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茶花之宴[豪门]——枕衣入梦【完结】
时间:2023-04-27 23:05:10

  李伯父从风予安给他们的小屋里搬了出来,嚷嚷着要回老家。
  伯父脸上出现了和李玉竹相似的神情。李玉竹在失去冯真真之后也是这般。玉笛害怕,于是从家里暂时搬出来,回到老家,守在伯父身边。
  然而,她还是低估了一个绝望者赴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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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溪月第一次见到宋之扬,就感叹他好看到不真实。
  她承认自己见色起意,于是打算从成为朋友开始,慢慢将这朵高岭之花拉下神坛。
  后来的两年里他像太阳一般,发光,灼热。终于有天,周溪月发现他不再是她那触手可及的宋之扬。
  在他即将远赴异国发展时,她鼓起勇气告白,得来的却是半分钟的沉默,她明白那是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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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三年,在异国那场阴暗绵长的细雨里,宋之扬将伞横在周溪月的头上。
  她着一身古典的黑色红裙,明艳招摇,瓷白瑰丽的脸上,一双眼睛一如既往的灵动。
  然而,她看向宋之扬的目光终是无波无澜,只轻轻一声:“宋先生,好久不见。” 就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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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之扬以为自己一生与爱情绝缘,没有任何女人能让他心潮掀起过一丝波澜,包括那只暗恋自己的小狐狸。
  可他却没想到,在前往异国的飞机上和往后三年里,他不断回味着小狐狸的告白。
  说着永远不会离开的人头也不回的从他人生里走了出去。
  他的心上月,失约了。
  顶流歌手x富家女
第37章 chapter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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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笛逢年过节都会回到老家,但她对家乡的熟悉程度还比不上琴洲。
  或许是考上琴洲的大学之后,她就立志要永远留在那个繁华的都市,所以每次回乡,看到那些山山水水,觉得美是美,却是风景画上的美,与她的心灵一点真切的关系都没有。她认定琴洲才是自己的家。
  这次她是陪着伯父伯母回来的,她不许风予安跟着,他也没有自找无趣跑来骚扰,只让她好好休息。风予安是了解玉笛,她过不了小城市生活。一辈子都活在内卷和焦虑里的玉笛,是绝不可能接受这种悠闲散漫的日子,她需要忙碌来消解不安。
  玉笛庆幸丈夫没有跟来,她不愿见他,或者说她现在不愿意见任何风家的人,只是她却没想到小五会出现在镇上的公交车站。
  玉笛刹住自行车,脆生生地喊他:“小五!你来这里做什么?”
  隔着一条泥泞马路,正在茫然四顾的风予卿听到这声立即转过头来,像是在元宵佳节迷路的孩子忽然看到了家长一般惊喜。他朝玉笛热烈地招手,横过马路。
  “你来干嘛?” 玉笛警惕地说:“你哥哥叫你来的?”
  风予卿笑说:“我哥哥最近可忙的晕头转向的,哪有时间对我这社会闲散人士发号司令,我是来旅游的,我前女友在东舟做老师,顺道来看看她。”
  东舟市是距离玉笛的家乡枫叶镇最近的一个地级市,她点了点头,信了风予卿,下了单车说道:“跟我回家去吧,不过家里没什么好菜招待你。”
  “嫂子客气了,都一家人不用那么讲究的。”
  玉笛听到“一家人”三字,不知为何很是反感。
  一路上风予卿问东问西,玉笛回答的很是敷衍。他主要问的是枫叶镇有什么好玩的,玉笛本想推荐一下却没那个心情,便不耐烦地说乡下破地方比不得琴洲,穷山恶水没什么意思。
  风予卿却认真地说:“哪里是穷山恶水了?能出嫂子的地方肯定是人杰地灵。”
  玉笛没搭理他。
  家中只有伯母在。玉笛问伯父去哪了,伯母说跟镇上的何大爷下象棋去了。玉笛一听便宽心了许多。自李玉竹死后,伯父的状态一直不对劲。有时玉笛瞧着他灰灰的眼神,真担心他会跟了竹子一起去那边,吓得她不是睡不着便是做噩梦,头发掉的都能织成一件毛衣了。现在听说伯父有心思去下象棋了,她很是庆幸,看来伯父正在走出阴影。
  伯母对风予卿的到来很是不悦,拉着玉笛问是不是风予安差人来盯她的。玉笛连连摇头,说风予安绝不是那么下作的人。
  她盯着漂在水池里脏兮兮的油污,心里却觉得莫名的烦躁。玉笛也知发生这个悲剧与风予安一点关系也没有,可她心里就是不想再提起他们一家了,于是她便责怪起天气来。定然是刚刚到来的秋天带来了一阵阵的雨雾和凉风,让人骨子里都阴郁了起来。
  吃过饭伯母出去了,玉笛和风予卿在家里看了两个老电影,到得五点,她问风予卿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我可以住一晚吗?我明天一大早就走。” 风予卿小心翼翼地问。
  “小五,我就直说了吧,我伯父晚上回来看到你可能会生气的。你要是明天才回去的话,我带你去镇上的宾馆吧?”
  “可以的。”
  “不好意思啊,委屈你了。”
  风予卿认真地看了看她,说道:“嫂子,我知道你怨我哥。”
  玉笛吓了一跳,连忙说:“胡说,我怨你哥哥什么?”
  “怨他没将整个事情处理好呀。如果我是你,我心里也怨他。嫂子,他在家里从不跟你谈论工作吧?连自己的事都鲜少说吧?其实,我哥是极有本事的人,他想解决的问题就没解决不成过,无论多棘手的事到他这里都能解决,不然他哪来那么多朋友,个个对他心悦诚服的。”
  玉笛怔愣着,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强烈的恨意。她并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只是这时太悲伤太难过,这满腹的负面情绪如果无人用来转移,她就难以承受,于是不知不觉间,玉笛就这么中了风予卿的套。
  “所以发生这事我也跟他吵过了。我知他是顾着大姐的面子才不敢对那两孩子怎么样的。唉,站在他的立场我也能理解。虽说他就要接班了,可三哥三嫂肯定是不服气的,尤其是三哥,以他的个性一定会给四哥暗中使绊子。四哥和三嫂又一向不对付,他本就反感和容家联姻,他不想组建什么利益同盟。这时四哥肯定希望自己多一个盟友,大姐有能力有声望,又有吴云清相助——”
  “吴云清?” 玉笛打断了他的话,气愤地说:“干嘛提这家伙?你哥哥最看不起这种流氓了!”
  风予卿心里一喜,又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面上却不动声色,淡淡地说:“嫂子,这你就不懂了。要做大事的人就不能只跟君子交朋友。君子是很好,但规矩太多,人又迂腐。要做大事,那就三教九流都得结识,流氓小人都有用武之地。更何况吴云清如今混得那么好,就算本质是个流氓,像他这样有本事的流氓也不多见。”
  他不知玉笛的流产与吴云清的义子阿城有关系,只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会起到作用。玉笛对吴云清和其义子阿城恨之入骨,一听风予安竟然与吴云清还保持联系,她就怒不可遏,对丈夫竟又多生出了几分怨意。
  “所以嫂子,我希望你能理解一下四哥,他真的不容易。你想想,一个普通的男人能做到爱护妻子,照顾孩子,同时还要接济兄弟姐妹都已极耗心力了。四哥接管的可是风家,哦,我绝没有炫耀的意思!”
  玉笛:“我知道,像你这样的已不用炫耀了。”
  “所以你要谅解他的不易。” 风予卿表面耐心地劝:“有时搁置不理也是一种处理办法,只是他没想到事情会朝着不可控的方向走。他顾虑的太多,他不能仅仅考虑你,有时他甚至不能考虑自己,他的眼光要放得远,要以大局为重。”
  玉笛性格偏内向,小时受伯父伯母保护,少年时一心沉浸在读书里,尚未从象牙塔出来就顺利的谋到了未来工作。后来,二十四岁遇见风予安,自此活在他的“呵护”之下。虽说社会险恶,人心难测,可一来她年纪不算大,经历较少,二来圈子窄,所以比起李晴嫣,风予卿这些人,玉笛其实颇为单纯,容易轻信他人。如果此时听风予卿说话的是李晴嫣这个老油条,她至少会有所怀疑,可玉笛却一心认为他说的都是真的。
  她推开窗户,看到对面一户人家的窗户上贴着大红的“喜”字。那户人家是今年秋季刚结婚的,玉笛认识那姑娘,她姓陈,在东舟做护士,嫁了个姓王的男人。陈,王都是极普通的姓氏,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与尘世中许多夫妻一样,看对眼了就一起过日子,余生就算是面面相觑至少也落个与世无争的心安。
  玉笛恍惚间觉得,对面的陈姑娘的人生才是适合自己的。她姓李,多么平凡的一个姓氏,她的丈夫却有一个古老且稀罕的姓氏和一个显赫庞大的家族,他们并不般配。
  若没有风予安,若是周淮亭没有背叛她,她现在应嫁了一个凡俗的男人,与他茶米油盐一辈子,虽吵吵闹闹,至少平安老去,犯不着考虑那些庞大的宏观叙事,烦乱的权力斗争。
  风予卿察言观色的本事跟他哥哥一样,他见玉笛蹙眉又盯着人家的“喜”字看,便明白自己方才那番话全都起到了作用。
  “不说啦,都快五点了。” 玉笛拿了钥匙和手机,“我送你去宾馆,走吧。”
  两人走在街上,遇到熟悉的人来问风予卿是哪位,玉笛会淡淡地说:“是我小叔子,他哥叫他来送点东西。” 那些老乡大多是老人,他们会将风予卿上下打量,然后问他是否结婚,有无女友。
  玉笛冷笑:“人家是不婚主义者,你们别打听了。胡爷,您闺女不是早就有男朋友了吗?去年春节还跟我说今年年底要领证呢。”
  待得人走了,风予卿笑说:“谢谢嫂子帮我挡桃花。”
  玉笛横了他一眼:“你不乐意?”
  “乐意的很。”
  “也是,你一定觉得那些姑娘配不上你。”
  “我不是这么想的。我谢谢你帮拒绝,是因为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这一路漫长,玉笛也不愿从头沉默到尾,便随口问:“谁啊?你哥哥说你女朋友太多,一年换十来个,连他这么好的脑子都记不住。”
  “呸!一年十来个?我哪有这样的精力?对了,我想申明一点,我并不是不婚主义者,只是那姑娘不肯跟我结婚。”
  “结婚又有什么好?” 玉笛叹了一声:“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到时鸡飞狗跳,一地鸡毛,扫都扫不干净。”
  风予卿淡淡一笑,正要说话,忽然感觉玉笛朝他这边靠了一些。
  他一颗心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虽不明白她为何突然靠近自己,但现在不是纠结原因的时候,全身血液都因她的靠近开始飞速流动起来,他感觉血液涌到了双颊,脸上热热的。
  “嫂子,你——”
  其实玉笛也没有靠的很近,两人保持了一拳头的距离。她之所以靠近,是因为黄昏恐惧症发作。如果陪她走的是人风予安,她早就躲进他的怀里了。
  风予卿不知她有黄昏恐惧症,只贪婪的呼吸着她身上飘过来的洗发水香气,享受着和她在悄然间拉近的距离。可惜了,这段路还不够长。他真想一直走下去,最好是能拉着她的手走下去。风予卿这样想着,思绪飘到很远的地方。
  他似乎看到陈小姐家的窗户贴的“喜”字,不过是“李风联婚”,李是李玉笛,风不是风予安,是他风予卿。闹哄哄的中式婚礼虽乱却有趣,风予卿能想象那场景,整个婚礼现场就像夏季的池塘,一大群青蛙叫个不停。所有人都扯着嗓子说话,不然对方根本听不到。
  玉笛穿了有些俗气的红色龙凤旗袍,两人拉着手,一桌桌的敬酒。到了入洞房时,她已喝得醉醺醺了,靠在床边神志不清的喃喃自语。房里不要开明晃晃的白炽灯,太破坏情调。但也绝不要是情人酒店的特色暧昧灯光,那又过于烂俗且恶心。
  那要怎么样才好呢?风予卿抬起头,微微眯眼看着天边琥珀色的黄昏,然后又转去看玉笛,只觉得越看越美好,好像一切世俗的苦楚都抛之脑后,如果今后的人生便只是对着这个单纯的美人该有多好。
  思及此处,他真想孟浪一回,将她抱过来一寸寸地吻她颈后白皙的肌肤。男人的道德感比不得女人高,身上残留更多的动物性。不过,风予卿绝没这个胆子真的这么做罢了。
  “到了,这家宾馆不错的。我辅导过老板的儿子,他能给你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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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chapter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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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笛的声音将风予卿从一场绮梦里惊醒,他恋恋不舍地从梦里出来,惆怅地说:“到了?”
  玉笛哪知他在浮想联翩什么,点了点头,带着他进去。
  她跟老板说了,风予卿付了房钱,两人这才道别。她刚一出来就碰上了另一个风家人,是她最最不愿意的,恨之入骨的云琦。
  云琦一见她,方才脸上挂着的茫然一扫而空,脸上挂了阴森森的笑意。玉笛蹙眉,上前问道:“云琦,你来这里做什么?现在还是上学的时候吧?你请了假?” 像云琦这样的千金大小姐,连作业都未必是自己做的,这学上的不过是走个形式,只要会考能过,能拿到毕业证就行。
  云琦笑说:“舅妈,我来找你呀。”
  “找我做什么?” 玉笛恨不得抽她一耳光。
  “来看看你怎么样了。” 云琦凑到她耳边,说道:“我来看看你有没有气的自杀。”
  可能是怕玉笛真的打人,云琦在她没爆发之前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欺负凌奈吗?” 她成功引起了玉笛的兴趣,所以接着说了下去。
  “其实,凌奈是小学里第一个跟我说话的女孩。第一天我来到学校刚坐下,就看到我旁边有个女孩子的笔盒上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猫,我问她,是你画的猫吗?她特别高兴地回答我,是呀,是呀,你喜欢吗?我这里有自己做的贴贴纸,送你一个,她的语气很急切,好像想完成什么任务。然后她就不由分说的将贴纸塞到我手上。我那时就看穿她了,她准备了很多贴纸,想通过赠送贴纸来认识同学们。”
  小孩子刚到新的班级,彼此之间很陌生,羞于交流。凌奈倒是聪明,知道准备一个破冰小礼物。这分明是件好事,也不知如何得罪了云琦,玉笛听了下去。
  “我看着她在班里到处发贴纸,羞答答的自我介绍,一圈之后她回到我旁边,说道:同学,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说,你干嘛最后才问我呀,她笑说,因为你最漂亮了。我永远都记得她那时脸上带了点讨好的样子,后来我们接触下来,我才知道她根本不会社交,那天的破冰活动是她妈妈出的主意,她要是发不完贴纸回家是要被骂的。”
  玉笛做过几年老师,对学生的心理有一定的了解,一个班级就是一个微型社会,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云琦说到这里,玉笛已有些明了她欺负凌奈的原因。
  其实,原因非常简单,云琦就是挑软柿子捏!凌奈弱小,羞涩,内向,相比于主动出击,她属于言听计从的类型。这种人欺负起来毫无负担,根本不必担心凌奈会激烈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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