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右边那位有些得意,“我想想他去西南多少年了,快二十去的,快七年了都,回来变成大男人,胡子拉碴的,我这个老娘差点没认出来。不过也是最近机械厂缺人,缺懂毛子话又懂洋人话的,其实他也就半壶水,正好赶上了。”
  左边那位很懂得看脸色,“能被组织看上的就不是半桶水,不灵也得灵。守城回来,家里热闹吧,去的时候还是个小伙子,回来都当爹了,这家里啊,还是得有个娃娃闹才热闹。”
  “那可不是。”原本是开心的,但说到这里,右边那位叹了口气,“孙女是有了,这个孙子娘可真是……”
  “怎么了,都给你生大胖姑娘了你还不满意啊,你要不满意,再让他俩生个小子出来不就得了,趁还年轻。”
  右边那位又叹了口气,“不是这事儿。你说吧,要是知道还没三十就能回来,守城就该憋一憋,等回来再找,找个差不多的,你不知道那姑娘,山里的,大字不识两个,而且小地方来的,你喊往东她就往东,喊往西就往西,唯唯诺诺的,上不了台面。”
  “有这么差吗?那么差守城还能看得上?”左边那位笑问。
  温明曦心里也在问,有那么差吗?至于吗?忍不住在心里白了一眼。
  心里小九九太多,以至于都忘记吃了。
  韩羡骁略嫌弃地碰了她一下,“你是属兔的吗?”
  温明曦摸摸自己的耳朵,她在偷听,这么明显的吗,“我在吃呢,在吃。”
  韩羡骁轻笑一声,懒得理她。
  又听见右边那位中年妇女在说,“就长得还行,过得去,别的地方真挑不出好。刚来的时候,厕所的抽水马桶都不会用呢,我这不是怕她把孩子没教好,才不让他们去厂里住,得在眼前看着,时刻给她纠正。要是没带她回来,守城现在来找,也一点不晚啊。”
  左边那位劝说,“人生哪能料到那么多,儿媳妇嘛,勤快就好。”
  “害,整天就知道干活,就会干活,擦完客厅去洗厕所,见着人话都不会说。刚来的时候见亲戚,我都想跟人说那是家里的小阿姨,乡下来的。”
  温明曦悄悄偏头扫了一眼背后的人,想看看长什么样。
  韩羡骁也听了一耳朵,在她转过来时,对她说,“我也是乡下长大的,不嫌弃你。”
  温明曦听了这话,半点没笑出来,无语地瞪了他一眼,“我谢谢你。”
  两人正对视着,就在这时,旁边走过一人,没看路,噗地一下膝盖磕到温明曦用早饭的椅子上。
  这声音一听就疼,温明曦回头一看,是一个皮肤有些黄的姑娘,但五官很顺眼,姑娘直对温明曦说抱歉,讲话带着些口音。
  那姑娘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姑娘,小姑娘穿得跟粽子一样,顺着粽子的移动轨迹,温明曦就看见她蹬蹬蹬跑到隔壁桌,朝右边那位中年妇女喊了声,“奶奶。”
  温明曦明白了,这人就是她们嘴里的便宜儿媳妇。
  这边的动静也引来隔壁桌子两个中年妇女的关注,右边那个一直在抱怨的中年妇女抱着孙女过来,然后对旁边的女人说,“这不是韩首长家的儿子吗。”
  左边的女人朝这边一看,也认出韩羡骁。
  韩羡骁也记得他们,很礼貌客气地喊了声,“婶子们好。”
  右边那位是军区三团陈团家的石黄花,知道是儿媳妇赵小丫撞到人,走过来说了她两句,说得赵小丫又直说对不起。
  温明曦过意不去,站起来跟她说没事。
  石黄花抱着孙女,心想韩羡骁这是回来探亲了,上次见着许爱卿,她还在愁儿子没对象呢。是以走过来看见温明曦,便认定她是韩家的亲戚。
  今天温明曦没有穿军大衣,就穿着一身灰蓝色棉袄服,衣服上还都是补丁,头上扎着头巾,只露出一张脸,这几天因为忙着收东西,没空抹面霜,两团脸今早起来红红的,还有些皲裂的痕迹。
  石黄花一看心里就有数,心想这可能是韩家的乡下亲戚,这年头也有请人到家里当保姆的,不过基本都是家里的乡下亲戚,不搞特殊,里外也都过得去,便笑着问,“现在乡下的姑娘都跟花一样好看,不过来当保姆真是可惜了。”
  然后又拉着韩羡骁问,“还没结婚吧,婶子给你介绍介绍,都是好姑娘,好得很!”
第六十章
  60
  家属院的中年妇女闲来无事, 就热衷给人拉关系找对象,韩羡骁条件不错,就是很久才回来金城一次, 来一次待不了两天就走。
  以前石黄花也想给介绍来着, 奈何这条鱼滑溜溜地抓不住。
  要是能跟老首长攀上关系, 那岂不是一箭双雕。
  石黄花抱着孙女,又看了温明曦一眼,姑娘长得不赖,就是这打扮,寒酸, 又是乡下来的,估计也跟她家儿媳妇差不多,没见识没主见,不然也能介绍给自家丈夫手下的光棍兵。
  石黄花已经把算盘打得明明白白了。
  这话说得温明曦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过她确实是乡下来的村姑, 她不想否认,也不认为这有什么。
  但这位婶子的话, 说明她不知道韩羡骁已经结婚了, 温明曦觉得有趣, 戳了戳韩羡骁, 声音不大:“喏, 要给你介绍小姑娘呢。”
  韩羡骁扫了她一眼, 看她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 忍不住把她搂在胸前,温明曦拿手去拍他的手腕也不放开。
  韩羡骁轻笑一声道,“我媳妇儿就在这儿呢, 好姑娘您去介绍给别人吧。”
  石黄花愣住了, 但很快又露了个大笑脸, “才几年没见这媳妇儿都有了,在部队找的吧。”
  韩羡骁低着头在温明曦耳边说话,听了这话,头也没抬,“不是,在乡下找的。”
  旁边的赵小丫听见这话,忍不住抬眸瞧了又瞧温明曦,一边又把伸手要她抱的女儿接过来,“阿娘抱阿娘抱。”
  石黄花听见这口音不悦地横了她一眼,“到了金城,就得喊妈。”
  赵小丫有些尴尬,但早就习惯了,没说什么。
  她知道婆婆一直不喜欢她,从守城带她回来那天,看见旁边跟着个女人就不喜欢。
  温明曦看出她的窘态,从韩羡骁怀里挣脱开来,掰了小半块馒头去逗小姑娘。
  借着逗小孩的话头,就开始跟赵小丫说话。
  赵小丫没想到她会主动跟自己说话,咧嘴一笑,来这里住这么久,那些人都不怎么搭理她,她知道自己的口音,很多话别人都听不懂。
  那边石黄花听了韩羡骁的话,面带和缓的笑意说,“乡下也好,我们家守城也带了个媳妇儿回来,总归这几年在乡下得人照顾。不过我们这一茬小伙子啊,倒是被几个村姑给割去了。”
  韩羡骁脸色一沉,站了起来,被站在旁边的温明曦拉了拉衣袖,轻轻摇头,示意他别犯浑。
  他要是这时候发火,旁人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他俩也不是会嚼舌根的人,传出去肯定传不赢这位陈家婶子。
  两片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哔哔啵啵的,回头就能给你翻出花来。
  韩羡骁皱着眉,他其实本就没想发火,只是长得就不算善解人意的类型,才让温明曦误会。
  他没有什么情绪,对石黄花说道,“是啊,难怪我爱听婶子讲话,原来都是乡下亲戚。”
  温明曦抿唇一笑,阴阳怪气起来,真是谁也比不上他,伸手去挽他的手臂,“我吃完了,走吧。”
  韩羡骁有些发愣,这还是温明曦第一次主动拉他,垂眸看了眼勾在他手腕上的手,视线再落回她脸上。
  温明曦摸摸自己的脸,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故作平静道:“走啊,你还没吃饱吗?”
  韩羡骁勾起唇角,搂着她出去,这次回金城,和以前不一样,往常回来,他顶多待上两三天,和韩望江吃顿饭,再跟几个从小认识的发小见一面,巴不得立刻回迎春镇。
  但这次……确实不一样了,不想走了。
  ……
  早晨的军区,处处都有战士们的训练声。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
  林道上,战士们穿着迷彩服在跑步,队形步伐都几乎整齐划一,一个个目光如炬盯着前方,就算是跑步,脊背都是笔挺的。
  阳光照在他们脸上,闪着脸上的汗珠。
  韩羡骁带着温明曦从食堂走出来,沿着林道一路散步,两人时而说话,时而沉默,有时话密有时无言,却也不尴尬。
  温明曦顺着身边跑过的方阵看去,有些佩服士兵们,这才三月的天,就穿着短袖在跑步,一个个挥汗如雨,看上去好像很热的样子。
  军区是个男性气息分外浓烈的地方,健壮的身材,结实的手臂……哪哪儿都跟外面不一样。
  看着看着,脑海中居然出现了韩羡骁训练的模样。
  好像还没见过他光着膀子的样子呢,应该也是这么精壮的吧。
  韩羡骁许久没听见她说话,偏头看她一眼,顺着她的视线,“你在想什么呢?”
  温明曦做贼心虚地猛地收回视线,心想自己干嘛跟做贼一样,又飘忽着眼神看回去,“没什么呢,第一次看人练兵嘛。”
  韩羡骁居高临下看着她,盯着盯着,身子往下沉了沉,嘴巴动了动,但也没说话,看了好半晌,才幽幽地直起身子。
  双手抄在兜里,依旧没说话。
  温明曦有些得逞的窃喜,不过脸上没有显露出来。
  *
  来金城的第一天还算适应,两人吃完早餐,绕着军区一通走,韩羡骁一路给她介绍哪里是会堂,哪里是训练场,走着走着,就已经过去两个小时。
  金城很大,军区又离市区不远,其实有很多可以玩的地方。
  但韩羡骁担心她第一天不适应,便先领她在家附近走走。
  “明天再带你出去,去城里看看,也见见几个兄弟。”
  虽然韩望江在军区工作,但小时候,韩羡骁多数时间还是住在海军医院的家属大院,许爱卿在那里工作,那里也有宿舍。
  所以他真正的童年,是在哪里度过的。
  中午也是在食堂解决的午饭,回到家里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家里没人,温明曦很没形象地坐在沙发上。
  走了小半天,腿虽然不酸,但真的很费体力。
  韩羡骁去厨房倒热水,走出来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他顺手接起来听,是温家人打过来的,“是,妈,好,都好,一切都好。她在,我把电话给她。”
  温明曦竖着耳朵,一听就知道是家里来的电话,原本疲惫的脸立刻绽放开了,笑嘻嘻地凑过去,坐在韩羡骁让出来的位置,接起电话。
  韩羡骁把一杯水递给她,看她笑成这样,忍不住刮了刮她的鼻子,没走远,就坐在她旁边,一边喝水,一边听她说话。
  昨天电话打得晚,记起来报平安时,已经是下午,温家没有电话,温明曦打到镇上的邮局,留了个口信,又留了韩家的电话,托人送到家里。
  这个年代的人淳朴,托来托去是常事。
  “四妹啊,怎么样,还习惯吗?吃的怎么样,睡得好不好?”陆英子最操心的就是孩子吃不好睡不好,更何况温明曦这孩子从小心细敏感,就怕她有什么不适应。
  “都好,吃得好睡得也好。”
  温明曦抱着电话和陆英子说话,邮局里温家人排着队,知道要给温明曦打电话,温明娇特意去喊了大姐温明雪过来。
  本来早上就等不及想打,因为去喊温明雪过来娘家,愣是等到了下午。
  陆英子说完温明雪说,温明雪说完温明娇说。
  韩羡骁已经拿起报纸开始翻,无奈地扣扣眉头,也不知道她们怎么可以有那么多话。
  连早上吃了什么,这也要说?
  还有昨晚几点睡的,明天准备干什么……
  有的没的说了一圈,总算差不多了。
  电话又回到陆英子手里,叮嘱她在金城人生地不熟的,离了韩羡骁别乱跑。
  温明曦抓着电话线,说好,正准备告别挂电话,电话那边却有了动静。
  “喂喂,明曦啊!别挂别挂,小姨刚来,总算赶上了,咱聊两句。”陆梅子今天去姐姐家,去了就听张清霞说温家人来了镇上邮局打电话,立刻就赶来了。
  电话从陆英子手里被抢过去,温明曦还听见温明雪在叮嘱陆梅子,“小姨,别说太久,电话费贵得很。”刚刚自家人打不心疼,给陆梅子打就很心疼。
  “你前几天走怎么不跟小姨说啊?不然小姨还能去送送你啊!”陆梅子嫁在城里,家里距离迎春镇也不远。
  她也是刚知道温明曦离了农场去了金城,刚听见时,嘴巴大得都能含得住一个鸡蛋,农场那么好的活儿不要,她一听,就知道这个四女婿是有出路了,一打听,果然,是去进修了。
  这进修完了,不得又往上爬一爬?
  “不是什么大事,我家人已经够多了,再来几个,火车站要装不下了。”温明曦对这位对原主影响巨大的小姨,没什么好感。
  性格固然有天生的因素,但原主和温明心能养成后来的性格,其中的善良真诚固然是好品质,但陆梅子灌输的逆来顺受和唯命是从以夫为天,功不可没。
  尽管她可能不是故意的,但温明曦依旧喜欢不起来。
  又想到温明心的婚事,还有之前宋溪那桩提亲,也是陆梅子牵线,温明曦心里更凉了。
  “你这什么话,见外了啊。你就跟小姨的亲女儿一样,我没去送你我这心里都过意不去啊!”陆梅子说话跟温明心一样温柔,不过却没有三姐那份真诚。
第六十一章
  61
  “咱家几个姑娘, 现在就你最出息了。”陆梅子嘴甜甜的,好像自己才是温明曦的亲妈一样。
  站在旁边的温明娇听见这话,忍不住撇了撇嘴, 不大乐意看她这谄媚样。
  再说了, 四姐怎么样, 跟她有什么关系吗?她自己都有两个女儿,陆英子还在呢,就凭养过四姐几年的功夫,就想认领当妈?
  也是四姐嫁得好,同样是陆梅子养大的, 怎么不去认三姐。
  温明娇想的,跟温明曦差不多。
  “金城好啊,金城是大城市,我们这里比不了。但是既然嫁了个军官, 以后就得好好听话,勤劳点, 多干活, 这样咱女婿回家看着也顺眼, 他能疼你才最好。”
  电话另一头的温明曦听见这些话, 面上毫无波澜, 听久了觉得有些聒噪, 找了个空隙插话问, “小姨您有事吗,电话打了很久了。”她想挂了。
  陆梅子觉得她是心疼钱,忍不住捂着话筒, 小声跟她说, “四妹, 你去了这样的人家,就别整天钱钱钱的算,人家会觉得你小家子气,寒酸没见识。”
  温明曦听了,勾勾唇角,看了旁边正在喝茶看报纸的韩羡骁一眼,说道,“小姨您真是误会了,他就是普通人,也是拿工资,没什么钱,我俩差不多,不会嫌弃我小家子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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