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后来有一天,哥子忽然就心事重重地出宫来,说他离开延禧宫,上毓庆宫当差去了。
“毓庆宫,那可是太子爷的东宫呀,跟着未来的万岁爷,哥子这是高升啦!”魏珠眉开眼笑,觉得这可比在延禧宫当差好多了,女人多的地方,难免腻腻歪歪斗争不断,他上回听村门口的车大姨和包二媳妇说太监宫女对食,那时他就害怕了,万一自己哥子也在那延禧宫里搞对食该怎么办。
雅头却一脸阴霾地摸着他额头,“我在宫里干的那些事,你若知道,只怕会吓个半死……”他不着痕迹地将话头转过去,“东宫事务繁多,太子阴晴不定,差事比从前要难干许多。”
魏珠说没事儿,“您靠的是在沏茶上的手艺,和主子性情不相干。”
雅头笑笑没说话,是啊,他靠手艺生存,只不过这手艺早就换了一门,如今他再也嗅不出满室的芬芳茶香了,他只是惠妃娘娘手中的一只狗,一只手中沾满鲜血、指哪打哪儿、会咬人的疯狗。
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雅头自己也说不清,大概是心仪的宫女选择跟老太监对食的时候,大概是被大阿哥当垫脚石踩在脚下的时候,大概是头一回办好了惠妃的差事,惠妃从炕上下来,身段婀娜地蹲在他跟前,拉起他粗糙而沾上了血迹的手,将一粒金豆子放进手心那一小片干净地儿的时候。
对弟弟魏珠,他是有些愧疚的,虽然魏珠的存在并不能瞒过内务府的那些人,以至于面前这个天真可爱的少年的性命,也成了要挟他继续效力的把柄。但老话儿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从踏上这条路开始,他就知道回不了头了,或许那个最朴素的愿望——给魏珠寻一个圆脸媳妇,生个大胖小子,早就成了梦里的奢望。
“这些,你拿着。”最后一次见到雅头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哥子变了一个人似的,生硬地将几封书信和一小把金豆子塞进魏珠手心,“离远点,去喀尔喀蒙古吧,那里骑马的人多,你的本事也有用武之地。”
“我不认字呀,再说您不出来了么?”魏珠翻了翻手中几张薄纸,又去看哥子沉默而丑陋的面孔,放下手中事物,将饼摊上的玉米饽饽往他怀里塞,“我做了馅儿,这是白糖芝麻的,金贵呢,您尝尝能不能跟宫里比。”
雅头长长叹了口气,只留给他一个弯腰驼背的背影。人回紫禁城去了,可他却再也没等来任何消息。
他没听他哥的话,在炕上扭转了几夜,就收拾包裹上了紫禁城。
西华门外的侍从都是阴狠的主儿,他花了一半金豆子,辗转又辗转,终于问到了那些跟雅头一同在小刀洪那儿挨了刀子、再一同进宫当差的太监,却个个都摇头说不知道。总之宫里失踪个奴才,着实不算稀罕事,若是犯了事惹得主子不高兴罚去做苦役,身底子差一点的,很快就会一命呜呼,被裹上草席送往乱葬岗了。
魏珠不信这个邪,但时间久了,有些事不得不信。不是没去乱葬岗找过,那里有许多无人认领的尸首,脸都烂了,身子也臭了,被虫子吃得七七八八,可他全都细细辨认过一遍,没有他哥,都不是他哥。
幼年丧父,后来丧母,最后丧兄,天地间孑然一身,媳妇和胖小子也不过是痴人说梦。他收好了剩下的金豆子,只留出一粒,然后拈着那一粒,敲响了小刀洪家的门。
他和他哥很相似,都是过了少年岁月才净身进宫,自然不如那些打小就进去的路途顺当。好在他有手艺有本事,做得了膳房白案,也干得了喂马养马。
第一选择当然是去毓庆宫膳房,可内务府管领处的大公公却嘲他,“太子妃娘娘对吃食要求高着呢,就你那做玉米饽饽的一点本事,也妄想这种好差事?”说罢墨笔在本上一勾,朝外头一指,“你到上驷院去吧,虽然没什么在主子跟前出力的机会,但那处自由又闲散,我看啊,很适合你这爷们似的脾性,”
魏珠觉得“爷们”两个字很刺耳,可这是他好不容易走进的地方,日子还长,不是一时逞口舌之快的时候。往上驷院走,这皇宫是他曾经向往过的皇宫,人人穿着簇新的衣裳,吃着洁净的食物,可他们还被看作是人吗?各自说得没错,他们只是不人不鬼的东西,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
雨声很暴烈地砸下,伴着数十辆马车轰隆隆的滚轮声。思绪被拉回,他四处张望,马厩里的气氛一下凝重起来,连马儿都忍不住跟着嘶鸣。
主事一脸慌张地拍着他道:“魏珠啊,这是你头一回办大差事,又逢上大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我上前头磕头去,这些内马就交给你了,那匹兔褐色叫乌敏达的性情最暴烈,明相先前派人说过,该怎么办,你知道了吗?”
他淡然说一声知道了,走到乌敏达旁,伸手摸了摸它辽阔的背脊。
暴躁的马都很聪慧,乌敏达将蹄子在泥地上磕巴两下,圆而黑的眼转过来,朝他轻轻眨巴,似乎在说:“放心吧,交给我了。”
第61章 赛马
施琅从台湾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位郑成功的旧将, 叫林兴珠,以万岁枯藤遁甲传播闻名,可以抵挡刀枪不入。这次康熙帝大阅于南苑, 一是依着章程, 要定大阅鸣角击鼓声金之制,二来呢就是将这新操练出来的藤牌兵拉出来溜溜。
听闻这一支虽说也要出征漠北, 但一直在福建训练, 同大阿哥胤褆手下的火器营很不同。
魏珠倚在马厩的栏杆上, 边磕着瓜子听这段故事,送饲谷来的小太监平意说得满脸神色飞扬,张牙舞爪, 仿佛自个儿也是那藤牌兵种的一员似的,恨不得立时给大家伙儿演上一段。
主事在前面迎完驾, 踩着雨水没声没息走过来, 伸手就给平意敲了个爆栗,“万岁正在阅武楼上念鸣角击鼓声金之制呢,马上就轮到咱们的了,你还在这嘻嘻哈哈没皮没脸, 办砸了差事,我回头第一个拧你的脑袋。”
平意吓得缩了缩脖子, “您老放我条生路吧,再不敢了。”
主事挥挥手叫他退下, 转眼看魏珠, “今儿来了皇太子、大阿哥、四阿哥、十三阿哥,还有裕亲王、大将军朋春、安北将军费扬古, 七个人,七匹马, 你都备好了吗?”
“备好了。”魏珠指给他看,一溜儿蒙古骏马,有膘黄的,也有枣红的,纯黑的小马驹是给身量未足的小皇子准备的。
主事支开身边人,问他:“给太子爷的是哪一匹?”
“银点,它最骁勇,这一厩的内马中,就数它跑得最快。”他将最高大的那匹枣红马拉过来,眉间果真一个银点,配着黑墨的马鬃,看起来很潇洒。
“这马是不错,”主事伸手在马鬃上摸了两把,却垂着眼叮嘱,“牵去给大阿哥骑吧。”
“啊?”魏珠很诧异,内务府的谙达们头一日就教过,太子爷可排在大阿哥前头,万事万物都要比大阿哥用得好,这是宫里不用明说的规矩。
“你小子,啊什么啊?”主事很不满,觉得魏珠死脑筋,“旁人哪分得出来啊,反正内马都差不到哪去。”
他盯着魏珠越皱越深的眉心,不耐烦道:“你要是害怕,等下皇子们过来,这匹马我给大阿哥牵过去。”说罢还在银点眉心的银点上伸指一弹,“好家伙,爷今年升官发财,可就靠你了!”
魏珠无可辩驳,只好问:“那太子爷呢,骑原本给大阿哥备的膘黄马么?”
主事“啧”了一声,“你看着办吧。”牵着银点往前头走了几步,忽然又掉转过头来问,“乌敏达呢?”
魏珠往后头一指,“在那吃粮草呢。”
“嗯,这乌敏达看起来比膘黄马可高大多了,牵出去又好看,又不会显得咱们偏心,”主事小眼珠骨碌一转,冠冕堂皇地说,“听说咱们太子爷啊,那可是宫中有名的驯马高手,不如请他来降一降这匹烈马,说不定还能再史书上记载一笔呢。”
说罢,他也不等魏珠答话,就兴高采烈地拉着银点往前头去了。
魏珠觉得主事很蠢,怎么说他也是在外头流浪过这么多年的人,这是有人借主事之手来讨好大阿哥,只将银点派给大阿哥,固然可以出彩,但是他千不该万不该动乌敏达的心思。他太了解那匹烈马了,万一皇太子一个动作惹它不快,它可是能当场撂蹶子弄出人命的!
仔细想想,太子爷但凡擦破点皮,他和主事还能看到下一次日出么?
不行。他摇摇头,哥子的死还疑点重重,他不能任由党争把自己的小命白白送掉。眼光落在后头兔褐色的骏马上,他探手进怀,摸了个香囊大小的布袋来,看一眼,紧紧攥住。
他的全副身家性命,就寄托在这个布袋上了。
——
石小诗收了油绸伞,跟着朋春到马厩里选马。
大家伙儿刚欣赏完藤甲兵大战火器营子弟,那林兴珠真有两把刷子,将大阿哥最得力的麾下打得节节败退,大阿哥当然气得面如死灰,但康老爹的心情却是格外舒坦,火器营是按照准噶尔练兵的法子来训练的,如果万岁枯藤遁甲真是克骑兵的利器,那么这把打赢准噶尔的几率可不就得大大提升么!
于是万岁爷心情很好,龙颜大悦,先是登楼赋诗一首,又将宫廷御酒赐给众将士品尝,最后干脆大手一挥,让皇子将军们一齐驰骋于演武场上,比个高下。
康熙帝必然神勇无双,这头筹的归属大家无意争夺,但第二名可就不一样了,除去还是小屁孩凑热闹的十三阿哥胤祥,四大爷向来不善骑射,裕亲王年岁大了,两位将军朋春和费扬古也不想夺了皇子们的风头,那么这场比试的看点便集中在大阿哥和皇太子身上。
场下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有将士认为大阿哥屡次出征,必然是骁勇无双,也有不少人认为皇太子得了万岁爷那么多的赞扬,必定是阿哥中最文武双全天资粹美的那一个。
石小诗自己却很无所谓,上回的确是在弟弟们的央求下,小秀过一把片场上学来的杂技,但是今儿这些将军士兵们可是真刀真枪杀过来的,她那些花拳绣腿根本不够看。反正攻略重心也不在骑射上,大阿哥赢了就赢了吧,早点回宫处理完一大堆政事,还有几个弟弟等她投喂呢。
朋春大概从三福晋那听了不少太子妃的好话,看见石小诗都笑得开心些,“太子爷尽管放心,老臣待会护送您去拔那锦旗。”
“大将军千万不必客气,”石小诗笑嘻嘻道,“不瞒您说,我也无意冒这个尖儿,的确是技不如人,输了也不丢脸,顶多被汗阿玛怪罪两句疏于锻炼便罢了。”
朋春是个朴直的人,太子爷都这么发话了,他就直梗梗点头说好,“那老臣就去跟费扬古比试比试。”
他们方才已经看见主事牵着马屁颠颠给大阿哥送过去了,如今马厩里只站了一个身量瘦小的驷马太监,面很生,低着头,大概是头一次见大人物,肩头不住抖动。
“小谙达不必紧张,”石小诗问他,“叫什么名字?为我们预备的马呢?”
“奴才叫魏珠。”魏珠愣眼看着面前的皇太子,那人穿着杏黄色的盔甲,只露出了一双眼眸,他是真没想到传说中性情阴阳不定的东宫是这么一位和颜悦色的贵人,大概今天走运,碰见了太子爷心情好的时候吧。
他咽了口唾沫,将乌敏达和最后一匹膘黄马牵过来,“这兔褐色的叫乌敏达,是主事为太子爷挑选的骏马,这一匹则是为大将军选的。”
“这乌敏达不错。”朋春久经沙场,一眼就能看出优劣,“毛色亮,眼珠子澄澈,跟腱有力,你们主事挺会办事呐。”
“是,是。”魏珠缩着脖子回答。
他眼睁睁看着皇太子和朋春翻身上马,慢悠悠往演武场上走,然后深吸一口气,猛地追了上去。
“太子爷……”魏珠惶惶的,紧张到声音都在打颤,“有件东西您忘了。”
两人都勒住了马,朋春挑高了眉回头看,石小诗朝他摆摆手说不打紧。
“这匹马,性子很烈,一不小心就会惹怒它,说不定会在场上弄出个好歹来。”魏珠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声音压得低低的,四下张望,主事已经到演武场边上了,背对着这边,不会发现他的所作所为。
“是么?”石小诗蹙眉。
或许是皇太子的温和给了他勇气,他把手中的布袋塞到马背褡子的口袋里,“奴才在宫外跟蒙古师傅学过驯马,这乌敏达虽然一时半会难以驯服,但只要闻一闻我配的草药包,就会瞬时安静下来。”
他看着石小诗将信将疑的眼神,急切道:“奴才以人头担保,这草药包里只是经过处理的马鞭草和苜宿草,对您没有一点儿伤害,主事为您选了乌敏达,是有人想看太子爷出丑,可只有奴才知道这马若是耍起性子来,是要出人命的!”
魏珠急得快掉下眼泪来了,抚摸着乌敏达熨帖的短毛,“奴才不想死,但也没法拒绝主事,只能求您用上这个草药包吧……它,它也是个好孩子,只是性格执拗了一点,万一您出了差错,大家都要跟着掉脑袋了。”
“魏珠,”石小诗注视着小太监的双眼,“你叫魏珠,对吧?”
魏珠不解地点了点头。
“我会按照你说的办。”她冷静下来细思量,相信自己没看错人,“如果因为这个小布袋,我从马背上摔下来,我会要你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