,路听野,什么叫认他当父亲无所谓,你就没骄傲的吗!你为了我,你就可以连骄傲连自尊都不要吗!”沈常乐越说越激动,语调扬高,气得眼睛都跟着红了。
  路听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磁性的声音钻进人耳朵里,令人心悸。
  他说:“对啊,就是可以不要。比起你,骄傲算什么,自尊算什么。”
  都只是让人难过的东西。
  沈常乐一时怔住。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个份上。
  沈常乐忽然翻身坐起来,“那不然你跟我姓沈好了。我们去公安局改名,你就叫沈听野。反正你也无所谓。”
  话落,她觉得这名儿怎么这么耳熟?随即反应过来什么,也不说话了。
  路听野掀起眼皮看着她,昏暗的室内,他的眼睛格外亮,带着温度,在她的注视下缓缓开口:“本来就是沈听野。”
  “嗯?”
  沈常乐大脑叮了一下,瞬间的空白。
  “我本来就是沈听野,我送你的画,你没有看到吗?”路听野抿着唇,手指戳了下她的眉心,“都是画的你,大小姐。”
  其实沈常乐有猜测过,毕竟那组画上的女人太像她了,即使画画的人用了艺术处理来模糊,但该有的特征分毫不落,柔顺光泽的长发,微微上挑的眼睛,深邃浓艳的眉眼,甚至连眉尾下的一颗小痣都没有忘记。
  猜测是猜测,她不敢下结论。她那时太害怕了。害怕路听野不单单是路听野,害怕他对她的感情比她想象中的更强烈,更执着,所以她选择抛之脑后,买下那组画后,她都不敢再去看一眼。
  此时听到了答案,她反倒松了一口气,轻松的释然在心中流淌。她越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她的小野就该是光芒万丈,自由自在的,登峰的过程不需要靠任何人,他自有风光。
  所以,凭什么要为了她陷在傅家那团死水里,凭什么要被他人摆布这一生。
  “我不靠傅家也能养你,大小姐,你以后就依靠我吧。”路听野说着说着就想到他们第一次吃饭,他抢着买单却被她翻白眼,想起来真是挺好笑的,他补充:“可别嫌弃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了。”
  沈常乐只是笑,也没说话,但感动是肯定的。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居然有男人对她说,她可以依靠他诶。
  她可是沈常乐,钱多到砸死人的沈常乐,从小到大,追求她的男生如过江之鲫,就没一个对她说这种话的。
  就连陈嘉岁也没有。陈嘉岁不会说你以后就依靠我吧,他只说,般般,我其实想靠自己。
  这就是陈嘉岁和路听野最大的不同。路听野嘴上一口一个大小姐,其实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大小姐,他把她当成他的小姑娘。一个需要保护,需要心疼,需要哄,需要依靠的小姑娘。
  沈常乐展颜,笑得有些娇气,忽然拿手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骨钉的地方咬了一口,“成啊。以后消费都该路公子买单了。”
  “我正好看上一个包,你明天带我去买吧。还有啊,哪天我们去春和公馆找疯狂小野玩儿,我骑在它身上,你给我俩画一幅,噢....还有,你把你那些小说的影视版权都打包送给我吧,或者你再给我写两个剧本.......”
  路听野:“大小姐,我是你男人,不是你的牛马。”
  “你是我的狗。”
  “.........”
  沈常乐掐了一把路听野的脸,又在他的胸肌上摸了一把,“我的小野狗。不对,现在是家狗了。”
  路听野觉得沈常乐就是在找/干。
  就在她意犹未尽的时候,路听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过来,让她每一寸柔软的曲线都嵌在他滚烫的躯壳。
  “你干嘛啊!”沈常乐揉了揉手腕,不满地说着,他这人就是有一点不好,总爱突然袭击。
  路听野低头,轻轻咬了咬她丝绸裙下隐隐约约显出形状的果实,有些坏,“再给我..干干..你吧。受不了了。”
  沈常乐眼睛睁大,喉咙里的惊呼销声匿迹,被他吻着,四肢百骸像绵柳一样柔软,大脑晕眩,眼前仿佛出现了烟花。
  是他们订婚那晚,她看过的最美最盛大的烟花。
  -
  沈常乐这天刚好有空,就陪路听野去公安局拿新办好的身份证。拿了新身份证出来后,路听野爱不释手,拿着欣赏了好久。
  沈常乐嘲笑他就这出息,身份证照片拍得这么丑,也好意思炫耀?
  其实,那照片一点也不丑,就是太板正了,一点也不像他本人。
  若说照片上的路听野是乖乖青年,那现实里的路听野就是不学好的小混球,眉眼里挑着的那抹痞气,让人又爱又恨。
  傅砚泽早几天就知道了路听野在办理改姓,底下的人来问过他,这事儿要不要拦。若是他想拦,沈常乐就是找谁出面也办不成这件小事。
  傅砚泽看着手机里助理发来的小野的新身份证,颇有些嘲弄地笑了声。可真傻。
  还没来得及退出去,助理的电话拨了进来,通知他老爷子突然心脏不舒服,现在正在医院。
  宾利车平稳地行驶在马路,两侧的风景一如往常。
  傅砚泽勾下眼镜,拿出眼镜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他端直地坐在车后座,纤长的睫毛下是一双不辨情绪的深目,盛夏阳光从车窗洒落进来,勾出他深重的轮廓,一袭精良剪裁的西装衬得他温雅又矜贵。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