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艳华到底比吕春红稳重几分,思来想去把心里的问题问了出来:“有个事我还是没想明白,你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真的舍得放弃?”
这话吕春红可不爱听了:“艳华,现在问这个有什么意义,我都嫁人了!”
她已经嫁人,江少屿也已经娶妻,再舍不得再痛心又能挽回什么呢?倒不如安安心心当她的团长太太,到时候谁后悔还不一定呢。
她是受人尊敬的医生,而孟言只是个没有工作,连两桶水都扛不动的人,以后的日子谁羡慕谁可不一定。
“再说了,我现在年纪也大了,再不结婚真成老姑娘了。”吕春红皱着眉头,不痛快地看向她:“以后这种问题可别问了,当心我家男人听见要不高兴的。”
说罢,走路的速度逐渐加快。
“行行行,以后不提了。”杜艳华三两步追上去。
……
孟言是同陈巧丽一家五口一块儿来的,她男人老顾,顾卫顾科长,同江少屿关系也不错,上回吃饭本来也请了他们一家,只是不凑巧,夫妻俩回海豚岛,也就是陈巧丽的娘家看望亲戚去了。
陈巧丽的大女儿今儿个正好十岁,憨态可掬,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二儿子五岁,调皮捣蛋地很,一般上哪儿吃饭,两口子都不爱带这孩子来。不过今儿个家里没人,不得不把小家伙带上。
稀罕的是,今儿个调皮鬼不调皮了,缩在孟言怀里安安静静望着周围热闹的礼堂。
“这孩子,原来是喜欢你孟姐姐抱呢。”扭头示意老顾和女儿看他们:“瞧,在孟言怀里多乖啊,不吵不闹,没想到还有两幅面孔。”
“妈,我早知道了,弟弟喜欢长得好看的姐姐,以前过年的时候,文工团跳舞的姐姐抱他,他也不哭不闹,乖得不像话。”
“是嘛?”陈巧丽意外地挑了挑眉,捏住儿子的脸颊肉:“你个小坏猪,还喜欢漂亮姐姐,你可真不害臊。”
顾为民傲娇地扬起脑袋,张开手臂抱紧了孟言。
这孩子长挺可爱,虎头虎脑的,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伸手要抱抱。
孟言其实对这小魔头挺发憷,平时没少见他在地上撒泼打滚,嚎啕大哭,作为邻居都受不了这魔音穿耳,更不用说亲手将他抱起来,她真怕这孩子揪她头发,或是在她怀里哭闹,那可真叫一个世界毁灭。
可当下的情况她也不好意思拒绝,无奈之下把孩子抱了起来。
意料之外,没想到孩子还挺乖,不吵不闹不作妖,一直被她抱着进了大礼堂,才乖乖地落了座。
孟言一直以为自己不喜欢小孩子,其实并不是不喜欢小孩,只是不喜欢淘气的小孩罢了。
瞧这小孩,乖的时候也挺可爱嘛。
喜酒开始前,吕春红和高国平在门口接待来客,等客人差不多到齐后,还要上台进行一场仪式。
仪式要等菜上完才开始,在这过程中,孟言一直没看见吕春红,问了陈巧丽才知道,说刚才看见她鞋跟断了,许是回去换鞋了。
“鞋跟怎么会断,穿的不是小皮鞋吗?”
高档的手工牛皮鞋,有钱有票都不一定能买到,得有关系。
虽然女士的皮鞋后跟比男士的要高一些,但再高也不至于断?
“谁晓得,估计崴了,不过这事儿我看邪乎,大喜的日子出这种差错,不太吉利。”
这话是贴着孟言耳朵说的,建国以后就不许国民宣扬神鬼言论,陈巧丽也只敢在私底下说。
孟言耸肩表示不了解,但心里却有些赞同陈巧丽的话。
要知道,她可是亲身经历了穿书这件事,以前她也是个唯物主义者,现在可不敢再唯物,有些事情真说不清,至于吉不吉利,还得看后续事态的发展。
“来来来,菜来了,吃菜吃菜。”
吕春红果然回去换了一双鞋,不再是之前那双崭新的小皮鞋,而是平时常穿的绿色胶鞋,配上红衬衣,黑长裤,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她的脸也肉眼可见地耷拉了起来,不像方才在门口接待客人时满面春风的样子。
“看你女儿干的好事,大喜的日子也不让人开心,太欺负人了。”嘈杂的人群里,吕春红压着声音愤愤对高国平说。
高国平面上难掩尴尬和不悦:“好了好了,先把喜酒好好办,回家再同那丫头算账。”
“你这次可不能偏袒她了。”吕春红眼眶透着点红。
这种情况下,吕春红说什么高国平都得应下:“不偏袒不偏袒,我谁也不偏袒,该是谁的错就让谁承担。”
“哼,你最好是这样。”
礼堂里声音太过嘈杂,孟言只看见两人絮絮叨叨了半天,却不知道他们具体说了什么。
然后就来到了婚礼环节,两口子在严政委的主持下拜了堂,喝了交杯酒,也被台下的小战士们闹了一通,最后一块儿热热闹闹吃完饭桌上的酒菜,这才结束了忙碌的一天。
望着幸福中的新婚夫妻,孟言忽然感到无尽的惆怅――又是想念自家男人的一天。
……
江少屿离开培兰岛的第二十九天,快一个月了。
在他离开的这一个月里,家里到处收拾干净了,也摸清楚了每一个角落的功能,菜地里该种的该养的也全部完成,剩下的时间就成了闲散时间。
无事可做,带着翠花遛弯去,小狗狗最爱散步。
夕阳西下,路过一大片田野时还有好多渔民在地里忙碌,不停有人张望着田坎,喊她:
“参谋长家的!”
刚来海岛时这些叔叔婶婶就这样称呼她,刚开始不习惯,直到结婚后,反而觉得这称呼好亲昵,好温暖。
“牛嫂!”
牛嫂扛起锄头三两步走到跟前,看向孟言脚边的翠花:“哟,好久没见,这小狗长这么大啦?”
“是呀,已经半岁了。”孟言踢踢翠花的屁股,示意它别乱跑。
牛嫂蹲下,把翠花抱起来撸了几把,两只沾满泥巴的手掌掰开翠花的嘴看了看:“不错,牙口也好,是条好狗。”
孟言汗颜。
江少屿离开培兰岛的第三十二天,地里的土豆发芽了,孟言满脸惊喜,一眼就认出了那些可爱的芽芽是土豆的!
不用多想,一定是江少屿种的!
说得多不如做得多,会做的男人都很棒,孟言最喜欢行动力比嘴强的人。
只是欣喜完以后,心下又是无比的惆怅――小土豆都发芽了,我的心上人啊,你什么时候归来呢?
……
江少屿离开的第四十二天,午饭一过,房门便被一股大风刮开了。
风呜呜地嗥叫着,起砂石落在房子墙体,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拍打窗户,拍打菜地里瑟瑟发抖的土豆芽芽,拍得房子也颤抖。
孟言出门收衣服,被风沙迷了眼,打了个颤,还挺冷,于是回头进屋找了件外套披上。
隔壁陈巧丽一家欣喜地大叫:“快看,天上好大一片乌云,是不是要下雨啦?”
再然后,周围所有房子里的邻居们全跑出门看天:“哎呀,真要下雨啦?那可太好了!”
“要下雨啦!要下雨啦!”
“下雨啦!下雨啦!”
孟言哪里顾得了下不下雨,在大风里缩头埋脖,艰难收衣服。
听见四周动静,翠花激动地从狗窝里跑出来,还没走几步呢,就被狂风垂着在地上囫囵滚了两圈,好不容易蹭到孟言跟前,咬住她的裤管才不至于被吹走。
孟言艰难蹲下,把翠花抱进怀里,冲刺进入房子,然后关门。
“呜呜呜――”
大风在室外呼啸,孟言拍了拍头发上的灰尘,进厨房烧了一大锅水,准备洗个热水澡,再去书房找几本书回屋躺着看。
看完睡一觉,起来做晚饭吃,又是一天过去。
“翠花别闹,走远点小心踩到你。”进了屋,翠花还不愿放开孟言的裤管,跟着她从厨房走到书房,再从书房走进卧室。
“嗷嗷――”
动物的感知力总比人类强一些,似乎感受到了源自天空和地底不安的动静,今天的翠花异常亢奋,在房间里绕着走了一圈又一圈,时而跳到床边的书桌上向外眺望,又跳下来,激动地嗷叫。
真的下雨了――
雨说下就下,屋外是岛民们热切的欢呼,各家各户雀跃地将家里能拿出来的锅碗瓢盆全部放到院子里接水。
而孟言,此时正在卫生间里美美的洗澡,洗完澡把头发擦干,斜靠在床上看了会儿书。
伴随窗外OO@@的雨声睡了一觉。
起来发现睡了不过半小时,外面还在下雨,下得不小,而且闹哄哄的,也不知道在闹个什么。
干脆继续看书,只是没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因为下雨乌云聚集的原因,坐在这里光线稍微亮些。
迟来的大雨,迟到的甘霖,培兰岛的春旱终于结束了。
雨还在下,下了一整个下午。
粘稠的水柱淋湿了整座海岛,原本燥热的空气刺入冷风,即使缩在卧室里,也能感受到温度的变化。
孟言安静地坐在书桌前看书,翻开一页又一页。
正沉浸于故事情节时,书面忽而投落一片黑影。
疑惑又是哪位邻居来家里串门,怎么不敲门也不喊人,就这么推门而入,一点动静也没有,太没礼貌了。
美眸一蹙,扭头一瞧,当场僵硬在原地。
“少、屿?”
时间仿似就此凝固,只有他如炬的目光稳稳地落在她的脸上。
室内安静到落针可闻,孟言忽然如鲠在喉,像一只缺氧的鱼,分明见到期盼已久的心上人回归,此刻却只能干巴巴地张着嘴,说不出一句话。
“傻了?见到你男人回来,怎么没表情?”
直到一双滚热的大掌捏住她脸颊的肉,孟言才惊醒――一切都不是梦,他真的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抱歉,有点忙,码到现在才发出来,见谅。
第34章 我男人真好
带着雨水的手掌抚上她的脸颊, 冰得沁人,孟言飘远的魂这才被强行拽回。
“没有伞吗?部队里不是有车吗?怎么淋得这么湿?”焦急说着,上前两步打开衣柜给他找干燥的毛巾, “快,把湿衣服脱了, 小心感冒。”
衣柜门将将打开,却见某男长臂一伸,便将她整个人困在了怀里。
他弯下腰,湿漉漉的胸口贴在身下女人柔软的后背。
“乖,先让我抱一抱。”天知道离开家的这一个半月他有多想她。
想她在家是否孤单,想她是否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想她是否习惯住在他家的生活, 想邻居们是否对她关照……想了好多好多,直到回到培兰岛见到她的那一刻, 所有的忧虑如烟飘散。
她乖乖地在家等她, 她很乖,也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她切切实实站在面前, 触摸到她, 江少屿终于觉得那段难熬的时光也是有价值的。
风夹着灰沙敲打玻璃窗, 吹过窗缝发出OO@@的声音。
江少屿说话的声音在风声的衬托下,更添几分迷离的沙哑和性感。
“走的时候是小雨, 不知怎的越下越大,就成了落汤鸡。”说起来自己都笑了, 调侃道:“老天爷捉弄我呢。”
感受着不断吹拂在耳边的热气, 孟言锤一拳他的胸膛:“你自讨的, 小雨怎么了, 小雨就不能打伞啦?又不是没伞。”
男人下巴抵在她的发顶, 轻笑出声:“嗯,我媳妇儿说得对,确实是自找。”
话一出,孟言的脸肉眼可见变得绯红,只是这回与从前不同,因为现在名正言顺,他真可以叫她媳妇儿了。
从部队走回家是一段不近的距离,外边又是下雨又是刮风,这么一程走下来容易着凉,孟言是真担心他。
没抱一会儿便挣扎着脱离他的怀抱,从柜子里翻出一张干净的毛巾:“快擦擦,我去给你烧点水,赶快洗个热水澡。”
江少屿乖顺地接过毛巾擦拭头发,头发比板寸头长不了几截,擦一擦很快就呈半干状态。
擦头发的时候他的视线一秒也没离开过孟言,擦完后毛巾一扔,揽住她的肩膀,弯腰,下巴落在她的肩窝。
“好累,擦不动了。”
孟言耸肩,哭笑不得:“怎么学小孩子耍赖皮呢,快点,湿衣服脱掉,我去给你烧热水。”
江少屿很不要脸地说:“你帮我脱。”
孟言惊奇地转过身,指头捏住他的两边脸颊,向外扯:“哎呀,出门一趟怎么脸皮变厚了,你是江少屿么?不会是什么妖怪把我对象夺舍了吧?”
直到他的脸皮被扯到变形,孟言才畅快笑出声。
江少屿无奈握住她的两只手,拢在手心亲了又亲:“还叫我对象呢?我现在是你的谁?”
孟言俏皮一笑,歪头瞧他:“你不是我对象么?”
“早升级了。”江少屿低头,掐住她的腰:“快说,我是谁?”
他故意往她脖子里吹气儿,吹得脖子痒痒偏偏挣脱不开,笑得花枝乱颤也停不下来:“好了好了别闹了,你是我男人,行了吧?”
面上风轻云淡,实则两人心里都掀起了滔天大浪。
这可真算得上历史性的对话。
某男舒服地呼出口气,捏了捏自家媳妇儿盈盈一握的腰肢,吃饱了豆腐才放手。
而这豆腐不吃还好,一吃便心猿意马。
“乖。”江少屿狠狠在她脸颊亲上一口,盯住她的目光顿时变得敏锐如狼:“衣服先不脱。”
“为什――唔――”
三个字只来得及说前两个字,便被他以吻封唇。
脑袋轰的一声仿佛炸开了烟花,孟言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统统切断了联系,唯有唇上的触感放大再放大,越来越清晰。
带着湿漉漉的水汽,带着雄性荷尔蒙的一个吻,心软得一塌糊涂。
培兰岛的傍晚十分安静,雨渐渐小了,滴滴落在屋檐上,一下一下,像他的心跳声一样清脆。
她被他吻得失了力,双腿慢慢化成水,瘫软了下来,却及时被他用那双有力的大掌拖住,轻轻地往身后大床靠。
他一手托着她温热的后脑勺,一手掐住她纤细的腰,掌心炽热滚烫的温度让孟言有一瞬间的失神,觉得自己下一秒就会融化在他的掌心里。
雨滴声越来越小,只剩两人强烈的心跳响彻在寂静的房间。
江少屿粗喘着,深邃的黑眸缓游移到她脸上,如狼般的目光紧紧盯住孟言白里透着绯色的红,沉默地滚了滚喉结。
一吻完毕,他们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就这么静静地拥抱对方。
方才还大胆索吻的江少屿,此时肌肉却绷地紧,像被施了定身魔法似的,一动不敢动。
而孟言歪着脑袋,耳廓贴着的地方,是他的心脏,强烈跳动,强烈炽热。