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萧笛【完结】
时间:2023-06-15 14:38:16

  《七十年代胡同姑娘》作者:萧笛
  文案
  盛景穿成了年代文里的炮灰。别人穿成炮灰不怕,只要远离女主和原剧情就行。可她不行,原女配盛琳是她亲姐,正面临着下乡难题。
  原书里,盛琳用手段留在城里当了工人,十六岁的原主则替她下乡,最后因病死在了异乡。
  穿书而来的盛景要改变命运,远离盛琳和偏心的爹娘,莫非只有下乡一条路?
  她想起了原书里跟爷爷失散多年、最近将要来寻亲的大爷爷。
  大爷爷一生未婚,无儿无女。或许,她可以把自己过继出去?
  含金量最高的大学生,猪站在风口都能被吹起来的致富时代!
  那就先建立两个小目标——清华或北大,再赚它一个亿……
  ……
  食用指南:
  1、女主穿越前是胡同姑娘;穿越后一开始在乡下,过继后才生活在胡同里。
  2、主打胡同里的家长里短和事业,感情描写较少
  当前被收藏数:11110 营养液数:2267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现代架空 时代新风
  搜索关键字:主角:盛景 ┃ 配角:预收文《九十年代我要搞钱》 ┃ 其它:预收文《危机游戏里囤货求生》
  一句话简介:发家致富奔小康
  立意:自强自立,努力进取
第1章
  八月初,就算已是下午四五点,天上的太阳仍然还是火辣辣的,非得要把人晒脱一层皮来。
  李家庄大队的村民在田地里抢收麦子,一个个挥汗如雨。
  “啊,盛家丫头晕倒了。”
  一声惊呼声响起,田里的人一个个直起腰来,朝那边看去。
  等看到有人把盛景扶到树下喂水,队长吆喝着大家抓紧时间,大家这才低下头去割麦子。
  “唉,可怜哟。好好一个城里孩子,爹不疼娘不爱的,扔到咱们这农村来受苦。”刘大婶道。
  “哎,这事我早就想问了。”嫁过来没多久的年轻媳妇李桂梅抬头看看四周,发现李家的人并没在这里,压低声音问旁边跟她交好的一个媳妇:“占着小余的名额领粮领票,却一分钱舍不得给这个女儿花,放任娘家人磋磨孩子,这盛余真是李玉芬的女儿吗?给女儿起个名字叫盛余,简直了。”
  刘嫂子摇头:“小余是在城里生的,是不是亲生的我还真不敢打包票。要说李玉芬为什么不待见小余,这我倒知道。”
  “人人都说李玉芬嫁进城里享福了,可高嫁哪是那么容易的?就算她男人瘸了一只腿是个残疾,就凭李玉芬是个农村户口,为了她生的孩子也能吃商品粮,盛家花了许多钱给她找工作,她在盛家就永远抬不起头来。”
  “偏她第一胎生了个闺女。那时还说先开花后结果。结果第二胎又是闺女,还难产伤了身子,好几年没怀上。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待见小余?”
  “可她后来不是又生了个儿子吗?”李桂梅问道。
  “可不就是生了儿子就更不稀罕女儿了吗?”刘嫂子道,“要是后头再没生儿子,那还能想得起小余,好歹是亲生的。可有了儿子,哪里还想得起小余?反正没在她跟前长大,也没感情,扔给老娘、哥嫂养着,给口饭吃,就对得起良心了。”
  “唉,所以说,小余就是命苦。”李桂梅感慨道。
  “你得了吧。”旁边一个女人听到刘嫂子的后半句话,斜睨了李桂梅一眼,“命苦?就凭小余是个城市户口,往后肯定是要嫁进城的。你道李先进两口子为什么愿意养着小余?还不是李玉芬说了,等小余长大出嫁了,那彩礼给他们一半。”
  “那李先进两口子可赚大发了。小余从能走路就帮家里做事,七岁开始赚工分。她算是自己养活的自己。这嫁进城里,彩礼钱可不少,更何况小余还是个初中生。”
  “我说李先进两口子怎么花钱舍得送小余上初中,原来是为了彩礼钱!”李桂梅恍然大悟。
  “屁的花钱。”刘嫂子啐了一口,“小余上小学、初中的学费,都是自己采草药、摸知了猴自己攒的。再加上当时李老太还活着,小余跪着求她,李老太疼惜这个外孙女,小余就算上学也能赚工分顾着自己的口粮,李先进两口子又想着以后能多得彩礼,这才同意她继续上初中。”
  “哎,别说了,朱春花回来了。”有人提醒道。
  刘嫂子抬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李先进的媳妇朱春花从田梗那边走来。
  她直起身子,大声问道:“春花婶,小余怎么样了?”
  “没事了。”朱春花不满地道,“这么多人不晕,就她晕,果然是城里人,就是娇贵。”
  “快得了吧。”远处的大虎媳妇跟朱春花向来不对付,呛她道,“小余哪时做的活不比你多?她要是娇贵,你算什么?”
  大家都笑了起来。
  盛余以前上学,每天天没亮就起来打猪草,下午放学后又帮着打扫猪圈,一天能赚三个工分。放寒暑假和农忙假的时候除了打猪草还下地,每天有七个工分。
  朱春花时常请假不上工,上工就做点轻省活儿,平均一天能有五个分工就不错了。
  朱春花涨红了脸,两手一叉腰,正要跟大虎媳妇对喷,晃眼看到一辆自行车从远处过来,骑车的人穿着红色上衣,看身形是个女的。
  这年头自行车本就稀罕,整个李家庄大队也就队长家和在城里当工人的赵胜利家有一辆。更不用说女人骑车,还能有红衣服穿了。
  朱春花不用多看就知道那人是自家小姑子。
  她顾不得跟大虎媳妇呛声,抬起手作喇叭状,对着远处大喊:“玉芬,是不是玉芬?”
  大家纷纷直起身子,朝那边望去。
  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近了,听到声音,朝这边挥了挥手。那可不就是李玉芬?
  “这还真是白天说不得人,晚上说不得鬼。说李玉芬,这一年也回不了一次的李玉芬竟然就回来了。”刘嫂子嘀咕道。
  不管背地里怎么议论李玉芬苛待亲生女儿,因李玉芬嫁进了城,自己还成了工人,村里人一向巴结她的。
  那边靠近田梗的人已招呼上她了:“玉芬妹子,你怎么回来了?”
  李玉芬笑着对那人点点头,在朱春花身边下了车,对她道:“嫂子,我来接小余回城。”
  她的目光在麦田里逡巡一圈,问道:“小余呢?”
  朱春花心里有些忐忑:“她有些不舒服,回去了。”
  虎子媳妇可不想让她糊弄过去,叫道:“小余刚才中暑了,你嫂子送她回去了,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
  众人觉得小余好歹是李玉芬亲闺女,母女俩再不亲,她也不会放任哥嫂蹉磨她。李玉芬能清楚些女儿在舅舅、舅妈家是个什么情况,敲打敲打哥嫂,盛景的日子也好过些。
  朱春花连忙道:“醒了,没事了。我叫她在屋里躺着呢。”
  说着她又问:“玉芬,你刚才说,要接小余回城?”
  盛余今年也快十七岁了,朱春花正托媒人给她在城里寻摸对象呢。盛余的亲事如果由李玉芬张罗,到时候彩礼钱是多少,还不是李玉芬和那头的人说了算?万一他们瞒下一部分呢?
  所以朱春花就想自己张罗张罗,好歹心里有个底。
  李玉芬笑道:“我先回去看小余,等你们下工了咱们再细聊。”
  她在人群里找到李先进:“哥,我先回去了啊。”
  说着她挥挥手,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
  朱春花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眼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捣鬼。她这个小姑子,能嫁进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心眼跟筛子似的,也不是什么厚道人。
  她跟李先进道:“妹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
  李先进点头:“去吧。队长那里,我帮你请假。”
  朱春花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身形跑了。
  ……
  “接我回城?为什么?”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
  一场车祸,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
  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配,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高中毕业要下乡。
  盛琳不愿意去,就借口她谈了个大院子弟对象,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顶替她下乡。
  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跳跃,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跳跃。因此盛琳一说,她就答应了。
  “瞧你说的。你是我亲闺女,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这才把你放在乡下。现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李玉芬嗔怪道。
  这话不说盛景,就是朱春花听了都不信。
  真有这个心,早干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道,“我在乡下呆着挺好,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虽说在乡下很辛苦,还寄人篱下要看朱春花两口子的脸色,被她算计亲事。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起码自由自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给人白干活。
  同时,还能借代下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与盛家断绝关系。
  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道,盛琳要下乡的地方是连喝水都困难的大西北。
  小说里,原主欢欢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结果对亲情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下乡当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水从头浇下,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点期盼。
  她也没抗争,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想着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欠盛家和李玉芬的生养之情了。
  可惜她自幼营养不良,几岁起为了养活自己就拼命干活,身体底子极差。到了大西北水土不服,医疗条件也极差,住的地方离医疗点又太远,没几天就病逝了。
  现在盛景穿越成了盛余,如果她的计划可行,她自然不会再由着李玉芬安排,去什么劳什子大西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
  如果计划不行,实在没有办法,那她只能下乡插队,以此摆脱这一家子了。
  不趁此机会跟这家子脱离关系,以后她情况好转,那家子怕是要跟吸血虫一样巴着她不放。
  现在是一九七六年秋天,还有一年半就要恢复高考。只要她截胡住盛琳的金手指,拿着钱养好身体。就算去了大西北,她也有信心保住性命。
  一年半后,她就能凭着高考回城。
  作者有话说:
  新书来了,求收藏,求评论嗷嗷嗷~
第2章
  “你……”
  李玉芬知道这个女儿对她心里有怨,但对亲情还是有期盼的,心里对她还存着孺慕之情,十分期盼着能接她回城。
  听了她的话,她以为盛景会欢喜若狂,没想到她冷冷淡淡,还直接拒绝了她。她脸上顿时挂不住,笑容沉了下来。
  “你户口本来就是城里的。你不回去,呆在这里做什么?我接你回去也是想看看有没有机会给你找个工作。你年纪也不小了,有份工作也好说亲。但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
  她以退为进,说完这番话就转身出门,还招呼朱春花一声:“嫂子,我请了两个半天的假,今晚在家住一晚,明天一早回去。你给安排个住的地方。”
  说着又从她带来的挎包里往外掏东西:“这是我买的点心,你给哥哥和侄儿吃。”
  “妹妹你真是太客气了。回来就回来,带什么东西!”朱春花一面嗔怪,一面喜笑颜开地接过东西,殷勤地道,“我去给你铺床。”
  李玉芬想抻一抻盛景,不愿意在家里面对她。城里买根葱都要钱要票,每次回来她都要摘一篮子蔬菜回城,也省点菜钱,除了抵消她带回来的点心的花销外,还有得赚。
  她对朱春花道:“嫂子,我去菜地摘点菜。”
  “去吧去吧,多摘点,明天带回城里给琳琳小智他们尝尝。”朱春花在屋里道。
  看着李玉芬的身影消息在院门外,她才撇了撇嘴。
  她嫁进李家二十年,这个小姑子回娘家从来不做事,摆着城里人的谱,坐着等大家侍候她。就算要蔬菜,也是吩咐她和小余去摘,自己从不动手。
  现在竟然要穿过半个村子去菜地摘菜,无非是想让大家知道,她要接盛景回城了,并没亏待这个女儿,挽回一下名声。
  果然,铺好床回到厨房烧饭的时候,隔壁赵月娥过来了,悄声问她道:“春花,你小姑子说要接小余回城,是不是真的?”
  朱春花点头:“她是这么说的。”
  “你把小余养这么大,可得多长几个心眼,别什么都没捞着。”
  朱春花冷哼一声:“她敢?她要真这么做,我就闹到她单位去。”
  李家庄离北城很近,从这里骑自行车到李玉芬家,骑得快的话两个小时不到,朱春花自然是去过李玉芬家里的。
  怕朱春花在大杂院里乱说话,每次朱春花跟李先进去城里,李玉芬都得好好招待她这个嫂子。除非李玉芬有意隐瞒一部分彩礼钱,否则朱春花可不怕她把盛景私自嫁掉。
  三言两语把赵月娥打发走,朱春花快手煮了碗红糖鸡蛋,端到盛景屋里。
  “小余,来,这是舅妈特意给你煮的红糖鸡蛋。”她亲亲热热地把鸡蛋递到盛景手里,叹了口气道,“以前舅妈对你不好,你别怪舅妈。舅妈就这么个性子,你看我对你表哥、表姐她们也没见有多好。”
  盛景这副身体,极度缺乏营养。以前这红糖鸡蛋可到不了她的嘴里。现在朱春花主动煮了端过来,盛景自然老实不客气,接过来慢慢吃着。
  “我知道。”她道。
  朱春花这个人,粹纯就是懒加自私,家里的事能躲就躲。而原身寄人篱下,总怕舅舅、舅妈对自己不满,到时候没地方可去,所以抢着做事。
  农村里默认家务是女人的事。原身抢着做事,这一来二去的,家里的事就大多归原身做,倒显得朱春花磋磨外甥女。李老太在世时还叫骂着让朱春花做事,她过世后没人管朱春花,更显得她苛待原主。
  要说她有意蹉磨,她还真没那个胆。她还盼着李玉芬把她两个儿子安排进城去,可不敢明着欺负李玉芬的亲闺女。
  “那个……小余啊,”看盛景吃上了,朱春花小心地问道,“你为啥不想跟你妈回城啊?”
  “以前从不管我,现在却跑来接我,谁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盛景倒也不隐瞒。
  她看了外面一眼,压低声音道:“等她回去,我再悄悄去城里打听一下。要是她真诚心接我,我就回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