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0年代做文豪[穿书]——狸太守【完结】
时间:2023-04-24 17:11:17

  《我在70年代做文豪[穿书]》
  作者:狸太守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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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寻找新作品灵感,去往沙漠采风的秦松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穿成了七十年代一名刚结婚的下乡知青。
  因为不想干农活,男知青娶了村里一户殷实人家的女儿,却又因为不甘心,故意用语言压着什么都不懂的农村妻子不肯圆房,一边还用妻子家的东西去当舔狗讨好喜欢的人。
  秦松:“......”
  本以为自己已经够不对劲了,没想到还有更不对劲的人。
  面对无辜被骗被pua的妻子,秦松本是想当妹妹对待,所幸也没领结婚证,以后带去大城市养一养,等她懂事了就备一套丰厚的嫁妆送出门,却不想阴差阳错......
  指南:
  1、男主性格有缺陷,喜欢妻子以他为中心,他知道这是病,所以从没祸害强迫他人
  2、想到再添加
  内容标签: 励志人生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松 ┃ 配角:初雪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以笔绘出我们的幸福
  立意:坦然接受自己的缺陷,不祸害他人,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天生一半
第1章 穿书了
  秦松是被一阵拧毛巾的水声吵醒的。
  意识浑噩的时候他还在想,这里是沙漠,怎么还有人用搪瓷盆装水洗漱,那不是浪费宝贵的水资源么?
  等睁开眼睛看见入目的是竹篾编制的天花板,秦松怔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大概是穿了。
  “穿越”这个词首次运用到小说中,还是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某国外科幻作品,但“穿越”的概念却早在西晋的《博物志》就已经出现,至于为何出现,到底是古人的一种奇思妙想,还是触及到某些不可言说的神秘领域,世人尚不可知......
  杂七杂八的念头在脑海中仿佛弹幕,毫无目的地飘过,单纯只是秦松在脑袋宕机无法思考时大脑的一种下意识举动。
  又过了一会儿,秦松才闭了闭眼,无声叹气,接受了自己目前穿越的现状。
  他应该是昨晚半夜时穿来的,那时候迷迷糊糊接收到了一份与他本人完全无关的记忆,那会儿他只当是做了个荒诞且无聊的梦,很快又头疼地睡着了。
  如今醒来才知道,那些内容约莫是原身短短二十几年的经历。除此之外,还有断断续续像是“剧情”的记忆。
  所以他的穿越,可以归类到“穿书”吗?
  正当秦松苦中作乐给自己的穿越划分类别的时候,年轻女人迟疑地声音响起:“三哥,你是身体不舒服吗?”
  女人的口音带着浓浓的方言,听着有些别扭,好在声音清脆悦耳,这股别扭反而让她说话的声音有股特别的韵味。
  大概就是网友们戏称的喜欢听广东人说普通话的那种味儿。
  秦松回过神来,虽然全盘接收了原身记忆,到底单身惯了,很不习惯卧室里忽然多出一位年轻女性,对方还是自己名义上的妻子。
  模仿着原身的神态含糊其辞地说了声“没事”,女人担忧地看了看他,到底没靠近做点什么,而是端着搪瓷盆说要去给他打热水洗漱,随后才开门走了出去。
  秦松这才有时间稍稍整理一下自己多出来的记忆。
  今年是1970年,距离秦松所知道的恢复高考还有好几年,而原身正是一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原身的老家在北方一座小城市,家里有爷爷奶奶,还有父母哥哥姐姐以及一对龙凤胎弟弟妹妹,他在家里排行老三。
  所以身为妻子的初雪按照本地习俗,在婚后称呼他为“三哥”。
  三年前,原身怀着一肚子对家人的怨气被迫来到了这个位于西南方的白鹭公社插队,被分配到了五星生产大队。
  和许多知识青年一样,原身也是一门心思想要找机会回城。可是这个政/策就是因为城市里积攒了大量闲置青壮年,为了不给城市添负担,也为了治/安稳定,这才让他们上山下乡。要回城,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原身一没背景二没特殊本领,哪怕他自持与众不同,依旧很快淹灭在诸多老三届知青前辈中。眼看着回城遥遥无望,农村的生活艰苦至极,不单单是吃不饱,特别是西南这边冬日里的湿冷天气,让来自五湖四海的知青们格外难受。
  陆陆续续就有人选择了在这里扎根,原身熬了三年,也终于在又一次被家里人的来信打击到后,憋屈地选择了在本地找个姑娘“借力”。
  所谓“借力”,就是故意假装不知道扯结婚证这事儿,先按照乡下习俗跟人结了婚。结婚后好歹就有了岳家帮扶,不管是在吃穿住行上都能得到改善。若是运气好找个殷实人家的姑娘,那更好了,说不定还能让自己的生活水平提升好几个档次。
  这种行为在他们内部,已经算是一种不说破的潜/规/则了,也没人会故意去说破拆穿。
  原身长得不错,天生一张文人脸。虽然干了三年的农活,没刚来时那么白净了,到底只是浅麦色,比村里男人还是干净不少,整个人看起来斯斯文文清清爽爽。
  这种类型,在村里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年轻姑娘里还是很吃香的,很快就成功娶了大队上家里劳动力最多,每年赚公分分粮食也分得最多的初家幺女。
  然而又因为内心那股不甘,结婚一个月,原身都还在故意用语言压着什么都不懂的农村妻子,一直不肯圆房。
  捋记忆捋到这里的秦松:“......”
  本以为自己已经够不对劲了,没想到还有更不对劲的人,偏偏还都叫他撞上了,一时间竟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不过关于这一点,倒是让秦松心里松快了些。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在性格上的缺陷哪怕是穿越一回,换了副身躯,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抹消掉。
  让人稀里糊涂掉进他这个比起原身来也好不到哪里去的坑里,秦松自己也良心难安。
  现在这样,反而更好。
  思索间,房门被人推开,身形纤细的初雪端着个搪瓷盆侧身挤了进来,抬头对上秦松清冽的眸子,下意识露出一抹怯怯的笑,“三哥,你一会儿趁热洗漱,早饭我温在锅里,记得端的时候小心烫手。”
  叮嘱完了,对方出门的时候还小心翼翼把木板门给带上。
  说来原身大概也有点奇特的天赋,只不过这天赋点错了地方。比如说原身很擅长用语言蛊惑打压单纯无知的妻子,也就是后世所谓的pua。
  明明是他自己先瞄上初雪的,也是他主动追求示好的,结果结了婚天天搞pua,搞得初雪反而开始自卑起来,处处自觉配不上原身这个“有文化、有见识”的城里人。
  就连结个婚什么都不出,全让老丈人家出钱出力操办一切这事儿,都被原身说成是家里人看不上初雪这个儿媳妇,故意拿捏着他不准他娶初雪。
  于是他自己就被塑造成了为了真爱不顾一切,势要冲破重重阻碍娶初雪为妻的集浪漫与深情于一身的新青年。
  然而真相就是原身家里虽然拮据,上要养老下要养小,到底顾念着原身被迫下乡受苦这事儿,不但之前就时不时尽量给他寄东西,听说原身要在插队的大队结婚后还勒紧裤腰带又给寄了些钱票布之类的。
  可惜原身认为初家这群乡巴佬不配得到这些聘礼,钱票都私吞了,布之类的则眼巴巴拿去送给了他的心上人。
  ——没错,这厮名为娶妻实则吃软饭的渣男,在另一个生产大队还有个心上人白月光。
  这里就涉及到“剧情”了。
  或许是因为原身在原文里并不是什么占比重的角色,所以秦松接收到的“剧情”也断断续续很是含糊,只大概知道原文是一篇关于温柔善良宽和大度的下乡女知青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小说。
  很不凑巧,这个带着一系列美好修饰词作头衔的女主就是原身当舔/狗舔了三年,按照剧情还要一直舔下去,最后被当作“爱而不得造谣污蔑女主最后被正义人士集体戳穿羞愧远走从此消失”的背景板渣男。
  作为渣男本人的秦松:“......”
  抬手揉了揉额角。
  算了,总归他现在是不可能去做什么舔/狗了。
  不管这里是不是一本小说构成的世界,他如今活在这里,这里就是一个完整的真实的世界,除非想通了准备自刀,日子该过的还是要照样过下去。
  数着日子,等恢复高考,全国形势大转变了,日子总不会太难熬。
  所幸他在原来的世界也没有什么亲朋好友,多年的圈子都是保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状态,因为工作习惯,对各种网络电子产品也没有多严重的依赖性,突然离开那个时空,也谈不上多悲痛。
  掀开薄被下床,习惯性地要光脚踩地,垂眸一看才想起来现在他的家只是一座乡下石木结合的小瓦房,地面自然不可能是木地板或瓷砖,而是夯实过后依旧还有凹凸不平处的泥土地面。
  这房子是初家一位隔房伯伯去世后留下的,伯伯没有儿女,就留给了相处得最亲近的初家人。等原身和初家幺女结婚时,初雪的几个哥哥就来帮忙翻修了一下,换了半数的瓦片,再修补修补墙壁,其他的就凑合着先用了。
  所以在弯腰给自己蹬布鞋后跟时无意中看见床底下有几个深不见底的老鼠洞时,秦松已经能很自然地无视它们了。
  所幸它们也不敢轻易冒头,被人看见了可是会被想方设法逼出来,然后逮了割尾巴换钱的。
第2章 上工干活
  西南地区多为丘陵地带,生活在这里的人几乎一辈子都被连绵起伏的山脉包围着。在原地转个圈,入目皆是青山。
  秦松本人是北方的,哪怕常年各处走动,什么地理人文都体验过,此时对这样的景致倒也依旧有些个新奇感,背着手站在泥土夯实的院子里看了好半晌。
  直到被一群路过的小孩儿追逐打闹声惊醒,这才想起初雪离开时让他记得吃饭。
  他们现在住的这座房是典型的西南农村六、七十年代自建房,一个高高的门槛隔着的是一扇单开的门,推门而入是一间没有窗户,采光全靠门的堂屋,作为日常吃饭或待客的地方。
  堂屋里又有一扇门房,里面就是秦松和初雪目前的卧室。
  至于厨房厕所等,则是在这座正儿八经的房子旁边另外用草甸作顶斜搭而成。
  这年月,瓦片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来的,许多人家的房顶都还用着茅草,像他们这座房子的用料,已经能让生产队里许多人家羡慕眼红的了。
  因为偏房搭建便宜,只需要用木头搭框架,再辅以竹子黄泥和草甸,初家人搭得很是宽敞。
  哪怕这会儿还不准许社员私自养猪,依旧划分出了一个猪圈的空间,另外就是厨房、柴房以及厕所。
  考虑到自家妹子嫁的是颇有些讲究的“文化人”,初家兄弟还十分贴心的把茅厕和洗澡的地方隔了开来,而不是像大部分人家,夏天冲凉直接就等到天黑后站在家门口院子里洗,也不管是否有人突然路过。
  房子布局简单,秦松看了会儿自觉很有几分乡野浪漫气息的茅草顶,这才进了厨房摸索着找到锅,揭开竹笋壳扎成的锅盖一看,里面用竹屉隔水正温着一碗红薯稀饭以及小半碗炒梅菜。
  此时正是青黄不接的四月末五月初,红薯稀饭虽然一半都是汤水,里面却能看见米粒儿。
  秦松根据原身的记忆作对比,也知道这样的早饭很是难得。也不知里面有多少是初雪从自己碗里剩出来的。
  原本不自觉带着旁观心态的秦松眉头微皱,略一思索,找了筷子就站在灶台前端着饭碗把穿越后的第一顿早饭吃了。
  虽然家境不错,秦松却不是没吃过苦。
  不管是为了写作,还是寻找灵感。就像这次穿越之前,他在沙漠里已经开始靠含湿润沙子解渴了。
  五分钟内解决早饭,秦松想要回屋换身衣服,可惜翻来翻去只找到一套这个季节的衣裳,还是和身上差不多的白衬衣蓝裤子,另外还有一件作为添加衣物的军绿色翻领外套。
  原身打从和初雪结婚后就一直找借口说自己要写文章挣钱养家,至今一个多月都没上工干活了,原本穿来干活的衣裳都被他阔绰地送给了知青点其他男同志。
  秦松见状,只好放弃换衣裳的念头,直接穿着白衬衣去往河对面大队部办公室所在的晒谷场。
  月牙公社是以一条蜿蜒流淌形似月牙的小河得名的,除非大干旱的年头,这条河一般都不会干涸缺水,基本能满足农民们生活农耕上的用水。
  恰好秦松现在的家,就位于月牙河一条细小支流凹进去的一处高地,他站在院子里随意眺望,就能看见这条清浅涓涓的小河沟,以及相隔一片水田和芦苇荡的略宽的粼粼河面。
  河对面,则是一排三间看起来格外气派的青砖青瓦房,这里曾经属于本地大地主王大富。现在则改成了五星生产大队的大队部办公室,每年的晒粮分粮开会等重要活动,都是在这里进行。
  至于平时,社员们每天上下工也要听锣鼓声在这里集合。
  秦松到那里的时候晒场上只剩下两个人,包括大队长在内的人都已经分派好今天的任务,让各生产队队长带着社员地干活去了。
  留在这里的是负责记录工分考勤的会计牛得胜,以及他小叔的婆娘,村小学贫管会主任王爱芳。两人原本在说说笑笑,远远看见秦松过来了,都露出诧异的神色。
  不过很快,牛得胜打直了腰杆,扯了扯自己身上印了“铁路局勘探队”几个大字的靛蓝色涤卡外套。
  这可是他当铁路局工人的大舅送他的,哪怕这几天天气转暖,穿外套稍微动一动就会出汗,牛得胜还是舍不得脱下这件能给他带来荣耀的外套。
  大概是衣服给他带来了自信,牛得胜主动和秦松搭话:“秦松同志,你来这边做什么?你家婆娘不是说你在家做学问么?”
  一旁的王爱芳笑了笑,单手搭在桌子上,拧着腰斜着眸子笑睨秦松:“大作家,什么时候你的文章才能上报纸给咱们看看呀?”
  虽是四十出头的人了,王爱芳说话却喜欢带上拉长了调子的尾巴,男同志们都爱听她这个调调,而她本人也是生产大队里很活跃的一号人物。
  秦松照旧模仿原身对待村里人那样略带矜持地笑了笑:“王主任说笑了,这段时间在家琢磨来琢磨去也没法下笔,就想着还是要遵从润主席的指导,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有什么想不通的就让自己沉浸到劳动中去,说不定能有新的感悟。”
  一听是润主席的指导,王爱芳站直了身,面上略显轻挑的神态也换作肃穆,语带铿锵:“既然是润主席说的,那肯定没错。秦松同志,你的思想觉悟很不错,不愧是知识分子。”说完主动招呼牛得胜给秦松安排活。
  牛得胜有些懵,不过还是很快反应过来,翻看着本子拿着铅笔滑来滑去,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该给秦松安排什么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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