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心动——红酒蔓越莓【完结+番外】
时间:2023-04-11 17:19:39

  女人一边招呼服务员再给她换一套新餐具,一边去洗手间处理自己的脸,也就没有时间再嚼别人家的舌头了。
  很快,他们这一桌的服务员也来上菜了。
  涂诺若无其事,还帮着服务员布菜。
  孙饶则一边帮涂诺拆着餐具,一边不动声色地把她刚才扎气球用的牙签丢到了桌子底下。
  宴席结束已经是晚上九点多。
  宋姐扛不住几位同事的邀请,被拉着一起去唱歌。
  她邀请涂诺一起,涂诺却借口回去还得听网课回放,拒绝了。
  孙饶就主动提出送涂诺回家。
  孙助是宇辉集团出了名的稳妥人,把涂诺交给他,宋姐没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孙饶今天开得依然是严承光的保时捷。
  涂诺坐在后面,严承光经常坐的那个位置。
  孙饶话少,涂诺其实也不是很善谈的人。
  车厢里很安静,涂诺坐在严承光的位置望向窗外。
  晚上快十点的城市还没有安静下来。
  大街上出来散步消暑的人很多,街灯明亮辉煌。
  涂诺在心里想着,这就是严承光每天晚上下班以后看见的街景吧?
  不过,他高,她矮,同样的位置望出去,视线却不在同样的高度,看见的风景也会有所不同吧。
  涂诺这样想着,就悄悄地用两只手撑在身边,抬起一点身体,刚要再次向窗外看去,就在车门旁边的插盒里发现了一本书。
  那是一本诗集,《云雀叫了一整天》。
  应该是被翻过很多遍了,书页都有些起毛。
  涂诺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严承光竟然会看这种书。
  他每天翻的,不应该是什么商场啊金融啊之类吗?
  涂诺把书随手翻了翻,然后,就在书页的中间发现了一个书签。
  确切地说,应该是一页纸。
  纸页不宽,从中间对折以后用硬壳的塑料塑封了。
  上面星星点点还有些字迹。
  这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发现。
  竟然有人会用废纸做书签!
  涂诺把书签翻过来再看,就在后面发现了一行红笔写的数字。
  她拿近了再看,觉的好像是老师用红笔在试卷的卷首打上去的100分。
  所以,这张废纸的原身是一张试卷?
  这可就更加奇怪了。
  这是什么试卷啊,都破成这样了,还值得如此珍惜?
  只可惜,纸页残缺的厉害,她辨不清“100”下面,那个模模糊糊的答题者的名字。
  可是,这小狗爬一样的字迹,怎么有点眼熟呢?
  涂诺借着车窗外的路灯光把那个书签拿近了再看……
  额……
  那只小狗,好像是她。
  所以,严承光竟然还留着那一年,她小测的试卷?
  涂诺,“……”
  涂诺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起来,孙饶的手机却突然响了。
  手机在前面的支架上导着航,号码一切进来,涂诺就看见了那个名字,严总。
  孙饶戴着蓝牙耳机,涂诺听不见对方说了什么,却大概猜出,应该是严承光让孙饶去接。
  看着孙饶挂了电话,涂诺说:“那就不麻烦你送我了,你靠边停一下把我放下吧!”
  孙饶想一下,却说:“小涂,是我得麻烦你一下,老板,好像喝多了。”
  孙饶说严承光刚才只含糊地说了一个地名,就把手机挂断了。
  所以,现在孙饶面临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能不能一边开车一边照顾他醉酒的老板的问题。
  还有,他刚才没听清老板说的地点到底是“梧桐街”还是“五通街。”
  等他再打过去,那边已经无人接听了。
  孙饶觉的严承光说的是五通街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他这几天跟人谈生意都是在五通街的一家茶楼。
  涂诺却觉着应该是梧桐街。
  两个人商量不定,最后决定,涂诺在梧桐街口下车,帮忙沿路找找看。
  反正穿过梧桐街就是清辉小区的新华路了,她也不算绕远。
  孙饶则开车去了五通街。
  孙饶在车上的时候告诉涂诺,说严承光在梧桐街那边有一家书店。
  书店之前是文韵李总的,是一家很老很老的店。
  孙饶能说上来的年代,也至少在三十年之前。
  前几年,李总的出版公司经营不善,名下大量资产被拍卖。
  严承光就把他那家最难出手的书店买了下来。
  那是一家纯文艺范的书店,经营模式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每个月的利润都不够员工发工资。
  盘活过无数商场的严承光却坚持不做改革,不变模式,就这样开了三年。
  严承光好像很喜欢那里,时不时就会过去看一看。
  有时候在那里一待就是一个下午。
  涂诺在网上查到,梧桐街的官方名字其实叫文昌街。
  只因为路两边种满了法国梧桐,一到夏天,浓阴覆路,很是漂亮。
  附近的人们就梧桐街梧桐街地叫,叫着叫着就忘记了原名。
  这几年,老城改造,明江市区变化很大。
  梧桐街却因为几栋颇有历史渊源的老房子而免于拆迁,那些梧桐树也就更加茂盛起来。
  又因为挨着一座大学,这条街就渐渐地成了学生、情侣的打卡地。
  街边也就开起了很多颇具情调的书店、清吧、咖啡店。
  今天不是周末,街上的行人却依然不少。
  已经是晚上十点多,街边的小店依然在营业。
  各色各样的灯光从漂亮的窗户照出来,把街道渲染得很是浪漫。
  涂诺一边走一边找,等她路过一家咖啡店,再转过一个街角,就看见了坐在老书店门前的严承光。
  老书店的装修很复古。
  为了维持那种年代感,门前放着的一把木头长椅都做成了油漆斑驳脱落的样子。
  此时,严承光就坐在那把椅子上。
  他穿着黑色的T恤,深色的长裤。
  整个人没有骨头似的靠在椅背上,两条长腿就那么大大喇喇地敞着。
  他的头发才洗过,没有做定型,蓬松地垂在额前,遮住了一双星星眼。
  涂诺来明江以后,很少看见不穿西装的严承光。
  昨天在大丰收是第一次,今晚是第二次。
  此时的严承光跟在公司的时候很不一样,他疲惫,散漫,浑身都充满了无力感。
  涂诺拿出手机给孙饶打电话。
  电话没打完,那边传来女人娇滴滴的声音,“帅哥,可以加个微信吗?”
  涂诺一面讲着电话,一面向那边看,就看见那个刚才明明已经从严承光身边经过的女人又折了回来,正无限风情地站在书店门前射出的霓虹里,管严承光要微信。
  听见女人的声音,严承光慢慢地支起脖子,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毫无生机地扫向女人。
  男人的五官太过出色,身材也好。
  虽然就这么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坐着,照样帅得让人两腿发软。
  见严承光没有说话,女人自信地挺了挺胸,又撩了一下头发,撒着娇说:“可以吗,帅哥?”
  男人淡淡一笑,“就只做朋友吗?”
  严承光的声线冷而欠。
  他的目光从女人峰挺的胸,直滑到细的蛇一样的腰。
  “……”
  女人收不住,心花怒放在脸上,声音都跟着发颤,“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啦。”
  她说着,递过了自己的手机,“你扫我啊。”
  “抱歉。”
  这一次,严承光终于坐直起来,他没有理会女人递过来的手机,而是说:“我得问一下我妈。”
  “问一下你妈?”
  女人很意外,心想都长成这个妖孽样子了竟然还是个乖宝宝,加女生一个微信还要问一下妈妈吗?
  然后,她就看见严承光扭头向着自己右手边空出来的位置,无限温柔加乖巧地对着空气说:“妈,这位姐姐要跟我交朋友,您看可以吗?”
  “?”
  女人瞪大眼睛看着严承光的右手边,那里空空荡荡,明明什么都没有。
  女人很奇怪,“你,在跟谁说话?”
  男人慢慢挑起桃花眼,一脸正经,“我妈啊。你看不见她吗?”
  “……”
  女人又看了看那个位置,那里空空荡荡的,除了从头顶树叶间漏下的一片昏黄的光,什么都没有。
  女人的后背突然一阵发冷,骂了一句“神经病”,就急急忙忙地跑开了。
  恶作剧奏效,男人清冷一笑,重又没骨头似的靠着椅背滑下去,再把脖子往后一仰,闭上了眼睛。
  涂诺站在那里望过去,看见他沐在路灯光里的立体分明的脸,紧绷的下颌线,以及又冷又锋利的喉结。
  涂诺站在路旁,一直等到孙饶赶过来。
  她看着孙饶下了车向严承光走过去,才抬起手臂抹了一下眼睛,转身往回走。
  没走几步,那边突然传来咚的一声响,有什么重物扑了地。
  孙饶没扶住严承光,急得叫她,“小涂,来帮个忙啊!”
  涂诺跑过去时,严承光正抱着路边的垃圾桶在吐,酒气熏天。
  刚才调戏美女的时候看着还清醒明白的,没想到已经醉成了这个样子。
  对于严承光此时的状况,孙饶处理起来也很生疏。
  他小声说着:“还从来没见严总这样过。”
  生意场上,谁都知道宇辉严总酒量好。
  一起喝酒,同样的量,别人醉到人事不知,他还能神清气爽地拿来合同让人家签了再睡。
  今天这是怎么了?
  今天,严承光为了肖明琛插手的琳琅商贸的事,跟琳琅的太子爷打了一场三人篮球赛,然后又一起去吃了饭,喝了酒。
  后来太子爷被小女朋友拎回家,他就一个人来到了梧桐街。
  一开始没有感觉怎么样,直到在书店门外坐了一会儿,渐渐感觉酒劲上来。
  他自觉不能回去,才给孙饶打了电话。
  孙饶把严承光交给涂诺,就急急忙忙地跑去车里拿水和纸巾。
  涂诺站在一旁,把手插在防晒衣的口袋里,捏紧的手指,指甲掐进了肉里。
  她就那样看着严承光把自己吐成一条狗。
  她的心口隐隐作痛,眼泪也模糊了双眼,却不想管他。
  她想起七年前那个对她说“哥哥最能吃苦”的少年。
  想起那个在工厂洗绒池里挥汗如雨却依然笑容灿烂的男生。
  那时候的他,流最多的汗,吃最多的苦,挣最干净的钱。
  为什么现在却非要任人驭使,听人摆布?
  如果说七年前他羽翼未丰,只能仰人鼻息,替人顶罪也就算了。
  现在,以他的能力和实力,离开宇辉,离开明江,混口饭吃有那么难吗?
  为什么非要在这里这样糟蹋自己?
  孙饶回来的时候,严承光已经吐完了,正毫无形象地坐在那里,长腿伸展,眼睛紧闭,面色苍白如纸。
  孙饶拿了湿纸巾帮他擦了唇边的秽物,又喂他喝了几口矿泉水。
  严承光恢复了一点体力,被孙饶扶着站起来。
  涂诺没说话,跑过去帮忙打开了车门。
  看着孙饶把严承光安顿好,她刚要走,防晒衣的衣角却被轻轻一牵。
  男人醉意朦胧,眼尾红赤,却努力冲她一笑,哑着嗓子说:“糯糯……”
第三十章 那你说我长得帅
  因为严承光的那一句“糯糯”, 涂诺的心口一跳,喉咙都跟着发紧。
  她睁大眼睛看着严承光,严承光却又闭上眼, 嘴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道:“糯糯,对不起……叔叔没有做到, 叔叔是小狗……”
  看着涂诺被吓到含着一包眼泪的样子,孙饶连忙提醒他家老板, “严总, 这是小涂。”
  严承光又睁开眼睛看了看, 看完摇了摇头, “不, 是糯糯,是那个一根筋的, 小胖子……”
  涂诺,“……”
  孙饶抱歉地看了看瘦瘦的涂诺, 心想,看来严总是真的醉了。
  衣角被牵住不放, 涂诺只好好人做到底, 答应帮孙饶送他家老板回家。
  孙饶坐在前面,一边开车,一边给严承光的保姆霞姐打电话。
  霞姐是严承光的住家保姆。
  严承光睡眠轻, 不喜欢被声音打扰, 霞姐并不跟他住在一起, 而是住在他隔壁的别墅里。
  此时霞姐已经睡了,听孙饶一说,又连忙起来去煮醒酒汤。
  涂诺跟严承光一起坐在车子的后排。
  车厢里面的空间很大,涂诺已经紧贴了车门, 还是感觉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气息无处不在。
  不过严承光的酒品还好,除了一开始意识不清的时候拉了她的衣角,后来就一直都靠在那里睡觉。
  涂诺刚才确实被严承光那句“糯糯”吓到了。
  现在,等她明白那不过是他的醉话,不过是他在醉酒的时候下意识地说出的心底的一点疑惑,心里就又失落起来。
  不过,这个意外好歹让她知道了,他对她并不是彻底忘记了。
  他起码还记得两个人的约定,记得她曾经是个小胖子。
  此时的严承光因为向后仰靠着,他的下巴抬起来,喉结很是锋利突出。
  涂诺记得严承光高中的时候,喉结比现在还要突出。
  因为那时候他很瘦,一米八几的个子,只有六十几公斤。
  有一次他背着她去医院。
  他跑起来的时候,后背的骨头硌得她的肚子疼,回家的时候她就不再让他背。
  那天是六叔背她回家的,一到家就说她太胖了,把老严和他都累够呛,让她以后少吃点。
  她耷拉着小脑袋,自责地捏了捏自己的胳膊,确实,她那时候除了脸小,手腕都是圆滚滚的,好像比严承光的都要粗。
  那时候就想着如果可以把自己的肉肉分他一半就好了。
  现在她长大了,长高了,却瘦了,再没有肉肉可以分给他了。
  而他,却只记得她是一个小胖子。
  那么,他应该更不会知道吧,当年那个小胖子,现在,喜欢上他了。
  不再是那种小孩儿的喜欢,而是已经成年的女孩子对优秀男性的倾慕和喜欢。
  她对他的这种感情是从知道他不是肇事者的那一刻开始的。
  不,应该说很多年以前就有了迹象。
  为了喜欢他这件事,她已经准备了很多很多年。
  直到她看见那个司机没有一点伤痕的脖子,确定他不是严承光的那一刻,她才把自己许给自己的那个承诺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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