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了陈知意的那些莲言莲语,“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对待刘先生”“刘先生人这么好,哪个女孩子舍得这么对你”。
是啊,他这么好,简容怎么舍得这么对自己?
他为她付出了那么多,尤其他现在还受着伤!
病房外的刘母探头看到两人相谈甚欢的场面,欣慰的笑了。
简容的家世出身,她都是特意了解过的,儿子喜欢,她对这个儿媳妇人选也特别满意。
想到这里,她目光又落在了刘良山的腿上,一时间对罪魁祸首更加恨得咬牙切齿。
此时的刘母还并不知道,认真算起来的话,她儿子断的这条腿里,还有简容这一份儿原因。简容倾诉完感情问题就走了。
刘良山躺在病床上,脸上的神色有些阴晴不定。
他对简容的感情,当然是炙热的、真诚的,如果没有陈知意的搅局,剧情里他也真的就像情圣一般,为男女主的感情扫清障碍后,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退场。
而现在,陈知意却如同手持魔盒的潘多拉一般,亲手放出了他内心的那些阴暗的占有欲。
此时他还未得知自己的腿因简容而断,却已经卑劣产生了独占对方的念头。
宛如魔障了一般,刘良山盯着简容送的那束花,慢慢的,慢慢的伸出手去触碰。
碰到的一霎那,他脸上浮现出了一个笑,再也抑制不住心里对简容的那股情思。
简容是文学系的才女,刘良山为了投其所好,也曾专门研究过时下流行的诗歌。
心情澎湃下,他迫不及待的想要为简容赋诗一首,左看右看,看到手臂上的输液管的时候,刘良山不禁灵机一动:
“宝/我现在在输液/输的什么液/想你的夜......”
目光落在开头那个“宝”字上,思考良久,刘良山到底是觉得有些过于直白,但却没舍得改。
想到陈知意对自己的欣赏仰慕,干脆先送到她那里小试下牛刀好了。
第14章
此时的陈知意还尚未预感到,自己即将被油到眼瞎。
她正躺在床上,快乐的数钱钱。
上次一篇《说张三》虽然字数不多,但却因为转载的报纸数量繁多的缘故,给她带来了一笔极为丰厚的报酬。
燕京日报这边,一开始给的是千字三元中档的稿酬,且这还是看在林路留的面子上,但在后来文章火了之后,立马提高了她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块钱,补发了十二块钱。
再加上全国各地报纸的转载费,其中有高有低,高的有大刊物诸如《丝语》之类的,给的稿酬和燕京日报相差无几,而低的虽然只有几块钱,但蚊子再小也是一块肉。
陈知意算了算,30块 30块 4块 ......小小一个短篇,竟给她挣了六百来块的收入。
可别小看这个时代的六百块钱,此时的物价下,银元的购买力是极高的,譬如此时在广东销量排在前列的“新兴白”牌的大米,每石的售价就才六块多元,而猪肉的售价,则大约是每斤0.3元左右,牛羊肉则在0.2元左右,更别说蔬菜之类价格更贱的食品了。
这时一个壮劳力在工厂干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就是十五六块钱。
由此就能知道,陈知意这六百来块钱,到底是一笔多大的巨款了。
把小钱钱和自己的存款放进盒子里之后,陈知意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怪不得这时期的文人,生活能过得这么滋润,就这随随便便一点稿酬,都能够得上普通人家全家的收入了。
不得不说,第一篇文章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这让陈知意在内心深处,着实自信了许多,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写文挣钱的决心。
这次随着稿酬一起寄过来的,还有几封包括《燕京日报》在内的报社杂志邀稿函。
陈知意对比了一下后,决定还是继续向《燕京日报》投稿。
这其中的原因有三点,第一,她未来有很大一段时间都会居住在燕京,选择燕京本地的报纸,有利于和编辑接洽。
第二,则是因为《燕京日报》发行量可观,是京津冀地区排在前列的大报社,且有着林路留的香火情在,更加有利于她以后的发展。
而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燕京日报》这个叫丁思的的编辑,邀稿函写得十分的恳切,且一口气就将容与这个初出茅庐的作者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元的最高一级。
选定了报社后,陈知意仔细分析了一下《燕京日报》的各个版块,发现这家报纸在针砭时弊之余,也不乏一些博君一笑的通俗连载小说。
想想这也正常,除了愤青之外,哪个小市民会天天追着关注发生了什么时政新闻?大多数人读报,就像现代的人下班后刷手机,都不过是想要在一天的忙碌之后,获得一点愉悦的消遣罢了。
陈知意自认为自己也是个俗人,没什么高大上的思想,让她成为什么思想大家在报纸上挥斥方遒,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还是这种通俗小说适合她这样的俗人。
现在《燕京日报》的小说版块上,连载的是一篇武侠小说,陈知意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上午,这位叫“春秋笔法”的作者,行文显然十分老道。
武侠小说是时下十分常见的题材,常见,就意味着这个题材已经被写了千百遍,已经被写透了写烂了,但这位春秋先生,在有限的套路下,却一路靠着深厚的文字功底和知识储备,把这篇武侠小说写出了花样。
怪不得这篇文能成为时下通俗小说中的红文。
陈知意看完后,不禁对同行们优秀的文学素养十分感叹,民国时期的文人挣得虽然多,但这个行业的入门门槛也高啊,这样的佳作,还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
搜集完资料后,陈知意坐在窗边,开始静静构思自己这篇小说的内容。
她打算以通俗小说作为自己的第二个切入口,所以这篇小说的受众就和《说张三》不同,面向的该是文化水平普遍很一般的市民阶层。
这样一来,行文风格就要改一改,要更加直白通俗一些。
同时,因为是一篇长篇小说,那就要考虑故事的吸引力和可读性,要在前几章就吸引住读者的目光,随后还要注意故事起承转合的情节安排,让读者有继续看
下去的欲望。
想到这里,陈知意不禁灵机一动,说到能引起读者的阅读欲望,那还有什么比穿越这个梗,更加吸引人的呢?
要知道,当时第一本穿越小说出来之后,这个题材可是一下子就红遍了大江南北的,且此后十余年的时间,穿越小说都经久不息,牢牢霸占着小说界的半壁江山。
凝神思索了一会儿之后,陈知意决定用“穿越”这个元素,但却不是写上一世常见的网文小说,诸如“现代白领穿越到古代和皇子谈恋爱”“男子穿到古代建功立业登基称帝”之类的玛丽杰克苏文。
她写得也苏,但怎么说呢,苏得有点奇怪,陈知意打算把背景放在西方,写一篇普通英国小市民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回了一百年前,利用先知抢占时机,最终成为全国首富的故事。
其中苏点爽点是有的,男主不过是一个小市民,陡然回到一百年前,知道了此后历史的发展,谁会成为大人物,做什么生意会赚钱后,一路利用先知顺利实现阶层逆袭,这一过程肯定会吸引不少人的兴趣。
毕竟当下还并没有穿越这一类新奇的小说类型,且这个标签又自带爽感,应该会符合市民阶层的口味。
一上午的时间,陈知意匆匆写出了一个粗略的小说大纲,随后才去饭桌上扒了几口饭,回到桌前开始写第一章。
“保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今年三十岁,做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拿着一份普普通通的薪资,生活温饱无忧,但却绝算不上富贵。
他的老板家族据说是远洋贸易的早期得利者,发展到如今,已经累积起了巨额的财富,有时候偶然看见老板开的豪车,他心里也会升起一点羡慕的情绪。
他日常的爱好是和朋友们一起在小酒馆里吹牛,一群人喝了点酒之后,常常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如果早生几十年,赶上帝国才开始腾飞的时候,必然要抓住机遇如何如何,甚至他们还因为太过无聊,详细的设定了该怎么抓住每个机遇的具体步骤
一天保罗在小酒馆醉酒后醒来,却突然发现梦想照进了现实,他真的回到了一百年前......”
因为是熟悉的套路,陈知意写得很快,短短一下午的时间,就写完了两章六千来字,剧情刚刚进入到保罗穿越后,利用先知优势,搭上了一艘有名的去往北美的船队,开始挖自己的第一桶金。
此时时间已经是傍晚,暮色四合,院子里静悄悄的。
陈知意活动了一下脖颈肩膀,站起来在屋檐下走了两圈。
今天的天气阴阴的,风雨欲来,院子里的柿子树树枝,被吹得沙沙作响。
她之所以会把这篇穿越小说的背景放在西方,其实是有着些微小希冀的用意的。
文里的男主穿越回去的一百年前,正是英格兰大不列颠殖民帝国,崛起的初期。
这时期的英格兰,在经过工业革命的经济积累后,在随后同法兰西竞争殖民霸权的四次战争中,四次都取得了胜利,海上霸权的确立,已为这个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日不落帝国”拉开了历史的序幕。
陈知意想要在写男主保罗利用时代优势,一步一步逆袭的过程中,小小的穿插一点这个帝国崛起的过程。
再小小的通过男主的眼睛,写下一点别的殖民地国家如印度,是如何一步一步沦为现在的地步的,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家们是如何的冷血残酷──“资本来到人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
以别国之遭遇来警醒本国之国民,当站在局外来看的时候,应该不会再有人能对这些资本主义国家抱着侥幸之心了吧?
她还想介绍一下,当初的北美十三个州的独立斗争
想到入神,一阵冷风吹过来,陈知意才猛的打了个寒颤。
下雨了。
她当然知道这一切都不会容易,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陈知意也想过,她能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
她不是理科生,不懂怎么建航空母舰,不能让华夏一下子强大起来,脚踢欧美横踩日本制霸全球。
她不过是时代洪流中的一个小人物罢了。
人微言轻,也想为这个国家尽一点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15章
昨夜一场急风骤雨,吹得陈知意早上起来后,头有些晕晕的。
想到眼前要处理的一堆事,她忍不住把头埋在被子里,逃避般的蹭了蹭,再磨磨蹭蹭的起床。
唉,生活不易,猪猪叹气。
她起来后,先是去看了昨天收到的林路留的信,信十分的言简意赅,“期待和你的见面”。
陈知意前两天已经回信,告知了对方,会去燕京饭店参加那个文学沙龙。
说起来,那个沙龙好像就是在今天晚上?
长时间写文用脑过度的后遗症,让陈知意的思维有些卡带,这点在客厅见到萧肃后,表现得尤为明显。
“我今天晚上有个沙龙聚会,会晚一点回来。”萧肃边往水壶里倒水,边仿佛不经意的提起。
他们已经冷战许久了,也好久没有好好的说过话了。
萧肃并不喜欢这样的家庭氛围,他平时虽然没说过,但每次看到妻子坐在沙发上,等他回来吃晚饭时,心里都是欢喜的。
陈知意“唔”了一声,“好哦。”
“你晚饭不必等我。”萧肃希望能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关系。
陈知意“唔”了一声,“好哦。”
她这样故意气人的模样,让萧肃一时间又是好笑又是好气。
虽然见过白计宁几面,但萧肃并不认为陈知意会真的离开自己──她受的是旧式闺阁女子的教育,从小到大,直到结婚后都没自己挣过一分钱,离开了他,还怎么活得下去?
更何况不论是两家的长辈,还是当前社会的风气,都是不容许陈知意离开他的。
潜意识里,已经和陈知意结婚的萧肃,从未想过会有“陈知意要和他离婚”这个选项。
陈知意如果知道他的这些想法的的话,肯定是要在心里翻一个白眼的。
故意气人?不过是不想浪费脑子,随意敷衍罢了。
离开他就活不下去?麻烦先睁大眼睛,康康她昨天到手的六百块钱稿费好吗?
离开他本姑娘照样能独自美丽!燕京饭店在另一个区,离陈知意住的地方有点远,她到的时候,沙龙已经开始了。
因为本次沙龙的举办者是一位华侨爵士,且还是在燕京饭店这样一个高档场所,所以来往的人中不乏一些外国面孔,彬彬有礼的挽着女士的手臂进出。
头顶是明亮的水晶吊灯,脚下是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板,洋人和国人和睦相处推杯换盏,单单看这幕场景,谁能想到外头是民国这么个乱世呢?
陈知意上辈子倒是经常进出这样的场所,且英国话和法国话都说得很不错,在门童那里递上请帖后,施施然的就走了进去。
刚进去就孽缘般的遇见了简容。
陈知意今天穿的是一件J家的经典羊驼色大衣,里面搭配的是黑色的细针织毛衣,一条收腰阔腿裤,脚蹬一双M家的小羊皮靴,脖子上围着条黑白格纹围巾,手上拎着一个小坤包,虽看不出什么牌子的,但看设计和质感,也该知道不是什么地摊货。
这样一身十分有品味的搭配,让简容一时间看得有些怔住了。
这是师兄的那个原配妻子?她不是一个旧式女子吗?怎么会有这些时髦的单品?
这也不怪她到现在还有这些疑问,简容几次遇见陈知意,都是在她和萧肃的家里,而在自己家,陈知意当然是怎么舒服就怎么穿啊。
她觉得如今的手织土布,要比工业纤化产品透气舒服,因此裁了几身居家的衣服,都是用的这些看起来过时的布料。
简容来往几次,见陈知意穿的衣服都不入流,因此心里更加认定了她旧式女子的身份,这一冷不丁见到陈知意变化那么大,竟有些不敢上前确认身份。
接下来更加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旧式女子架势如此娴熟的挥手招来侍者,理直气壮的吩咐人帮忙挂好大衣和围巾,动作就跟做过了无数次一般自然
她一个从未来过这种高档场合的旧式女子,为什么一点都不怯场?
陈知意动作当然自然啦,屋内开着暖气这么热,她不把大衣交给侍者挂着,难道还要全程穿在身上把自己热晕过去?
上辈子各行各业内卷严重,她是真的经历过什么叫“顾客就是上帝”的贴心服务的,因此早就养成了习惯──有事就找服务员
围观了陈知意一系列潇洒动作的简容,犹豫了一会儿后,才试探着开口,“陈姐姐?”
陈知意早就看到她了,但她不想理人,萧肃时常带着小师妹四处拜访文友,简容在这儿,萧肃应该也在这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