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待在家里待久了都会感到憋闷抑郁,何况他一直被困在小小的床上,除了换病房和转院之外,一个月的时间都被限制在了这一间几十平方的房间里。
霍应淮看了眼窗外,低低地应了一声。
商蓁给霍应淮新的主治医生发信息确认之后,就让护士还有病房的值班医生进来,先给他穿上腰胸护具,再帮助霍应淮从床上转移到轮椅上。
他几乎是被半抱着抱到轮椅上的,康复医生用双膝抵住霍应淮的膝盖处,托起他的臀部,将他抱到轮椅上。
霍应淮下意识用手撑住轮椅的扶手,而他的手马上被护士平放于扶手上,而后上前对他的坐姿进行调整,用安全带将他的背部和椅背寄在一起,并在他的□□夹放了一个小枕头,最后将他下落的双足放到轮椅的脚踏上,调整好尿袋的位置。
虽然医生和护士手脚十分麻利,但是整个过程还是折腾了几分钟。
见他们处理好,商蓁对两人道了谢,走到霍应淮的面前,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有些冰凉,整个人的脸色也有些苍白,商蓁心里清楚这是因为他还没适应轮椅的原因。
“我们早去早回,你还不能坐轮椅坐太久。”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自己膝盖间的枕头,这是为了防止股骨内踝受压所放,只是在漆黑的轮椅上格外的明显。
商蓁小跑着从自己的小房间里拿出一张薄毯,盖在他的膝盖上,遮住他面前的枕头和垂下的尿袋。
她理了理毯子,蹲在他的面前,牵住他的手,柔声道:“我们就去楼下转一圈就上来,好不好?”
他握紧了她的手,迟疑地说好。
不能出去的时候一心想要着出去,真要走出去了,却会有些惧怕。
惧怕别人的眼光,惧怕即将面对的短暂的自由。
商蓁直起身,解开轮椅的刹车,将手按到扶手上,将轮椅推了出去。
当轮椅推出木质房间门的那一刻,霍应淮微不可听地舒了口气。
轮椅的轮子静静地划过大理石的地面,他们两人的影子在白色的大理石板上随着白炽灯的照亮分开又重合。
走廊尽头就是电梯,值班的医生和护士都跟着他们一起下楼,但他们并未打扰商蓁,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
医院的无障碍通道做得十分完善,刺眼的夕阳已经在这时候逐渐落下,但是天际间的余光还在尽力照亮这片天地,路边的路灯由于机械的设定已经打开,湖边的小虫子已经萦绕在灯泡旁。
空气中带着湖水的潮湿感,虽不黏腻,但也隐隐有股鱼腥味,只是这股味道很快就被湖旁植被的清新所冲淡。
商蓁把他推到了湖边。
湖边并没有设置围栏,湖水一点点拍打上岸边的岩石,就像是在他的脚边拍打着。
他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再狠狠地长舒出来。
商蓁拉上轮椅的刹车,走到他的身边。
他已经好久没感受过微风拂面,也好久没感受过自己的身处于外界,即使在转院的时候也只能短暂地看到一瞬的外界。
“我像是终于出狱的犯人。”他伸出手,在空气中握成了拳头,放回到扶手上,自嘲道:“终于明白了自由的可贵。”
商蓁转头看向霍应淮,他并没有看着她,他一直看着面前的场景,贪婪地感受着外界。
他静静地看了会,这才转头对商蓁说:\"以前从来不觉得,出门会是一件难事。\"
“以后也不会是一件难事。”商蓁笑着看向霍应淮,她看了眼渐近的夜晚与薄雾,来到霍应淮的身后,遮住了他的双眼。
在一片朦胧的黑暗之中,商蓁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她用了吴语,就像带着午后的绵绵细雨与江南独有的软调勾音:“霍先生。”
她松开了手,但她后面说什么,霍应淮似乎已经听不到了,只能看到她的樱唇一张一合,合着背后地沉入暗夜的山水,如同一幅月下仕女图。
远山如黛,青山含墨,晚霞渐退,华灯如烟。
唯月是心上月。
第30章 第 30 章
渡过梅雨季节的杭城脱离了潮湿闷热, 改换成了单一的炉火蒸烤,站在湖边都能感到湖面上传来的腥咸味,随意一动, 浑身只感觉到黏腻。
湖上的摇橹船这时候反而成了盛行, 布帐一遮,深入湖中,才能感到些许来之不易的清凉。
商蓁此刻正和秦玥飘荡在湖面上的摇橹船中, 木质的摇橹船在湖面上轻轻游荡,将她们带入湖的深处,郁郁葱葱的湖岸植物在她们的身上投下一阵阴影, 四面透风的船舱偶尔将难得的湖风送到身边。
她们在湖的深处,沿着湖岸慢慢地在湖面上飘动着,秦玥一边听她说, 一边用叉子从九宫格的木盒子里拿出一块绿色的方形小点心。
“所以说,你现在就住在医院了?”
商蓁轻轻揉着怀里瓜瓜的下巴毛,下午霍应淮要去复健室复健,所以她就应了秦玥的邀约来到湖面上泛舟。
因为见面的原因,秦玥让宠物店的人上门洗护过瓜瓜, 现在它满身都是洗护液的橙子味, 令商蓁爱不释手:“是啊。”
秦玥看着面前抱着瓜瓜不撒手的商蓁,在摇摇晃晃的船中给自己续上一杯红茶,玩笑道:
“霍家这么财大气粗的都直接和钱家联系改造病房了,怎么不直接找一处别墅直接在里面安上复健室把人请到家里来?这样你也可以把瓜瓜带过去。”
商蓁的视线终于从瓜瓜身上转移, 她抬眼看了眼秦玥:“在装修。”
名下多套房按心情季节来回换房子住的秦玥从来都是今天想换明天就住进去,从没耐住性子等过装修。
她插下糕点的一角, 拿纸巾擦了擦唇,不解道:“随便选一套装好的, 东西搬进去不就好了?”
“没有那么简单。”商蓁叹了口气:“怕是还要段时间。”
单是前面选房子就选了一段时间。自家房子虽然多,但西湖旁边的庄园先是不能住了,不说小洋楼外面的楼梯不能拆,但不能装电梯这一点就已经被一票否决了,曾经沿江的大平层还有市中心的顶跃也不是不行,但是商蓁和霍老爷子担心霍应淮并不愿意在病好前和别人有过多的接触,也就没有选择。
霍老先生原本打算把城西在建的别墅留一套,但是别墅本来的工期又到明年,家里的老宅霍应淮不想回去,西湖景区和运河边的几套传统园林和排屋因为门槛不能锯被暂时搁置。
现下经过多方考虑,才选择了之前霍氏在九溪玫瑰园之中建造的镜湖山庄,但里面还要全部改成无障碍可通行的设施,也要专门定制一些康复用具,加上用具本身的散味,最快也要一个多月才能处理好。
“那这之前你就打算一直陪在医院吗。”秦玥一下一下戳着蛋糕,忍不住叹气道:“霍应淮虽然在董事会上说等他康复就会回来,但是······”
秦玥端起茶杯抿了口,想起上次那通信息,还有面前骤然沉默的商蓁,忍不住再一次劝道:
“但是蓁蓁,他要一辈子不好,你真的愿意陪着他吗?”
秦玥早对爱情冷心冷意惯了,或许是因为从小就听身边的富太太们说起过家里的事情,又或许是她也曾经见到过父亲的情人闹到家里而母亲在楼下与情人对峙的时候——那是她第一次发现在自己和父亲面前温温柔柔的母亲还会有这么凶悍的一面。
她高傲惯了,见不得母亲委屈,所以当那人在来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能举起餐厅的凳子,一步一步逼近那位女子,嘴里骂出来的话连在一旁的母亲都被惊愣。
后来还是父亲听到消息赶来,才让秦玥放下了手中的凳子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拿起的西餐刀。
从那以后,她就对所谓的爱情和婚姻嗤之以鼻。
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如果只是因为金钱,那她自己也有,又何必去求着人家和自己结婚?
所以当听闻沈家的少爷和自己订婚之后一边流连花丛抱着各个不知何处蹦出来的妹妹宣扬她是个母老虎的消息之后,秦玥一句话没说,只是冷冷一笑,带着商蓁就去了沈少爷去的酒店。
——从此之后,她一战成名。
或许是因为经历过这些事情,秦玥对待感情要比很多人都洒脱得多。
他们一圈的人早就知道霍应淮要控告肇事者三个月后要验伤,虽然上次董事会也并没有明说,但是大家都已经心照不宣,霍氏集团首席执行官的位置迟早都会易主的这个事实。
“你们现在还没有太深的感情。”秦玥知道自己的好友对霍应淮一直都有好感,但是她依旧不希望她跳入这个火坑之中:“而且你上次在北高峰抽了签之后,不也是说过你要……”
商蓁没有说话,她低着头,沉默地一把把摸着瓜瓜。
这话有些不好听,但秦玥顿了顿,还是说了下去:“不是也说过,这日子过不下去的话,你也会选择离婚吗?”
是的,她说过。
在那天一口气抽了三十张下下签之后,她一气之下和旁边的秦玥说过。
她那天晚上本就要和霍应淮投诉自己的手气,可还没来得及说,就等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
商蓁的眼眶有些泛酸,她眨了眨眼睛,似乎想要阻止眼角的酸涩。
“我一直在想,如果那天我早和他说了这件事情,他会不会就不会出车祸了。”
商蓁的嘴角努力扯起微笑,但是她的嘴角一直在颤抖,甚至连最基础的肌肉稳定都无法做到,她有些颤抖地说:“如果早知道,我那天晚上说什么都不会让他出去。”
这世界上最没用的后悔,就是早知道。
“阿玥,我一直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在高中遇见你之前,我想过很多。”商蓁把瓜瓜放到右边座椅上,瓜瓜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情绪,趴在她的手边轻轻舔咬着她的手指。
商蓁举起左手,将手上的飘花翡翠手镯往下褪了褪,露出自己的手腕。
她像她的母亲,肤如白雪,手腕处都能见到很明显的青紫色的血管和皮肤的褶皱,但如果仔细看去,在这些皮肤的皱褶处,有和旁边皱褶不相符合的细长疤痕。
它们隐藏在手腕皮肤的褶皱处,加上商蓁手腕上总是会戴着手镯和手链,并不引人注意,如果不细看,甚至都看不清楚。
但是她们两人都明白这是什么。
“蓁蓁!你·····”
秦玥一愣,恍惚间想起当时刚和自己交好时的商蓁。
商蓁是高一上学期中前突然转来的,那时班里的人正好已经熟识起来,所以大家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在听闻她是小镇上学校转来之后,大家对她的关注变成了所谓的“农村女”而在知道她的父亲之后,他们又将她称为了“农村暴发户女”。
陈雯霏和商煜知道,但是商煜认为这不过是孩子间的打闹,而陈雯霏在看到丈夫不关心后,自然也不会对这个继女过多的关注。
她的重点一直在自己能不能再一次生下所谓的继承人,而那所谓的弟弟认为她才是破坏家庭的人。
“那时候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活该是我受这份罪。”
商蓁苦笑一下,抽回在秦玥手中的手,把翡翠手镯移回了手腕处。
为什么是她?
她是百年大族穆家的后代,她们家在小镇上受到所有人的尊重,甚至于特殊时期都有人站出来保护她们。
她的母亲温柔婉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虽然身子不好但是一直义务帮小孩子们教书,在被商煜抛弃后也能自己再去读师专,成为一名真正的老师。而她的外婆也是大家出身,如果不是因为外婆生病,她的抚养权也不会转给她的父亲。
但是为什么偏偏是她,看到了父亲出轨母亲病亡外婆重病,有为什么偏偏是她,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
“所以,我想过死亡。”商蓁神色间的认真并不作假:“可是,下手的那一刻,我还是怕了。”
她看向九宫格里红色的中式桃花酥,将它插到盘子中,拨了拨上面的花瓣:“真的,太疼了。”
手腕上的皮肤是人体较为娇嫩的地方,用剪刀轻轻一划,只能留下一道红痕,但是当她用力的时候,刚刚划破的地方就会泛起一阵激烈的痛感。
无论经历过什么,她那时也才17岁,所以她怕了。
“后来,我上了学校的天台。”商蓁放下手叉子,她一口也没吃盘里的糕点,笑道:“我上了很多次,但是或许是因为懦弱吧,我都没有勇气跳下去。”
也就是那时候,她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书本中的钱谦益宁可被人骂贰臣,也会说出水太凉。
死亡,是人体不由自主畏惧的未知。
她不想失败,所以她在全校都在听优秀毕业学长校友返校宣讲讲座的时候,趁着没人关注她的时候,再一次上了天台。
但她没想到,这次已经有人比她先到了天台。
那人穿着一身白色衬衫,精致考究的定制西装外套被他随意搭在手臂处,他的手指间正拿着一支烟,撑在天台的栏杆上,吞云吐雾之间的白雾遮住了他的眼眸,令人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